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篇于怀恋的初中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有关于怀恋的初中优秀作文
那年我曾凶狠的诅咒过你,我做梦也想不到我竟会为你的离去而伤心,离去后我才发现我们都是很在乎彼此的。在你教我的那一年中,我学到的是怎样做人。虽然你只大我10岁。
对于你的回忆,太多,太复杂,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完全了解你。只是,我对你的印象很深刻,以至于想忘都忘不了。
刚开学时,你很温和,总是笑,我们看着站在讲台上困窘的你,说笑得更欢了。那时我们班在全校都很有名。(当然不是好名声了!)打架骂人是家常便饭,每个礼拜都有一两起打架事件,说起我们班来,校长的头都胀了。对此,我们当学生的还很自豪。忽然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你有了几根白发,明晃晃的刺进了我的内心,你才24岁啊!
军训时,我们很想家,你从不安慰我们,对于我们的眼泪,你假装没看见。只是在我们叫疼喊累时,到打靶场上陪我们跑步,你穿的是皮鞋啊!你看见男生感动得哭了,还是坚持的跑着,仿佛你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刺痛我们的心,让我们坚持下去。军训很艰苦,你总是带头吃苦,从不抱怨,也不让我们抱怨,每天总是板着一副铁面孔。后来,你打电话给我爸爸妈妈,告诉他们我现在很好,一天比一天有进步,请家长放心。此后,我开始对你有了一些敬意,因为你是关心我们的。
那天下午你拖堂到6点半,因为要赶班车,我向你请假不做值日,你不同意,离班车发动的时间只有10分钟了,我非常着急。对于我的乞求,你冰冷的说:“不做完值日不许回家。”说罢,便扭头走了。那一刻,我好恨你的铁石心肠!
后来,你曾经暗示过我他的无奈,站在我身后足足有5分钟,我一直低着头,你很尴尬,便走了。
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了,我年级699名,望着你不屑的眼神我痛苦极了。你好像是故意伤害刺激我,把前699名的同学叫到办公室进行勉励。我立志期中考试叫你刮目相看,可事与愿违,期中考试我652名,那一刻一种受歧视感遍布我的全身,我要把你当作敌人,我会不惜一切的战胜你,即使牺牲一切!你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对我不屑一顾的人。恨的力量是伟大的,月考中,我年级377名。你的表情依然平淡。期末考试,我125名。你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是对我的笑,对我一个人的笑。我骄傲的望着你。因为,我赢了,你的笑,意味着你输了。你太低估我了,虽然我还会更好。
“你总是仇视我吗?”有一次你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
我挑战的注视着你“怎么,不可以吗?总有一天我会叫你屈服,因为你曾经伤害过我的自尊,当然,不只是学习。”我的声音冰冷到极点,你的嘴角动了动,但最终没有说一句话。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会对老师那样说话,其实我一直很乖,我是一个连蚂蚁也不舍得踩死的人。更重要的是,我是一个阳光女孩。
从那天起,我便把你当作一块铁棒去磨,即使你是我的.老师。你的课我极其认真听,你留下的作业我总是做得最好,然后再背过,最终以年级65名的成绩考入初二。(年级1400多人,其中好学生百分之90都分在了6班和8班,我们15班很多时候没有一个进前一百。)
总结完成绩后,你轻轻的对我们说“下学期我不教你们了,我太年轻,没经验,会耽误你们一辈子的。还有,我教你们时可能太严格,以致许多同学对我有所不满,对此我一直没有作出任何解释,但是请看看你们的成绩单吧,它足以替我做出解释,我的严格要求是为了你们的明天,为了你们的成绩,好了,我的话说完了。”
全班很寂静,同学们没有一个出声的。后来传来了几声啜泣,同学们大都相继而哭。我虽然没有哭,可我的内心却隐隐作痛。原来我是如此的舍不得你,年少的我还不懂得什么是师生间的真情实感。我曾经把你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把你当成我人生中最大的敌人,直到今日,我才发现我错了,原来我们是那么的在乎你,你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是那么舍不得你离开……
你像从前那样背过身去,深吸了一口气。前排的同学听到了你小声的啜泣。啊,原来你也舍不得我们!
再后来,我一直想给你打个电话,问一下你现在好吗,可我至今都没有勇气拿起手机,我曾经敌视过你,所以我愧对于你,你宽恕了我的怨恨,宽恕了我的敌视,甚至还用你那身处异地的心来安慰我的心,只是你表现得如此含蓄,才叫我以前从未懂得。
你是学心理学的,可是当时为什么不好好研究一下学生的心理呢?我们年纪尚幼,对于你的话半信半疑,才会造成双方的不理解。
啊!原来你也是个孩子,一个年仅24岁的刚上完大学的孩子,不然你不会在异地的宿舍楼里偷偷的哭,不会打电话给你的父母撒娇,不会对我们要求比对你自己的还严,不会面对年轻漂亮的李惠老师脸红的说不出来话。我们都是孩子,只是你比我们大10岁,是我们的大哥哥罢了。
上个星期,你从外地赶回学校看我们,那时我们正在上体育课,你远远的望着我们。我好想过去和你说句话啊,可我不敢,我不敢面对你那深邃的眼睛,不敢看你那几丝白发,听同学说,你不教我们以后,头发就又长成黑的了,工作压力也小了,而且你也已经有了一个女友,不过不是李惠老师。想当初开学的时候同学们一直想把温柔的数学老师介绍给你,那种行为多么可笑啊!谁让我们都是孩子,都是一群活泼开朗自主性强的好孩子!
对于你,我要说的还有一大筐,只是不敢提起,我们之间的事请太多了,别的师生遇到过的我们遇到了,别的师生没遇到的我们也遇到了。直到今天我还是舍不得你,我们大家都舍不得你,你以后永远不会再教我们了,对吗?
不论怎样,5年,,乃至一辈子,即使175班所有的同学都忘了你这个老师,我还是会记着你。
恨过,所以深刻。直至离开才发觉要珍惜。再叫你一声“王老师”吧,我们不知今后还会不会相遇。相遇那天我会大声的对你说“对不起,曾经我恨过你,但是现在,我对你充满了感激,你教我的那年,除了仇恨外,我学到的是宽容和做人。”
我好怀念一起走过的日子,有酸,有甜,和你走过的日子是我最值得回忆的日子。我祝愿你天天快乐,能和那位姐姐幸福永远,还有,不要忘记我,虽然我不是你最得意的学生,但是你却是我最爱的老师。
王老师,要记得笑啊!
父母经常说我是个爱做梦的孩子,是啊,我的心中确确实实有很多梦。在这些梦中,最美丽的,最让我激动的就是希望中国腾飞的梦,希望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梦,就是中国梦!
