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这就是我作文【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大家好,我叫尹珑含,今年上小学三年级,是个活泼开朗而又淘气的小女生。我的脸阴晴不定,笑起来像灿烂的阳光,生气起来像浓密的乌云。
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刷子。有一对黑宝石一样的小眼睛,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一张能说会道樱桃似的小嘴,它会唱歌,爱朗读课文,更爱笑时常给大家带来快乐。我的优点?那太多了。我爱看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如饥似渴的看书,有时候临睡前也会给自己补充一下精神食粮。我也爱劳动,每次写完作业都会帮妈妈扫地,擦桌子,洗碗。妈妈生病的时候,我就像一个小护士一样,一会儿倒茶,一会儿拿药,一会儿端饭,忙得不可开交,妈妈总夸我是个贴心的小棉袄。我还会画画,每次看到有趣的画面,我都会记录下来,收藏在我的五彩世界里。到辅导班上绿色作文网课,我认真听老师讲的重点,反复练习,用心画好每一幅画。
我的缺点?呜——有吗?应该有吧,在家里,爸爸妈妈一让我不高兴,我就把小嘴巴撅的高高的,都可以挂小灯笼了。在学校里却很胆小,记得有一次,老师提问,我明明会回答,却紧张的语无伦次像蚂蚁那么小的声音吞吞吐吐的,在老师的鼓励下,我终于答完了。老师对我说:‘回答的很好,如果声音再大一点就更好了。’瞧我那胆小的样。我还有一个缺点,就是爱哭,一有什么委屈,我的眼睛就像没关紧的水龙头,眼泪哗哗的流个不停。唉!上课时,我会做小动作,作业有时马虎写一些不该出现的错别字。等等!我怎么这么多缺点呢?不行,我要赶快改正才行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可爱,爱好看书,热爱劳动,还有很多缺点的小女孩,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脸圆圆的,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小小的嘴。
别看我瘦瘦的,但是我特别能吃,我一看到零食,就有要把它们消灭干净的想法。
我既喜欢画画,又不喜欢画画。喜欢画画是因为画画不像写字,可以把每一根直线画弯,可以把脑海里的画面画出来,想画成什么样就画成什么样,而且我每次都能得奖;我不喜欢画画是因为,画画会消耗掉我大量的时间,有时还让我完成不了作业。
我还喜欢看童话类的书,这是因为这些书非常有趣,让我爱不释手,每一次捧起书,我就会看上几个小时,要睡觉了,我也要再看上一会儿。我看书的速度不快,但是我能把每本书里的内容记在心中。
我还特别爱哭,一到背书的时候,我的泪水就会顺脸颊一直流淌,因为我觉得背书是件很难的事情。我还特别爱笑,每一次笑起来就久久不能平复。
这就是我,一个矛盾的女孩儿。
大家好,我叫朱倍乐,今年九岁了,来自实验小学三年级七班,是一个小学生。我爱好打乒乓球和打羽毛球。
我的头圆溜溜的,睫毛长长的,鼻梁挺且直,闪闪发亮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个子高高的,长得瘦瘦的。他们都说我长得像斯文的女孩,但我自己觉得像一个男子汉,弄得我都不知道,我到底像一个男子汉,还是女孩了。
我爱好打乒乓球,在学校打乒乓球,那些大哥哥争台的时候,我经常找别人来帮忙。现在他们争台时,都来找我帮忙。
有一次,我和我妈妈去打乒乓球,我每局都以胎球的方式,把妈妈给胎赢了,爸爸知道后决定向我发起挑战,没想到爸爸也成为了我的手下败将,我真为我的乒乓球技术感到高兴。回到家爸爸妈给我封了个“胎神”的称号。我要努力,我要打遍全校无对手,让同学们都成为手下败将。
我还有一个爱好是打羽毛球。我老家的院子里共有十个小朋友。其中八个都是我的手下败将。还有一个正在和我争第一呀,就算我争到了院子里第一,但也比不过其它院子里小朋友。我要练到猴年马月才可以胜过他们呀。
我的性格非常善良。我从来不会欺负他,除非把我惹火了,我才会揍他一拳,但我一般都不打人。
我最喜欢吃番茄炒鸡蛋,这是我的最爱,就算吃两盘的番茄炒鸡蛋,再加两碗饭都能一扫光。我更喜欢吃鱼香肉丝,最多吃过四大碗,把我肚子胀得都要裂开似的。
我的烦恼是妈妈和爸爸总要我吃蔬菜。可我看到蔬菜都想吐,我不吃,他们都把我屁股打开花了,好烦哪,但我为了不挨打,拼了。
这些都算小KS,更烦的是写字。有一天的语文作业是写生字,我只剩下两个生字没写了,没想到妈妈直接把那一页撕了,我问妈妈为什么要撕了那一页,妈妈说:“因为你字写得太差,我来教你写生字。”本来两分钟可以搞定的事,却弄成一个小时才勉强过了,这真的好烦,好烦哪!
我的愿望是做一个金无足赤的人,摆脱一直纠缠我的烦恼。
这就是我,你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我吗?
