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的你高一写人作文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相识的你高一写人作文(共含30篇),希望大家能够受用!

篇1:相识的你高一写人作文

相识的你高一写人作文

我好想你,最近好吗!你在我心中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并不是我真的喜欢寂寞,只是找不到一个有共同语言的人而已。或许再也听不到你唱苏打绿的小情歌了。

当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的爱上那个人的一切,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即使在别人眼里你一无是处,但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棒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是有一个肯为自己付出一切,甚至生命的人更应该珍惜。

或许下次相见时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还和从前一样,只是陌生人,最多的'只是擦肩而过。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你我皆是过客,人生短短几十年,大千世界走一回。做一些不伟大而又不平凡的事情。其实,我们亦然是过客。缘起使我们相识,缘落使我们分离。相互给对方上了最有意义的一课,然后匆匆离去,花花世界,悲欢离合。既然不能在一起当初又何必互相珍惜?难道只是为了“因为曾经拥有过,所以啊后悔”?扪心自问,值吗?

该舍弃的双手牢牢握紧,毫不松懈。不该本该珍惜的却又轻易放弃,弃之于不顾。蓦然回首间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那么彻底,那么直接。所以后来不断地告诉自己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才是幸福。珍惜所拥有的,不去奢求那些遥不可及的。当你寻找某一件东西时,或许它已经悄然离开了。

聚少离多,每个人都不愿分离,可是有些时候却不得不分开。某些事情自己是决定不了的,人生中所有的是并不是你想做就去做,不想做就放一边。根本没那么简单!有些事终究是要面对的。既然要面对我们为何不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看呢?活出自己的风格!

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没我的陪伴,勇敢向前‘不后退,不言弃!

大千世界,匆匆过客。一曲高山流水我只为卿弹奏,而今卿离去,何人听我再抚琴?曲终人散,相遇无期。人犹在,难聚首。

雾散,梦醒,我终于看见真实,那是千帆过尽的沉寂。

篇2:高一写人作文:同桌的你

高一写人作文:同桌的你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无意中在网上听到了《同桌的你》,不禁又回想起往日。

你是一个转校学生,五年级转到了我们班,“机缘巧合”,我的同桌又转走了,你—跃,成了我的新同桌,从此,我们两个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上体育、一起踢毽子、一起写作业、一起玩雪……。那时候,班里比较流行“同学录”,我把代表友谊的`一张首先分给了你!但我们的友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之间也有一些不愉快。有时候我们会因为题目的答案不合而争吵,为了代表小组发言而拥挤对方,但现在想起来,我与你发生的一切都是幸福、快乐的。雪,你还记得我们之间最严重的一次争吵么?我们几乎“冷战”了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同桌合作的时候我们不合作,上体育课时,谁也不理谁,只是把一个冷眼给对方,从心里“哼”一声!我想你那个时候心里应该很恨我吧?我还记着因为不和,英语老师还让我们“罚站”了呢!说实话,当时我真的好害怕我们不会再和好,但死要面子的我却始终不肯首先提出讲和等着你给我道歉,你说我那时候是不是很傻啊?“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那次“暴风雨”过后,咱们又变得和和气气,上课优秀的合作同桌又归属于咱们了,体育课上咱们的笑声又洋溢整个操场了!现在想起来,真不知道我们闹别扭,我独来独往的时候是怎么度过的!

时间飞快地流逝着,转眼间一年过去了。这不,合校了!我们被合到了同一所中学,现在我们的教室不在一层楼,我们也不再是一个班里的同学,我的同桌也不是幽默风趣的你了,总觉得现在的我们之间有个“洪沟”跨不过去!也许就是因为上次我去六班找你,你对我说别让我再缠着你,现在你的好朋友是别人了吧?!现在我才体会到友谊的重要性,我后悔我们以前吵架啊!如果有时空隧道,我一定会让我们的友谊如珍珠一般一颗缀连着一颗,永不分裂!我真的好怀念,好怀念我们同桌的时光啊!

“我们是好朋友,还只是好朋友,但朋友的线我们早跨过……”王心凌的《还是好朋友》成了我现在最钟爱的一首歌了!虽然我们不能时时刻刻都相见,但每个周五的傍晚我们又穿越时光,重新回到那快乐幸福之中,虽然它是那么短暂,但那种感觉在我却是无比的亲切……。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让我们把两人同桌的喜悦收在歌里吧!让我们一起回放《同桌的你》,回想同桌的“你”!

篇3:高一写人作文:因为有你――朋友(700字)

你,是太阳,而我,只是一颗小树苗。我因得到了你无私的朗照而得到了温暖,得到了成长的动力。你,是春雨,而我,只是一株小草。我因你的滋润而绿满心头,绿满四季。对你,感激已不再适用,因而我选择了沉默。因为有了你,才有了我的今天。 在人生的路上,你给了我我太多太多的爱。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你对我深切的关怀。在我需要的时候,是你的出现给了我极大的帮助,让我能在人生路上越走越前。你的爱,给了我无尽的希望和信心。每当想起你,我就觉得我对不起你的爱,尽管我一直在努力。 你曾经说过一定是上辈子你欠我的,所以这辈子这么辛苦。而我要说的却是这辈子,我欠你。

为了我,你牺牲的太多了,得到的却太少。你用你的青春成就了今天的我,让我在温暖快乐的环境里茁壮成长。也许,你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守护着我,在我的一生里,留下你的背影,深沉的背影。 因为有了你,姐姐,我的生活不再缺少爱。父亲的冷酷给了我太多的阴影,在烟和酒的麻醉下,我失去了应有的父爱,我变得冷漠,变得无情。命运在我的心里留下的伤痕已无法抚平,但命运也没有把我遗忘在世界的角落里,让我遇上了你,姐姐。你用你的爱,温暖了我的心,温暖了我的一生。在你的关怀下,我不再冷漠,不再一次次地拒绝和外界交流。你给了我生命的希望,曾经的那个生活在爱的边缘的被遗忘的我因你而再次活跃了起来,你的爱温暖了我这一生。 人生的精彩,没有你,恐怕我今生是无法体会到了。

因为你的关怀,你的爱,我没有不好好活下去的理由。我不能辜负了我自己,更不能辜负了你对我的苦心。 因为有了你,姐姐,我的生活才会变得这般丰富多彩。 因为有了你,我不再寂寞。 因为有了你,我不再孤单。 因为有了你,我不再缺少爱。 今生,我欠你。

篇4:高一写人作文:同桌的你(900字)

今天听了一首歌,突然想起了同桌的你。

同桌的你,你还好吗?记得我小学六年的生活,你一个人就占了3年半;而三年半来,我们的缘分却又是那么的离奇。

记得第一次和你做同桌是在3年级的时候,当时我们还不认识。我与你做同桌的第一天,你就用书敲我的头,我哭着去找老师,老师又把你给敲了一顿。

记得4年级的时候,我们和后座的饶安平和陈琳玩得特别好,当时,你和饶安平经常一起玩,我和陈琳也是。每次老师说四人小组做活动的时候,我们组总是配合的最好,而且从不吵架。那时,我们还经常上课偷偷四个人玩剪刀石头布,玩的不亦乐乎。后来的四年级下学期,因为某些原因,我们被分开了,我坐到了别组,而你和饶安平做了同桌。

五年级开学时,饶安平转学了,而我的同桌王玉也转学了,结果我俩都没同桌,新来的数学老师就把你又调到我这里。当时我正在睡觉,一睁眼,就发现了你,很惊讶:“你怎么在这里?”你却反问我:“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结果我们俩便你一言我一句的吵了起来,最后被老师说了才停嘴。

六年级的时候,你经常欺负我,要么就是画我的书,要么就是洗完手把水洒在我的桌上,要么就是上课动手动脚,无聊的时候就踢我一下,见我不吭声便继续,好几次我都生气了,和你打了起来,可惜女儿力气不比男儿,终究我还是输了。后来的好几次,我都和老师要求换同桌,可是又不知道要换到哪去,就这样,我们一直坐到了毕业那天。不过有时候你也挺可靠的。小学的时候,我们经常比成绩,你总是考不过我,可偏偏数学总比我高那么几分,每次写作业我不会的题你都会教我,也不枉你的一丝费心了,毕业考那天,我数学取得了90分的好成绩,全都托你的福啊,而你也考得不错;毕业考结束的那天,我给你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我家的地址,我们约定了,虽然毕业了,但还是永远的同桌。

同桌的你,你总是那么霸道,为了抄我作业总是一言不合地拿走了;你又有点温柔,总是细心地教我做题,听不懂又再讲,知道我听懂为止;你又是那么逗,经常把我给逗笑。如今,我们都已经毕业了,都各走各路了,但是,总是难免会羡慕以前的小学生活是那么的美好,那么温馨,真想回到小学再过一次童年。以前总想着毕业,可毕业时却想回到从前;六年来,老师唯一没骗过我们的是,六年,真的很短!