我的中国梦由来已久了。还是在我刚上学不久,有一天不经意看到电视里的一则公益广告,它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画面上出现的是身处贫困山区的一群孩子,他们非常渴望上学,但是大山里没有条件,其中有一个孩子的神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一个小女孩趴在一张破旧的课桌上,手上拿着一支笔,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望着镜头,那眼神是多么的令人爱怜,饱含了她内心渴望上学的期盼之情。那时的我或许没有现在对那种眼神的深刻理解,但当时也意识到了自己是多么的幸福,生活中不愁吃,不愁穿,上学在我看来是多么容易随便的事情,每天还有专车接送。现在回头想想,那时的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有时偶尔还惹妈妈不高兴。我忽然意识到我国的贫富差距居然这么大,有些城里的孩子家富丽堂皇,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而有些孩子甚至连吃饭都很困难,更别提上学的事了。
由此之后,在我的心里,就埋下了一颗美丽的种子,我立志要好好好学习,长大了当一名老师,要去贫困、偏远的山村支教,帮助那些想上学而又无能为力的孩子们去完成他们的理想。
让我兴奋的是我心里的这颗种子很快就“发芽”了。前一段时间,学校组织我们集体观看“感动中国十大人物颁奖典礼”,其中的两个人让我记忆犹新,是说的一对夫妇,他们两人一起在山区的学校里当老师,因为资源匮乏,他们既是那所学校的老师,又是学校的校长,他们拿出了多年的积蓄,倾其所有,几年里风里来雨里去的坚持上课,有时生病了也要忍痛代课,呕心沥血地为祖国的教育事业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我被他们的这种精神感动了,流泪了,联想起了我自己的梦想。生命的价值也许就是这样的体现吧,这不也是中国的梦想吗?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快乐地成长。我明白了这一点,更加坚定了我要去山区当一名老师的梦想。
今夜,躺在床上的我辗转难眠。我想,可能是浓茶喝多了的缘故吧。但转念一想,这个理由对于每日“茶不离手”的我显得有点可笑。那又是为什么呢?
我突然很想回去。回到那个我曾告诉自己不再踏足,除非我以一个成功者的身份,除非那时的我成为你的骄傲!可我现在还不是,我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名小卒,可今夜的我突然想起了你……
想起了我熟悉又陌生的一切;想起了过去四年,我曾恨不得马上摆脱的一成不变的枯燥;想起了那时的天,那时的我,那时的你――
你是否依然守候在湘子桥,听着流水默默地老去?我突然很想伸手感知一下,烈日下你的灼热,倾听你那喧嚣中的寂寞。
你是否依然绿意葱茏,承载着无数学子的体重和梦?我依然记得淌过你的身体时,裤脚的润湿,但不知那可是天使的眼泪?
你是否依然在梳理你那乌黑的、长长的秀发,胖胖的阿姨,再随手挽成一个花N?兴致来时,弹一曲《点绛唇》,歌一首《篱笆 女人和井》?
你是否依然在艺术系前的门房,阿伯?天又热了,此刻的你应给“阿山”冲澡了吧?“阿山”――我们的韩师第一雄,如果我再回去,一定会记得给你带火腿肠的!
你的星空是否依然璀璨?你的操场是否依然撒满活力四射的身影?你的食堂是否依然人山人海?你的教室是否依然记得我们回荡的笑?你是否依然怀念那一夜全班同学在理科楼前大声朗诵《将进酒》?你是否依然记得那一夜醉倒的酒瓶里流出无尽的泪?你是否知道原来你依然封锁在我记忆的闸门里?
我想,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不够美丽、不够著名、不够渊博,可我依然在这个夜里想起了你;我想,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鲁迅在《社戏》中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虽然那夜的豆和戏,实在不怎么样;我想,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普希金说的:
而那过去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沐浴着青春的阳光,翻开记忆的一页,回想起童年时的一分一秒,一声一响,一草一木,那才是美呢!――
那是个星期天的下午,柔和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春风微拂,梳理着柳树的长辫子,一条蜿蜒的小路通向远方,小鸟在前面叽叽喳喳地为我们带路。
不久我们便来到草地,玩起了捉迷藏,“石头,剪子,布”伙伴们异口同声地说,“你输了,你输了,把眼闭起来,数到一百后,来捉我们。”
“一,二,三,四,五……”伙伴们纷纷找地方藏了起来,有的纵身一跃趴在了草丛间,有的三步并作两步跑,“刷”地一下,躲进了小沟,还有的藏在树后,啊呀!我怎么办呀?“七十,七十一,七十二……”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站在原地直打转。忽然,我眼前一亮,“有了”旁边一个不大不小的坑,我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用稻草遮了遮,嗯,真是天衣无缝啊!
“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我数好了哦,一百,那个“追兵”话音刚落,便开始寻找“逃犯”了。“刷,刷,刷”声音越来越响了,我的手在颤抖,“嘿!看你往哪儿跑,我已经看见你的‘尾巴’了,出来吧,晓春。”他继续找啊找,又一个自投罗网的被发现了。躲在树后的两位有点不耐烦了,悄悄探出头来,窥探着“追兵”,他们缩回头的声音,隐约被那人听到了,一个360度大转身,又被逮住了两个,我还以为我是第一个被抓呢,没想到转危为安,那人找了好久,还是没有找到我,气馁地说:“我找不到,我投降,出来吧”,我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哎!这下他可被我吓住了,真是哭笑不得。我们要求让他学猫咪‘喵喵’叫,他却学狗‘汪汪汪’,惹得我们捧腹大笑。
如今,这样的笑容已不再有,看着他们开心的笑容,心里真是感到暖洋洋的。时光就像一阵狂风,刮走了童年,刮走了美丽的时刻,刮走了无法挽回的时光,只留下深深的怀恋……
不觉间,车子已缓缓驶入了田间小路,恍惚之间一位头发斑白,弓着身躯,翘首盼望的老人浮现在眼前,不禁唏嘘喟叹,咫尺间的距离折映姥姥泛旧的笑靥,心底的那份怀恋即刻涌上心头。
