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18篇关于法律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的教案,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学习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
(1)依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能够自觉地尊重他人。
(2)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增强尊重别人隐私的法律意识。
2.能力
(1)初步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观察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现象和问题,增强识别非法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能力。
(2)培养初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人格尊严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知识
(1)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懂得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学习重点: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
学习难点:如何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学习流程:
环节一联系生活导入新课
遇到以下情况你会怎样做?
(1)、照相馆未经你的同意,把你的艺术照张贴在橱窗里。;
(2)、某同学诬告你考试作弊。;
(3)、因一次小错误,班主任撤消你的“三好学生”荣誉。;
(4)、同学违反了纪律,却填了你的姓名。。
环节二自主学习
1.明确学习目标和重点、难点后,联系课本材料、案例、相关链接和实际生活自学,对不明确问题进行讨论,解决以下知识点。
(1)人格尊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青少年怎样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3)公民隐私权的含义,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4)青少年怎样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2.展示交流自主学习的成果,回答发现的问题。
环节三合作学习共同探究
1.生活中的小故事
李小乐最近非常烦恼,他跟爸爸闹着要转学。原来,小乐天生左腿有点瘸,班里有几个同学给他起了个绰号“铁拐李”,刚开始,小乐没感觉到什么,可叫得同学多了,小乐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整天闷闷不乐,少言寡语。
假如你是小乐的同学,你怎样帮他摆脱烦恼?
(1).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讨论解决。
(2)。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同学的隐私权受到了侵害,当你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你应怎样做?
2.小记者采访:
(1)、你的信件被老师扣留或被同学偷看。
(2)、妈妈偷看了你的日记。
(3)、同学背后散布或议论你的缺点。
3.小品表演
下面请看这幕生活小短剧:
(三名同学表演小品)
小红:小云又来信了。我们打开看看写了什么。
小英:这样做不太好吧?
小红:没问题。我们可是好朋友,平时无话不谈的。
小红打开信件阅读。
小云:小红,你们在干什么呢?!
小红:你的来信
小云:(很生气地样子,一把抢过信件)你怎么又看我的信
小红:哼!还是好朋友呢?看一看有什么了不起。
你怎样看待剧中小红的行为?
环节四课堂小结
1、公民的不受非法侵害,不受非法侮辱、不受非法剥夺、不受他人侵害
2、公民的隐私主要包括:个人的 、 、 、 、 。
3.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的个人隐私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肖像和姓名是一个具体的人的两大外在标志;懂得姓名的作用,姓名权的含义和内容,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懂得肖像的含义及作用,肖像的内容,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
2.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行为;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他人姓名与肖像权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引导学生反思自己在与同学交往中侵犯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不良表现,体验给受害者所造成的危害;培养学生尊重他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责任意识;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内容以及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行为。
【教学难点】
懂得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履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的义务。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以我们如何区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一些知名人物为引子,让学生去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这样就进入本课要讲的内容。
【新课教学】
展示学生艺术周的相关作品:有人物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目的让学生去感受肖像含义、制作方法的丰富性、多样性及之所以成为特定人的容貌标志。
案例分析:见书本: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思考: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
通过思考和动手连线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小品:朱月坡的烦恼我叫朱月坡,上月在潇洒楼拍了艺术照,今天莫名其妙发现橱窗里摆着自己的巨幅艺术照,难怪同学们见到我就说“美女”,我好不自在。另外,因为我的字不好,老师点名时无意中念成了朱肚皮,于是一个女孩子多了一个不雅的外号,我还发现自己送给同桌的照片在别的同学手里,不看则已,一看吓一跳:我长了山羊胡子和一对猪耳朵。liuxue86.com
哎,我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思考:朱月坡遇上了哪些烦恼?小品中除了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外还有哪些侵权行为?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的:根据这段小品的表演让学生知道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表现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要承担的责任,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反之,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及彼话人物。我们之所以一看到这些名字就能说出他们的事迹,是因为姓名是一个人的文字符号,它与某个特定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它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
案例分析一见书本:牛顺父子的冲突。思考:牛顺可以改名吗?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出你的依据。目的: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案例分析二如此玩笑能开吗?案情: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了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今年9月,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思考:宋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通过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学生明确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明为寻开心,假冒江玉姓名虚构事实愚弄他人,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教学目标
本课主要落实了课程标准中的以下内容:
目标1:能够说出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
目标2:能够正确区分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行为表现。
目标3:能够叙述侵害公民人格尊严和名誉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难点: 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教学过程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个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地将施舍的钱物用力地甩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
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参与讨论。
议一议:乞丐有尊严吗?