篇5:高一写人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也许,有些人会十分自信地说:“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一定会做到的!”但大多数人不过嘴上谈谈而已,有谁能像海伦·托马斯一样,有勇气去批判9位总统的不是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篇6:高一写人作文

耸立的楼群和大厦,川流不息的奔驰和宝马,忙碌的道和行人,充满灰尘的天空和阳光……

都市人走在高高的天桥上,忙碌地赶往工作地点。每天都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生活似乎就应该像这样,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忙碌的身影似乎都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但是他们不知道也并不想知道在高高的天桥下面是些什么人:那是一些卷着铺盖的民工……

那些从四面八方的穷乡村到这个城市寻求一份苦力活的民工,每天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到天桥下面。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总会在这里铺一张席子,睡一个晚上,似乎这里才是他们的安居之所,这里才是他们的世界。是的,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他们是贫苦的劳动人。他们没钱,但是他们却在用自己结实的身躯努力去挣钱。为了摆脱贫穷,为了家里年迈的母亲和还在读书的孩子,也为了等待好日子的到来,等待可爱的阳光能够照射到他们贫困的角落里来。

是的,他们一直在等待。建筑工地上,炽热的阳光下,黝黑的肩膀上,他们扛着一袋袋晒的滚烫的水泥快速地搬运着。对于那些高级白领的丰厚的待遇和优越的生活,他们没有奢望过,他们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生活。但他们仅仅是在等待他们心中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的实现,他们又不仅仅是在等待,他们还在拼搏,在用他们劳累的肩膀努力地创造生活的机会。

年初时,CCTV-1曾经播放了《民工》这部电视剧。看了以后,我感慨良久。剧片生动地再现了民工生活的艰难。虽然他们世代都在外打工却没有转变生活状况,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那份向往,那份等待。他们并不同于“养羊,娶媳妇,生孩子,再养羊”的牧羊人,他们并不安于现状,他们是在努力拼搏中等待阳关普照。

曾经见到过一些在外打工的民工,也听到过关于民工的一些故事,知道他们在城市中始终受着冷漠的眼神和歧视。但每年的打工潮开始时,他们仍然背起沉重的包袱踏上艰难的旅途。他们并不抱怨社会的不公,而是始终对未来抱有希望,那是一份多么可爱,多么令人敬佩的执着的等待啊!

农民工,上帝没有给他们与生俱来的财富,但却不能阻止他们对幸福的向往,对阳光的等待。为民工们心中那份执着的等待,我敬佩他们,永远赞扬他们!

篇7:高一写人作文

花开花落,雁去雁归,转眼间十六年已过去,而你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一出生你就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四岁时,你总是陪着我荡秋千。你坐在我身边给我讲着你以经历过的故事,我总是睁大眼睛好奇的听着,问着,你说老爷不在的时候爷爷才八岁,你才二十岁从此你便一个人抚养着两个小孩,从此再也没有改嫁过。生活中的艰辛是旁人无法体会的。但是现在看着一家人幸福的生活着,那是的苦也不算什么。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又长大了两岁尔你又衰老了两年。我上小学了。我从课本上知道人是会

死的。便回家问你:“老奶你会死吗?”你说:“人老了,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如果我不在了你会哭吗?”我调皮一笑说:“才不会哭呢,你是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你说:“对,就算死了,我一直在你身边。”

我一直长大,可是岁月不饶人,你却一直衰老,起路来也越来越蹒跚了。在初中的住校生活中,一个星期只有两天的回家时间。回家也有很多的作业要写。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你总是在我上学时候叮我路上要小心,我也会在每个星期回来的时候带一些好吃的给你吃。

在岁月的催促下,你倒下了,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哪也去不了。而我上高中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陪伴你的时间几乎是没有。可是你有好吃的还是想着我,叫我去吃。而我也知道你的孤单可是我还是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

岁月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人,就在那个骄阳似火的夏天,你终于还是离开了我。我哭着,可是你再也回不来了。我总是在夜里想念你,在梦里梦见你陪着我荡秋千,给我讲过去的事情。了这些都不是真的,你是真的回不来了。

你说就算你死了也不离开,可是什么我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我舍不得你离开,但是岁月是无情的,你的离开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篇8:高一写人参考作文

尊师重道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我国从1985年设立教师节,就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每个人在求学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老师,有的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的对我们帮助甚大。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向所有的老师说声:“老师,您辛苦了,谢谢您!”

我的物理老师姓杨名冰,是一位很有特点的老师,大家都称他为冰哥。

他头发很短,呈一个平面,侧面与脸共面,脑后也为一个平面,显得很有未来科技感。他的脸上呈现出宽厚的神态,鼻子趴在脸的中央,唇在鼻的下方,侧挑起,似笑非笑。冰哥身材高大,从后面看似乎符合某位老师评价说的“一中少有的美男子”,但从正面看更像位友善的大叔。

冰哥上课时很有特色。他上课时眼看着前方约四米处的天花板,头微扬,显得“目中无人”的忘我。冰哥讲课时从不看书,书永远是孤独地躺在桌上。他左手微贴于腿,右手粉笔在手,写板书时从不转身,永远是面向着同学。

冰哥笑点极高,轻易不笑,笑时面部则如石投于水中漾开的涟漪。我和同桌经讨论后认为“温存的狞笑”比较适合形容这个表情。他讲题时极富喜感,声音发声处在喉腔的下部,出气量大,形似美声而又有哑音。最近讲运动学定律,常讨论物体的分力,冰哥讲题时便会用上述“冰式发声”讲题,例如“挨木这(mg)乘以摊劲塔西(tan θ)”就是一个经典“冰式发声”的例句。男同学们甚爱“冰式发声”,常习之,于是老师上课时,不明之士或以为老师的共振,产生“冰群”的效果。

冰哥上课以自讲为主,讲题时一般先出题,点一同学上黑板写思路,自己则在教室里踱来踱去。他手背于后,仍是似笑非笑的神态,不过不再看天花板,而是看底下同学们的笔记。他时而微点头,说“不错”;时而后倾身体,道“连个草稿本都没有”?待上面的同学写完,他或眯眼而点头,或带着“温存的狞笑”说“那怎么能是……”,于是该生羞愧而下,留冰哥一人“狞笑”,不过加了些胜利的得意。

班里现在有一群“冰迷”,在茶余饭后经常模仿“冰式发声”。上课时尊敬的原版不会“曲高和寡”,常是男生在下面压低声音“练声”,女生在一旁偷笑。冰哥因为“目中无人”,一般不会发觉,即使察觉到也只是一笑而过,绝不愠怒。

冰哥是位个性鲜明而又性格极好的人,班里的人都很喜欢冰哥。物理课是大家最喜欢的课,当然上课时也绝不会犯困。

篇9: 高一写人作文

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虽然我的舅舅有这些恶习,但他武功了得,空翻之类动作简直如行云流水。其实舅舅也为家人付出了很多。据说,小时候,姥姥家很穷,供不起两个人上学。于是,舅舅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母亲,而自己错过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在面对困难和艰辛的时候,只能独自承受……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篇10:有关高一写人作文

滚滚红尘,浮生多变。不妨为自己留一道空隙,享受生活的“忙”与“乐”,不要让自己在生活的压力下不堪重负,苦苦挣扎。在忙碌之中尽量抽出时间,做自己所想所爱之事,这样的人生才是精彩的。人生,需要给自己留些空隙!

为自己留些空隙,于苦中品尝乐趣。生活虽苦,但能加以调味剂“乐”,想必生活即使再苦,也能品尝到其中之乐。东晋诗人陶渊明的“晨兴理荒秽”的田园生活固然辛苦,但苦中也有“带月荷锄归”的悠闲,在辛苦忙碌过后为自己留些空隙,边走边赏月是何等的悠闲,何等的快乐!李白虽有“独酌无相亲”的无人亲近之苦,但苦中也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以月为友,对酒当歌之乐。为自己留些空隙,品尝苦中作乐,虽苦哉,亦乐哉。

为自己留些空隙,在失意中作乐。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但能在失意之时仍保持一颗作乐的心实为难能可贵。纵观历史长河,先有被贬永州的柳宗元,在失意之中为自己留下了空隙,才有“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的悠然之乐;再有遭受“乌台诗案”被贬黄州的苏轼,即使一贬再贬,他也会苦中作乐,陶醉在山光水色中,哀吾生之须臾不如惜取山水之色,听江上清风之歌唱;再有被贬滁州的欧阳修更是为自己找到了另一乐趣,觅得“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的四时之乐,并发出“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乎山水之间也”的千古绝唱。为自己留些空隙,在失意中奏响快乐之歌!