怅然呆立于田间,不同于异地的熟悉景象映入眼帘。枯盛的叶浪随音符跳动,放眼望去,一片金色的麦田,近看则注目与脚边那一丛丛翠微之下的蒲公英,荡晕的夕阳徜徉着无限思绪,我仿佛又变成了那正调皮的小女孩。
小时候,夏天将至,每到黄昏姥姥便牵着我到田间散步,看看那一片片整齐有序的麦田,教给我各种花草的名字。只是姥姥甚是偏爱那毫不起眼却生命力旺盛的蒲公英。每每看到蒲公英,姥姥便拉过我胖乎乎的小手,饱含感情的注视着它们,告诉我:“孩子,这是蒲公英,它们可以飞,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落下生根……我的小宝贝长大后也可以飞到天南海北,领略各种风光,对不对?”“对!”我清脆而调皮地回答姥姥,看着满头银丝,清瘦却不失健康的姥姥,我向她怀中扑去,田间飘荡起一老一少欢快的笑声……
姥姥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朵蒲公英,递到我面前,我便鼓足腮,用力将蒲公英吹散,看着一瓣瓣蒲公英愈飞愈远,姥姥便亲昵地抱起我,欢快的回家……
如今我吮吸着微薄的花香和浅淡的草味,细细回想起从前,遂弯腰学着姥姥的样子,小心摘下一朵蒲公英,将其吹走,目送远去,这次,看到的不仅仅是飞走的蒲公英,还有被它们一起带走的岁月。心中的怀恋愈加深沉。
这些特定的光景,在过往的相同季节都丝毫没消退和添置,只是我的身边少了一个疼我爱我的人――姥姥,我最亲爱的人,于三年前溘然长逝了。
一瓣蒲公英飘近,我伸手抓住,展开手掌,纹路中若以若现出姥姥雾霭般的笑容,一切的一切,都随飘散殆尽的蒲公英远去,唯爱停留,几分怀恋荡漾心头……
大街小巷里吆喝着的声音都是家的呼唤。――题记
阔别故土八年的我终于回到了湖南,还是熟悉的街道,还是熟悉的样子,还是熟悉的口音。母亲一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拉着我走街串巷,似有衣锦还乡之感,大家都非常热情地和我打招呼,然而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我和满街的“湖普”格格不入。
没待几天,我就重拾起“湖普”,还讲得一板一眼的,完全看不出我在外面待了那么久。可是母亲对我说:“你普通话讲得蛮好的嘛,才待了几天,别一口‘湖普’的。”我失落地换回那口标准的普通话。可是,久而久之,我总觉得缺失了什么,心里空落落的。聚餐时,所有人都讲着一口“湖普”,唯独我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走亲访友时,一大家子都说着湖南话,我也只能似懂非懂地点着头,装作听得懂的样子。出去逛街时,大街上所有人都是一口湖南话说得顺顺溜溜,可是我只勉强能听懂,所以我也尽量不开口说话,免得让自己像一个初来湖南的人。母亲不以为然,她觉得标准的普通话听着舒服,为此,她总是叫我别学“湖普”,更别学湖南话。对此,我唯一的抗拒方式也就是撇撤嘴,一脸不情愿。在母亲坚决的命令下,我唯一的交流方式就是能不讲话就不讲,但我总感觉,自己虽然回到了家乡,却不像是家乡的人。
在天津的时候,同学们都是用普通话来交流,而像湖南这样还一直保留着特色方言的地方已经越来越少了。依稀记得班上有个同学和父亲打电话时,传出了一口四川口音,大家听到后哄堂大笑,但是我觉得这是最适合的交流方式,因为这是家乡的特色,这是作为一个当地人骄傲的语言。现在的我们,开始离方言渐行渐远,大家的语言没有了差异,难道在未来的某一天,方言真的会被普通话代替吗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有方言的地方,是家所在的地方;有方言的地方,才是一个人最终的归宿;有方言的地方,才是有着“亲切的怀恋”的地方。
听着大街小巷的方言,这是来自家乡的呼唤。
夜空黑得如同浓稠的墨汁,我对她的思念也越发地浓。记忆的抽屉被我轻轻拉开,从千万封信中找出那一封雪白的信笺,展开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姐姐,我们去买孔明灯吧!”“好啊,走吧。”姐姐笑着说。我们并肩走着,当她的手拉起我的手时,从她的掌心中流出一股暖流,慢慢流到我的心里。顿时温暖流遍了我的全身,驱赶走了寒冷。
不知不觉间我们走到了一家小商店,我急不可耐地问道:“请问这里有孔明灯吗?”“哦,正好还剩下最后一个呢!”老板娘笑眯眯的说着,拿出了一个橘红色的孔明灯。我小心翼翼的,结果抬起头向姐姐浅浅一笑,同样的话语从我们的眼中荡漾开来:我们的幸运因你而存在,有你真好。
天渐渐的黑了,空中有星星点点暗淡的星星在闪烁。
我们来到空地,姐姐修长的手指轻轻的撕开包装袋。她细心地从袋子里把所有的小零件依次取出。我迫不及待地把灯撑开,又朝里吹了一大口气。“哗”灯一下子就被我撑大了。姐姐把两根支架搭了上去,动作是那么的轻柔,连草丛中的鸣虫都不忍打扰。
“嗒”火苗从打火机中窜了出来,将引线点燃。我和姐姐分别拉住了孔明灯的两个角。火光透过灯体,将我和姐姐的身体照成了微红色。姐姐专注地看着孔明灯,而我却痴痴地望着她。“佳钰,我们要放手了。”姐姐柔声对我说。我一愣,赶忙同姐姐一起放手了。
孔明灯晃晃悠悠地向上升着,缓缓地向远方飘去。我好和姐姐静静地望着它飘去的方向,呆呆地问姐姐“姐姐,你说它会飘去哪啊?”“小傻瓜,”姐姐的手放在了我的脑袋上,轻轻的揉了揉,“我想,它会去梦想的乐园,在那儿等我们。”姐姐顿了顿,又说“佳钰,你知道吗,你所有的习惯我都记得。”
此时,孔明灯已经看不见了,只有如水的月光柔柔地洒在姐姐的身上。顿时,他似乎变成了一个月光仙子,宛如水一般温柔,安详。
一句“我都还记得”虽听着轻描淡写,却似乎将我们两年未见的空白全都弥补了起来。
我对你的怀念,每时每刻,深入内心。
有关于说礼的优秀初中作文
说“礼”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五千年的连续不断的传承造就了世界奇迹。从几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到今夕远东雄狮,根源何在?为何文明古国单单中国走到了现今?全都是因为那内涵的传承!何物为精?何物为内涵?无可厚非,当然是――
礼!
儒家文化可概括为五字要诀:仁、义、礼、智、信。礼高傲地踞于中间位置,可见礼字的'重要地位。无礼不成国,礼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润滑剂,它减少的是人与人的摩擦,将中华大地构建成一个礼仪之邦,让她免受了多少灾难。古有成“秦晋之好”,和平共处,还百姓一方太平;今有礼仪外交,安定和谐,还人民一片繁荣!由此可见,礼是多么重要。
但时至今日,“礼”的意识在人们心中越来越淡化。中国人一点一点丢掉了祖先的内涵;人们都变得那般麻木不仁,以至于有时熟人见面也像是形同陌路,擦肩而过也想不到去简单的来一句――你好!人们也变得越来越粗鲁,因为一点点的小事而对对方大发雷霆,甚至拳脚相向,直到自己悔过也不肯说一句――抱歉!人们现今已经快要忘记了礼貌用语与举止文明的作用了。
或许没有教训,人们就不知道去珍惜!