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绝不能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郭老师的行为不是对小光的负责,而是对小光进行侮辱、体罚的行为,侵犯了小光的人格尊严权,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王律师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小光的父亲认为12岁的孩子没有人格,且可以随意体罚,这是一种人身依附的错误观点,同时,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法律规定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权。
一、人格尊严不可辱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在于人有思想、有自尊、有受人尊重的需求。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的内容与重要性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3.侵犯人格尊严要承担什么责任?
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有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二、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名誉的含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如: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精干或笨拙、真诚或虚伪等,这些社会评价综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名誉。
那么,良好的名誉有什么作用?
2、良好名誉的作用
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崇尚“士可杀而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追求一个好名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
每一个人都处在社会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好的方面)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有个美国商人并没有犯罪记录,但是,有人却在“雅虎”网站恶意诽谤他是一名罪犯,从事地下非法交易。网上的恶意攻击最终导致他破产。这个商人向法院以诽谤罪起诉诽谤者,法院最终判决他胜诉。
1、这个案例说明名誉集中体现了什么?
2、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后果是什么?
3、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是什么?
4、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面对不公平的评价:
我们一方面要从事实出发,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保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侮辱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好名誉的取得取决于什么?
2、好名誉是否能获得客观公正的评价?
3、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危害是什么?
4、什么是名誉权?它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大伟: 小明的行为只是情绪失控,以后注意培养自制力就行了。
小辉: 小明的行为违反诚信准则,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小敏:小明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大江:“身正不怕影子歪”“和为贵”,我应该主动找小明谈谈心。
大伟将小明的行为简单地归结为心理问题,是片面的。既没有认识到小明行为的严重性,也不利于小明改正错误。应意识到,如果因嫉妒而诽谤他人是违法的。
小辉只看到了小明行为的不道德,而没看到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缺乏法律意识。因此,其观点是不全面的。
小敏的看法比较全面。小明因嫉妒而污蔑大江作弊,致使一些同学怀疑大江的人品不仅有悖道德,也是违法的。是侵害大江名誉权的行为。
大江采取与小明协商的办法行使自己的名誉权,这样既能融洽同学关系,又能够较好得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侵害名誉的行为的危害性:
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有时,一个诚实的人会被污蔑成骗子,以致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异常痛苦。
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各国法律毫无例外地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小立长得矮胖,有人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对此小立心里很不好受。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理由是什么?
利用别人的身体缺陷或缺点起外号的做法有损别人的人格尊严,会破坏别人的名誉,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既违背了社会道德,又触犯了法律。
案例中的保安的行为侵犯了小华的什么权利?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样判决?
判决商场:公开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侵犯了小华的名誉权、隐私权等。
1、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2、这些行为有什么后果?
