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写狗的初二作文(共含25篇),希望大家喜欢!
我养了一只小狗叫“圆圆”。他的眼睛又黑又透亮,活像两颗黑色的玻璃珠。他的嘴巴很大,打哈欠时他的嘴巴颇象一个黑色的大碗,还露出了几颗尖尖的牙齿。他的毛又黄又白,真象一大杯咖啡里冒出的泡沫,当然“圆圆”不是咖啡,不然我早把他喝了!“圆圆”的脚掌就是“百度”的标志,只是多了几个锋利的爪子。“圆圆”整个身子毛茸茸的,每当它蜷缩起来活像咖啡和白色的毛绒球。
我的“圆圆”可贪吃了,一次我正准备给“圆圆”吃香肠、奶油骨头,我把香肠放在一边,去拿奶油骨头时,我听见牙齿碰撞的声音,我猛回头一看,“圆圆”正扑在桌上舔嘴巴,一边的香肠不见,很显然“圆圆”是“罪犯”!“‘圆圆’,小贪吃!你怎么可以这么贪吃!”“圆圆”像听得懂我的话似的,蜷在一起,摆出一副可爱的样子,我的气飞到了九霄云外。我摸着它的头说:“小傻瓜,以后不许这样了哦。”小狗又摆出开朗的样子,“汪汪”直叫。
他的性格比“老舍”爷爷笔下的猫的性格还古怪:一天,我带着小狗在跑步,它总跑在前面,我加快了马力,还是他快,我却累个半死。突然,一辆“宝马”车开过,他就象老鼠见到大米似的高兴,像“刘翔”一般向“宝马”车追去,我冒出冷汗,十分焦急。我挤出吃奶的力狂追上去,“圆圆”离“宝马”车还有一米远时,我猛扑上去一把抱住“圆圆”,心里想:“圆圆”可真是汽车Fan!
我的小狗“毛茸球”、“小贪吃”、“汽车Fan”,你给我平淡的生活增添了许多光彩。
但经历了那件事后,我却觉得这里无比罪恶,天上飘下的不是雪而是血。
那天,大人们正在讨论什么,我们小孩子自然不想过去多问。屋外下着雪,家里养了两条狗,两条狗正瑟瑟发抖的躲在家里的大卡车下,仿佛那厚重的“狗皮衣”抵抗不了这冬天的小雪花。这两条狗一条叫大白,另一只叫小黑,大白是一只英勇的狗,只要有陌生人进到院子里它就会从卡车地下钻出来对着那人汪汪直叫,我特别喜欢这只大白狗,所以我抛弃了屋里的暖气,跑到外面接受寒风对我的“洗礼”。我一出门就打了一个寒颤,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大白看到我从屋里出来了,马上从卡车下钻出来冲着我一个劲的摇着它的大尾巴,我抱了抱它,它简直就是冬天的暖炉!陪它玩了一会准备起身回屋,却听到了几个大人窃窃私语“好久没有吃到狗肉了!今天一定要大吃一顿!”我心中一颤,有种不祥的预感,我望着面前的大白,呆呆地站着,它汪了一声换回了我,我立马抱紧了它,几滴眼泪落在了它的身上,那泪立即结成了冰。
我跑了回家问大人是不是要吃了大白,家长发现瞒不了,就把实情说了出来,我又哭又闹,闹了许久,大人们终于妥协了,但我却还是担心大白。
第二天大人们要去亲朋好友家串门,剩下的一些大人们要准备年夜饭,东北这里过年不喜欢留白觉得不吉利,所以要扫扫雪,大人们去扫雪硬是把我也带上了,我无心扫雪拿着铲子捣鼓了几下就跑回家了,一回到家就发现大白不见了,我大声叫“大白,大白”,大人们看我寻找大白,就紧张起来,跟我讲大白被带出去溜了,我半信半疑的望着那辆卡车,那条拴着大白的绳子还在那上面,小黑在卡车下瑟瑟发抖,那恐惧的眼神让我至今难忘。大人不让我进厨房,我闹来闹去跑进了厨房,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我一眼就认出桌上血肉模糊的躯体就是大白,可怜的大白还少了一个脑袋,也不知被哪个人给扔到哪个地方去,让它死无全尸;本来笨重的大尾巴少掉了毛以后就像根棍子一样细,我感受到大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摇着它的大尾巴表示对主人的爱,然而主人却下此毒手……我呆站在那,瞬间眼泪如潮涌一般,“大白,对不起,你保护了这个家这么久,而我却没保护好你啊!”我嚎啕大哭起来。
那天,雪下得很大,很大,但屋外却被大人打扫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白,屋内大人们享受着它们所说的美味,每个人脸上的笑容就像买了彩票中了大奖一样,而在另一间的小屋里有一个孩子蜷缩在角落里,流着泪默默地回忆着曾经的一位朋友。
初二写狗的600字作文
初二写狗的600字作文一:小狗
狗,形状大小各一;颜色、品种都很丰富;而且生性灵活,是惹人喜爱的动物。
狗的五官也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毛的颜色五颜六色,品种更是多的不可计数。狗毛的颜色以黑、黄、白为主,还有的黑黄、黄白、黑白相间……据说,狗毛的颜色与其本性有联系的:黑的紧守家门,凶猛如虎;黄的貌似流浪,来去自如;白的纯真活泼,言听计从……根据多年统计,狗的品种约占世界动物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沙皮狗”便是我们大沥的名牌狗种。约有500个家庭领养了此种狗……
狗的生性灵活。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不爱吃也不爱玩的。然而,狗的反应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狗便展示其自身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们的“五指山”。
狗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狗每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的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往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微细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friend……
狗--人见人爱,聪明伶俐的好动物。
初二写狗的600字作文二:小狗呀
每当我看见那些小狗的时候,总会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它,就当是赎罪吧!你们一定要问:“你为什么怎么说?”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前几个月,外婆抱来一只小狗。它非常可爱,圆圆的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身体小巧,全身的毛都黑色的。尾巴经常向上翘起,见了人就不停地摇动。
有一天,我要到附近的小店去买东西吃。我想顺便带它去溜溜。于是,我唤了一声,叫它跟上我走。可是,它的性格有一些内向,硬是不愿意跟我出去。我只好去找了一根绳子系着它的脖子拖着它向小店走去。好不容易,我才把小狗拖到了小店。我就向店主买了东西。然后,我就又想拖着它回家去了。这一回倒好,这小狗好象疯了似的,不等我走出小店,它自己一个人挣脱我的手跑了开去。我拉也拉它不住,只好看着它拖着一条绳子往家里的方向跑去。它跑得那样快。我想就让它独个儿回家去吧!正在这一个时候,一辆汽车飞速驶过。随着“嘎”的一声,那小狗被轧断了一条腿。它痛得躺在地上“汪汪”地叫个不停。而那辆汽车早已经不见了影子。我赶紧跑过去,抱去小狗回家去。那条小狗在我的怀抱中停止了叫声。我以为它好一点了。那里知道,我回到家里,爸爸就对我说:“孩子,快把它扔了。小狗已经死了!”我看到小狗果然没有气了,而且一动也不动,身子也凉了。我说:“我要去挖一个坑把它给埋了。”
说完,我拿了一样工具,来到自己家的后面的地里,挖了一个坑埋了那条小狗。我站在埋小狗的坑边,默默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眼泪从我的眼眶里面不停地落了下来。
现在,我只要看到小狗,就会想到这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我对不起小狗,我不应该硬拖它出去呀!