谁还能忆起晚清重臣李鸿章在访美期间因习惯性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而使中国在国际上颜面尽失,被无数国家嘲讽吗?谁还能忆起前苏联主席赫鲁晓夫因在国际会议脱下皮鞋敲打桌子抗议而使苏联大国形象一落千丈,间接导致了冷战中苏联的最终失败。这些事例,难道不足以说明礼的重要性吗?
我们的民族太需要礼仪了,她对我们来说就如同鲜活的血液注入了奄奄一息的病体中。“礼”对于我们民族来说,不仅仅是振兴民族的利器,而且是文化的传承。所以,让我们懂礼,讲礼,成就礼!
上初中时,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感受并不太深,只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菲利浦夫妇是自私贪婪、冷酷无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现在作为一名教师,年过不惑,重教这篇经典课文,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觉得这篇作品简直是反映穷人辛酸生活的杰作。课文中字里行间都能体现出穷人生活的艰辛苦涩,读后不由人不为菲利浦夫妇掬一把同情之泪,深感莫泊桑是当之无愧的短篇小说巨匠。
文章一开头就写出了这个家庭的窘况:“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
读到这段文字,有过相似家境的人,一定会感同身受的。虽然这讲的是19世纪法国的穷人家庭的生活,但是真让人觉得讲的是曾经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的事,全天下每天像这样艰辛生活的穷人,我想,现在一定还很多很多。当下并不是一个土豪遍地、富二代横行的时代,不可能人人花钱如流水,消费连眼都眨,买东西只看品牌不看价钱。像菲利浦那样的家庭应该还不少吧?不知还有多少人整日在为盐米油盐精打细算,为衣食住行愁眉苦脸?
小说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尔赛岛旅行,是这么说的:“ 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读到这段文字,不由人从法国菲利浦一家的事想到现实中的旅游,旅游的确是很惬意,很畅快,很潇洒的事,但那是要花一大笔钱的!生活拮据得如菲利浦夫妇一样的人怎敢有游山玩水,览尽天下奇景的奢望?对他们来说“身上衣裳口中食”才是头等大事!但穷人除了衣食之外,还是得有点儿愉悦身心的精神生活的,所以就采用这种近游哲尔赛岛以遂“出国游”心愿的举动。想到这些,怎能不让人为天下的穷人感到一缕辛酸,觉出一股苦涩?当然这些话,生活悠闲自在、无忧无虑的人是听不进去的,因为“白天不懂夜的黑”。锦衣玉食的皇帝陛下怎么会感受到饥寒交迫的街头流浪汉的痛苦呢?
小说中还有一段文字描写旅行中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浦看见有身份的人吃牡蛎,他被那种高贵的吃法所打动也决定请家人吃牡蛎。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亲对此的反应是这样的:“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
这段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马上会让人想到现实生活中无数穷人家中类似的辛酸苦涩小事:花钱时锱铢必较、犹豫不决,恨不得一分钱掰两半花却还要“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找出点儿借口来维护一下可怜的虚荣心。写得真是太传神了!但是稍具悲悯情怀的人,谁又忍心嘲笑菲利浦的妻子这样的穷人呢?对他们,除了寄予深深的同情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这样看来,正因为菲利浦夫妇经济是那样的拮据,家境是那样的窘迫,而又无力改变自己可悲的命运,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发了财的于勒,可以说于勒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而一旦发现于勒原来成了穷光蛋,他们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十几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对穷光蛋弟弟于勒那样强烈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们是穷人!莫泊桑简直把社会上穷人这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阶层的辛酸痛苦写尽了!
有句话说,“小说除了人名,什么都是真的”,的确如此!《我的叔叔于勒》真算得上是一篇法国版的《穷人列传》,莫泊桑像法国的太史公!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触讽刺了菲利普夫妇的贪婪吝啬,嫌贫爱富。当于勒花光自己应得遗产并大大战胜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被称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钱就应归自己,不就应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资本主义也好,“新”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初中作文:怀恋
那年我曾凶狠的诅咒过你,我做梦也想不到我竟会为你的离去而伤心,离去后我才发现我们都是很在乎彼此的。在你教我的那一年中,我学到的是怎样做人。虽然你只大我10岁。
对于你的回忆,太多,太复杂,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完全了解你。只是,我对你的印象很深刻,以至于想忘都忘不了。
刚开学时,你很温和,总是笑,我们看着站在讲台上困窘的你,说笑得更欢了。那时我们班在全校都很有名。(当然不是好名声了!)打架骂人是家常便饭,每个礼拜都有一两起打架事件,说起我们班来,校长的头都胀了。对此,我们当学生的还很自豪。忽然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你有了几根白发,明晃晃的刺进了我的内心,你才24岁啊!
军训时,我们很想家,你从不安慰我们,对于我们的眼泪,你假装没看见。只是在我们叫疼喊累时,到打靶场上陪我们跑步,你穿的是皮鞋啊!你看见男生感动得哭了,还是坚持的跑着,仿佛你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刺痛我们的心,让我们坚持下去。军训很艰苦,你总是带头吃苦,从不抱怨,也不让我们抱怨,每天总是板着一副铁面孔。后来,你打电话给我爸爸妈妈,告诉他们我现在很好,一天比一天有进步,请家长放心。此后,我开始对你有了一些敬意,因为你是关心我们的。
那天下午你拖堂到6点半,因为要赶班车,我向你请假不做值日,你不同意,离班车发动的时间只有10分钟了,我非常着急。对于我的乞求,你冰冷的说:“不做完值日不许回家。”说罢,便扭头走了。那一刻,我好恨你的铁石心肠!