(1)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
(2)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侵权者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4、名誉权的含义及主要表现: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5、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与后果: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这些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的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这些行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应该怎么做呢?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因非法侵害造成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民事责任 )
现实生活中存在哪些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初二政治第四课教案: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本课在本单元的地位
本单元讲我们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而本课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因此,对学生讲述这部分知识,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十分必要。
二、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能力目标: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觉悟目标: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2、本课安排依据
(1)学生所处的情况:在道德、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我们也不难看到我们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一些权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维护和落实,如在学习过程中有意无意,善意恶意的会受到来自同学、老师的歧视,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伤害等现状依然存在,导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无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违法的行为。因此,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确他们的人格权受法律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他们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课标的要求:“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中指出: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逻辑分析和课时安排
本课线索:围绕我们的权利――侵害权利的行为表现――侵害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来讲述。具体为:
法律权利法律行为法律责任
人格尊严权名誉权侮辱、诽谤等如是违法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承担道德责任)
肖像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隐私权(第五课内容)
课时安排:两课时
4、教学方法:
通过讨论和案例分析法,让学生明确我们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及侵害人格权必须承担的道德、法律责任。
5、教学具体活动
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3)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
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
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如:
我心飞翔: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
冰糖葫芦: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
总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第二步:从评选活动谈个人名誉
1、说说自己评选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的依据
2、根据统计结果公布大家选出的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名单,并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
(目的在于: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明白,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评出的老师和学生就是我们对他们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认可)
3、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品行表现评价所用的词名誉
优良(诚实、善良、正直等)(好的名誉)
不良(奸诈、邪恶、卑鄙等)(坏的名誉)
问题一: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可联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
问题二: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
第三步:带着问题二分析案例
1、见书本: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
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
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
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学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101条:通过熟悉法律条文要求学生明确:什么是公民的名誉权?法律是如何规定公民的这项权利的?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具体表现造成的危害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谩骂他人
2
3
通过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写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教学活动和建议: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2、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
3、课前准备:搜集学生在艺术周美术长廊中的人物画作品。
4、教学过程
第一目:(1)、导入:以我们如何区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一些知名人物为引子,让学生去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这样就进入本课要讲的内容。
(2)、展示学生艺术周的相关作品:有人物剪纸、素描、石膏像、摄影等。目的让学生去感受肖像含义、制作方法的丰富性、多样性及之所以成为特定人的容貌标志。
(3)、案例分析:
见书本: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
思考: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
连连看:
小红让爸爸给自己拍照片肖像使用权
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编辑的要求获酬权
小红获得了一定的报酬肖像制作权
通过思考和动手连线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4)、小品:朱月坡的烦恼
我叫朱月坡,上月在潇洒楼拍了艺术照,今天莫名其妙发现橱窗里摆着自己的巨幅艺术照,难怪同学们见到我就说“美女”,我好不自在。另外,因为我的字不好,老师点名时无意中念成了朱肚皮,于是一个女孩子多了一个不雅的外号,我还发现自己送给同桌的照片在别的同学手里,不看则已,一看吓一跳:我长了山羊胡子和一对猪耳朵。哎,我最近比较烦,比较烦。
思考:朱月坡遇上了哪些烦恼?小品中除了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外还有哪些侵权行为?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的:根据这段小品的表演让学生知道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表现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要承担的责任,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反之,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目:(1)、由此及彼话人物
鲁迅刘翔比尔.盖茨霍金
我们之所以一看到这些名字就能说出他们的事迹,是因为姓名是一个人的文字符号,它与某个特定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它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
(2)、案例分析一
见书本:牛顺父子的冲突。
思考:牛顺可以改名吗?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出你的依据。
目的: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3)、案例分析二
如此玩笑能开吗?