初二写狗的600字作文三:小狗
我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名叫“胖胖”。它的外形特别逗人喜爱。胖胖有一个圆圆的头,头上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骨碌骨碌直转;眉毛弯弯像月亮,好象是用笔画出来一样;最有趣的是那双大耳朵,只要一碰它就会动来动去,这就是它的“动耳”神功。小狗的舌头也很特别,天气热的时候它就伸出舌头气喘吁吁,用来散热。胖胖的身体胖乎乎的,毛色很好看,是黄白相间。但是白色肚皮上还有着红色的斑点。它那屁股上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得摇来摇去。
今天中午,我拿了一碗狗食去喂胖胖吃,它一看见我端着饭菜来了就高兴地活蹦乱跳。它最喜欢吃饭时间了,因为这样它就可以品尝到美味的饭菜了。我一把饭菜放下,它立刻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理也不理我了。胖胖喜欢吃肉,它总是先把香喷喷的鸡肉找出来吃了,再吃别的东西。它吃饭速度特别快,我离开几分钟的时间,它就已经把饭菜全部吃光,碗里面干干净净的。有时它嫌没肉不肯吃,妈妈就用手拍它的小屁股批评它,胖胖就勉强吃完这一顿饭。
小狗胖胖可贪玩了!每天下午放学后我带它下楼去玩,它总是在草丛中钻来钻去,让我找不到它,好象在游泳,潜水。它以为我看不见它,其实我早就发现了它的小尾巴。有时候别的小狗过来了,它就跑过去跟它们一起玩,我拉也拉不住绳子,于是我干脆把绳子解开让它自由自在得和它的朋友一起高高兴兴得玩耍。如果一天不下楼,它就不吃饭。楼下一有狗叫声,它也就马上跟着“汪汪”地叫起来,好象在说:“你们等一下,我也下楼玩!”可见胖胖也喜欢跟它的伙伴一起活动。
胖胖真可爱,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初二写狗的600字作文四:小狗
一天我家里的大狗“灰灰”生下了两只可爱而又顽皮的小狗。这两只小狗生下来以后没有多少天,已经学会走路了。虽然开始它们连路都不太会走,走的时候还是直摇晃,可是已经学会淘气了。它们总是喜欢拖鞋子来玩。它们把鞋子拖到东,又拖到西,有时把拖鞋当车子,一只小狗咬着拖鞋坐在里面。另一只小狗拖着往前跑。有时,它们把鞋子当作床铺来睡觉。还有的时候,它们把鞋子拖出去以后,相当大方,随地一扔,因为不用它们去买新鞋子。因此,我们的鞋子自从这两个小东西会走路以后,只要不穿在脚上,就往往找不到了。我也经常管教它们,骂它们,甚至打它们,可是没有用。我想这两个小东西虽然非常有趣可爱,但是太顽皮了,还不如送人算了。这样我也可以少操一点心了。
嘿,说起曹操,曹操就到。我正想把小狗送人,真的有人向我讨小狗来了。第二天,外婆来给我妈妈做棉衣。这两只小狗看到我外婆就围着她转,好象知道她会喜欢它们的,是它们未来的主人一样,千方百计去讨好我外婆。外婆被它们逗得笑个不停。于是,外婆郑重其事地向我和母亲讨这两只小狗。外婆说:“这两只小狗真可爱,我非常喜欢,你们就送我一只吧!”我立刻抢先表态,说:“好,好,外婆要我就一定给!”
那天,外婆帮我们把棉衣做好以后,抱着一只小狗走了。
那只小狗走了以后,家里虽然平静了一点,可是,拖鞋子的事情还是常常发生。我虽然经常管教剩下来的那只小狗,可是这家伙就是不听话,我也就让它去了。当然,我只得常常去找鞋子了!
初二写狗的600字作文五:狗
狗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乖巧,忠诚,很讨人喜欢。
狗的种类很多,狗的头一般是比较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鼻子黑乎乎的,长舌头,天热时一般会伸出舌头来散热。狗的耳朵很大,走路时一扇一扇的,好像在扇扇子。狗的尾巴很短,一般是卷着的。狗的奔跑速度很快,往往能给侦破工作节省很多时间。
狗是一种家畜,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说,离他是十几米远的食物,它不用看,凭闻就能找到。办公人员常常利用狗的这一特点来进行侦察、搜捕之类的活动。狗的听觉也绝不亚于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到一丁点儿动静,就会“汪汪”大叫,是小偷无法下手。狗的生活场所很随便,往往只要一块暖和点儿的布就行。有是为主人守一晚上门,在家门口也能睡着。狗的食物一般是家常便饭,当狗还是比较喜欢吃肉,一有肉吃,哪怕只是根骨头,也会高兴的活蹦乱跳,活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
狗是一种很忠诚的动物,但时常有一些人把狗当作是卑鄙下流的象征,我想这是一种对狗的人格的侮辱。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主人最忠诚的动物
发生火灾、地震时,狗往往会先救主人正是因为狗的这种无比的忠诚,许多人才养狗来看门。
狗一般一年一产,每次大约五、六胎。刚产下小崽后,母狗只允许主人来看。如果是外人,母狗就是拼了命,也会保护自己的儿女的。正是因为狗的种种特征,才会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广泛应用于看门、侦察、捕猎等活动中。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很爱猫的人。
在我看来,猫是一种孤独又高傲的动物,如果和你没有感情,它会对你不屑一顾,就是连叫一声也不肯;不过,与猫是一种温顺又热情的动物,它会在主人高兴的时候陪着主人,在主人难过的时候陪着主人,无论主人对它怎样,他都死心塌地地陪着主人,直到死去。
比如我家的圆圆。
圆圆来我家已经一年多了。记得它来我家的时候还是一只比巴掌大点的小猫,长着长长的白毛,耳朵大大的,是一只哈巴猫。跟我可好了,在家时它经常和我一起玩。这只小猫的一生很坎坷,有一次,他被一只大狼猫逼得跳下了一条大河,差点就冻死了,幸好爷爷来救了它,不然非得给河水冻死不可;它也曾被猫贩子打过,只是没有成功,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了,它真的被猫贩子打了,我再也没见过它。
爷爷说,它是一只短命猫。是的,爷爷说中了。它真的在今年的10月15日离开了我。
我哭了,可是哭有什么用,我不知道它回来看我没,我知道,我很想它。如果我当时在家就好了,我会保护好它,也许,它现在还在我身边,可是一切都晚了。
圆圆,希望你一路走好!
“汪汪呜呜……”小屋里传出小狗花花欢快的叫声。告诉你吧,花花当妈妈了!
