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观后感(法制讲座观后感200字)

透过观看《法律讲堂》这期节目,我受益匪浅,我打算继续观看法制类的节目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加我的社会阅历以便在将来走上社会时更好的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法制讲座观后感【精彩5篇】,在同学们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的同桌。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一

年近30的李xx要结婚了,正在考虑买房的事,可这一卖却买出这样一个事。

一天李xx正在书房看杂志,突然响起敲门声,李xx见门口站这一个小伙子。

李xx:你是谁呀!干嘛上我家来?

小伙子说道:这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啊!我原来的家具呢?本来这还有一张大桌子呢。都上哪去了?

李xx说:什么,我才是这的主人,不信我们去派出所!

小伙子:去就去,谁怕谁呀。

到了派出所,他们两人喋喋不休的吵着,民警说:我们去房产局就知道了。

到房产局一问才知到原来这个小伙子就是常xxxx,是把房子卖给李xx的人。

民警又问李xx:你认识你身边的这位吗?

李xx:不认识,而且从来没见过。

民警说:可是他就是卖给你房子的人常xxxx啊。

李xx:不可能,卖我房子的人有点胖不戴眼镜啊!

民警说:你上骗子的当了。

李xx蒙了。

通过这件事,告诉我们,再买东西前要先看好一些证件,以免上当!

关于法律讲堂观看感300字<三> 篇二

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学习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爸爸十分有钱。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就遇到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己是小涛爸爸妈妈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生存。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应该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法制讲座观后感 篇三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四

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网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五

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的"法律讲堂"是一个不错的节目,普及了大家的法律知识,可是从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可思议之事。

我举两个例子,一是一个五十左右的大爷因达打喷嚏(是由女子身上的香水引起的)吓倒一个向他问路的妙龄少女,摔成了骨折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麻烦,在判定责任时,法官把过错让大爷一人承担,之后大爷找了一个律师才为他平反,原来是法官采用了错误的原则。(1)过错原则(2)无过错原则(3)公平原则。

法官采用的是过错原则,应该是公平原则。另一个是老赖向实在借了五万元,打了一张借条。

实在要了七年愣是没要回来,被逼无奈打起了官司,法官判他败诉,原因是过了诉讼时效,不予保护。

后来也是找了律师,律师发现,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实在向老赖起诉时开始计算,法官竟然连诉讼时效都没弄明白就给瞎判了。

在古代,县官就是人们的父母官,给人们判案,还人们公道,如今,这个权利掌握在法官手中,而他们呢?不但没有保护了公民的权益,更是让人们对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产生了质疑。这到底是谁的错?我想人事厅,组织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都脱不了干系吧!希望他们记住自己身上的担子,就算吃喝玩乐也要把本职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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