留些空隙,做自己所爱之事。生活的步伐越来越匆忙,能为自己留下空隙做自己喜爱的事,更显得难能可贵。爱因斯坦即使在忙碌的物理研究中穿梭,也为自己留下了空隙,拉自己最喜爱的小提琴;毛泽东在政治与军事间忙碌仍能留些空隙给自己所爱的游泳;一封“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辞职信,也让顾老师的人生留下空隙,令她得以品味世界之美。为自己留些空隙,让自己可以在现实与梦想之间穿梭,使快乐如泉水般渗入其中,滋润疲惫的心灵,给自己留些空隙,邂逅生命的美丽!

给自己留些空隙,即使在这过程中错过名与利,但我心惬意,我生无悔!因为在这过程中,体味到的是短暂人生的无穷乐趣!

篇11:高一写人作文

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这天下午,正好我在附近的篮球场打球——冬天的寒冷已经被将近来到春天消减了大半。这么一阵剧烈的跑动过后,我打累了,便倚在场边的长凳上看着其他人玩球,篮球场上人来人往,不同颜色的球鞋交替着从我眼前闪过,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满溢了耳朵……快到午饭时间了,热闹的声音已平息了些许。这时候,我的眼神被两个可爱的胖墩儿吸引了。

这俩小家伙看样子是初中生,一个穿着蓝色的衬衫,一个穿着红色的T恤,呵,真不怕冷啊,虽说气温最近上升了不少,可我这体质如果穿这身估计吃不消。红胖把胳膊搭在蓝胖的肩上,蓝胖的手里则揣着一个篮球,两人并排走着。蓝胖看起来比较沉稳,红胖看起来就调皮一些——你瞧他动不动就尝试着去摸走蓝胖手里的球,他的好胜心看来不会低。

打开一瓶水的功夫,他们两个就开打了——这么三两回合下来,我看出了点端倪:他俩都喜欢突到内线寻找机会,蓝胖稳沉稳打,每次球到手里,都会静下来“运筹帷幄”好一番功夫,不过他的“决胜千里”貌似次次都不成,看起来好像是在打绣花针,中看不中用。原来红胖的.防守也相当厉害,为什么呢?哈,原来每次蓝胖想要突进来,红胖就会腆着肚子,双手大大地舒张开——这一看就赛一只大蜘蛛控制着篮下,不让任何人突破这条防线。蓝胖兴许是怕撞到他的朋友吧,每次都会放慢脚步,结果就是每次都将创造的机会浪费了。红胖呢?却表现出“一球在手,天下我有”的姿态,毫不客气地在场上横冲直撞,好似一辆坦克驰骋在荒地上——而且次次都命中靶心。这样一下来,红胖已经进了三、四个球了,蓝胖还是一个鸭蛋。

“哈哈,你怎么这么弱啊?”红胖在“蒙”进了一个三分球之后,稍显自负地嘲笑蓝胖。蓝胖已经经过了大幅度的跑动,出手几个球都不进,有些气喘吁吁了:“你别得意,才几球呢。”红胖却一点也不理会他的对手,他笑了笑,直接撩起了上衣,向蓝胖展示他那圆滚滚的肚子:“嘿嘿,打不过就直说,输的要买水哦。”说罢,红胖连上衣都不放下,一点也不害羞地直接卷到肋边,拍拍他那“引以为豪”的肚子,准备继续迎战。

蓝胖倒突然不显急了,他“眉头一皱”,然后笑着说:“好,换你来进攻!”我猜他肯定是“计上心来”了,那是什么锦囊妙计呢?哟,瞧场上,红胖拿到球就得意忘形地蹿到篮底下,一顿一拍,用腰抵住蓝胖,蓝胖不退不顶,放下重心,好像在等待什么机会。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胖转身的一瞬间,蓝胖迅速地压低身子,伸出双手去摸红胖肚子上的痒痒肉,红胖哪里料得到这一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丢掉手里的球去推开蓝胖的手,蓝胖立马一个箭步离开篮下,拾到篮球。红胖方才止住笑反应过来的时候,蓝胖已经上篮进球了。

“哈哈哈!你肚子的手感真不错,该减肥啦!”这下轮到蓝胖笑开了花。我也被这场景给逗乐了,看似老实敦厚的蓝胖原来还会耍耍花招呢。“你,你也一样……你耍赖!”这下红胖的脸赛枣子一般红,他急匆匆地把上衣放下来,同是也收起了他的那份骄傲。“有种再来,我们玩正规的!”只见球场上的两人又都开始摩拳擦掌,“好啊,我们来玩正规的。”说着,只见蓝胖将球再次抛给红胖,两人又开始了你追我逐……

没过一会儿功夫,他们都打出了几次精彩的进攻,大汗淋漓。最后,两人就像来到篮球场时的那样开心地离开了。听着他们的交谈,好像是学校里的事、周末计划怎么玩的事云云,估摸着他们已经把买水的事儿给忘了吧。

篇12: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神出鬼没之计,能战群儒之舌,你是历史上的圣人,蜀国被魏国所灭的结局,如何能掩饰你一生伟大的功绩。

--------题记

在三国军营里,有一个人对诸将说:“兵法云:虚虚实实,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言罢,就在大将耳边密密受计,结果魏并大败而归,能有这样的计策的人只有-------诸葛亮.

没有宦官的拜访;没有仆从的打扰;没有战况的报告;在安静的院子里,孔明抬头望者天,看者星空不知在思索着什么?是当初,刘备三顾的初出茅庐?是当初巧用天时的草船借箭?是不久前利用奇谋的智取汉中?还是昨日白帝城中的先帝遗诏?没有任何人知道.但天下人都知道这位“六出七擒.收二川,排八阵,五丈原前点起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的圣人,此时正用无助的双眸望着天空,希望老天能给你一些指示.

没有任何人知道.但天下人都知道这位“六出七擒.收二川,排八阵,五丈原前点起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的圣人,此时正用无助的双眸望着天空,希望老天能给你一些指示.

孔明纵然你有“鞠躬尽瘁,死而后以”的高风亮节,有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还有呼风唤雨,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但你不识贤愚,让马谡这样言过其实的人去收街亭这种军事重地,倒至了那次出兵失败,四五处城池被夺,你的功劳也毁于一旦,即使你有奇异本领又有何用.

孔明你为蜀过创建了美好江山,可惜你“出师未捷身先死,”五丈原你点起四十九盏明灯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为了汉室的兴复,也为了报先帝的三顾之恩.可天亡你,天亡蜀国,让灯熄灭,让你不能延长生命,在五丈原前,这一颗巨星就这样陨落了,你的归天,使蜀国从此走向衰败,使兴汉的希望走向失望,使刘备的愿望落空.

悲哉!孔明,在定军山上安息吧!

