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清科举,依考生之地域而分南卷、北卷两种。
⒈ 明 清 科举,依考生之地域而分南卷、北卷两种。参见“南北卷”。
引清 阮葵生 《茶馀客话·中卷》:“按 明 洪熙 元年,会试取士,不过百名,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 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应天、松江、苏、常、镇、徽、宁、池、太、淮、扬 十六省府并 广德 一州为南卷。”清 阮葵生 《科名盛事》:“康熙 壬子, 韩慕庐 以南卷置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