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由国家直接制定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在中国,是相对于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价格形式,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权限制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商品都实行国家定价。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定价的范围只限于少数重要商品和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