篇13:高一写人作文

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这天下午,正好我在附近的篮球场打球——冬天的寒冷已经被将近来到春天消减了大半。这么一阵剧烈的跑动过后,我打累了,便倚在场边的长凳上看着其他人玩球,篮球场上人来人往,不同颜色的球鞋交替着从我眼前闪过,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满溢了耳朵……快到午饭时间了,热闹的声音已平息了些许。这时候,我的眼神被两个可爱的胖墩儿吸引了。

这俩小家伙看样子是初中生,一个穿着蓝色的衬衫,一个穿着红色的T恤,呵,真不怕冷啊,虽说气温最近上升了不少,可我这体质如果穿这身估计吃不消。红胖把胳膊搭在蓝胖的肩上,蓝胖的手里则揣着一个篮球,两人并排走着。蓝胖看起来比较沉稳,红胖看起来就调皮一些——你瞧他动不动就尝试着去摸走蓝胖手里的球,他的好胜心看来不会低。

打开一瓶水的功夫,他们两个就开打了——这么三两回合下来,我看出了点端倪:他俩都喜欢突到内线寻找机会,蓝胖稳沉稳打,每次球到手里,都会静下来“运筹帷幄”好一番功夫,不过他的“决胜千里”貌似次次都不成,看起来好像是在打绣花针,中看不中用。原来红胖的.防守也相当厉害,为什么呢?哈,原来每次蓝胖想要突进来,红胖就会腆着肚子,双手大大地舒张开——这一看就赛一只大蜘蛛控制着篮下,不让任何人突破这条防线。蓝胖兴许是怕撞到他的朋友吧,每次都会放慢脚步,结果就是每次都将创造的机会浪费了。红胖呢?却表现出“一球在手,天下我有”的姿态,毫不客气地在场上横冲直撞,好似一辆坦克驰骋在荒地上——而且次次都命中靶心。这样一下来,红胖已经进了三、四个球了,蓝胖还是一个鸭蛋。

“哈哈,你怎么这么弱啊?”红胖在“蒙”进了一个三分球之后,稍显自负地嘲笑蓝胖。蓝胖已经经过了大幅度的跑动,出手几个球都不进,有些气喘吁吁了:“你别得意,才几球呢。”红胖却一点也不理会他的对手,他笑了笑,直接撩起了上衣,向蓝胖展示他那圆滚滚的肚子:“嘿嘿,打不过就直说,输的要买水哦。”说罢,红胖连上衣都不放下,一点也不害羞地直接卷到肋边,拍拍他那“引以为豪”的肚子,准备继续迎战。

蓝胖倒突然不显急了,他“眉头一皱”,然后笑着说:“好,换你来进攻!”我猜他肯定是“计上心来”了,那是什么锦囊妙计呢?哟,瞧场上,红胖拿到球就得意忘形地蹿到篮底下,一顿一拍,用腰抵住蓝胖,蓝胖不退不顶,放下重心,好像在等待什么机会。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胖转身的一瞬间,蓝胖迅速地压低身子,伸出双手去摸红胖肚子上的痒痒肉,红胖哪里料得到这一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丢掉手里的球去推开蓝胖的手,蓝胖立马一个箭步离开篮下,拾到篮球。红胖方才止住笑反应过来的时候,蓝胖已经上篮进球了。

“哈哈哈!你肚子的手感真不错,该减肥啦!”这下轮到蓝胖笑开了花。我也被这场景给逗乐了,看似老实敦厚的蓝胖原来还会耍耍花招呢。“你,你也一样……你耍赖!”这下红胖的脸赛枣子一般红,他急匆匆地把上衣放下来,同是也收起了他的那份骄傲。“有种再来,我们玩正规的!”只见球场上的两人又都开始摩拳擦掌,“好啊,我们来玩正规的。”说着,只见蓝胖将球再次抛给红胖,两人又开始了你追我逐……

没过一会儿功夫,他们都打出了几次精彩的进攻,大汗淋漓。最后,两人就像来到篮球场时的那样开心地离开了。听着他们的交谈,好像是学校里的事、周末计划怎么玩的事云云,估摸着他们已经把买水的事儿给忘了吧。

【高一写人作文精选】

篇14:初一写人作文相识瞬间

初一写人作文相识瞬间

相认,相识,往往只是一瞬间的回眸,一瞬间的微笑……

当初的我忐忑不安走向学校的每一步,都是无比的沉重,那一刻,千言万语涌上心头:你真的行吗?你真的会适应初中吗?你真的会交到朋友吗?你真的会适应新的老师吗……这一刻,那些质疑想一个漩涡,将我深深卷入其中,将我吞噬。

我想也许,我再也无法忘记,那阵轻快地脚步。

当那阵轻快的脚步衬着我那无比沉重的脚步走进校园时,我的心,似乎被什么击打了一下,猛地抬起了下垂的头。

正当我好奇那步伐的主人时,顺着一束及其微弱的目光,我看到了脚步的主人。

我细细的'打量她:弯弯的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正当我细细打量她时,她也望向了我。

她也觉察我好奇的目光了,她的眼,对向我的眼。

两眼相交,各自眸中一颤,但又马上反应过来,友善的一笑。

我想,也许正是这一笑,促使了两个素不相识的女孩,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两个女孩很自然地走在了一块,很轻松的打了招呼,好似我们是早已相识的朋友,然而这时,我们甚至连各自的名字都不知道。

在交谈中,我们惊喜的得知,我们竟是一个班的!

然而这时,我未曾发现,将我卷席的漩涡正在悄悄减弱……

下课时,我们常常在一起聊天,彼此打趣嬉闹完全不像是刚认识的两人。

我们感叹着世界的变化,也感叹着我们如此这般幸运,能够遇到彼此。

我原以为,友谊只会在熟识后发生却又料友谊原可以超越相识,超越交谈,只需要一瞬间。

一瞬间的回眸,一瞬间的微笑……

而这一瞬间,足可以超越一切友谊的定律,说再多变的“做朋友”也无法超越那一瞬间,一瞬间回眸。

那一瞬间,两颗心擦出了一束束绚烂的焰火,点亮心扉,照亮未来。

篇15:高一写人优秀作文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平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篇16:高一写人叙事作文

母爱如春水,滋润了我幼小的心灵!存在吸血鬼的家乡里,使我感悟到了无穷的母爱!

在20世纪90年代的某一年里,我从极乐来到了世界,并定居了下来。我生在一个充满吸血鬼世界的一个小村庄里头,那世界早已充满了吸血鬼。当时每天晚上大人们都要放下床帘保护着自己的孩子,以免被吸血鬼吸了血去!

在小村庄中的每个房屋都住满了人,有的房屋甚至住着几户人家!每到天空一昏暗那吸血鬼便出来寻血了。每个人都不得不动一动粗壮的手,动一动破裂的脚丫。这样吸血鬼才不敢前来接近吸你的血。

“吸血鬼”是我们乡村人的叫法,其实“吸血鬼”是叫“蚊子”的。因为他是一种吸人血的冷血动物,所以大家都称为“吸血鬼”

说到吸血鬼就让我想起小时候的那瞬间。小时候的我长着短短的头发,两片镰刀弯的眉毛和一双灯泡亮的单皮眼睛,一个大大的鼻子和一张甜美的樱桃小嘴。我的个子不高不矮,只是有点胖,我还长着一张粉嫩嫩的小圆脸正合吸血鬼的胃口。当时母亲家里穷,住的是一座小破房屋,房屋只有四间房,分成四户人家。家里住的人多了自然也就引来了众多的吸血鬼,每到黄昏接近晚上时的这段时间正是吸血鬼出巢的时候,大家便要开始手忙脚乱地动起来。在夏天的季节里就很少有蚊子了,偶尔有几个也没叫人注意。所以我问父亲为什么夏天没有蚊子?因为天气很热,所以蚊子都长不起来了,父亲微笑地对我说。然后我就问了母亲为什么冬天就有众多的蚊子?母亲摸着我的头微笑地对我说:“因为呀冬天的天气冷不热,所以蚊子才能逐渐生长起来”。所以我们大家在冬天的夜晚里是难免手忙脚乱的。有时脚动一动,有时手拍一拍。每个人一个拍掌声,村子便热闹了起来。说到拍掌声使我的脑海中迅速地跳出一副画面。在一个20十世纪里的某一个晚上,一张挂着白色破床帘的拥挤小旧床,一个躺在母亲的怀抱同母亲睡在一张拥挤的小床上的圆脸的小孩在熟睡中时不时搓搓小脚丫,用那肥嫩嫩的小手拍着圆脸上的吸血鬼。母亲便被吵醒了过来恍然大悟一看,十多只吸血鬼正搭在一个圆脸蛋小孩的脸上吸着鲜红红的血细胞。母亲心疼地将手一挥便把它们赶走,那吸血鬼便很伶俐地飞到床帘并搭上了。然后母亲用她那双粗而裂只剩下皮包骨的手迅速地拍那搭在床帘的吸血鬼,有的便被拍死,有的便伶俐的飞藏到圆脸蛋小孩的被底下。不知拍了多久那吸血鬼还是依然那样地多。又不知拍了多久,那温馨的拍掌声吵醒了正在熟睡小孩,但吸血鬼依然是原来的多。这小孩便是我,当时我也不懂事,并不感到母亲的辛苦。母亲把我哄睡了,自己不知道又拍了多久。当我第二天醒来时才发现母亲那瘦小的手掌上已沾满了吸血鬼的血,这可谓母亲为了我才这样劳累。这幅深刻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遗忘。现在想起,当我按着我的那颗焦脆的'心时,心中的苦已不再是苦了,而是甜滋滋的!

