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长腿叔叔读后感(8篇),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小编最大的快乐。
暑假里,我阅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读完之后,乔若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给了我太多太多的启示。
《长腿叔叔》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她出生在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为她在写作时有了很好的素材。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孤儿乔若萨从小自孤儿院里长大,非常向往有个家,能和平常的人一样快乐幸福的生活,而且她非常喜欢学习。她的一篇《忧郁的星期三》为她带来了好运,有一位好心人支助让她去上大学。由于生活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使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她通过读书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勇于改正。
我最喜欢她懂得感恩和珍惜。现在有些人不懂得感恩和珍惜,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地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而从不考虑爸爸妈妈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的孩子抱怨为什么不生在一个富贵之家,怪父母无能。在学习时也不用心,而是随意打发导致浪费了很多的时间,跟乔若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学习态度相差太多了,我们要拥有坚定地信念〔〕和意志,努力学习,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不要当我们失去了珍贵的学习时间才来后悔。与其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就是我读《长腿叔叔》的感受。
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
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
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
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
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
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
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
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
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
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呢?
乔若莎。艾伯特知道后就发奋读书,虽然董事长要求乔若莎每个星期都要写封信给他,但是由于乔若莎觉得学校很新奇,隔几天就写封信。她怕吵到董事长,总是说:下次我写信写短一点以免烦着你。但后来那位被乔若莎称为长腿叔叔的董事长居然到她身边来了
我读了《长腿叔叔》里面讲得是:乔若莎。艾伯特是孤儿院里最大的孤儿,乔若莎这个名字都是孤儿院管家李皮太太从墓地碑文上看到的,并给乔若莎取得。但有一件事改变了她的命运,那是什么呢?那是董事长的资助让她有幸上了大学。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位失去亲人的孩子朱丽莎亚伯特在孤儿院照顾其他失去亲人的小朋友。星期三的时候,里贝特院长说她不用再在孤儿院里了,有一位董事愿意帮助朱丽莎进入大学读书。朱丽莎听后兴奋不已。经过四个小时的火车之旅,朱丽莎终于到达了大学。以后每个月,朱丽莎都会给帮助她进入大学读书的那位董事写一封信。在信中,朱丽莎把那位董事称为“长腿叔叔”。最后,大学毕业后的朱丽莎,惊讶的发现;长腿叔叔竟然是经常和她嬉戏的查比小少爷!但是她十分快乐,因为她一直深深爱着那个聪明、善良、神秘的查比小少爷。
读完了《长腿叔叔》。直到最后才知道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呀!他真是个好人,帮助茱蒂上学,而茱蒂给长腿叔叔写了好多的信,有的时候很高兴,有的时候不高兴,茱蒂还有很要好的朋友,而且还跟她们一起去旅游了呢。还有在洛克威洛农场里跟山普先生和山普太太一起劳动,她觉得很快乐。
此书中的长腿叔叔不是一个普通的张腿的人,他是孤儿院里的理事之一。在一次大会上有人提出乔若莎的问题,她已经17岁了不应该留在孤儿院,因为她的年龄超过了14岁。
因此这位长腿叔叔就提出供她上大学,希望她成为作家。本来说每个月写一封信给他,但是乔若莎却每过几天就写一封,她想把心里的话,学校发生的趣事统统都告诉他。在暑假她去了洛克威洛农场游玩和农场里的山普夫妇还有工人交了朋友还和少爷杰维一起钓鱼,过得很开心。
在这本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应该把握机会,好好利用,也要乐于助人,在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后要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帮助过自己的人,回报社会。
这段时间我读了《长腿叔叔》,主人公茱蒂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资助上了大学,这本书就是她在四年里给长腿叔叔写的信。每一个章节就是一封信,从这些信里,让我走进了茱蒂的生活,她在信里介绍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学习、自己身边的朋友,还有她内心的情感,我觉得她写的很生动。
我从“帮帮她们吧”感受到了茱蒂的善良、从“入选篮球队”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从“收到玫瑰花”感受到了她会感恩,从“当上了月刊编辑”感受到了她的才华,“好消息和坏消息”感受到她的刻苦。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让杰夫少爷扑个空”,我觉得茱蒂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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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描写了一个叫朱谛的孤儿,因为写了一篇精彩的作文,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资助,从此迈入了大学的校门。
朱谛没有见过这位好心人,只是偶然看到了他投在墙上瘦长的身影,像一只长腿的蜘蛛,从此就戏称他为“长腿叔叔”。按照长腿叔叔的要求,朱谛必须每月写信像长腿叔叔汇报学习、生活情况,而她始终没有得到过长腿叔叔的回信。
朱谛是个十分独立、自尊、奋发向上的女孩,她虽然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却从来没有依赖思想。在大学生活中,她欣喜的吸收着从未有过的知识和体验,还认识了一位极具 魅力的富家少爷。正当朱谛与富家少爷产生感情问题时,长腿叔叔露面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长大了,就不要再依靠父母了,自己要学会独立。
长腿叔叔这个书里说:乔诺莎很刻苦,每天都给长腿叔叔写一封信,告诉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我觉得乔诺莎挺可怜的。我和他比起来还是我幸福啊!
因为有很多人关心我爱护我。她一直没有昵称这么大了才给自己起了个昵称茱蒂。
我的妈妈是一位“买书狂魔”,不过几天就听见敲门声,听到这个声音就知道妈妈又买书,但是我妈妈买这些书,可不是装装样子得,其实我妈妈也是一个书呆子,就这样我每个星期都可以收到崭新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今天我给大家《长腿叔叔》,《长腿叔叔》就是一本中英文的书,也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
《长腿叔叔》介绍的是:一位名叫乔若莎·亚伯特,乔若莎·亚伯特一直在孤儿院长大,她很讨厌孤儿院的生活,渴望美好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作文,所以她受到一位理事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乔若莎·亚伯特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位理事,只见到那位理事长长的腿,瘦瘦的身影,所以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理事让乔若莎·亚伯特每个月,给理事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但是并不回信。
于是乔若莎·亚伯特用最幽默、最有趣的笔调,写出了他心里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她找到了自己的真爱,正向“长腿叔叔”苦诉,她正要向自己的真爱表达爱意的时候,“长腿叔叔”出现了。
有时我会猜这位名叫乔若莎·亚伯就是作者简·韦伯斯特,因为我觉得如果不是作者简·韦伯斯特写得,她不肯能写出这么真实的情景,而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许多英文子母,还让我学到了一种学作文的方式。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
一个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小女孩茱蒂,被一个她无意间在墙壁上看到,并被车灯拉长身影的人收养了,从此茱蒂就叫他长腿叔叔。那位自称是史密斯先生的人还供茱蒂上大学。
这本书以书信的形式来表达茱蒂在上大学期间与伙伴们的生活,茱蒂的其中一个伙伴,有位表哥他叫杰维,杰维也对茱蒂非常好,就像长腿叔叔一样,直到最后,杰维被一场暴风雪吹得卧床不起,茱蒂去看他才知道:原来,供她上大学的那位好心人——长腿叔叔,就是现在躺在她身边的杰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予人玫瑰,手留余香,要像杰维那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乔若莎。艾伯特知道后就发奋读书,虽然董事长要求乔若莎每个星期都要写封信给他,但是由于乔若莎觉得学校很新奇,隔几天就写封信。她怕吵到董事长,总是说:下次我写信写短一点以免烦着你。但后来那位被乔若莎称为长腿叔叔的董事长居然到她身边来了
从中我知道了:生活有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