案情: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了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今年9月,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思考:宋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通过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学生明确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明为寻开心,假冒江玉姓名虚构事实愚弄他人,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宋明向申洋夫妇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合计5100元。
通过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所谓干涉,是指采取某种积极行为干涉他人使用或变更其行为(如无合法根据强迫他人更改姓名)。所谓盗用,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盗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活动)。假冒他人姓名与盗用他人姓名一样,都是指非法利用他人姓名并侵害了权利人的姓名权,但两者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盗用的结果常常直接损害了被盗用者的利益,而假冒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从事某种民事、经济及其他活动,假冒者的目的常常并不是为了直接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而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的非法所得。当然,假冒的结果也可能损害被假冒者的利益。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凡是非法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不管是否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均构成他人姓名权的侵害。
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共编《维权手册》保护合法权益
目的:
(1)增强学生的维权意识;
(2)增强学生的初中能力;
(3)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制作一件维权“工具”。
操作要求:
(1)学生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围绕生活、学习等方面搜集侵权的表现;
(2)结合法律条款和维权帮助的范例,整理出有效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3)查询能够给予维权帮助的机关、部门的地址和电话(如消协等的地址、网址、投诉电话),为维护权益提供信息资料;
(4)按照事先拟订的提纲,以“当XX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为题撰文;
(5)将上述成果装订成册。
9月30日下午,金山小学6年级3班、4班邀请重庆百骏律师事务所罗建生律师为大家做了一场精彩的法律知识讲座。
“法律是什么?”罗律师的第一个问题引起了同学们的深思。“法律是规则!”“法律应该严格遵守……”各种回答。罗律师笑着称赞总结:“法律其实是一种行为规范,对全社会的人都有约束力,对其处罚是强制性的。”
随后,罗律师介绍了一些常见的法律及相关规定:《民法》、《刑法》、《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随后,罗律师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畏,学会用法律武装和保护自己。
讲座过程中,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中场休息时,他们仍然包围着老师,不停地提问。有的同学认真记笔记,说要好好消化。参加讲座的家长表示,讲座很有必要,给了他们很深的.启发。
求助有路 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诉讼的三种类型
善于斗争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违法行为做斗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知道保护自己的几种方法。
2?能力目标。
(1)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学会与他人合作,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行为。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2)树立法律保护意识,逐步形成善于斗争的能力。
三、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探究式学习。其中,探究式学习的模式:提出问题小组讨论各组交流集体归纳教师指导整理归纳巩固反馈
四、教学准备
1?教师准备。
(1)调查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存在的问题,归纳分类。
(2)准备相关案例,案例以问题方式呈现。
(3)制作教学课件,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法律书籍、资料等。
2?学生准备。
(1)收集相关案例,提出问题。
(2)查阅相关法律书籍资料。
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我们知道学校、家庭、社会对我们未成年人给予了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但是这些都是外界对我们的保护,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自我保护。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究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讲授新课
一、第二框: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板书】
同学们通过预习提出来不少问题,课前也收集了不少案例,我将同学们的案例和问题进行如下归类。
(一)出示案例
问题1:
一名学生发现一家照相馆的橱窗里,摆着自己的照片,她很吃惊,因为照像馆从来没有与她谈过这件事,她问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肖像权?
问题2:
一名学生骑自行车去看电影。到了电影院门口,他把自行车锁好放在电影院门前的存车处,交了两角钱的存车费。看完电影去取车,发现车没有了。他不知如何是好。
问题3:
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生田某完成学业,后被告知学校没有他的学籍,因此不能为其发毕业证书。这下他可慌了神儿。
问题4:
一名初三学生放学后,骑车回家,因天黑没有路灯,一不留神摔倒在正在施工的沟里,造成左手臂骨折。他想去找施工单位理论,妈妈说:“是你不小心,怪谁?”
问题5:
酷爱运动的陶陶自己到超市买了双运动鞋,谁料刚穿两天,鞋就开裂了。陶陶拿着超市的小票,要求退换。超市负责人以鞋已穿脏为由,不能换。陶陶失望极了。
问题6:
学生林林的父母离婚后,她与母亲一起生活。但是妈妈由于工厂效益不好下岗了,生活很困难,爸爸从来不给林林生活费。眼看着林林不能继续上学,同学们真想帮助她,可是能怎么办呢?
