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先秦法家明赏罚的统治法术。谓人君根据臣下的言和行,循名责实,使各司其职。
⒈ 先 秦 法家明赏罚的统治法术。谓人君根据臣下的言和行,循名责实,使各司其职。
引《韩非子·主道》:“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韩非子·扬权》:“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
⒈ 形名,形体名称。参同,参验查证。形名参同本为法家学说,后比喻名称和事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