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规定提供给会员国的普通贷款权利。它主要用于解决受贷国因国际收支逆差而产生的短期资金需要。贷款方式为会员国以本国货币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购买外汇,一般称为提款。这种购买外汇的权利即称为普通提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