大概在几个月前,我发现,原本身材苗条的花花,肚子逐渐大起来。开始,我以为是它长胖了,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花花的肚子越来越大。这时,我才知道,花花要当妈妈了。
“汪呜……”小屋里传出几声犬吠,我连忙跑过去一看,呀,花花正在分娩,它拼命用爪子在地上抓着,似乎想减轻痛苦。原来那张清秀的脸,现在也布满痛苦的神色。突然,花花身后多了一个红红的、毛茸茸的东西——小狗!只见那绒球一般的小东西,蠕动着,好像在寻找妈妈,那只小狗的脐带都还没有剪断,就踉踉跄跄地爬到花花肚子前吃起了奶,花花也吃力地回过头来,注视着小狗,眼睛了充满了一个母亲特有的慈祥的光芒。它并伸出舌头舔着小狗的额头和身体,弄去小狗身上的胎衣。我赶紧出去拿毛巾,回来时花花又生下一只小狗,还把两只小狗的脐带都咬断了。我拿出毛巾给小狗盖上,花花瞪着我,丝毫不肯松懈,仿佛我会伤害它的小宝贝似的。直到我站起来,花花才放松下来,用头摸小家伙的脑袋。我高兴地看着这一切,给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狗取名叫霄霄,给一只和花花长得极像的小狗取名叫晶晶。我非常喜欢它们,连忙把着个好消息告诉爸爸妈妈,他们也十分欣喜,并时不时地摸摸花花、霄霄、晶晶的脑袋,笑呵呵地说:“花花,你可真厉害!生了那么好的两个小女儿(霄霄、晶晶都是女的)!啊,呵呵呵呵呵呵……”我也跟着说:“花花,花花!因为你生了两个小可爱,所以,我要评你为优秀母亲!奖励大餐一顿!”花花似乎听懂了我们的话,“汪汪”得叫了两声,好像在说:“好的!好的!”我们也都笑了……
小狗太可爱了!有时,我的眼前甚至会浮现出几只小狗在草坪上欢快嬉戏的场面。如今,T军团中又有新成员了!我们家也多了几位新成员了!
他把那只狗赶了出去,不一会儿那只狗又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请给我三支火腿肠,一斤饼干,装在这只狗背上的口袋里,狗带着钱呢!
老板向狗望去。瞧啊!它竟从背上的口袋里叼出十元钱,于是老板从狗的嘴里取下了钱,把火腿肠和饼干放进了狗背上的口袋里。狗往后退了几步,把右手抬起来左右摇晃了几下,就小心翼翼的走了,生怕东西掉出来,老板对这只狗非常好奇。于是他决定提前打烊,跟着这条狗看个究竟。
于是老板和狗出发了。狗沿着一条街道一直想前走,不久就到了一个交叉路口,焦急地等着绿灯亮起来,然后接着向前周,老板也紧跟在后面。
狗随后来到了一个公交车站,狗蹲到了车站的椅子上。一会儿来了一辆公交车,狗走到车前面,看了一下车号,然后回到了坐位上。又来了一辆车,狗又走到车前面看车号,便上了车,老板也上了车。狗蹲在座上看着窗外的景物。终于,它在野外下了车,又走起来。不久就到了一座房子面前,狗用右前爪敲门。一会,主人出来了,拍拍它的头,老板马上向前询问那个人,“请问你怎样培养出来这样的狗呢?”“我女儿从美国带回来的。”主人朝狗挥挥手,狗又跑了,主人说去约会了,多神奇的狗啊!
狼和狗初二作文
天阴沉沉的,下起了毛毛细雨。一只饥饿的狼,一切的阴霾都被它抛在后面,目光紧紧地锁在前方那只慌乱逃走的兔子。可是,狼太饿,体力不支,没追多久便倒下了。全身被污泥弄得非常肮脏,晕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它在雨中,无力的撑开眼皮,张望着兔子跑的方向,看不到任何的影迹,只看到又冷又饿又疲倦的自己。荒冷的原野,一只狼,拖着躯体走着,走着。
不知过了多久,原野被拉扯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里有许多高高的建筑物。它慢慢地走进去,发现了许多比它还强大的铁盒子在快速地跑来跑去,大路上人来人往。狼,第一次感觉到了慌张,也第一次感受到了别人对自己射来的鄙弃的眼光,第一次怀疑起自己,好像是一个怪物……
狼走到一幢豪华的房屋前,被一个奇怪的声音叫住了,回头一看,原来是只牧羊犬。这只牧羊犬非常漂亮︰全身金黄色的皮毛,高大的身躯以及结实的肌肉,身上还披着一件厚厚的毛衣。狼瞄了它一眼,便打算走了。牧羊犬斜看着狼,轻蔑的说:“喂,哪里来的?来我这里喝口水吧。”这一声呼喝直刺进狼的心灵,可是,饿——已经操控着它所有的思维,四蹄不由自主的往前走去。狼被牧羊犬的主人收留了。
狼吃饱喝足后,又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在一张柔软的床上躺下了。很累,但历尽风雨饥寒的它,此刻却无法入睡,一个声音回荡着整个世界:生活在这里,过得还真不错。太舒服了!!!
当天晚上,狼因为太兴奋,半夜就起来了。它看到牧羊犬正睡的香,便不忍心吵醒它,独自轻手轻脚的走上了楼顶。晚上,皓月当空,月亮周围还有几颗闪亮的星星,好像在祝贺着狼的幸福生活的开始。狼凝望着天空,不久便迎来了它来到城市的第一个日出。太阳从密密麻麻的建筑物后慢慢升起,狼看着眼睛都发亮了,感觉城市的太阳和草原的太阳都不同,更亮,更大!
过了许久,牧羊犬才揉着那朦胧的眼睛走上楼顶,说:“我跑遍了整个房子都找不到你,还以为你跑了,原来你在这呀。”“呵”狼回应了一声,仍然盯着初升的太阳。“下去吃早餐吧,早餐很丰富的。”牧羊犬邀请道。跟在牧羊犬的身后,狼回头又看了看正耀眼的太阳……
回到房间后,狼看到了一盆盆丰盛的食物,令狼垂涎三尺。当狼吃下第一口时,那种感觉真是太棒了!这种食物,真是人间少有的美味呀!我做梦都梦不到我会吃到这么好吃的食物!狼很快就吃完了,而牧羊犬还在那里细嚼慢咽。它看到狼吃的那么快,便有点看不起狼的样子,心里想:乡下的狗就是没教养,吃东西都吃得那么恶心,把我漂亮的地板都弄脏了,真是的!于是,牧羊犬对狼说:“你下次吃东西吃慢点,吃太快对消化不好。”“你怎么知道的?”“我当然知道啦。”牧羊犬显得有点得意忘形。“我主人告诉我的,而且吃太快还会把我的地板弄脏,搞清洁很辛苦的。”“好吧,那我下次注意点。”狼不满的说。“吃个饭都那么麻烦,唉。”狼小声的嘟噜道。
当它们都吃完早餐后,牧羊犬的拷问开始了“你是什么品种的狗呀?”狼不知道怎么回答它,便沉默了。“你到底是什么狗呀?”狼有点烦了,皱起了眉头,说:“我不想回答你这些问题,你可以问点别的吗?”“好吧,你的家住在哪里?”“草原。”“什么!草原?开玩笑吧!草原生活那么恶劣,你怎么可能能生活得下去!”“真的,我真的生活在草原。”“哦。”牧羊犬回应了一下,便想:怪不得它那么瘦……狼眯上眼睛,悠悠的说:“是的,那里的环境的确没你们这里那么好,但如果你一站在小山坡上,向下望去,茫茫的绿草,宽阔极了,舒服极了!当你追捕到你的猎物时,你就会有一种成就感。那种感觉,在这里完全体会不到!”“哼,说得比唱的还好听。”牧羊犬不屑的嘟噜道。狼接着说:“在那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奔跑着,跳跃着,那种生活真是无比自由。”狼说着,开始有点想念它原来的家了。
到了晚上,狼又来到了楼顶,闭上了眼睛,欢快的嚎叫了几声。牧羊犬连忙跑上去,骂道:“你在干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大声乱叫会影响到别人的吗?”“啊?真是不好意思。”唉,现在连嚎叫都成了一种奢望。狼皱上了眉头,难过的想着。狼更加怀念大草原了。
很快,又到了晚上,狼想想早上说的话以及不能嚎叫的规定,不禁怀念起大草原了。它想那些被它追捕着、慌张的兔子了;那些被它打来打去的地鼠;还有那些美丽的`花儿……狼想着想着,忍不住留下了眼泪。
接连后的几个晚上,狼心中不断的想起各种对话:在城市衣食无忧,人们对它的关爱,牧羊犬对它的友情以及香喷喷的食物;而在大草原,虽然没有城市的种种好处,但拥有自由,拥有快乐……狼想了很久,终于它决定要回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狼在一个早晨,拖着肥胖的身躯,走到了牧羊犬的跟前,说:“兄弟,其实我有一个秘密一直瞒着你。”“是什么呀?”牧羊犬傲慢地问道。“其实我是一匹狼。”
“什么!”狗惊讶地叫了起来。
“是的,我是一匹狼,我住在大草原。”
“噢,没什么,我们是同样的祖先,我可以接受你的。”
“不,我再也受不了这些这些安逸的生活了,太可怕了。这种安逸的生活已经使我失去了狼应有的野性了。我必须走了。”
“啊?别走嘛,这里的生活难道不好吗?”