后来,你曾经暗示过我他的无奈,站在我身后足足有5分钟,我一直低着头,你很尴尬,便走了。
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了,我年级699名,望着你不屑的眼神我痛苦极了。你好像是故意伤害刺激我,把前699名的同学叫到办公室进行勉励。我立志期中考试叫你刮目相看,可事与愿违,期中考试我652名,那一刻一种受歧视感遍布我的全身,我要把你当作敌人,我会不惜一切的战胜你,即使牺牲一切!你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对我不屑一顾的人。恨的力量是伟大的,月考中,我年级377名。你的表情依然平淡。期末考试,我125名。你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是对我的笑,对我一个人的笑。我骄傲的望着你。因为,我赢了,你的笑,意味着你输了。你太低估我了,虽然我还会更好。
“你总是仇视我吗?”有一次你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
我挑战的注视着你“怎么,不可以吗?总有一天我会叫你屈服,因为你曾经伤害过我的自尊,当然,不只是学习。”我的声音冰冷到极点,你的嘴角动了动,但最终没有说一句话。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会对老师那样说话,其实我一直很乖,我是一个连蚂蚁也不舍得踩死的人。更重要的是,我是一个阳光女孩。
从那天起,我便把你当作一块铁棒去磨,即使你是我的老师。你的课我极其认真听,你留下的作业我总是做得最好,然后再背过,最终以年级65名的`成绩考入初二。(年级1400多人,其中好学生百分之90都分在了6班和8班,我们15班很多时候没有一个进前一百。)
总结完成绩后,你轻轻的对我们说“下学期我不教你们了,我太年轻,没经验,会耽误你们一辈子的。还有,我教你们时可能太严格,以致许多同学对我有所不满,对此我一直没有作出任何解释,但是请看看你们的成绩单吧,它足以替我做出解释,我的严格要求是为了你们的明天,为了你们的成绩,好了,我的话说完了。”
全班很寂静,同学们没有一个出声的。后来传来了几声啜泣,同学们大都相继而哭。我虽然没有哭,可我的内心却隐隐作痛。原来我是如此的舍不得你,年少的我还不懂得什么是师生间的真情实感。我曾经把你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把你当成我人生中最大的敌人,直到今日,我才发现我错了,原来我们是那么的在乎你,你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是那么舍不得你离开……
你像从前那样背过身去,深吸了一口气。前排的同学听到了你小声的啜泣。啊,原来你也舍不得我们!
再后来,我一直想给你打个电话,问一下你现在好吗,可我至今都没有勇气拿起手机,我曾经敌视过你,所以我愧对于你,你宽恕了我的怨恨,宽恕了我的敌视,甚至还用你那身处异地的心来安慰我的心,只是你表现得如此含蓄,才叫我以前从未懂得。
你是学心理学的,可是当时为什么不好好研究一下学生的心理呢?我们年纪尚幼,对于你的话半信半疑,才会造成双方的不理解。
啊!原来你也是个孩子,一个年仅24岁的刚上完大学的孩子,不然你不会在异地的宿舍楼里偷偷的哭,不会打电话给你的父母撒娇,不会对我们要求比对你自己的还严,不会面对年轻漂亮的李惠老师脸红的说不出来话。我们都是孩子,只是你比我们大10岁,是我们的大哥哥罢了。
上个星期,你从外地赶回学校看我们,那时我们正在上体育课,你远远的望着我们。我好想过去和你说句话啊,可我不敢,我不敢面对你那深邃的眼睛,不敢看你那几丝白发,听同学说,你不教我们以后,头发就又长成黑的了,工作压力也小了,而且你也已经有了一个女友,不过不是李惠老师。想当初开学的时候同学们一直想把温柔的数学老师介绍给你,那种行为多么可笑啊!谁让我们都是孩子,都是一群活泼开朗自主性强的好孩子!
对于你,我要说的还有一大筐,只是不敢提起,我们之间的事请太多了,别的师生遇到过的我们遇到了,别的师生没遇到的我们也遇到了。直到今天我还是舍不得你,我们大家都舍不得你,你以后永远不会再教我们了,对吗?
不论怎样,5年,,乃至一辈子,即使175班所有的同学都忘了你这个老师,我还是会记着你。
恨过,所以深刻。直至离开才发觉要珍惜。再叫你一声“王老师”吧,我们不知今后还会不会相遇。相遇那天我会大声的对你说“对不起,曾经我恨过你,但是现在,我对你充满了感激,你教我的那年,除了仇恨外,我学到的是宽容和做人。”
我好怀念一起走过的日子,有酸,有甜,和你走过的日子是我最值得回忆的日子。我祝愿你天天快乐,能和那位姐姐幸福永远,还有,不要忘记我,虽然我不是你最得意的学生,但是你却是我最爱的老师。
王老师,要记得笑啊!
“沙沙……沙沙……”风儿轻柔地吹过,树叶轻轻晃动,阳光轻抚,留下一地金色的碎片。
当清晨的一缕金色不经意照进我的心里,你,悄悄地走进了我心底。
记忆中老家的门前总浮着一股特殊的气味——香甜中带着一丝苦涩。循着那气味向前,便可看到几棵香椿树,枝干碗口粗,却比普通的树高很多。经常在天边泛起一丝金黄时,就看到一个腰杆笔直的身影——你,在用工具摘那我最爱的香椿。香椿与清晨的露珠一同被你摘下,你不厌其烦地洗净、摘去老叶,将香椿和着不知名的食材,在锅里轻轻翻炒后端来。我满心欢喜地夹上一筷子,回味无穷,不禁嘴角轻漾。你看着狼吞虎咽的我,苍老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不经意间,你的笑颜,香椿的清香,连同那日的阳光,定格在我心底,成为无法忘却的记忆。
后来,离开了乡间,我依旧爱吃香椿,可买来的总没有以前的味道。是少了什么?记忆中的香椿树越来越模糊……随着学业的繁重,我无暇顾及这些。可总感觉丢失了什么,那个因为一盘清香四溢的香椿就能高兴一整天的女孩与我渐行渐远。
直到有一天,回家时突然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猛地一惊,我看到了老家寄来的包裹,阳光轻洒,香椿叶上的露珠折射出七彩光芒。泪不受控制地滑落,脑海中的那颗香椿树逐渐清晰。笔直的树干如同你挺直的腰杆,粗糙的树皮如同你饱经风霜的大手。好像找回了什么!恍然间,我看见了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吃着那盘香椿。是爱!不经意间,藏在心底的那棵香椿树下又发了椿芽。
当清晨的第一缕金黄照进我的世界,我一眼就看到了你——外公。
初中三年中,叶子给我的最亲近的记忆,就是那一次了。
那次,我病了,病得很严重(人在生病的时候感情总是最脆弱的)。
教室里朗朗的读书声被我的咳嗽打的参差不齐,大家心里都很不舒服,但他们都没说什么。大家都知道中考要到了,课不能落下。我的病此时显得有些渺小。我熬着,直到放学。
“让我陪你去医院吧!”