我是一个活泼好动,有爱心又很孝敬父母的孩子,我很愿意用自己的力量做一些有用的事。
一次,妈妈带我去参加他们搞的社区活动,活动后地上丢弃了许多矿泉水瓶子。我急忙跑过去,将它们一个个地捡起来,放到一个空纸箱中,留着卖钱,还把地上的纸屑扔到垃圾箱中。一个阿姨看我来回跑得满头大汗,就关心地说:“孩子,甭管了,天挺热的,来吃根冰棍,一会儿有清洁工来做卫生。”我说:“谢谢阿姨,我不吃,我这样做既可以清洁环境,还可以用自己劳动换来的钱做有意义的事呢!”周围的大人们都啧啧称赞我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后来我把这些钱和我的压岁钱一起交给了妈妈,让她去给爸爸买一台按摩机,因为爸爸有颈椎病,我一直想送给他一台按摩机呢。妈妈看到这些钱非常惊讶,一把把我抱起来一边亲着我的脸蛋,一边说我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看着他们开心的笑容,我心里美滋滋的。去年汶川地震我还用自己存的钱为那里的小朋友捐款哪。
我喜欢画画,把自己脑海中想象的物体和景色用画笔画出来。还爱看课外书、唱歌、踢球、滑滑板、学相声、讲笑话……
这就是我!爱好广泛又活泼好动,乐于助人的我。
新的一个集体,迎来了一个崭新的自我,在这里我将带给大家的不仅仅是欢笑,还有快乐。这就是我,一个爱说、爱笑、爱闹的“调皮男孩”。看到这儿,你不禁会问,怎么个调皮法?哈哈……待会你就知道了!
我长着一个圆圆的脸,白里透红的脸上镶着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只要我一笑,它们就能变成一条缝。虽然我只有13岁,可体重却上百,这使我很烦恼。正是因为我胖,所以同学们都叫我“胖哥”。哎……你可没有亲身经历过变胖了的滋味啊!那种感觉比上“刀山”还难受!因此,“胖”成了我的特点,也成了我最大的烦恼……
记得我五年级的时候,学校有一天上体育课,作为体育班长的我,老师要求我示范跳高给同学们看。“跳高”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那可是一般人都作不了的啊!更不要说我这个大胖子了,我从杆下过还不错!在同学们的再三逼迫下,我犹如上了“刑场”一般,特别害怕,可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我鼓起勇气冲了过去……轰……一声巨响,跳高杆被我撞倒了,同学们哈哈大笑起来,我也被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从这以后,我再也没有跳过高,现在想起来都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说起调皮,大家都对它不新奇,它是每个男生应该具备的性格,当然我也不例外。在班中我可是数一数二的“调皮大王”。调皮捣蛋的招数我应有尽有。比如说,上一星期有一节地理课,老师早早的就来到了教室,手里还拿着一个地球仪,她把地球仪放在桌子上就出去了。由于我好奇,就走上去玩弄它。不知怎么了,我心中起了歪念,想捉弄一下老师。于是,地球仪被我作了点手脚,心里暗暗自喜……上课了,老师激情的深入到了讲课当中,忽视了地球仪的存在,就着样,一节课在未动地球仪的情况下拿走了。我很失望,又很担心……
后来,听说老师在别的班里闹了笑话,我很惭愧!
这就是我,一个爱说、爱笑、爱闹的调皮男孩!
我是一个跳高能手,每次和其他同学比的时候都是第一名。
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有一位和我差不多的`学生要和我比跳高,我爽快地答应了。开始,我先跳,跳了50厘米,然后他跳,跳了20厘米,最后我赢了,他输了。
你看,我跳得高吧!
肚子突出,下巴有俩,耳朵肥厚,身材微胖,不!应该是很胖。这不是猪吗?对!我就是一头“猪”。
赖床“猪”
我是一只赖床“猪”,每天除了睡觉就是睡觉。如果放了假,那就更别提了。记得一次周末,我一直赖床不起。后来,老爸来了,先是对我淡淡一笑,紧接着便在我腿上狠狠一掐!“妈呀!”我立马疼得从床上跳了起来。
“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呵!”他双手叉腰,两眼大瞪,无奈之下,我只好含着泪穿上衣服去写作业了。
贪吃“猪”
我还是只正宗的贪吃“猪”。每顿饭,少则两碗,多则三碗。有一次,刚一回家,便发现老爸做了咖喱、鱼香肉丝、宫保鸡丁天哪!这些可都是我的最爱!我二话不说,抄起“兵器”,冲向“战场”,不一会功夫,便把“敌营”洗劫一空。
妈妈打趣道:“你长这么胖,说不定人贩子看你白白胖胖,就把你拐走了。”
“他敢拐我?不怕我吃穷了他?”
妈妈笑了笑,不再出声了。
爱读书的“猪”
人们有所不知,我肚子里的“墨水”也不少。
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让我记得把米饭锅的插头拔掉。结果,我看书看得太着迷,竟然早已把拔插头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后来,老妈回来了,一看锅里的米饭,便又气又笑:“苏星瑞!这米饭又硬又干,可怎么吃啊你说你!”
是啊!我这头“猪”,是不是让人又爱又恨呢?
在十一小学校有一个大耳朵的小男孩,他有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浓密的眉毛,这个小男孩是谁?哈哈,当然就是我了。
如果你在街上碰到我,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我的耳朵,因为我的耳朵与众不同,很大,它让我成为在人群中最引人注目的小孩,人称“大耳朵博士”。
我的爱好是打球,说起这个爱好,还有一个小故事呢!我每天都努力练球,因此锻炼的臂力挺强。有一次,我用力一投,球却弹到我的身后,直直冲着刚下过雨的泥潭射去。我想都没想,立刻奔过去,脚下像踩了风似的,一挥手把球打了回去,然而回头一看,自己的脚上却沾满了泥。嗨,不管了,谁让这是我的宝贝篮球呢?
我有很多优点,比如说爱读书。有一次,妈妈叫我来吃饭,我拿着书走了过去,坐下来继续看书。过了好一会儿,又听见妈妈喊:“你再不来,我们就吃完了!”
什么?吃完了?饭呢?菜呢?
我一回神站了起来,才发现自己没走到餐厅,反而错进了妈妈的房间。就为这个,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家里人都喜欢称我为“小书虫”。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打球、爱读书的大耳朵男孩,你们认识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