(二)小组讨论
面对同学们提出的这么多案例,我们今天集中讨论第5、6两个案例。下面我们就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探究。
第一,帮助受害者解决困难的办法有哪些?先采用什么办法?如果不行,还有什么办法 ?要注意选择方法的先后次序。
第二,每组选派一名代表发言,其他同学补充。比比看哪组发言最精彩。
(三)各组交流
各组代表发言(略)。
(四)教师指导
将学生归纳的内容做适当调整,肯定学生的思路。
二、第一目:求助有路【板书】
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板书】
机构:消协、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板书】
这些机构都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协调,解决问题。如果能够以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省时省力,是最好的。
可以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幻灯片)
△法律服务所:写文书,出主意等。
人格尊严权是作为人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由于学生对这一权利认识不足,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本课针对特点,多列举生活中的材料,多让学生看案例,让学生在体验中深刻领悟人格尊严及名誉权的内涵,使学生主动尊重别人的人格,并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制教育要取之于生活,用之于生活。要紧密联系实际,向学生阐述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注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各种情境模拟与学生讨论相结合,提高学生兴趣,从而达到教学目标。
一、教学背景分析
(一)教材背景分析
1.课标分析:本课依据的课标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教材分析:《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是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四课第一框题的内容。本框题探讨以下几个问题:①什么是人格尊严权;②哪些人享有人格尊严权;③人们珍爱自己的人格尊严权的同时也必须不侵害别人的人格尊严权;④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甚至触犯法律。
(二)学生情况分析
经课前调查,大多数同学们对于“人格尊严权”的概念有一定的理解,也知道“所有的人都应享有人格尊严权”。很多同学讲述自己有过人格尊严受损的情况,有的同学在人格尊严受损时不知怎样应对。部分学生表示自己在有意或无意识中有过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三)课前准备
教师搜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有关维护或侵犯人格尊严的典型案例和素材,对学生进行一次关于“如何对待人格尊严问题”的问卷调查并分类整理。
学生课前思考并搜集侵害公民人格尊严权、名誉权的事例,收集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保护自己和别人人格尊严权的意识。
2.能力目标: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3.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知道名誉权的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严重时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1.重点: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2.难点:我们在享有法律规定的人格尊严权的同时,还有履行维护他人人格尊严权的义务。
四、教学过程与教学资源设计
1.教学方法:课前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
2.教学过程:
活动一 感受人格尊严权
提问1:请大家看下面这段视频资料,想一想这个资料讲述了一件什么事情?
视频导入:新闻:“刑事案被告戴深色头套进法庭”
小结:在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法警给嫌疑人戴深色头套。
提问2: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小结:这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保护。体现了当代社会的人文关怀。
提问3:给犯罪嫌疑人戴深色头套是对他们进行的的一种什么保护?
小结: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权的一种保护。
新课程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反思本堂课的教学,最大的亮点在于充分体现了这一教学理念。
我在教学设计上,尽量从学生生活实际出发,选取学生感兴趣的生活情景,构建生活化课堂,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在新课导入上,我选取“李咏为陕西人事件道歉”的素材,富有时代气息,较能吸引学生,激发学上的学习热情,课堂上周宇航、郭艳奇等同学的富有个性的见解,让老师为他们的精彩发言而赞叹不已,自然就得出了“人格尊严不可辱”这一教学主题。再如在教学“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这一知识点时,我设计让学生讨论: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权的现象,学生发言很踊跃,谈到了同学中起绰号的现象,引出这是一种侵害名誉的行为,为下面怎样维护名誉权做了很好的铺垫。这堂课的教学思路清晰,课堂气氛活跃,课堂上师生互动较好。不足之处在于课堂容量太大,时间紧,有些知识点欠深入,学生回答问题只能顾及部分学生,没有照顾到全体。
提问4:这些犯罪嫌疑人有些将会被法庭判定为罪犯,对于罪犯为什么还要进行保护?
小结:不管是最终判决有罪的罪犯,还是最终被判无罪的人,他们都是公民,都有人格尊严权。
小结:我国所有公民不论地位身份、贫穷富有、聪慧愚钝、年龄大小(人人)都享有人格尊严权。
板书:人格尊严不可辱
活动二 辨析人格尊严权
PPT出示题板:
A.班主任没收了学生的手机,但从不私自查阅里面的内容。
B.小凯因为没做值日受到了老师的批评。
C.小李随母亲改嫁后,母亲要将小李的姓氏改随继父。小明不愿意,心中很烦恼。
D.照相馆未经小红及小红家长的允许将其照片放在橱窗内宣传。
E.新闻中将犯罪活动中受害人的面部进行“马赛克”处理。
F.班里东西丢失,小伟在校贴吧上没有根据地说是小刘同学偷的。
G.校光荣榜上张贴着小王的照片。
提问1:题板上的七个问题哪些涉及人格尊严权?