正当我起身打算去附近的小卫生站时,叶子清脆的声音就飘了起来。我不想去大医院,因为医药费贵,而且手续麻烦还浪费时间。。我拿着一包面巾纸冲她挥了挥手。
还没走几步,腋下就蠕动了起来。叶子把手伸了进来,笑嘻嘻地看着我,“不要拒绝我。”水灵灵的眼睛直视着我,我没办法拒绝。
我被她拖到人民医院。看着叶子那纤细的身体在队伍里穿梭,让我想起了其实她也只是个小女孩。叶子的爸爸妈妈不在身边,从小到大在家的每一顿不是吃方便面就是吃干面包。有钱就出去买,没钱大不了就饿一顿,这令她的身体就像一根牙签,一折就断。所以她才对医院的流程了如指掌。
平时她总是爱跟我开玩笑。他的样子是成熟的女性,内心是孤独的孩子。偶尔可以看到她看一本言情小说看到泪流满面。小女生总是可以被天真地打动。她说自己以后想当护士,我就得护士太难考了。“当护士的话就可以被称为‘白衣天使’了”,这就是她想当护士的理由。弄得我好无语。不过这才是小女生的想法。
她拉着我进了急诊科,她说这样比较快。显然这丫头心里鬼得很。看过了病,拿过了药,去打吊针,一条龙服务。只是她有没有想到我现在还是病人啊!受不起这样的速度。
左手被戳了一个洞一滴一滴的生理盐水往我体内流,我被放在一张睡椅上。叶子出去了,说给我买吃的。她饿了吗?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这个问题。我们午饭都还没吃,她想到自己了吗?
下午了,她回来了。手上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里面全是吃的。她给了我一个面包和一杯粥,自己在那啃着零食。看来我多想了最亲切的怀恋 - 冰忆 - 逍遥之主老三,她是不会把自己饿着的。
我的病在她的照顾下好了些,至少没毁在她的手上。不过正因为有这位有经验的人,我生病才有处投医。生病的这一天里,叶子成了我最亲切的阳光,她让我在中考前看到了青春期少女们应该有的活力和生气。在无情的中考前这无疑是种温暖的安慰。
怀恋有关高三优秀作文
那一瞬间,我回头看了看那早已走远的阳台,有点不知所措。
也许就是那一瞬间,我要与它别绝了,与童年别绝了。
即使没有黄昏,没有那一抹金光的漂染,这个阳台依旧是那种老旧的黄颜色,是那种被岁月践踏了许久的黄颜色。土黄色的脚印一次又一次被渗进,就像旧的不能再旧泛黄的纸页一样的颜色。它太老了,铁栏杆不知道锈了多少层,又不知被油漆刷了多少层。
记得阳台的墙上藏着许多的简笔画和“藏”字。
那些简笔画无非就是幼儿园老师教我画的小猪、小熊还有小狗[A20],有不少都已经被风侵蚀掉了,但幼稚的轮廓仍然依稀可见。
因为小猪在幼儿园的童话出现的频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墙上的猪也就多了,但多数的猪都是瘦瘦的,也不知如何。
而那些“藏”字就要追随到大一点了。当时我们班有一个写字写的很好看的女孩儿,老师总是夸奖她。当时我写字还是蛮可以的,所以我很不服气,于是我叫她来阳台,来比画画和写字。
她在阳台的墙上工工整整地写下了当时我们认为最复杂的“藏”字。我不服气,于是也在墙上写下“藏”字,可是不管我怎么写,我就是写不出她那么好看、工整。我看我差不多完败了,索性在墙上画我最拿手的的小猪。她画的不再是那些稚拙的简笔画,而是活灵活现的动漫人物。
后来我也尝试着画过,但是不管我怎么画,就是少了那种传神的感觉。我气得干瞪眼,可是有什么用呢?我确实不如她啊!我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超过她!
阳台上的花草长得郁郁葱葱的,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花盆旁边有一堆土,小土堆上歪歪斜斜地插了一块小小的牌子,上面有什么字至今已经分辨不清了,只是依稀觉得像是甲骨文。不过我自己心里明白,这是小时候为一只死在阳台的蜗牛而建的小小的一方墓。
虽然这蜗牛不是我弄死的,但是死在了我的地盘上,我也不忍心看它“暴尸荒野”,便学着电视武侠剧中的情节,把它葬了――虽然不算得上是什么风光厚葬,但还是有我的一点心意的,所以我为它插了一方墓,上面还有甲骨文。
那天,我搬家了。
搬了家以后,我拿起笔往上写字,妈妈阻止了我,其实,我长大了,也不想往上面写字、画画了,也许也不会有蜗牛爬进镶满玻璃的阳台了。
再看看如今那干净、贴满白色瓷砖的阳台,我就会忆起那个饱受经霜的阳台陪我经历了多少个捕星捉月的夜晚和沐浴曙光的清晨,还有那花、那草、那墙还有那墓,都能给予我一丝丝的温暖。
时间就那么一天天溜走了。
那一瞬间,我想:也许再也不会有童年了吧。
亲切的怀恋初中作文
那一瞬间,我回头看了看那早已走远的阳台,有点不知所措。
也许就是那一瞬间,我要与它别绝了,与童年别绝了。
即使没有黄昏,没有那一抹金光的漂染,这个阳台依旧是那种老旧的黄颜色,是那种被岁月践踏了许久的黄颜色。土黄色的脚印一次又一次被渗进,就像旧的不能再旧泛黄的纸页一样的颜色。它太老了,铁栏杆不知道锈了多少层,又不知被油漆刷了多少层。
记得阳台的墙上藏着许多的简笔画和“藏”字。
那些简笔画无非就是幼儿园老师教我画的小猪、小熊还有小狗[A20] ,有不少都已经被风侵蚀掉了,但幼稚的轮廓仍然依稀可见。
因为小猪在幼儿园的童话出现的频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墙上的猪也就多了,但多数的猪都是瘦瘦的,也不知如何。
而那些“藏”字就要追随到大一点了。当时我们班有一个写字写的很好看的女孩儿,老师总是夸奖她。当时我写字还是蛮可以的,所以我很不服气,于是我叫她来阳台,来比画画和写字。
她在阳台的墙上工工整整地写下了当时我们认为最复杂的“藏”字。我不服气,于是也在墙上写下“藏”字,可是不管我怎么写,我就是写不出她那么好看、工整。我看我差不多完败了,索性在墙上画我最拿手的的小猪。她画的不再是那些稚拙的简笔画,而是活灵活现的动漫人物。
后来我也尝试着画过,但是不管我怎么画,就是少了那种传神的感觉。我气得干瞪眼,可是有什么用呢?我确实不如她啊!我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超过她!