“不是的,只是我想念我的家了。”
“你的家?哈,你的家有这里那么漂亮吗?”牧羊犬傲慢地问道。
“哈,自由,自由能吃吗?真是好笑!”“……”狼对它的傲慢无言以对。狼坚定地说:“谢谢你,收留了我。这些日子我很快乐,我以后会回来探望你的。再见!”说完,狼奔向了一楼,向大草原的发向跑去了。牧羊犬也跑了下去,望着狼坚定的背影,竟流下了眼泪……
是的,虽然狼与狗是同样的祖先,但狼追求自由,向往未来;而狗,它虽然不追求自由,但它忠实,一心一意为了自己主人,也为了自己的生活和未来。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追求,而且每个人的追求都有所不同。好好珍惜自己的梦,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
在我出生一周年的时候,父亲曾送我一件令我终身难忘的礼物—嘟嘟!
“嘟嘟”它是一只十分近人意的一只牧羊犬,你不管是开心还是难过,它总会向你的老友一般陪伴着你,不管你什么样!
儿时,我的父母一心平扑在工作上,很少过问我的一切,便把我托付给年迈的祖父母抚养。那时他们还在厂里工作,除了一日三餐,他们也是极少陪伴在我的身边!
而我只好与“嘟嘟”相伴,早晨,一缕阳光照射在屋前,我便是起来与它玩起游戏来:抓人、捉迷藏、藏宝……傍晚,我俩相依相随,跑在乡间的小路上,还时不时地捉萤火虫、斗蝈蝈,玩累了便是瘫坐在沙堆旁。在我的眼中,它从来不是一只小狗,而是一位与我无法用语言交流的人!
还记得那次意外,一天,我与它玩捉迷藏,我用我们之间的手势来告诉它:我追它逃!我毕竟在此生活了许多年,对这里的地形也是十分的熟悉,没寻几下,便是见着了它,可这小子,竟然还是不服,刚一见着便是撒腿就跑,我也不傻,便是缓缓地走过去。
忽然,前方一声巨响!似乎是氧气瓶撞到了某个东西,我顿时醒悟:莫非是……便是立马冲了过去,果不其然,在那声巨响后紧接着一声狗的惨叫,我越跑腿越软,渐渐地,便是跪倒在地上!
可似乎是有一根线在哪牵引着我,我迷迷糊糊地走向前去,终于到达那里,映入眼帘的却是那一种“人仰马翻”的场景,我捂着双眼,硬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后来,“嘟嘟”变成了一直残疾的狗,后腿已是骨折,走路时只能轻轻地触地,看着它那凄惨的模样,叫我心中一阵剧痛,毕竟它是我儿时的一切呀!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也是到了上学的年纪,母亲将我带离了这个曾经充满了欢声笑语的地方。渐渐地,因为学习越来越紧,我根本没有时间回去见见它,后来又是因为种种因素,厂卖了出去,“嘟嘟”也是淡出了我的记忆,可那块烙印永远刻在那里!或许如今它带着那只残腿“浪迹天涯”了吧!也或许它早已在那荒废已久的地方孤独地过完了一生吧!
即便狗没有人聪明,没有人灵巧,可它却是人们最忠实的伙伴!十三年了,对于狗已是到了死亡的年纪,虽说缘已是尽了,可“他”那副天真可爱、勇敢机智的模样,却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从很小时候开始,我就很喜欢狗。因为无论何时,它们都是我最忠诚的伙伴,是伤心时可倾诉的对象。即使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跟它们在一起,心灵上总会得到一些慰籍。
跟狗相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它们是通人性的。它们的情绪也会随着主人的心情而改变。当你烦躁时,它会静静地趴在一旁;当你高兴时,它会陪你一起玩闹。有时候它们会做一些让主人厌烦的事情,这时候一定要调查清原因再决定是否要惩罚它们。
在7前一天,一位北威尔士的王子外出打猎时,把狗留在家里看守婴儿。当王子回来时,却看见被子被鲜血染红,却不见婴儿的踪影,只看见狗趴在地上舔着嘴边的鲜血望着他。王子大发雷霆,拔刀刺入了狗腹中。狗的一声惨叫,惊醒了睡熟在血迹斑斑毯子下面的婴儿。这时,王子才发现屋的一角躺着一条死去的恶狼,看到躺在血泊里的狗,他懊悔万分。
自古以来,狗就是人类的朋友。在古代,许多猎人经常会带上自己到猎犬到森林里打猎,猎犬会是他们的好帮手。
狗对主人是绝对忠实的,在“忠实”这一点上,很多人甚至不如狗。在电影《忠犬八公》中,一位大学教授在火车站捡到了一只秋田犬,给它起名叫Hachi。虽然他的妻子对此表示反对,但最终也被他与Hachi的感情所感动。在教授的悉心照料下,Hachi健康的长大了,每天送主人到火车站,接主人下班。然而有一天,它的主人突发心脏病去世了。它依然像从前一样到车站等待主人下班,直到它死去的那一天。
当孤独的时候,永远会有狗在身边陪伴,赶走无聊与寂寞,它是我们永远的朋友。
其实我是一只普通的波斯狗,我的第一个主人是养狗专业户。我出生两个月后第一个主人(也就是养狗专业户)把我卖给了一个叫刘玉亮的人,刘玉亮买我花了1000多大毛(狗的世界就是这么叫的)。
刘玉亮成了我第二个主人。但刘玉亮并不喜欢我,既不给我好吃的东东,也不逗我玩。我对他摇头摆尾的时候,他还踢了我一脚:“滚,滚,一边去!”
我感到纳闷,刘玉亮这家伙讨厌我,为啥还要买我?”
晚上,刘玉亮的一个朋友来了。他对刘玉亮说:“你不是想当办公室主任吗,还不去周局长家走一趟?已有几个想当办公室主任的人去了周局长家了。”
刘玉亮说:“你知道我的底子,妻子下岗了,乡下的父母又多病……我听说局长的夫人喜欢狗,就花了100块钱买了这只波斯狗,准备……”
刘玉亮的朋友笑了:“100块钱的礼物,你送得出手?”