小结:除B和G选项外都涉及人格尊严权。
提问2:剩下的五项哪些属于保护和尊重人格尊严权的行为,哪些属于侵犯了人格尊严权的行为?
小结:A、E属于保护和尊重人格尊严权,C、D、F属于侵犯了人格尊严权。
提问3:通过同学们的辨识,我们都对人格尊严权有了一定的认识,现在来看一下课本第35页“人格尊严权的具体表现”,请将上面的六种行为归类,考一考大家,上述行为分别是保护或侵犯了人的哪种人格尊严权?
小结:A、E保护了隐私权;C侵犯了姓名权;D侵犯了肖像权;F侵犯了名誉权。
活动三 名誉权大家谈
提问1:法国大戏剧家莫里哀说:“名誉比生命宝贵。”你是怎么理解的?
小结:名誉对于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它是对一个人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人格尊严权的集中表现。
提问2: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道德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
(PPT出示表格填空,并思考问题)
道德表现评价所用的词名誉
高尚(正直、诚实、善良等)(良好的名誉)
败坏(奸诈、邪恶、卑鄙等)(不良的名誉)
提问3: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
小结:①被评价为良好名誉的人心里会很舒服(精神上的满足)。②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③还有可能获得经济利益。(结合教材P35公积金贷款)
提问4:大家都愿意做一个拥有良好名誉的人,可现实生活中名誉权受到侵犯的现象却屡屡出现。请同学们说一说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你有没有名誉权被侵犯的经历?当你的名誉权被别人侵犯时你的内心感受是怎么样的?
小结:内心感受是伤心、急于告白、内心痛苦、绝望等。
提问5:大家看咱们每个同学都对自己被伤害的经历记忆犹新。可是在生活中我们一些有意或无意的行为也有可能侵犯过别人名誉权。现在大家来说说自己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的哪些行为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小结:前一段时间老师在学校也做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中以“别人给自己造谣”最常见(方式有:捕风捉影、信口胡说;通过网络贴吧谩骂侮辱;背后传播不负责任的小道消息;老师面前搬弄是非、打小报告)比例达80%;其次是给别人起侮辱性绰号(生理、心理缺陷;家庭经济情况;户籍所在地;性格特点)占75%;再次是老师和同学当众用侮辱性行为、语言挖苦嘲笑的占60%(体罚、辱骂、揭短暴丑)。在调查对象中有被侵犯名誉权经历的占70%,反思自己有可能侵犯过别人名誉权经历的占65%。
调查数据显示,我们很多人都有意或无意地伤害过他人的名誉权。那么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避免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板书:维护名誉是我们的责任
活动四 维护名誉权有方法
提问1:当你的名誉权受损时,你是怎么做的?
小结:求助于师长、当众澄清、找旁观者证明、诉诸于法律,“用拳头说话”“以恶制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提问2:你觉得那种方法是错误的、不可取的?
小结:“用拳头说话”“以恶制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是错误的。只会激化矛盾,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如果用这些方法去解决问题还有可能使自己由被害人变成施害人。
提问3:你觉得哪种方法是正确的?
小结:求助于师长、当众澄清、找旁观者证明、必要时诉诸于法律是正确的。
提问4:在实施时应该注意什么?
