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读后感1500字的范文【优秀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第一次与《边城》亲密接触是在寒假期间,那时并没有细细咀嚼过它,只是随便翻翻,然后随手放在书桌上。
当自己再次捧起《边城》时,觉得千斤重……
美丽的湘西凤凰——著名作家沈从文的故乡(沈从文下文称沈)凤凰的风景是美丽的,山城凤凰,山水环抱,静静地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长年深翠绿色的细竹,逼人眼目。春天,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人家处必有沽酒;夏天,晒晾在日光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以作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不朗朗入目,使人得到的印象是一幅人与自然和睦相处一景象,仿佛回到陶渊明的桃花源——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怡然自乐的美好世界中,使我不禁有种抛开书本,背上背囊,踏上通往湘西的冲动。
但如此的美丽世界,在作家心里的不是亲切、熟悉,而是一种陌生的感觉。“今天就要得从我生长的时候的房子前和顽童时玩的地方走走了,好奇怪,城中认识我的人怕不会到十个人,有好几位小时在一处的,即见到也不知说什么好了,地方在印象中极熟悉,如今真正看来倒反而十分生疏”。(沈)当我阅读这段文字时,不禁联想到鲁迅先生曾写过:“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见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空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啊!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老爷’当闰土,他终于恭敬起来,叫道,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我不禁疑惑起来,为什么两位大作家会发出同样的感触?明明身在故乡,又为什么心总觉得不是故乡?眼前人明明是顽童时好伙伴,又为什么现在却成了陌路人?回想一下,觉得不管是凤凰还是鲁镇,山还是那么的高峻,水还是那么的清澈,人还是那么的勤劳,天还是天,你还是你,我还是我,而变了的是人的心,人的心在顽童时是纯洁无暇的,天真的,那时候未看到现实生活的丑陋、无奈,人大了,心也大,看到不仅仅是眼前看到的了。
读过《边城》我记忆最深的是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不知为啥?总觉得它意蓄着什么似的,就像块磁铁深深地吸引我去思考,去研究,去探索。
而我觉得傩送这个人是永远不会回来了的!
还记得当初“日以继夜”地追着韩国剧《蓝色生死恋》,当看到结局的女主角因患癌症死了,男主角因伤心欲绝,也不想活了,撞车死了,自己却傻乎乎地哭得像个泪人,也不知道为啥!
著名的莎士比亚短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写的是一对相爱的恋人——罗密欧与朱丽叶,因阶级不同,不门当不户对,最终也只能在阴间做对鬼鸳鸯。
回头再看看我们中国古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不也是因为父母之命难违,最后双双入坟化成蝶,做对蝶夫妻。
看以上对对恋人明明相爱,却不能日日相守,最后只能悲剧收场,成为千百年来人们心目中永不死的人。所以我认为傩送这个人永远不回来,我总觉得傩送既然下定了决心出走,说明他的心已死,即使再多的期望也不能使干渴的大漠变成海洋,心死比身死更恐怖,更残酷,更悲痛欲绝,它是不留后路的,就像一个精神游子是永无故乡可回的,就像一条从雪山之巅走下来的河,从它出走之日就再没有回家的路了。
可能有很多人认为或希望傩送回来,回来跟翠翠结婚生子,过幸福生活,我觉得这种想法简直是自欺欺人,这种事情只能在《安徒生童话》里看到,世上会有如此完美、幸福的人生吗?如果事事美满,人生没有挫折,人生就不会多姿多彩,人,活下来干什么?不就是为了探索生命的奥秘吗?如果我们预知生活的结局,生活就不会有什么意义,没有挫折遗憾的人生,我们就活得像个木头人。
所以不管是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消失,明日迎风而来,世界从来不理会任何人。
于是清晨薄雾将未散之时,一个扎乌黑油亮大辫子的姑娘摇着木船从雾气中穿林过水而来……
今天,当我阅读《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为什么呢?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自己与之相比较,我只是看热闹,反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更未注意过他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反反教育了我做任何事都要具有认真的态度。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而今只有甩掉它,放弃它才会通向成功之路待任何事情都要持认真的态度。今天,我细细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秘诀"这句话更坚信不疑了。
今天,当我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篇文章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时忘记了一切,专心致志的态度所感染。