刘玉亮一脸苦笑:“死马当活马医吧!”
第二天晚上刘玉亮抱着我进了周局长家的门。
周局长见了我一点也不高兴。周局长冷着脸对刘玉亮说:“小刘,你这是干啥?”刘玉亮堆起一脸笑:“周局长,听说夫人喜欢狗,我就……”刘玉亮再没话说了。
刘玉亮站了一会儿,放下我走了。
待刘玉亮走了后,局长开始发牢骚:“小刘这人有病啊,竟送了一只普通的波斯狗来。”局长夫人把我抱在怀里,抚着我的头说:“我猜这不是一只普通的波斯狗,可能是条名狗,要知道名狗很值钱呢!”“哇,我真要感谢刘玉亮,把我送到这儿来,局长夫人一眼就看到了我的本质,好幸福哦!”我在心里暗暗的想着。
这时,局长夫人拿一根火腿肠来喂我,我的肚子尽管饿得咕咕叫,但我做出对火腿肠不感兴趣的样子,我把嘴里的口水不住地,往肚皮里咽。既然是名狗,那就要有名狗的绅士风度嘛,果然局长夫人说:“瞧,瞧,我说对了吧,火腿肠他都不吃,我养的那几只还不如它呢。”
我的心里乐滋滋的,心想:我已经成了‘名狗’,再加上局长夫人喜欢狗,以后有好日子过喽……
我的出生决定了与狗的不解之缘。我爱狗胜于爱自己,胜于爱其它任何动物。狗带给我的快乐,是用任何词也形容不了的。
就在两年前,我妈妈帮我买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全身白白的,有点带黄,长得虎头虎脑.小面孔上长着一只水灵灵的小眼,耳朵像一个小三角似的,长长的嘴巴上长着嗅觉灵敏的鼻子。这只小狗自从来到我家以后,顿时,家里热闹起来了,我们都非常喜欢它。
总以为,养狗比什么都容易,其实不然,才过了那么几天,她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忧郁起来了,不用说,她生病了。付出了无数的关怀,付出了无数的爱心,有过抛弃她的念头,但是,一种真挚的爱是可以抵挡任何的困难,何况只是生病呢?
每天,我如时地赶到医院,让医生帮她打针,让医生帮她打针,因为她小,每次都需要抱着她来吊,他总是乖乖地偎依在我身上,我总跟她说,要她坚持,每次她总灵性地看着我。我与她之间的爱,也因此深深地蔓延着。就是因为它有一股顽强的气概 ,有又一副幸运相,所以,我们都叫它“Lucky”,它也十分喜欢这个名字,每当我们叫它这个名字,它都过来。
我每天回到家,Lucky总是热情地“汪汪”叫,好像在向我打招呼似的,还不停地摇尾巴,向我身上扑,像好久不见的亲人一样亲热。
Lucky,是一只十分懂事的小狗,每当你不快乐的时候,它都会来舔你,来逗你笑,每当你快乐的时候,它又来和你一起分享,可真算是“难兄难弟”。在对于如今渐渐增多的功课和压力,她是我最好的减压工具。空余时,我就和Lucky一起到户外玩耍,她有时会很傻,每当玩得起劲时就乱跑,乱跳,比我“傻”时还傻呢!
我与她,像朋友,像知己,我为她准备最好的,给她最好的,无私地爱着她;她,在精神上鼓励了我,使我奋发,使我向上。静静地想想,我与她就想母女一样,都拥有着无私。
一位狗主任曾对我说过,狗,是一种待人忠诚,友善的动物,也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而我觉得,我和狗不但是好朋友,从狗身上,我想了颇为世人赞颂的母爱,就是对爱和生永不放弃,永远对世界,对一切给予爱和希望,回想一下,我对狗不就是拥有这种感情吗?由此可知,我们是多么幸福,我们是多么应该好好的主动关心我们的父母。
狗事初二作文
至今我还是无法用所谓客观的态度来谈论这件事。
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引得我看清楚整件事最真实的开场:冷不丁地,一条狗从路旁横穿马路,刚到正中间和惊魂未定的摩托车来了个不多大重的亲吻,惶恐地跑了个没影儿。而就在这时一声的哭吼向事发地奔去。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她紧紧抓住肇事者,发了狂地哭叫,不停地用手打他,她的长指甲嵌进了他的皮肤。她身旁更有一个牵着狗的男人,许是她丈夫,他挡住摩托车,想是绝对不能让这个人跑了,他那凶恶的眼神真让我不明白他怎么会是个养狗的爱心主义!那女人绝望的哭叫引来了许多的围观者,然而却没有将她的小狗召唤回来。
我很诧异:他们两人为什么没一个去爱抚受惊的.小狗呢?他们对它的爱为什么全部表现在了对肇事者的愤恨和纠缠中呢?
狗在哪儿呢?一位好心的路人将远方的小狗抱了回来,而那个女人连瞥都没有瞥一下她的宝贝儿,依就一个劲儿地像是死了儿子一般哭啊骂的,一会儿可能是累了,但有绝对要表达自己的愤怒,骨瘦如柴的她干脆用她的九阴白骨爪狠狠地掐住司机的脖子。而那个男人呢指着小狗向观众解释:“看嘛!就是我这条狗,这摩托车从它身上轧过去了!”用不着吧这么夸张吧!他可能是想用舆论来为自己造势哦,可真的是没那必要了。面对那女人的无理打闹,那个司机却毫不反抗,耷拉着脑袋,瘫坐在摩托车上我不懂他为什么不反抗,明明就是他们不对,养狗不讨套不说,还让它乱窜,这时城区又不是乡野!可是老半天他才低声挤出几个字:“赔……赔…钱嘛!”那男人那么高的分贝当然听不见,而后向司机吼道:“你给我过来,我们好好解决,看你这事要怎么办!我这狗八千多!”
人群便他们由街心移动到路旁。那个女人还是那样激动而近乎凄惨的哭着,也许是泪水糊住了她的眼睛,至此她仍然一眼都没瞧过那只她嘴里念叨着可怜的犬!