到了现在我还难以忘记那熟悉的拍掌声,难以忘记那温暖的夜晚,难以忘记那吸血鬼的形象。因为这事件让我感悟到了母亲那无私奉献无穷的爱呀!

篇17:杂录高一写人作文

杂录高一写人作文

偶来得闲,想要记录关于我对她的崇拜!是痴迷上了她那怅惘、空洞及潦烈的文字呢?还是爱上了她那样一种品性,亦或者是妄想瞥见她那一袭红袍。我对她是钟爱,终爱。对文字的一见钟情,对那份执着与偏见的一生挚爱。好吧,她就是张爱玲。那个活得如此不可一世的婉柔女子。

“回忆这东西要是有味道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惆惘,像忘却了的忧愁。”你又是哪般的愁绪涌来,一言点醒我。并忆下了那无关风月下的一卷面容,恬静与从容并存。那是我祥和了一世,微笑了一世的外婆。而当下读出淡淡哀愁的我们,又哪晓得你的悲凉。人的一生即是一个小故事,一个只有自己体会到其间酸甜苦辣的故事。当时的你幸福吗?忆,又在忆些谁?我无从知晓,那样一片苍白。对于你,我仅限于文字及自我情感。

“生命是一袭完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你对生活还热爱吗?你是否在白天无限追求华美,而夜晚,却暗掉泪。你挑布,你制衣,你淡雅,你优美。你的形象无比的新时代。宛而想到你本着无比窈窕的身段,袭一完美的红袍,娇坐在露天咖啡馆前的那般美好。而那身完美红袍下的心,又是那般的千穿万孔。我的'印象中,哦,不。应该是说幻想中,你是支离破碎的,你历经了人世的曲折与悲欢离合。你也曾轰轰烈烈的爱过,如泡沫般泯灭。那你的心呢?是否曾无力的咒怨过,咒怨过你的无力。

“牵手其实是个痛苦的过程,因为牵手过后就是放手。”你如此细腻的情感与领悟。你对爱有着天生的警觉能力。都说文人都有与生俱来的气质,你也是。与众不同的气质。用什么来形容你呢?对,漠然!对上照片中你的眼睛的时候,会莫名的想逃避而又妄想看清那眼神的含义。在爱的战场上你败过。我说,你是个彻彻底底的爱情失败者。独一无二的气质,终究败给了尘世的渺茫。尘世是一片结痂的眼神,万物有着各自的悲悯方式。你就是,在绝望中孤独的老去,慢慢的老去,淡然的老去

忆上你,又染上了愁与怨。独爱你——张爱玲!

篇18:丫头高一写人作文

丫头高一写人作文

上了高中,和以前大不相同了。现在的我,越来越多愁善感,怕孤独却总是在孤独中。每当自己在床上躺着思绪万千时,不禁会想起她——丫头。

脸蛋圆圆的,前面一层厚厚的直刘海,把眼睛完完全全的挡住,她绝对不是那种瘦的只剩骨头似的女孩,也不是胖得像肉球,她好似总在笑,每天似乎都很开心。她的眼睛很大,她就是丫头,我生命中重要的一个人。我们会把一只狗一只猫都列入我们的话题,在路上,我们不会沉默,好似有说不完的'话。在她面前,我可以大声的咒骂着我讨厌的人,她心里的小秘密也会告诉我。也许你不能理解,有时候有个人每天都会陪你上下学,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比起现在听着歌一个人走,我多么羡慕以前的我,那个有丫头陪伴的我。

丫头很喜欢淋雨,下雨时,我们总是不打伞,故意去淋雨。那是我们的一种放松的方式,一段值得怀念的时光。有时候,躺在床上,我会想,或许人真的有来生来世,或许上辈子我们就在一起,所以我们怎答应过对方,下辈子一定还要在一起,而这一辈子,我要让自己变得强大,我要去保护她,保护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这就是丫头,我的丫头,我一个人的丫头,我最爱最亲的丫头。

篇19:高一写人作文妈妈

高一写人作文妈妈

有一个人,她总是默默地付出着,她注意着你的一举一动,而你却不知道她的青丝里夹杂着多少操劳的白发;有一个人,她总是悄悄地关心着你,她留心于你的一言一行,而你却不知道她的衣服洗的已经泛白;有一个人,她总是静静的笑,她惊喜于你的每一个进步,而你却不知道岁月的痕迹爬满了她的额头。

难道越是亲近的人的爱越容易被忽视吗?

放假了,我心情开始放松起来,对待学习的态度也开始怠慢起来。每天早晨睡到日上三竿,一天能玩上好几个小时的电脑,晚上又留恋于精彩的电视节目。这样过了没几天,妈妈捺不住开始训导我了:“妞,一生之计在于勤啊,好好学习吧!”我有些不高兴:“妈,我好不容易放一次假你就让我玩玩吧。”妈妈不依不饶:“玩玩玩,整天就知道玩,你还考学吗?”我不想听她的长篇大论,随便敷衍道:“好好,明天就学习。”妈妈一听,高兴的`笑了:“我去给你做好吃的。”

第二天一大早,我口渴找水喝,意外的发现妈妈不在,我也没多想,喝了水就又睡了。被一阵剧烈的摇晃推醒后,我睁眼就看到了妈妈兴奋的略带疲惫的眼神。“快起来,妈妈上你表姐家给你借了书,还给你买了资料,好好看啊!”我老大不情愿的起了床,应付地看了几页,就看杂志去了。

“妞,累了吧?多吃点”中午吃饭时妈妈不住地往我碗里夹菜,我没说话,只顾抵挡她向我碗里的进攻,因为我碗里已经堆不下了。

吃过饭,妈妈检查我学习的进度,看到我一上午没看几页,旁边的杂志倒是翻了不是,气得直瞪我,我吐了吐舌头自知理亏。妈妈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我一眼:“你看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哪个不是寒窗苦读,哪个不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你要明白,付出总有回报~~”又是这些大道理我受不了了。我大声吼:“别说了,行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自己不是也没考上大学吗?”妈妈听到这,忽的愣了,像受惊的小鸟,愣愣地看着我。那眼神真让我难过。妈妈没再说话,走出了我的房间,留给我一个熟悉的背影。

吃晚饭时我没敢和妈妈说话,妈妈也一反往常的没唠叨,只是那向我碗里夹菜的动作没有变。

凌晨我起来去厕所,发现妈妈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我走过去问:“妈,你怎么还不睡?”妈妈说:“我在想你开学的事呢!”我一吃惊,我亲爱的妈妈,离我开学还早着呢。我心中一颤,顺着妈妈坐在了妈妈身旁。“妈,我”妈妈阻止了我说话:“妞,妈妈是不是对你要求太严了,妈妈不是不心疼你,而是想让你的将来过的不那么难”我点点头,有些哽咽:“妈,我知道”“妈妈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让你快快乐乐,不那么辛苦。”我搂住妈妈,感到温暖我心灵的身躯现在竟这么弱小。

越是亲近的人的爱越容易被忽视。

妈妈的爱,源源不息,构成爱的海洋,把我包围。

妈妈就是折断翅膀下凡到人间的天使,小心翼翼全心全意的呵护自己的孩子。

妈妈没有太多杂念,总是想为孩子做到最好。可怜天下父母心,试问天下的孩子有几个真正理解母亲的?

母亲,这个字眼太沉重,太圣洁了。

希望天下的妈妈永远幸福!