我仔细地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我与高尔基一样,也是个十分爱书更喜欢看书的人。每当父母给我买回什么新书或借到一本好书,我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我虽然爱看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却极少。这是为什么呢?当我读到高尔基如饥似渴地读书忘记了一切时,与自己相比较,终于找到原因。原来我看书虽多,但阅读时不够认真专心,只是看看热闹,仅注意了一些主要的故事情节,从来不曾写读书笔记;也不曾体会文章的内涵;更未注意过他人人作品、文章写作的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受益匪浅。我想高尔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同时,高尔基认真读书的态度,不仅仅教育了我看书不能一目十行,更教育我做任何事都必须具有认真的态度。
我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对“认真是成功之秘诀”这句话不疑了。
当我阅读完《高尔基的童年》这篇佳作后,被文中高尔基那种读书忘我的境界所感动。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细细品味,仿佛自己就在和高尔基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那么投入,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抛之脑后。读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我以前读书时的情景。
每当得到一本新书时,我便如鱼得水,总会找个安静舒适的地方阅读。我虽然爱看书,可是我总是只对那精彩有趣的故事情节感兴趣,其它的都略看,我对人物内心从不思索,更别说什么文章内涵、主题、中心、写作方法了。虽然书看得多,但多数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受益尚浅。我想高尔基能成为大文豪,一定和他求知若渴的读书态度息息相关吧!同时,高尔基读书认真的态度,也教会了我做事需要认真仔细的道理。
粗心乃是通往失败的捷径,细心才是通往成功的密道,我是深有感触啊!记得这次数学考试中,有一道应用题,平时老师千叮咛万嘱咐的,我也记得要用什么方法的,可是到了考卷上我竟然给忘了,就是忘了关键的一步。当老师给我说的时候,那种心情,真是难以形容。那道题明明就很简单,我却全错了。这不是我不会,是我粗心!唉,粗心总在我身边,招之即来,挥之不去,我有时候真怀疑它是不是赖上我了。
可这次我看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我终于悟出了,粗心不是与我相伴,不是与我结交,我能甩掉它;而甩掉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它为敌,与细心、认真交朋友。只有甩了它,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今天,我细细品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明天,我便要与细心、交朋友啦!
“你说人为了什么而活着?”
“活着。
我在上大学之前几乎没怎么读过国内大家的作品,读的一直是西方那种批判性很重的文学。不是觉得国内作家不够优秀,可能更多的是出于不感兴趣吧。
但是这个观念从大一也开始慢慢转变过来了,我也开始试着读一些国内知名或小众作家的作品。
偷偷安利一下迟子建的作品,读她的作品能有一种很深的归属感,这可能就是东北作家给予我的些许温暖吧。
言归正传,我大学第一本国内作家的作品是余华的《活着》,为什么是这本书呢?应该是出于一位女同学的推荐。
《活着》的故事结构其实并不复杂。
故事是以“我”的口吻展开,“我”去乡下搜寻一些关于民促的材料,遇到了一位叫作福贵的老人和一头老到不能再老的牛。
富贵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也就是他的一生:他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年轻时好赌,散尽家财,爹在上厕所的时候摔死了,娘也生了病。
在为他娘抓药的路上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兵,在被解放军俘虏回到家乡之后得知娘已经死了,媳妇家珍带大了一双儿女,但不幸的是女儿因发烧成为了聋哑人。
本以为能过上清贫但却充实的日子后,家珍患上了软骨病无法干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
女儿凤霞在介绍之下和万二喜喜结良缘,在产子的时候因大出血死在了手术台上;女儿凤霞死后家珍也在软骨病的折磨下离开了;万二喜则是因为吊车出了意外而被水泥板活活压死;
最后外孙苦根与福贵搬到乡下过起了艰苦的日子,福贵给苦根煮豆子吃,不料苦根因为吃豆子活活撑死……直到最后只剩一头老到不能再老的牛陪着福贵过完最后的日子。
我记得那本书很薄,百十来页,我一晚上读完了。当时还在被窝里偷偷的抹眼泪,我实在没有想象到这本书能写的这么惨,这是我最初对于这本书的印象——十分单纯地在写惨。但是什么时候改观的呢?大概是太奶的离去吧。
打我有印象起,我的太奶是一个身体极其硬朗的人,每次吃饭都能吃上满满一大碗米饭,尽管她的牙也不多了。
太奶一直住在我爷爷家,大概住了两年。当时我还小,不知道爷爷那辈人和太奶有什么恩怨,知道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因为一套房子才把太奶像皮球一样推到其他人那里。
在太奶离开之后,我和她几乎没什么联系,只是听妈妈的话得知,太奶身体不如从前了,我听着还十分不得劲。
噩耗是从某天晚上传来的,我从妈妈焦急的对话中得知太奶走了。我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只是觉得很悲伤,只是很悲伤。我们第二天急忙奔赴齐齐哈尔去备她的后事,在这期间我并不知道我看到一具亲人的尸体之后的感受,我也不敢去想象。
直到出殡那一天,我看到那具冰冷的尸体的时候,我脑袋完全空白,紧接着就是无止境的哭泣。在仪式结束的几天里,我都不敢再去想当天的感受,可能是我无法接受那个事实吧。
太奶死后,家族里的很多老人都离开了,虽然我没去送他们最后一程,但那种真正离别的感受我依旧能感受到。
想到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远去,或许他已经麻木了,或许他也想过一死百了,但他没有。他是为了什么活着吗?可能是为他的外孙子吧。但外孙死后他又是为了什么活着呢?