要说狗可怜,人不是更无辜吗?他有什么错,他是遵纪守法的公民,反倒是那条狗……我不是一个可以伸张正义的人,借口是自己能力有限。可是警察来了,他们该有能力了吧!但我并不寄希望于他们。因为有这样强悍无理的夫妇,这样怯懦的司机,和我一般的看客,还有那伤者为大的狗道主义,结果不言而喻。
终于,我逃出来了。离开前,我再看了看人群外的那只狗,身上没有半点血腥,安然地躺在人的怀里,它的眼神里有的只是无事的平静……
要问我什么时候喜欢上它,那就要从第一次在表姐家和它相见说起了。
那时它才来到表姐家,我便像发现新宇宙似的,每天都会去表姐家看它,一开始还怕它会咬我,所以只站着观望(表姐家和我家只离两个小巷口)。时间长了我渐渐地迷上了它,被它的一举一动给征服了,就像《狼图腾》中陈阵迷上了草原狼一样。我每次去见它都会用积攒的零花钱买一根肠带给他。在家的我孤孤单单,没有一个朋友,所以只要一有时间就去找多多,和它一起玩。它的到来使我本孤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安慰。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里,是它让我的生活就此丰富多彩。
可是美好时光的影儿默默的在3月10日离我而去。当时我正在表姐家玩,只听见一阵“咚咚”声,表姐去开门了。是谁我不知道,直到他们走了进来,只见一人手上拎着一袋肉肠,蹲下来摸了摸多多便坐下和表姐谈话了。他们谈着,我和多多听着。旁听了一会儿,因他们一直在聊着家常琐事,我无聊了,便想带着多多去散步。刚要起来跟表姐说,便听他们聊起了多多,我出于好奇想听听,可就因为当时的一时“想听听”让我至今还未从那想念的阴影中走出。“你这狗能让我带回去养些日子吗?最近因为疫情还没人去上班,所以我那鱼塘没人照看,就我一个人在鱼塘,我把它带去看看‘家门口’,你放心我保证把它养的好好的,不会让它饿的。”说话人是她表舅,边说边指着多多。我当时刚想劝说他再找别家亲戚的狗时,妈妈便急切地叫我回去睡觉,说爸爸一直在找我很生气。我百般无奈地、一步三回头地被老妈拉回了家。对不起多多,我不能在你走时送你一路了,我急切的用眼神传递给它,希望它能明白。
现在每天吃完了饭,孤身一人慢慢走在去表姐家路上,望着天上时圆时缺的月亮,不禁想起了多多,想着它吃了吗,饱了吗,它在那儿过得好吗,习惯吗?我渐渐的理解苏轼在中秋佳节看着皎洁无暇的“白玉盘”写下那千古名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时的心情了,我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多多回来了。疫情啊,你快结束吧,这样我和多多就能见面了。我在心中默默祈祷……
初二状物作文:狗
饭后,我独自在一条小街上散步。
我偶然遇见了一只小狗,一只毛茸茸的可爱的哈巴狗。我有一种想冲过去抱住它的冲动。只见它缓缓向我走来,脚步很轻,显得很优雅,它向我走近了。我和它逗玩了好一会儿,在逗玩的时候,我发觉我爱上了这只小狗,它似乎也渐渐喜欢上我了。我很高兴,我遐想,如果它是一只流浪狗,我一定要收养它。于是,我和这个小家伙一起逗玩散步,渐渐地,我们不再是陌生人了,而是一对好朋友。
每天饭后,我都会跑出来,和它一起玩耍,这似乎已经成为了我的一个平常的举动,也像每天睡觉一样必不可少了。我会带它一起去吃东西,一起拍照,一起赛跑。它运动很好,往往是它跑得比我快,不过我比较聪明,有时我会耍一些花招,气得气喘吁吁的它直转圈。
但天有不测风云,事实往往不如人愿。在我向父母提出要让它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的时候,遭到父母的极力反对。于是,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它,本来已经答应它要和它在一起生活。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因为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它,而悲伤地躲在家中哭泣。我想,既然不能和它在一起生活,倒不如让这一切早点结束,放开它吧。也许明天,就会有一个人主动去接纳它,而且会比我更好。只有我走了,它才会放下我,重新去找新的主人。
于是,我避开了它。时间就悄悄地从我和它之间的那道小小的缝隙冲过。之后,时间的流水越来越多,水的能量越发增强,把我和它之间那条小小的缝隙变成了一个无限大的海洋。
在海的南北两面,各自浮着两片脆弱无力的木屑,在两片木屑之间,只有一条以纳米作为直径的单位的细线。好象只要水的能量稍微再大一点点,它就有可能被冲成一点一点的小丝线。
这使我第一次感到时间的可怕,我害怕时间会像一个恶魔一样把这唯一的一根线给毁掉,我真希望时间是一个瞎子,是一个聋子,是一个植物人,更希望它能永远地休克。我好怕,我从没有这么害怕过,我好怕它会遇到危险,我好怕哪一天会有人冲过来告诉我它被屠狗贩子捉去。我好怕,好怕,我只能无力地抱着枕头,担心它,担心我和它的未来。我该怎么办?时间已经越来越强大了,而我们之间的那一根线却越来越弱不经风,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保留这一根线。我双手紧紧抓住枕头,似乎连棉花都要被我给揪出来,我好痛,我埋怨我自己,我对不起它,
隔天早上,我望着第一缕光线落到了枕头上,我似乎明白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黑夜之后的早上,我明白了,我应该去找它,一定要这样做。
当我找到它时,它身边并没有新的主人在疼它爱它,而是看见它跟着一大群流浪狗在一起,一起穿街走巷,一起闯天下。我迷茫了。我不知道我是该冲上去一把抱住它还是应该让它和它的朋友在一起(它似乎和它的朋友过得很好)。我问它过得怎样,它的动作和声音似乎告诉我它过得还不错。我不知道是哪种不错,是比好再低一级,还是比以前的坏再好一点。我问它想去哪,可我突然发觉我不太懂得它的意思了,我再次感到时间的可怕。我好像是一个半聋半傻的.人,理解不了它的意思。我们之前那种心灵相通到哪里去了,我们的默契到哪里去了,我们的快乐到哪里去了,我们那些欢乐的日子到哪里去了,我们那些过都过不腻的时光到那里去了?现在的我和它,就像两只信号不好的手机,不管对方喊多大声都听不见,并且随时都有可能会断掉。
我好无奈,我有一种身体麻痹了的感觉,我无助地望着它。它似乎也有着和我一样的无奈,但我不能太确定,因为我,已经不是昔日的那个我,它,是否还会是往日的那个它呢。
时间依然不断地强大,而我们呢?
我不再逃避了,相反地,我会有一种见不到它就会忐忑不安的冲动。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悄悄看它一眼,得知它还平安无恙,就够了。有时,我也会主动地跟它说话,而它也会有所行动。只是,我们,不再像以前那么明白对方的心思了。
现实的无奈再加上语言上的障碍,令我们很难回到过去。彼此,只能以眼神传递,仅此而已。
饭后,我再次独自行走在一条小路上。只是,这一次,多了些无奈。
我家的狗初二作文
去年春天,爸爸带回来一只黑色的`小狗。
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四只腿是土黄色的,而且腿很短。我跑过去摸它,它竟然一点都不害怕,还抬起头用清澈的眼睛看着我。爸爸说,它是一只藏獒。
小藏獒刚来我家时特别淘气,而且自己玩的还“不亦乐乎”!
院子里本来有块垫子,是晚上用来乘凉的,而小藏獒看见垫子上五颜六色的,便叼起垫子开始满院的乱跑。最搞笑的是它竟然撞到了墙上,不过还好头上顶着垫子,不然可就惨了!
它还有一件让我“大跌眼镜”的事。
有一天中午,我站在树下吃糖葫芦,然后小藏獒跑过来冲我摇尾巴,我没有理它。然后它又跑到我面前,冲我摇尾巴,嘴角还流出几滴“不明液体”!它竟然流口水!我实在是无语了……
现在小藏獒已经变成大藏獒了,每天都刻尽职守的为我们看家,像一个威武的将军一样,我们都非常喜欢它!