篇20:高一写人作文800字

夏夜,风之精灵游荡在天地间,将教室里的一片欢声笑语带向远方。

“吵什么吵啊!”我终于忍不住咆哮道。“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教室顿时安静了下来。真的,自习课上第一次这么安静,同时,我感到了几道别有意味的目光在我身上扫视。“管他呢,睡自己的觉,让别人说去吧~”我安慰自己道。这就是我,这是我的风格。回家途中,路经公园。公园的晚上并非显得宁静,虫鸣声在处处都可以听到。静静站在夜的旷野下,任由那如水的月光撒满全身。夏天的`晚风吹拂过身,带走了身心的疲惫,而带来了满袖的芬芳。岁月缠绕在指边,不经意间便偷偷溜走,回忆在上空,随着风的轨迹,沙沙作响……每一个周末,都会藏着那么一个叫做“一个人在家的故事”,恩,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星期天,做完了功课,无聊的趴在窗台上看着窗外的两只小虫子正在做繁殖后代的大事,正考虑着要不要把它们分开,一个声音传到耳边,显得尖利刺耳:“我们出去了,你自己在家把家里弄干净!”妈妈道。

“说这么响干什么,把虫子都吓跑了……”我到这眼前飞走的虫子,心里有些不甘。不过我还是特别爽快的答应了妈妈,周末一个人在家就可以做一些特别的事了,何乐不为呢~首先,当然要先完成妈妈交代的任务啦~我一边想着后来那两只虫子发生了什么美好的故事,一边用桶接了满满一桶水,接着倒到了房间里,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是夏天,所以地上的水会干的特别快,大约几十分钟的功夫,已经看不到水了,只是留下了几块不明显的水渍。接着把桌子上的书一股脑全塞进书包,小物件全塞进抽屉,大物件全用袋子装了塞进床底下。

一眼看去,房间里是很整洁的。不过我还是觉得好累的说。不过接下来的时间,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好棒的~时间到了中午,妈妈还没有回来,哎,只能我自己弄东西吃了。“我会煮什么?”我问自己,认真思索了良久,我忽然发现自己只会煮泡面。“反正一样都是不好吃。”我告诉自己,然后拿出一包撕掉外包装就吃起来。“恩,还不错。”我一边用水强行咽掉口中的食物,一边口中振振有词的安慰自己。事实证明,我的偷懒是很不成功的,回来后因为床底下的东西被妈妈翻出来,而被妈妈怒骂的了一顿,也因为吃了干干的泡面而肚子不舒服。“看来我没有偷懒的天赋啊。”我对自己说。“那就不偷懒好了,偷懒太累了,觉得累了不爱了。”我也许会做好不一些事,但无需去改变太多。我此而成就了今天我,而不是别人。我有我的性格,在我的世界里,我,那就是我。

篇21: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柔和的日光照射着书房,桌上的百合散发着浓郁的清香,我坐在椅子上悠闲地捧着《俗世奇人》。任思绪跟随冯骥才的讲述闲游——和酒婆一起在大街上转圈,在泥人张的小店里买海张五的泥像,与刷子李一块儿刷墙……突然,房门外传来了一阵足以让地球加速旋转的哭声。那哭声,惊天动地,实在是太可怕了!是谁,会拥有这样的“超能力”呢?

不用说,也许你就可以猜到了,他就是那位刷新了无数次世界哭泣榜的小朋友——我的弟弟!说到刷新世界纪录这事,我往往都会情不自禁地说上一句话:“我弟弟在哭这方面很有天赋的。”在“哭泣”这方面的能力,我想世上再也找不到比他强的了。而且,他的“哭”是不需要理由的,也是防不胜防的。有些事情,在我看来,是完全用不着哭的。可是,他却暴发了自己的洪荒之力去哭,把楼上楼下的邻居都请到了我们家“做客”。每到这个时候,爸爸妈妈总是会陪着笑脸,不断地对邻居们说对不起。

我曾经算过一笔账:如果弟弟一天哭了十克眼泪,那么一周哭了七十克眼泪;那么一个月就哭了两千一百克眼泪。那是足足超过4斤眼泪呀!那么一年呢?十年呢?想想都可怕!如果这样下去,是不是可以汇成一条河!称他为“流泪机”,不为过吧!

这不!哭声又来了!“开饭啦!”妈妈喊道。“肉都归我!”弟弟一边说,一边把炒肉端到了自己的碗旁,并拼了命的往嘴里放肉。他那模样,就像难民见到了馒头一样。“这可不行,姐姐也得吃呢!”爸爸说。“哇哇,肉就是我的,就是我的,呜呜……”

唉,这个“流泪机”,无需充电,还是全自动模式的,最重要的是全世界仅此一台,想买都买不到呢!不过,我想说的是,正是因为他的“独一无二”,让我对他格外爱惜!对于我们全家而言,哭,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我们一家人,都非常喜欢这个小家伙,毫无理由地,永远永远……

篇22: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梦华老师对我们的关心照顾有很多,我们都很感动,他让我们知道生物课并不是乏味无趣,她让我们知道生物知识点并不一定要死记硬背,她让我们知道,她会一直陪在我们身边,不离不弃。

我还记得分班的第一天晚上,梦华老师站在讲台上,班里那时候都没人了,因为我的生物成绩不好,总拉分,于是我就走过去问梦华老师:老师我想当生物课代表,您愿意吗?我的成绩不好。梦华老师当时微笑着给我说:“可以啊,别担心现在的成绩,成绩会上去的,这半年好好学,没问题。”当时的我很感动,因为我想有了梦华老师我的成绩一定会好的。我当时的信心特别大,于是就有了现在生物成绩的提高,生物再也不是拉分的项目,这一切都源于梦华老师,是她让我重新爱上生物。

因为我是生物课代表,在送作业的时候会看到老师桌子上的便利贴,那是同学们写给她的,是关心她的话。梦华老师脾气很好,活泼,更是个表情大咖,枯燥的课堂因为她而变得有生机趣味,老师的讲课方式或许就是我成绩进步的原因吧!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给梦华老师说,因为他和我们的关系特别好,她不仅是我们的老师,更是我们的朋友和大姐姐。梦华老师会在听完之后给我讲道理,排解我心中的烦闷,老师是美丽的,精神更是美丽的,是她让我们走进生物的殿堂,聆听着教诲,我们愿化作恋蝶永远陪伴她。

黑板上的加减乘除算不尽她对我们的付出;桌子上的颗颗果冻说不尽她对我们的喜爱;本子上的句句批语包含了她对我们的期待。她每天早起晚归,不辞劳苦。每天晚上,她本该下班回家,可她却只想辅导我们一些功课,就把回家的时间推到深夜。每天伴着那昏暗的月光,带着一身粉笔灰拖着疲惫的身子,踏上那回家的路。是她教会了我要坚持不懈。

你总不厌其烦的为我们讲题。我们只要问你从不会拒绝。即使您已经讲过,但您也会为我们耐心的讲解是您教会了我,要耐心做事。每当我为一道题而苦恼时,您总会微笑地走过来,为我指明思路。让我冲向那正确的方向。

你还总对我说:“条条道路通罗马。”是您教会了我,做事要学会变通。

老师我们经过你半年的栽培,我们长大了,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在这里说一声:老师您

辛苦了!

篇23: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人生如画,一挥手,勾勒了无数风景。有一些,能被记忆添了框,长久地珍藏于脑海中,永远不会被时间的海洋吞没。

我的奶奶,头发花白,一双浸泡过岁月的双手,仍旧灵巧,尤其在织毛衣时,更是如精灵般跳跃。

奶奶喜欢织毛衣,不,是喜欢看孙子、孙女穿上织进她的爱的毛衣线褂。这种温暖每一年都有,我不止一次地见过奶奶拿起针线,那种很长很长的,又细又硬的针,我叫不出名字,却喜欢看着它们,在奶奶的手中来回穿梭。当然还有那些毛线,软软的,有些毛茸茸的,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它很像奶奶。

还有那些色彩,早些年是红色,过几年变成蓝色,去年又是黄色,今年,未完成的毛衣,已成了纯净的白色。记忆中的风景,都是这些色彩交织的,素净却又浓烈,朴实无华,显得弥足珍贵。

小时候,我是看着织毛衣的奶奶长大的。看着奶奶从抽屉中取出针线,然后搬来一把椅子到窗边,手拉一拉,线球便滚出好远。这时,我便嬉笑着把线球捡回奶奶旁边,然后看着奶奶。奶奶便会伸出手,用银针点一下我的头,一点也不疼。

于是,她又开始把线头轻轻缠在两针之间,绕一绕,一拉紧,针便听话地靠在一起,奶奶的手又捉住线在针上缠绕,一圈又一圈,有规律似的。等待着另一支针穿梭于自己之间,可奶奶不紧不慢,只是灵活地挥动双手,奇迹般“变”出一节衣袖,一片衣领。我静静地看,觉得这是奶奶放松心灵的时间,她把爱全织进毛衣中。

最近,毛衣织成了,我穿在身上,感受到一阵阵暖意在流动,涌遍了全身。

那些原本无序的毛线交织在一起,紧连在一起,包裹着心灵深处,发出长久的光辉,散发太阳的香气。它就贴着我,陪着我,静待下一个接班人,并在此之前无怨无悔。它更像奶奶,真的!。

奶奶织的毛衣,一件又一件,在岁月的长河中,连成一幅风景,浓烈与纯净交织在一起,宛若彩虹,美丽、无暇。我想,不管前路有多困难,我也会一直走下去,因为心中,有一份最美的风景,那是,奶奶的爱。