阳台上的花草长得郁郁葱葱的,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花盆旁边有一堆土,小土堆上歪歪斜斜地插了一块小小的牌子,上面有什么字至今已经分辨不清了,只是依稀觉得像是甲骨文。不过我自己心里明白,这是小时候为一只死在阳台的蜗牛而建的小小的一方墓。
虽然这蜗牛不是我弄死的,但是死在了我的地盘上,我也不忍心看它“暴尸荒野”,便学着电视武侠剧中的情节,把它葬了――虽然不算得上是什么风光厚葬,但还是有我的一点心意的,所以我为它插了一方墓,上面还有甲骨文。
那天,我搬家了。
搬了家以后,我拿起笔往上写字,妈妈阻止了我,其实,我长大了,也不想往上面写字、画画了,也许也不会有蜗牛爬进镶满玻璃的阳台了。
再看看如今那干净、贴满白色瓷砖的阳台,我就会忆起那个饱受经霜的阳台陪我经历了多少个捕星捉月的夜晚和沐浴曙光的清晨,还有那花、那草、那墙还有那墓,都能给予我一丝丝的温暖。
时间就那么一天天溜走了。
那一瞬间,我想:也许再也不会有童年了吧。
【评】这篇作文写得很好,在小的细节上再次深入细致地读三五遍,找出自己的细节问题,修改一下,就能成为满分作文。
当你听到树林借风致意,当你看见月亮掉入烟囱,夜晚的小村在汹涌麦浪中微微倾斜,当你跑进那熊熊炭火照亮的小村庄,那一个个灿烂纯真的日子就瞬间回到了眼前。
一位老人,一间小卖部,承载了我心底最亲切的怀恋。
奶奶是老家村里为数不多的“知识人”,开着一间小卖部,而小卖部里头有张宽大的桌子,桌上是各式各样的邮票、信纸、信封和笔。长大后的我才知道,奶奶是在帮着村里人写信,寄给这些委托人的亲戚或远在外地打拼的儿女。阳光凌乱地散落在小卖部的货架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握着笔,认真地写着信,这是我小时候镌刻在心底的亲切回忆。
昨天还静悄悄的,月历刚翻到七月那一页,蝉就开始吱吱鸣叫了。渐渐长大的我,被奶奶要求每天坚持练字。我很喜欢奶奶写的一手好字,因为身为代笔人,奶奶坚持练字,又能写出许多种字体。我站在小卖部的桌子前,翻看着奶奶的一大叠书和字帖。夏日炎炎,我静不下心来端端正正地写字,偶然翻到一本草书,我满心欢喜地开始临摹。
奶奶打理完小卖部的杂活,便背着手,带着阳光悠悠而来。她看我在纸上龙飞凤舞,一个个大字虽有那么几分草书的韵味,却又不禁皱起了眉:“囡囡,你是不是又想偷懒啦?你的草书,奶奶夸你在第一次写就能写得如此,但我不希望你写这种字。即使写得一手靓字,如果别人完全看不懂,就无法称得上是一种精粹,反而会成为一种庸俗。”
亲切的话语中满是深刻的哲理,我知道这是奶奶在人生路上不断总结出的道路之一。这一字一句令我铭记,令我深深怀恋。
西沉的红日,把缕缕落寂的橘红涂满天际。每到这时,奶奶总会唤我与她一同读书。“奶奶,您不是把大家交代的事写进信里,寄出去就好了吗,怎么还要看这么多书呀?”听完我说的话,奶奶微微一笑:“写信,也是需要许多技巧的。读信的人往往能在字里行间读出写信人的情感。若你只是写得一手好字,而心意无法传达给对方,就失去了意义。”
依旧是亲切的话语,我也依旧深深怀恋。
阳光一寸一寸地涨,云翳斑驳的窗棂,有几只啁啾的鸟儿踩过,留下浅浅的'印记。记忆深处,是奶奶坐在桌前行云流水般地写着,湿润的空气里酝酿着几缕古韵墨香。亲切的场景,亲切的怀恋。
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奶奶亦是如此。
久违了的乡下奶奶家,终于在暑假可以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印象中的乡间小路,道路两旁,紫色和黄色的野花交错开放,甚是好看。黄土路上有熟悉的爷爷阿伯闲谈,孩童们拿着自己捉的蜻蜓蟋蟀肆意的奔跑,我将头靠在窗边,期待着这些熟悉的风景。
一路坦途……
新修的柏油路平整而宽阔,道路两旁挤满了各种摊贩,各种的水果在这里应有尽有,还有一些土特产,买东西的人并不熟悉,也操着并非是我印象中的声音讨论着价格。鸣笛声,嘈杂声,笑着,吵着,我茫然了。
这里并非我印象中的样子……
新盖的砖房取代了原来原有的房子,家家户户的房子构造大体相同,外观也是相差无几;人们没有了闲聊的时间,都在家里忙碌着,洗床单,换床单,做饭,刷碗,迎来送往;这些熟悉的人的脸上堆着笑容,却让我读不到真诚与朴实。
终于到了奶奶家。奶奶的房子依旧,大大的庭院,里面搭着我熟悉的葡萄架,种着熟悉的桃树和柿子树,院子靠里的一个角落里种着新鲜的韭菜,茼蒿,大葱,辣子,整齐的排列着,仿佛等待着我这位故友来检阅。奶奶见着我笑得合不拢嘴,从堂屋走到厨房,从厨房走到餐厅,一趟一趟,忙前忙后的。我坐在院子里,看着熟悉的土地,看着蚂蚁们忙着将一个米粒抬进自己的家,我想它们一定更喜欢这些让他们熟悉的味道。
晚饭过后,坐在院子里乘凉,奶奶拿着蒲扇,不紧不慢的摇着。“怎么没见阿伯他们过来聊天?”我漫不经心的问道。奶奶的蒲扇停在了半空中,“哪里还有聊天的时间啊?你看看这红火的农家院,六月份一到,家家户户就忙碌了起来,准备迎接城里的客人,大家想着法子的招揽生意,有能唱能跳的,就使出十八般的手艺;有会针线刺绣的,就整点小玩意儿到门口去卖。有的客人住上一天,有的客人住上两天,大家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哪还有什么喝茶的时间啊?”
