⒈ 在左校服劳役。汉代对轻罪犯的惩罚方式之一。
⒈ 在左校服劳役。 汉 代对轻罪犯的惩罚方式之一。
引《后汉书·朱穆传》:“帝闻大怒,征 穆 诣廷尉,输作左校。太学书生 刘陶 等数千人诣闕上书讼 穆 曰:‘……臣愿黥首繫趾,代 穆 校作。’”李贤 注:“左校,署名,属将作,掌左工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