人是为了什么而活着?我猜是“活着”。
余华也在书里写到:“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本身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在这里我们抛开英雄们的豪言壮志和帝王们的功业宏图,“活着”是一种最原始也最让人肃然起敬的力量。
或许这也是我们国家能成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存在的国家,而其他三个国家都成为遗迹的原因吧。
现在我看到亲人的离去也会悲伤也会哭的稀里哗啦,但哀其离去的同时,我可能会更珍惜活着的机会。
像民间流传的一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有时候活着就是那么回事,简单而纯粹。所以不如珍惜当下,好好活着才是对生命最大的慰藉。
最后,不要学福贵一样去赌博。有那钱孝敬孝敬父母不好吗?
通过阅读沈从文的小说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并且被她的坚强折服,为她那没有预期的等待感到遗憾。
翠翠——一个湘西小镇上与祖父相依为命的女孩。祖孙俩过着清贫孤独的生活,但却那样自然、和谐。他们单纯、善良、敦厚。可就在宁静的生活中,一段朦胧的爱情降临到这个无知无欲的花季少女身上,也正因为这段无结局的爱情让这个少女心中涌出“薄薄的凄凉。”
美丽总是令人担忧的,一切尚未发生就已消失。翠翠与大老、二老尚未展开就仓促结束的爱情,大老的殒命,二老的出走以及爷爷的离世,把这个少女幸福的梦幻击碎,将一个少女原本拥有的平凡幸福埋藏,在她的头顶上蒙上沉沉的阴霾,但翠翠却没有放弃人生,在无奈之中她没有退缩,在悲伤的同时,她仍有期盼。翠翠的命运像河边的白塔,但在危急边缘她依旧坚持,等待着“幸福”再次降临。
命运仿佛同翠翠开了个玩笑,给了她灿烂阳光,却又给了她更沉重的伤害,将她推向黑暗的深渊。
翠翠面对挫折,没有听天由命,凭借着她的单纯,善良,执著,依旧憧憬明天,期待明天,坎河的人生将一个腼腆的女孩变得坚强。
如果我是她,当面对命运如此的蹉跎可能会丧失毅志;如果我是她,可能会被这挫折压垮;如果我是她,也许会让这挫折震住婷滞不前。
人生亦是如此,昨天已经过去,我们不能回头;明天还未到来,我们无法等待,只有抓住今天的分分秒秒去奋斗,当遇到困难与挫折时,鼓起勇气,能往直前,任何事情都会被征服。
生活有如潮水,时起时落。潮涨时,要谦虚、稳重,以免潮水冲过导致“搁浅”;潮落时,要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只要心中存有一片希望,总有一天会得到回报,永不放弃对生活的憧憬,怀惴着那个“梦”,去找寻真实的未来。一步一个
脚印走下去,终究会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生如就如同一面镜子,你对它付出一份,它将给予你十倍的收获。像翠翠一样乐观,积极地对待人生,人生是很短暂的,不要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翠翠正因为受到痛苦的磨砺才变得坚毅,而如今的我们几乎不可能有她的经历,所以很难走进她的世界,体会她的感受。正因为如此安逸的生活,让我们习惯于依赖,也正因如此,我们失去锻炼的机会,成为“永远长不大小孩”。可温室里的花朵,尽管艳丽,却娇嫩柔弱,一旦失去良好的环境,便会凋零;野外的青松,虽受日晒雨淋,却能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应该学习翠翠,独立自主地生活,尽量避开父母的呵护,虽做不成顶天立地的大树,也绝不做经不起风霜的幼苗。
翠翠,坚强的化身,她拥有不屈的灵魂,在为她叹息的同时不免对她肃然起敬,因为她的执著、善良、乐观、坚强。
谁能先找到“自我”,谁的心田就能先播下希望,谁的人生就会被希望的光芒点亮。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着: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