篇24: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许多年过去了,我试图忘记他,越是这样就越忘不掉。相反,他却留在我的印象深处,在我的脑海中烙下了印。他魁梧的身材,一脸的和蔼、正直、善良;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心思。看见他,我的心如团烈火在烧,滚烫滚烫的,即使这样却觉得好惬意好舒畅,又好像觉得自己的满腔热血、雄心壮志顷刻间开始萌发。

我们相处虽然短暂,但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有垃圾闪进他的视线,他会毫不犹豫地弯下腰去捡,然后投进垃圾箱,才背着手,微笑离去;当校园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没人管时,他会拿起扫把、铁锹等工具自动清扫干净,为人们提供出行的方便;当有同学生病时,他会拿出自己微薄的工资,把同学领到医院看病;当同学被难题困扰时,他会在一旁边演算边讲解,一而再,再而三,直到同学彻底弄懂为止;当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他便将他们叫到自己的办公室,给闹别扭的同学讲道理,使他们之间的矛盾最小化。看着同学们开开心心地学习、生活,他的心中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他:心美、才美、人美。听说他曾经连续参加过几届作文竞赛,都以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冠军。后来又在报纸、书刊上发表文章数篇。对历史、政治上的人物、事件,只要你提起来,他总能倒背如流。高中的数学题,用他的话说:“眼睛闭上做。”曾经我在背后说:”他是个吹牛皮大王。“因此,我费尽心机找来自认为难解的习题让他做。只见他不用吹灰之力,三下五除二写出答案,而且把做题过程讲得头头是道。我目瞪口呆,佩服地五体投地,嘴里慢慢吐了一个”哇!……“接着又补充说:”这么厉害。“后来,我的几位好友都陆续拿习题试探过他。结果,他都以胜利告终。

你们不想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高中时的语文老师,学校的骨干——赵文。他的音容笑貌至今浮现在我的眼前:短短的头发,锐利的目光,留着八字须,下巴下还有一点儿胡渣。天热通常上身着白色短袖,下身着浅蓝色长裤,脚蹬一双凉拖鞋……既简单又朴素,既亲切又大方。把我的心聚拢来,每次见到他,我都会目不转睛地看,生怕他从我的视线中消失。当我们的目光重合时,我又会霎地移开,趁其不备,我又开始欣赏着、品味着,感受着他的美、感受着生活的美、感受着世界创造的美。

篇25:高一写人作文700字

我的爸爸是一位医生,他魁梧的身材,乌黑的头发,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使人一看上去就有一种高大威武的感觉。

爸爸对待他的病人可热心了。每逢有些病人不舒服,他总是亲切地问他:“你觉得哪里不舒服呀,是不是头痛?……”我十分敬佩爸爸,可是有一件小事却使我和爸爸之间产生了隔阂。

一天,是我的生日。这天早上,我对爸爸说:“爸爸,你今天可要早点回来为我庆祝生日啊!”爸爸幽默地说:“OK”弄得我大笑起来。这天傍晚,我们炒好大家最喜欢吃的菜,把妈妈为我订做好的生日蛋糕拿了出来,点上了八支生日蜡烛,就等爸爸回来为我庆祝生日,谁知就这么一等,等了半天还不见爸爸回来。我们正在家里等得发闷,忽然门“吱”地一声开了,进来的正是爸爸,我生气了,不理爸爸。爸爸一进来,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头,一看到桌子上的生日蛋糕,才一下子醒觉过来,就”哎呀”地叫了一声,说:“对不起,我刚刚给一位病人做手术,所以晚了回来。”原来爸爸今天想早点回来为我庆祝生日的,谁知刚刚步出医院门口,就遇到伤势很重的一位病人,这位病人骑摩托车的时候和一辆迎面开来的大货车相撞,他己经奄奄一息了,爸爸一看到病人,立刻把病人送进手术室去,给他动手术。经过两个小时的抢救。病人终于脱险了。听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睑上火辣辣的。我惭愧地对爸爸说:“爸爸,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请原谅。”说完就一头扑进爸爸的怀里。这时候妈妈说:“好了,好了,别磨蹭了,你还不快点过来吃饭,你看,菜都凉了。”“嘻嘻……”,我和爸爸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这件事虽然过去多年了,但它好像是昨天发生似的,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为有这样一位好爸爸感到高兴、自豪。

篇26:高一写人作文600字

我的母亲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妇女,在茫茫人海中我却能快速抓住她的身影。她,勤勤恳恳。她一位伟大而普通的母亲,时时驻在我的心中。

妈妈给我讲小时候家里特别苦,父亲在外面拼命打工。每天吃的是馒头喝的是开水。妈妈在家带着我和相差两岁的弟弟,奶奶对我们也不管不问。如果我们其中一个病了,另一个也会生病,这让年轻没经验的妈妈经常提心吊胆,夜里无数次的量体温,无数次轻轻抚摸。等到我们长得六七岁的时候,妈妈已经坚强起来了。她自己开了养鸡场,没日没夜和鸡打交道,妈妈怀里淡淡的清香没有了,而是臭哄哄的鸡身上的味道。妈妈再也没有频繁地亲吻我们的脸,也没有过多的拥抱。整天穿着大衣去鸡厂喂鸡。有时想和妈妈一起独处,她总是先把鸡安顿好,在陪我。那时,我就想妈妈在鸡和孩子之间,还是选择了鸡。

后来,我到县城上学。这可急坏了妈妈。两个孩子分开,要怎么照顾?最终她觉得跟我去县城,把弟弟交给了奶奶。妈妈还因此难过了几天,弟弟安慰她说妈妈,没事,你可以回来看我。妈妈,每有空就会去看他。这种愧疚也见见在她身上看不出来了。再后来弟弟也来到县城,我本以为妈妈会舒服些,我错了,她更忙,不仅要照顾我们,家务也要干,放学的夜宵,每天的衣服。看着母亲渐渐弯曲的背景,我觉得我该长大了。

那天,我来到正在午休母亲身旁,我想仔仔细细观察她。我才惊奇发现她原来白皙的皮肤变淡黄了,脸上多了许多皱纹,宽大的挺秀变得佝偻,手也粗糙了,还有那变形的双脚。我想了许多,泪流满面,我对自己说我要长大了。

妈妈虽然平平凡凡,但在我心中却是最美,她爱夫爱子,她,可亲可爱,让我怎不心疼,让我怎么回报啊!

篇27:黄土坡高一写人作文

黄土坡高一写人作文

小时候,“湾”后面有一面高高的黄土坡,土坡后面是一条小河。黄黄的土坡上面栽着一排松树,每逢下雨天土坡就会变得泥泞不堪,硬硬的土块也会变得柔软。这个时候,我就会叫上自己的小伙伴去土坡上打泥巴仗,弄得满身都是泥巴,爷爷每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样子总会笑着说:“太不听话了,以后不去了啊”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我全身都擦拭一遍。可我总记不住爷爷的叮咛……

小的时候还喜欢和爷爷去那土坡上下网捕鱼,当爷爷在河边收网时,我就会躺在土坡上绿绿的草地上晒太阳当桶被各色各样的鱼装满后,我就会抢着帮爷爷拧桶,有时也会让爷爷顶“阿玛”,当夕阳的余晖照耀在爷爷的脸上,把爷爷的面颊映得通红,在高高的土坡上,传来我们的欢笑声,西边的太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影子在土坡上渐行渐远……

有时候,爷爷在晚上也要去土坡上下“地笼子”,我总会囔囔着要求一起去,这时爷爷总会笑着摸着我的头说:“那个地方有蛇,你怕不怕啊,等你大一些了,爷爷再带乖孙去啊。”有一次,我耐不住好奇,偷偷地溜出家去土坡上面,当日幕落下后,黑暗笼罩着天空,那条熟悉的土路似乎也变得崎岖,我突然发现松树上面竟然挂着花圈,我的心一下子揪紧,突然脚下的石头绊住了我,一个不小心,摔了一跤,疼的我哇哇大哭,就在这时,一双熟悉的'温暖的又粗糙的大手像往常一样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爷爷并没有责怪我,而是把身上的衣服给我披上,抱着我回了家……

后来我才知道,土坡那里是一个坟场,再后来,我到镇上念书,从此我就很少回老家了,再回时,往往会发现土坡边的松树会又多了几棵松树.....一向健康的爷爷病倒了,躺在病床上的他那么无助,那么痛苦,我站在病床前,竞是那样的手足无措……

突然一声鞭炮声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秋风萧瑟的吹过,旁边的松树也随风摇曳起来,冰冷的雨水划过我的面颊,淡淡的,与泪水混杂在一起,咸咸的。那白色的条幅像幽灵一样摆动着,我跪在黄土坡下,面前屹立着一座坟,上面竟刻着一个我熟悉的名字……

呵!我的爷爷现在承载着我与您的回忆就只有那黄土坡了吧!愿您在天堂安息!

