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刑法的条款。
⒉ 明清时六科之一,负责处理刑事案件。
引唐 道宣 《续高僧传·唐伪郑沙门释智命传》:“既不遂志,惟思剪鬀不累刑科。”梁斌 《红旗谱》五二:“读书本子行了,懂得什么刑科大事。”
⒉ 明 清 时六科之一,负责处理刑事案件。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六:“稽清 知县,也行取做刑科给事中。”《红楼梦》第一〇五回:“我在刑科里打听,倒没有听见两王復旨的信。”张德泽 《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刑科,稽核刑名案件,注销刑部文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