小结:找旁观者证明、当众澄清时注意好自我保护,以免发生新的伤害。最好的方法是求助于师长,让老师家长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必要时诉诸于法律。
视频新闻:演员白百何状告舜网,法院判决白百何胜诉,被告舜网需对其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
小结:白百何被侵犯名誉权案之所以能顺利解决,是因为白百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名誉权。
课堂总结:
这节课我们一起学习了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的问题,知道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做的,因为人格尊严不可辱;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懂得了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应该在尊重自己人格尊严与名誉权的同时,也要维护他人的人格尊严与名誉权。
一、教材分析(一)教学内容:第八课属于第四单元“我们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消费者权”的教学内容,第八课“伴我们一生的权利”包括两个项目内容。第一个项目“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主要帮助学生了解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二)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增强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法律意识。 2、能力:初步学会运用公民人身权方面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现象和问题,增强识别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非法侵害公民人身权的行为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学生初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的能力。 3、知识:知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三)教学重点、难点 1、重点:(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2)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2、难点: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二、教学方法情景体验、以案说法、自主感悟、事例感应、合作探究等三、设计理念 1、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解决学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反思自己已有的行为; 2、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强调学生的自主探究与合作交流,注重指导学生践行。四、教学流程(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时政导航〉材料一:XX年10月25日晚上8时许,四川省巴山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突然停电,有人恶作剧趁机大喊:“鬼来了!”听到喊声同学纷纷向楼下奔跑,发生拥挤踩踏,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材料二:XX年11月14日清晨,山西省沁源县第二中学的900多名学生在校外公路上跑操,一辆大货车突然冲入人群,造成21名师生死亡。死伤师生获经济赔偿,肇事司机李孝波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阅读课本97页的内容,然后再回答: 1、材料一、二中学生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试举例说明我们身边还存在哪些侵害这些权利的行为? 家庭生活中: 学校生活中: 社会公共生活中: 2、材料二中对肇事司机的处理说明了什么?为什么? 3、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为什么受法律特殊保护?答案举例:1、生命健康权,举例略。2、材料二的处理结果说明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了特殊保护。(二)自主探究、合作学习〈观察反思〉 图1:体育课上,甲、乙两位同学 图2:放学后,甲伙同自己的“哥因抢球发生争执。 们儿”将乙痛打一顿。引导学生观察漫画,思考、讨论下列问题: 1、议一议:你认为同学乙可能会采取哪几种办法来解决这件事?并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对乙同学可能采取的办法进行评析。 2、说一说:如果你是乙同学,会采取哪些具体方法来解决这件事?如果你是乙的同班同学又会怎样做? 3、写一写:我想对甲同学说 我想对乙同学说 答案举例:1、第一种办法可能是:告诉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或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这种方法是正确的,它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而且还可以依法制裁侵害者。第二种办法可能是:纠集自己的同学报复甲伙同学;这种方法是错误的,是违法行为,不仅不能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还可能使自己走上一条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人又害己。 第三种办法可能是:忍气吞声,容忍下去;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这样做不仅不能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而且还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让侵害者逍遥法外,践踏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2、当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我会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如:请求家长或老师的帮助;拨打110报警;及时、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帮助同学缓解矛盾,让甲向乙赔礼道歉;向老师或家长反映情况等。3、略〈以此为鉴〉 XX年10月25日晚上8时许,四川省巴山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突然停电,有人恶作剧趁机大喊:“鬼来了!”听到喊声同学纷纷向楼下奔跑,发生拥挤踩踏,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引导学生回顾上述事例,思考、讨论回答: 1、造成惨案的原因是什么? 2、这种行为给同学自己、家庭和学校分别带来了哪些影响? 3、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请你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倡议书全体同学:近来在我们身边因对安全问题重视不足等原因,造成了多起人身伤害事故,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拥有生命和健康,更加快乐地生活和学习,在此特向大家提出如下倡议: 1、; 2、; 3、; 4、等。 倡议人: 、12、9 答案举例:1、原因:不遵守校纪校规、不分场合的过度嬉闹造成的。2、侵犯了同学的生命健康权,耽误了学习,触犯了法律,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对家庭而言,使部分家庭家破人亡,给父母们造成了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沉重打击,带来了经济负担;对学校来说,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影响了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秩序。3、(1)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学会自我保护;(2)同学之间要相互爱护、相互尊重;(3)嬉闹要适度,要注意场合和分寸。(三)收获平台,自主感悟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懂得了 ;今后对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我会做到 。(四)回归生活,创新实践〈我在行动〉为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请你: 1、调查我们学校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学校和同学方面分别还有哪些不足之处,并给学校和同学分别提出几条合理化建议。 2、为加强大家的安全意识,珍爱自己的生命,请你为学校设计一条宣传标语或漫画,广而告之。(五)课后反思,不断进步 略。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教案
导入新课:
我们经常提到或听到人格尊严这样的词语,那你能否说一说你所认为的人格尊严蕴涵的意思?
