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当铺。
引唐 李肇 《唐国史补》卷中:“扬州 富商大贾,质库酒家,得 王四舅 一字,悉奔走之。”《醒世恒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门首一壁开个金银舖,一壁开所质库。”叶圣陶 《穷愁》:“吾今已弗能视,然知此衣色泽,当无殊其朔,持付质库,二银元谅可易。”
⒈ 将钱借给典押物品的人,以收取利息的店铺。
引《旧唐书·卷一二·德宗本纪上》:「搜括既毕,计其所得才八十万贯,少尹韦禛又取僦柜质库法拷索之,才及二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