雷州石狗初二作文
西安兵马俑,雷州石狗群,“雷州石狗冠天下”!遍布城乡的雷州石狗群,成千上万,千姿百态,形神各异,巧夺天工,是天下一大奇观。
雷州市地处雷州半岛腹部,早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便有人类繁衍生息。古时,这里是俚、僚、徭、僮、黎等少数民族集居之地。那时由于人们的原始蒙昧与社会生产力的低劣,无法解释自然印象,征服自然灾难,为求生存与发展,便依托百物之形式图腾,化作精神的力量。起初俚人以俚为图腾,僮人以僮为图腾,徭人则以犬为图腾,所以过去他们部族的名称字“狸、獠、僮、徭“都加犬旁,这就是他们图腾的标志。后来,由于他们各族都是从事农耕捕猎的,便共同以能够保护庄稼和狩猎的狗为图腾。南朝陈代,传神话:雷祖陈文玉的父亲陈供养了一条九耳猎狗,在山上挖了一巨蛋,陈便抱回家中。次日蛋被霹雳劈开,跳出一个男孩,两只手掌有字,左边是“雷”,右边为“州”。雷祖诞生,狗从此被崇为吉祥灵物。人们以青石雕刻成石狗,安置于祠堂、庙前,每月初一、十五早晚烧香供茶,祈祷呈祥报喜。
宋元以后,汉闽人不断迁到雷州,中原宗教文化的渗透,与本土文化的相互激荡和交融,石狗渐渐演变为守护驱邪的“守护神”,初具广泛安置于村路、巷头、门、由城波、田坑、水口、坟地,以驱邪镇魔。
随着社会文明发展,人们觉得守在村头巷口石狗凶神恶煞的,很不雅观,便将石狗雕刻的笑满脸、憨态可掬,变成司仪宠物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雷州石狗从“图腾崇拜”“呈祥报喜”,“守护神灵”到“司仪宠物”的演变过程中,石狗造型也不断在变化,从简单粗犷、古朴典雅到精雕细刻、雍容华贵,变得越来越完美和更具艺术性了,石狗或蹲或坐或爬或躺,或喜或怒或笑或嗔;有的像人,有的像猫有的'像狮子,有的像麒麟;有文相,有武相,有雄性又有雌性;具象的,抽象的,原始类的、近代的等等,应有尽有。大者高1。5米,重800公斤;小的高仅10厘米,重半公斤,个个构思精巧,栩栩如生雷州石狗的背后还有神奇美妙的故事,在民间广泛流传。
雷州石狗是雷州社会演变的见证,是雷州人民智慧的结晶,有极高的研究和观赏价值,专家称为“南方兵马俑”。
我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名叫“胖胖”。它的外形特别逗人喜爱。胖胖有一个圆圆的头,头上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骨碌骨碌直转;眉毛弯弯像月亮,好象是用笔画出来一样;最有趣的是那双大耳朵,只要一碰它就会动来动去,这就是它的“动耳”神功。小狗的舌头也很特别,天气热的时候它就伸出舌头气喘吁吁,用来散热。胖胖的身体胖乎乎的,毛色很好看,是黄白相间。但是白色肚皮上还有着红色的斑点。它那屁股上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得摇来摇去。
今天中午,我拿了一碗狗食去喂胖胖吃,它一看见我端着饭菜来了就高兴地活蹦乱跳。它最喜欢吃饭时间了,因为这样它就可以品尝到美味的饭菜了。我一把饭菜放下,它立刻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理也不理我了。胖胖喜欢吃肉,它总是先把香喷喷的鸡肉找出来吃了,再吃别的东西。它吃饭速度特别快,我离开几分钟的时间,它就已经把饭菜全部吃光,碗里面干干净净的。有时它嫌没肉不肯吃,妈妈就用手拍它的小屁股批评它,胖胖就勉强吃完这一顿饭。
小狗胖胖可贪玩了!每天下午放学后我带它下楼去玩,它总是在草丛中钻来钻去,让我找不到它,好象在游泳,潜水。它以为我看不见它,其实我早就发现了它的小尾巴。有时候别的小狗过来了,它就跑过去跟它们一起玩,我拉也拉不住绳子,于是我干脆把绳子解开让它自由自在得和它的朋友一起高高兴兴得玩耍。如果一天不下楼,它就不吃饭。楼下一有狗叫声,它也就马上跟着“汪汪”地叫起来,好象在说:“你们等一下,我也下楼玩!”可见胖胖也喜欢跟它的伙伴一起活动。
胖胖真可爱,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我家有两头狗,大家肯定认为它们是一对夫妻吧!那你们都猜错了,它们可是如假包换的母子关系。
我是看着它们长大的,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毛色都是棕黄色的,个头差不多大。但是如果你仔细分辨,就会发现它们有许多不同之处:大狗的毛粗,小狗的毛细;大狗的尾巴细,像老鼠的尾巴,小狗的尾巴粗,像松鼠的尾巴;小狗的耳朵大,像猪八戒的招风耳,大狗的耳朵小,像小老鼠的耳朵;大狗很瘦,瘦得“皮包骨头”,小狗又壮又胖……我给大狗取了个名字叫阿黄,小狗则叫小壮。
它们吃食的时候可热闹了。每次我从餐厅里出来,它们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冲到我面前,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仿佛在求我给它们一些奖赏。它们要是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就会使出绝招——后脚蹬着地,前脚腾空立起来,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张大嘴,舌头伸得长长的,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在小壮很小的时候,都是阿黄从食盆里把自己一直舍不得吃的骨头、小肉渣等有营养的食物咬碎,喂给它吃。这是一幅多么感人的慈母爱子的画面!可是现在呢?小壮已经长大了,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吃食的时候,总是它第一个赶到,抢到最佳位置,甚至有时为了独自霸占食盆,还把阿黄赶走。要是阿黄不听,还会去咬它,害得阿黄只能吃残羹冷炙。我想这就是它们胖瘦的原因,也让我想起现实生活中许多独生子女经常变成小霸王的例子,真是慈母多败子啊!
刚开始的时候,我有些讨厌它们,因为它们经常在深更半夜的时候狂吠不止,影响我的休息。但是后来有一件事让我改变了对它们的态度。那是一个周末,大人都去做事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正在房间里看书,屋外传来一阵狂吠声。我走到门外,看见了一副吓人的情景,阿黄和小壮张牙舞爪地冲到一个拎着麻袋的陌生人跟前,吓得那位别有用心的陌生人落荒而逃。事后,听奶奶说那天邻居家的东西被小偷偷了。我恍然大悟。看来家有一狗,如有一宝啊。
我一向讨厌狗。
瞧吧!它们天天在主人后面摇尾乞怜,主人高兴了,就扔几根餐桌上残留的骨头;不高兴时就一脚将它踹开,狗也不反抗,而是顺从地蹲在一边,摇着尾巴请求主人宽恕它。
哼!狗那样子真让人反感,讨厌!而且有时候它还汪汪地乱叫,让人对它感到厌烦。
可是,现在我对狗改变了看法,那是因为自从我见到了爷爷养的一只狗—————小鹿犬,它全身长着棕色的短毛,眼睛黑亮亮的,机灵地东张西望。它的特别之处就是那对像小鹿一样大而尖的耳朵和一条像被别人剪断了似的短尾巴。
小鹿犬很乖,那次我去爷爷家玩,它坐在沙发上一个上午一动也没动,一声也没吭。
“小鹿犬这样能坐一整天都没问题呢!” 爷爷对我说。
我感到很惊讶,爷爷笑着说“这不算什么,这狗能听懂人话呢!平时家里没人的时候,就是它陪着我,给我增添了许多生活乐趣呢。”
接着,爷爷对小鹿犬喊了声“站起来”。小鹿犬马上吃力地站了起来。
“它的腿怎么了?”我问道。
“没事,昨天在散步时崴了一下”爷爷回答。
我有点不相信,它坐在沙发上一句都没呻吟,可能受伤吗?“那你看看它的腿吧!”爷爷提醒道。
我就低下头去看小鹿犬的腿,只见那条腿抖不个停,像抽了筋似的。
“哇!它真勇敢哦!”我不禁叫出声来,“它受伤了竟一声也不哼,真了不起!”。
“它一玩起来就忘了疼痛,跑得比小鹿还快哩!” 爷爷笑着说。
果然,下午爷爷带它出去玩时,活蹦乱跳的一点儿也看不出小鹿犬受了伤的样子。
从小鹿犬的身上我看到狗另一面,我不再讨厌狗了,因为它们是人们忠诚的朋友,它们还很勇敢!
