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全称《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纲领。1789年8月26日制宪会议通过。由序言和十七条组成。规定人生来平等,享有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的权利;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罪推定原则;分权原则等。这些规定在同封建专制的斗争中起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