(学生思考、回答,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进行更正、补充,指出人格尊严的正确含义和所包含的内容。)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板书)
一、什么是人格尊严(板书)
二、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板书)
学生活动:
(一)分析动画,判断他们分别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
(二)分析案例,判断公民的哪项权利被侵犯。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此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三)在学生对案例能大致分辨所侵犯权利的类型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辨别如下问题:
1、小李参加爱心募捐活动,某新闻媒体为宣传此事,拍摄了一些照片,并广为刊登。其中有一张可以清楚地看到小李。小李认为这是侵权。你怎么看?
2、某照相馆为了招揽顾客,将一张效果不错的照片挂在橱窗内。照片的主人听别人说起此事方才得知,他认为照相馆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你怎么看?
3、王涛爱给同学起外号,有些外号倒也无伤大雅,可有的外号却让被叫的同学抬不起头来,甚至不敢去学校上课。老师批评王涛,他却认为这只是同学间的玩笑而已。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4、父母偷偷看过你的日记吗?如果他们说这是为了关心你,怕你思想出问题,你是赞同还是反对?为什么?
(四)明确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的行为之后,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举出一些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事例。
学生小结。
一、本课在本单元的地位
本单元讲我们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而本课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因此,对学生讲述这部分知识,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十分必要。
二、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能力目标: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觉悟目标: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2、本课安排依据
(1)学生所处的情况:在道德、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我们也不难看到我们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一些权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维护和落实,如在学习过程中有意无意,善意恶意的会受到来自同学、老师的歧视,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伤害等现状依然存在,导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无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违法的行为。因此,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确他们的人格权受法律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他们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课标的要求:“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中指出: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逻辑分析和课时安排
本课线索:围绕我们的权利——侵害权利的行为表现——侵害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来讲述。具体为:
法律权利法律行为法律责任
人 格 尊 严 权名誉权侮辱、诽谤等如是违法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承担道德责任)
肖像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隐私权(第五课内容)
课时安排:两课时
4、教学方法:
通过讨论和案例分析法,让学生明确我们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及侵害人格权必须承担的道德、法律责任。
5、教学具体活动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3)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导入新课:
我们经常提到或听到人格尊严这样的词语,那你能否说一说你所认为的人格尊严蕴涵的意思?
(学生思考、回答,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进行更正、补充,指出人格尊严的正确含义和所包含的内容。)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一、什么是人格尊严(板书)
二、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板书)
学生活动:
(一)分析动画,判断他们分别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
(二)分析案例,判断公民的哪项权利被侵犯。
学生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此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三)在学生对案例能大致分辨所侵犯权利的类型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辨别如下问题:
1、小李参加爱心募捐活动,某新闻媒体为宣传此事,拍摄了一些照片,并广为刊登。其中有一张可以清楚地看到小李。小李认为这是侵权。你怎么看?
2、某照相馆为了招揽顾客,将一张效果不错的照片挂在橱窗内。照片的主人听别人说起此事方才得知,他认为照相馆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你怎么看?
3、王涛爱给同学起外号,有些外号倒也无伤大雅,可有的外号却让被叫的同学抬不起头来,甚至不敢去学校上课。老师批评王涛,他却认为这只是同学间的玩笑而已。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4、父母偷偷看过你的日记吗?如果他们说这是为了关心你,怕你思想出问题,你是赞同还是反对?为什么?
(四)明确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的行为之后,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举出一些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事例。
学生小结。
八年级下册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复习课件
一、我有肖像权
(一)、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2、肖像的表现方式有: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3、肖像(的地位)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4、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含义:是自然人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肖像权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二)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构成要件:
1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未经本人同意或以欺诈手段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常见的有:未经本人同意而以其肖像制作商业广告、商品包装、印制挂历、用做期刊封面等等。另外,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出于侮辱他人人格、打击报复等目的`,恶意损坏、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或者出于不正当动机翻印、悬挂他人肖像的行为,也属侵犯肖像权,公民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清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如果有贬损、歪曲,和影响原照片的主要内容的情况,虽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根据当前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民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