记得小时候,星星悄悄地爬上了天幕,取代了白天太阳的炙烤,阿伯就拿着棋盘过来,找爷爷下两盘;婶婶坐在庭院里和奶奶一边吃着枣子,一边闲聊着;我和哥哥在庭院里抬着头数星星。灯光没有现在这么亮,但心中却比现在温暖很多。
这晚我坐在庭院里,很久,看着月亮从高高的天空慢慢西落,听着这个熟悉的院落从喧嚣慢慢回归平静。城里的人都在闲暇的时候回归乡土,而此时的乡土却并非是曾经真正意义上的乡土了,这里正在慢慢的去乡土化。
岁月偷走了很多,也留下了很多,我们在岁月中慢慢的改变,而那些被偷走的将成为我们最亲切的怀恋。
雪我怀恋优秀作文
想恋摸着雪那种冰冰凉凉的感觉,想恋和朋友们用雪玩游戏的那种心奋的享受,想恋看天空飘扬着雪的情景,想恋……
有时我很羡慕北方人,因为他们可以经常看到纯白的雪。而有时我又很羡慕南方人,因为他们在太阳下是暖和的。好象我有些多变,不过真的'怀恋雪。很多年了,很久没有触摸雪了,也很久没玩了,在冬天除了穿着肥大的衣服外,另外有点孤独了,只因天冷的关系,一放假就躲在家里,悠闲自在的做在暖暖的炉子前。
在曾经有雪的时候,我坚信自己很快乐,因为在雪中奔跑时的感觉真的很棒。
喜欢雪――因为雪永远是纯白无暇的。
喜欢雪――因为我爱触摸雪,感受那冰冰凉凉的感觉。
喜欢雪――因为我爱看雪飞扬的场景。
喜欢雪――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喜欢就是喜欢,永久的喜欢。
假如今年冬天能下雪,那该多好,我想对流星许愿:希望能再一次看雪,摸雪,玩雪。
我曾经幼稚的假设,如果雪是一位漂亮的女孩,而冬天是一位英俊帅气的男孩,而他们各自的父母却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但他们却固执的许诺在一起,然后他们被自己的父母处罚,最后就只能在冬天看到雪了。
喜欢听歌,特别是李宇春的那首“冬天快乐”,每次一没下雪,我就闷闷的把自己关在家里,听这首歌曲来安慰自己,而一直,我总是在歌曲里迷失,好象身边已在下雪,很好的感觉。雪啊,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再次遇见你,再一次去叙述那个我所想的童话,怀恋你,喜欢你,都没有理由。
雪,难道你已和冬天说拜拜了吗?希望能在今年冬天遇见你。
脑海里乱乱的,再一次放着歌碟,听那首我永远也听不厌、腻的歌曲,优美的歌声,让我对冬天中的雪又充满了相信和期待:
雪让我有点快乐
那片白色
和伸向远方浅浅的车辙
如果这时候飘落
钢琴单纯的音色
我会对自己说
冬天快乐
我喜欢没有字的窗
透过他天空很晴朗
树梢上残留一点月光
我喜欢空空的球场
我独自听日子回荡
奔跑啦小小少年成长
习惯你
就把我当作你
我们就在一起
呼吸安静而整齐
习惯你
就把我当作你
所以我唱歌或是沉默
都是在对你诉说
冬天快乐
――李宇春“冬天快乐”
相信,我爱的雪回再一次出现在我眼前;相信,只要我愿意等待,就能等到在冬天迟到的它;相信,它会在冬天显现,也会飘扬在空中,让我看到一幅美景;相信……
儿时里的怀恋初中作文
今天,我在阳台上不经意间向下望去,看到楼房下有一群儿童在自由自在地玩耍,顿时我不禁回想起了我儿时的那些事。
破坏王时期
我从小就喜欢捣蛋、搞破坏;我有几个朋友,也和我一样,我们一起是“破坏小队”,而我是其中的破坏王。有一次我和我的“队员”在晚上走到一片没有菜的菜地上,我们拿出小铲子,在地上挖洞。我们有两人挖洞,还有一人在周围找小木棍、塑料布。不到十分钟,一个有四十厘米深的.坑就挖好了;这时,另外一个人把小木棍和塑料布也拿来了。我们选了一些很容易断的木棍架在坑上,再盖上一块塑料布,最后上面铺上一层泥土,尽量把塑料布盖严。这时,那个坑如同隐形了一般,外人不可能知道它在哪。接下来,我们去找另外一位朋友,但不告诉他这件事,只说让他出来玩。等到了菜地,我们便想办法引他朝坑的方向走去,我们有说有笑,突然,他踩进了那个坑,一下子摔倒了。我们哈哈大笑。不仅如此,我们还做过很多坏事,比如把煤球丢进水缸中、用铁锤把酸菜坛子砸破等。长大一些后,我知道了那是错的,我便转向拆一些东西,这也是一种破坏。于是,家里的各种废旧电器都被我拆了个遍,特别是洗衣机、电鼓我破坏了几个,我也因此学到了很多知识。
学习王时期
在上小学的一段时间里,我学习很好,每天学的知识几下就能懂,考试也得高分。亲戚朋友都夸我。其实,周围的同学都是这样,只不过,我比别人稍微多考一点罢了。我不在意当时的成绩,而是更怀念当时的生活。因为我学习好,每天的作业很快就能完成,有时甚至没有作业。天天都能玩耍,没有任何压力。而且左邻右舍都有朋友,随时都能找他们玩。我们三五成群,做我们想做的事,大人也不过多的管我们。而相比现在,简直不能相提并论。现在每天学习压力都很大,尤其在考试前;每天作业也很多,几乎没有时间玩;现在都住楼房,不能像以前那样串门,况且都住的比较远。我很想回到过去,回到当学习王的自由时期。
孩子王时期
在童年时期的大部分,我都是孩子王,因为我不管走到哪,身后总有一群小伙伴。我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但我在他们中有很高的声望和地位。在玩游戏时,我能很快地进行指挥;在我发起做什么事时,大家都会响应;在我讲话时,大家都会认真倾听。在我想做一件什么事时,大家都会给我出谋献策,直到把某件事做好为止。总之,我就像领导一样。我很怀念那时的生活,怀念那种受尊重的感觉。
现在,我已经跨过童年,步入青少年时代;儿时已经逝去,成为了我永远的怀念。
我们永远的怀恋优秀作文500字
晋老师---一位从一年级一直带我们到四年级的班主任,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她认真、细致、严谨、负责、不怒自威。四年里,发生了许许多多令我们印象深刻的事情,这些都深深刻在我们的脑海里。
四年级的一天早上,阳光明媚。马上就要上第一节课了,班上除了叶宇贤都到齐了,同学们都很着急,也很担心。晋老师更是焦急万分,不时看着手表。终于晋老师响亮的声音打破了班上的沉默。她说:“同学们,我要给叶宇贤的家长打个电话,因为我很担心在上学路上发生什么事情。”接着,晋老师拨通了她家长的电话。原来叶宇贤家里发生了点事情,所以今天没来。听完,我们所有人松了一口气,晋老师看得出更是心情大好,长出了一口气。看来平时威严的晋老师是十分关心同学的.。
还有一件事也令我们十分感动。
有一次晋老师安排背诵课文,其中一位同学背了八次也没通过,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他丝毫没有放弃。晋老师说:“不行你就明天来背吧,晚上回去再好好背背。”“不行啊,我妈妈说今天如果背诵不通过,回家会打我的。“说完表情悲伤地看着晋老师。老师了解情况后,就耐心地教他背诵方法,帮他纠正错误。不厌其烦地听他背诵了十多遍后终于他通过了,两个人都长舒了一口气。、
还有很多很多感人的事情,不能一一列举。但她做的许许多多的关心同学们的事情都被我们永远记住,虽然她现在调离了我们学校,但是我们会永远怀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