篇28:高一写人的作文参考

高一关于写人的作文参考模板

我认识一位朋友,他也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苦命浪花,和我聊天很投缘,我们无话不说无话不谈,他是英俊潇洒的帅哥,他的工作现在是一个小小的建筑工,但他很有能力和有才华,也是一位能说会道的帅哥,刚开始的时候我有多么羡慕他所有的一切。

实在没办法了只好投靠唯有的姐姐家附近租一间房子,慢慢把伤治好了。

姐姐也有一家人不能光依赖她,想着自己是家里唯有的男子,一定要靠自己的双手来独立,把这个家称下去,要出人头地才行,让人刮目相看。

为了父母自己一定要站起来,从那个时候他还是未成年人,不到十五岁呢,只有放弃自己的学业,他读书成绩非常好,老师对他依依不舍的,最后听了他的遭遇,老师流着眼泪只好放他走了。

就这样出去打工挣钱,这么沉重的.担子就压在他肩上了,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说自己一定要好好坚持下去。

过了一些时间刚刚把家建到差不多了,不足的事又一步走进他家了,父亲得病了得的是脑溢血,这个病非常不好治,也要一大笔资金才行,医生都说没有把握治疗好,叫他放弃他说绝对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都为了父亲的病能好起来,他什么都愿意,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值得呀。

然后自己在外面打工什么工作都干,只要能挣到钱再臭再赃的事也要拼死拼活不分白天黑夜的挣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终于挣到一大笔治疗费了,得先回去把父亲的病治好才行呀,可能是他那份孝心感动了上天父亲的病终于治好了。

但是他父亲得病这段时间里,母亲为了照顾得病的父亲,从来都没有休息好过,再加上精神压力过大,母亲也倒下了,也得病了是严重性的贫血,一波三折的他,自己还得拼死拼活的挣钱,给父母治病养病,这种日子又过了好几年了。

刚过得去,可是不幸的事又来到他面前了,前面为了父母不惜一切代价,而他对自己的生活是省吃俭用,现在他自己的身体搞到非常疲劳也累垮了,自己也得病了,没有办法去工作了,只好回老家把病治好才行,不过他这个人,做什么都非常负责,对工作更不用说了,对父母孝顺,对朋友义气,人员非常好,很多朋友帮助他度过这个难关,才慢慢把病治好了。

听了他的这些话我才知道他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孝子,他所经过这些事才一步一步的把自己变成现在这样有成就的人,虽然现在是一个无名小卒,但是也有一点小小的成就。

我才知道他在这些磨难中把自己锻炼出来的,这么有才华和能力,才有今天的成功呀,这就是苦命浪花的人生的经过。

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段人生经过。

在这里我祝他一生平安!健康!快乐开心!永远伴随他!

篇29:高一写人作文优秀

生命就是一场旅程,在那些暗无天日苦闷无边的日子里,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影,暖心坚强,在背后默默的守护你,守护那时的孤独的你,用自己火热的温暖你冰凉的心。

风依旧肆无忌惮地吹,刮着刮过人们的脸庞,刮过我仍然坚强的背影,欢声笑语中仿佛我与岔路口已经相距很远很远,远方传来兴奋的呼喊,身旁如梦的歌声回荡在天际,瞪着大眼睛,努力不让已经瑟瑟发抖的心,更加圣人下午的一切一切,就像一层雾霾说真不真说假不假,令人琢磨不透,头发在风中凌乱漂浮着,诉说着一个悲伤的秘密,真是严重了不过是眼神中更空洞一些,心更冰凉一些。

与如暴雨般的,清卸了下来,拍打着我的衣服,马路对面一个人影似乎忘了,这边我仿佛与世隔绝一点也没有察觉,一分一秒时间就像浮云,转瞬即逝,恍惚之中肩上传来热度泪水,朦胧之中轻轻转头,一个如阳光般灿烂的笑脸针对着我,擦干了眼泪,望着面前的那个人,眼睛中闪着光芒,温暖如水发丝,柔和飘逸,他的神情温暖关切,就像一位天使见我转头,他笑了,淋着雨哭,这是怎么了?我此时才发觉头顶上多了一把墨绿色的伞,他继续说大老远就看见你了,说吧怎么回事?就像大姐姐般的和蔼的语气,便是我的朋友的声音,我揉了揉眼睛,你怎么在这里呀?这时她叽叽呱呱的向我讲了许多不知怎么的,看着她兴奋发亮的脸庞,听着他涓涓细流般的声音,我的心中突然温暖了许多,等他说完我便装作不生气的样子,输这么久不烦吗?他兴奋的抱住了我,开心的说你终于笑了,不对会开玩笑了,现在你说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我的思绪顿时飘向远方,于是我便向他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听完白白我的煎熬至今记忆犹新,像是一个坚强的后盾,他手上的力度很大,给我温暖替我挡风,等于默默的,暖暖的手上将是有一股热流驱散了我心中的雾霾,拨开迷雾那双手又像是一座桥梁,为我搭起了通向光明的道路。沉默许久我转身抱住她,她笑了笑围住抱住我,暖暖的几句话却让我又一次感受到友情的真挚。

他走后我的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因为感动,因为友情他就将我至亲,给我陪伴在我忧愁时在我心里的地位,人间处处是真情,就像一场甘露给我无可代替的温暖,他也是我无可代替的朋友。

那一刻我流下了眼泪,因为感动,因为友情,因为陪伴朋友,是那个在你背后最温暖的身影。

篇30:高一写人作文优秀

阳光酿得酒很淡却很醇,浅浅的斟了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醉人的酒香。在这个美好的午后,我心血来潮的执起木梳,想为母亲梳发。

梳理着母亲如丝的秀发,忽的忆起儿时最爱把玩母亲的秀发。一头乌黑的秀发,似上好的丝绸,细腻、柔顺。

阳光不安分的移步而入,勾起了我的思绪。邻居总夸母亲长得好看,一头乌发,是她最美的标志。小小的我总带着稚气的声音像玩伴夸耀着,我的母亲是世界上最美的人,你看她的头发那么黑,那么顺,她永远也不会老的。

阳光像顽皮的小精灵,在母亲的发上跳起了圆舞曲,照的母亲的一头秀发闪闪发亮。一缕白夹杂在母亲如稠的黑缎中。我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兴许是阳光的照射吧,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可那阳光,偏偏可恶的退去,似在嘲笑我的天真。

那的的确确是一缕白,在黑色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刺眼夺目,刺得我双眼泛疼。我顿时慌了手脚,握着木梳的手指关节泛白。记忆的大门被悄悄打开。

夏夜,天上繁星点点。母亲执着蒲扇,一下一下地给我扇着。我偎依在母亲身旁,仰着脸,看母亲给我指星星。“啾啾”那是牛郎星,对面是织女星。两侧是他们的孩子。母亲说着。“孩子?星星也有孩子吗?”我瞪着眼问。于是,母亲便给我讲牛郎织女的故事,母亲认真的讲,我认真的听着。风中,母亲如丝的秀发不时拂过我的脸庞。我伸开双手,抱住母亲,妈,我们永远都在一起好不好,不要像董永和织女的爱情那么短暂,你永远也不要变老,好不好?

黑夜中,母亲重重的点了点头,将我拥入怀中。

时光慢慢流逝。儿时“母亲不会老”的话语也不复存在了。是呀,是该学会承担责任,该学会懂得珍惜。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的人,珍惜爱。

我猛地抱住母亲的脖子,将泛红的眼眶埋进母亲的肩膀里,轻唤“妈”!继而将手心摊开,把白发放入她手中。

“咦”?母亲瞪大眼睛,浅浅的笑了。

窗外不知谁在拍照,将这一幕定格了下来。

多年后,当我再次打开照片,母亲仿佛又是当年的那个年轻美丽的母亲了,她的笑连阳光都黯淡了。而我,在这片阳光里,在那段幸福的时光里。学会了爱,学会了珍惜。珍惜与母亲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珍惜爱。

这是母亲教给我的东西,从那以后,我未敢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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