狗是有趣的动物,又是人们忠实的朋友。它的传闻逸事可真不少。我们常说“狗鼻子真灵”,此话不假。要是人能辨别大约八千种气味的话,狗就能辨别几百万种。狗的嗅觉强过人的嗅觉灵敏度一万倍。究其原因,嗅觉灵敏度不在于对气味的细微差别上,而在于嗅觉的强弱。于是,人们便以主人的姿态请这位老朋友来帮忙。警犬便是狗类中的佼佼者。
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现在英国驯狗颇有成效,所用的多为德国牧狗,而魏玛拉内尔种用以嗅出爆炸物却首屈一指。警犬在搜寻爆炸物,发现煤气漏气和找出尸体,追回被盗物品等方面功效显著。
为了帮助寻找死于埃以战争中被埋在西奈沙漠的士兵尸体,联合国竟向英国借了六条警犬。它们时而躲过坦克,时而避开地雷,结果找到四百多具尸体。有一具尸体甚至是在二米半的地下,而原先人们用现代化电子设备只找到了八具。警犬实在忠心可嘉,真应使它们的同胞引以为豪。
此外,狗还可通过嗅作案犯的气味迅速将罪犯暴露在光夭化日之下。据法医鉴定、研究所统计表明,由三条狗依次来检验,便足以排除可能的错误。这恐怕连中国的“包青天”也只能望“狗”自叹不如。
世界上狗的种类成千上万,但我最喜欢杯子狗,它的标准学名叫“茶杯犬”,顾名思义,他确实像杯子一样小巧可爱。杯子狗的体型很小,所以看起来特别灵巧,它雪白雪白的皮毛就像披了一件绒毯。别看他娇小,关键时刻会变得很勇敢。
每当爸爸妈妈上班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杯子狗就成了我的好朋友,它跑过来,蹦蹦跳跳可爱极了。它会用头顶球,把球顶到我的身边,我们会一起玩球,我把球藏在矮树丛里,它像安装了定位仪一样,每次都能准确的找到。
有一次,我和杯子狗在外面玩,突然看见它被人欺负,有几个人拿着树枝追打它。我非常生气,飞快跑过去,把它抱起来往回家跑。但追赶他的人不放过我们,冲过来要夺走杯子狗让他们玩。
这时,爸爸回来了,欺负杯子狗的人吓跑了。
等爸爸走了,不一会,那几个人又来了。杯子狗用眼睛恶狠狠地瞪着他们,对着那些人狂叫。看到杯子狗发飙了,那群人吓跑了。
原来,欺负杯子狗的那些人是纸老虎,看着凶巴巴,但实际上很软弱,欺软怕硬,内心还是很怕狗的。
我的杯子狗既可爱又勇敢吧!杯子狗的别称还叫小型吉娃娃、娇小贵宾犬、口袋贵宾犬,你们是不是也想养一只呢?
四个月前,我家买了一只松狮狗。买的时候,它才一个月左右。因为它看上去肥肥的,很可爱,所以我给它取名叫肉肉。
肉肉的脸很圆很圆,酷似十五的月亮。它的耳朵又小又尖,犹如三角板。黑黑的鼻头,下面有着中等大小的嘴。它的眼睛非常大,像两颗圆圆的小灯泡。四只锋利的爪子,毛茸茸的长尾巴,一走路就翘起来,尾巴摇来摇去,可爱极了!肉肉其实挺瘦的,但因为它身上长满了闪闪发光的咖啡色的又长又卷的毛,所以看上去较胖。
每天早上,爸爸都会带它去跑步,而且爸爸早起从来不用闹钟定时,因为早上,一到时间肉肉就会晃动着它的大脑袋,把头趴到床上,伸出它粉红色的舌头,去舔爸爸,仿佛在说:“时间到了,该起床了。”爸爸一起来,它就高兴地躺在地上,用前爪抱住爸爸的腿,扭来扭去,因此爸爸不管多忙多累都要带它去跑步。肉肉有时候很调皮,我们每次带它一起出去坐车,它就会兴奋地在车上到处乱窜,弄得车上全是狗毛。
几个月下来,肉肉已经融入到我们这个大家庭,是我家必不可少的一员,我们全家都非常爱它。难道你们不喜欢这样的肉肉吗?
我家养了只老白狗,它的名字叫“狗狗”,是一只白色的京巴狗。它的鼻子扁扁的,嘴巴黑黑的,眼睛圆圆的,而且还长着一身雪白的卷毛。因为头上的卷毛非常多,都把眼睛给挡住了,所以奶奶就给它扎了个可爱的小辫子,看起来可爱极了。
我家的狗狗虽然看起来个头小小的,但年龄已经很大了。爸爸还开了个玩笑说它是我的“姐姐”。狗狗的年龄就跟人类七八十岁的老人的年龄一样大了。它走起路来也像老爷爷一样一瘸一拐的,好像快把自己摔死了。它的牙也咬不动了,只能像老人一样吃软的东西。狗狗虽然已经很老了,不能像其他小狗那样汪汪叫了,更不能看门了,但它还是和奶奶相依为命。
我的老白狗最特别的地方是它听不懂普通话,只习惯听奶奶的陕北方言。我用普听话跟它说话,它对我不理不睬的,和它沟通起来很不方便。我只好学者奶奶的陕北话跟它和交流。我最喜欢拿着火腿肠对狗狗说:“狗狗,得儿得儿来”。就是“狗狗,到这边来”的意思。只有这个时候,狗狗才高高兴兴地瘸着四条腿爬过来和我玩耍。
我家的老白狗可真可爱!
今天,我在驯练我家的小狗。
我去厨房拿了一根骨头,再把小狗叫来。我把骨头向前方一抛,对小狗说:“快去捡回来!”小狗听到了指令,迅速向骨头冲去。骨头飞得很快,小狗跑得更快。骨头离地面大约有半人高的时侯,小狗来了个急刹车,猛地往上一跳,用嘴咬住骨头,叼到我这里来,摆在我手上。
我很吃惊,赏给小狗吃了五块烤肉。小狗大饱口福,很听我的话。
2绒毛大狗
我家有只绒毛大狗,它比我的个头还高,它四肢是白色的,身子是黄色的,眼睛是黑色的,耳朵长长的,扁扁的,宽宽的,就像小象的耳朵,这只绒毛大狗是妈妈送给我的。
绒毛大狗当过我的乘客,我把它放在滑板车上,推着它,每到一个房间,就是它想去的地方,有时候我躺在绒毛大狗的身上休息,有时候我抱着它进入甜蜜梦乡。
现在我上二年级了,它慢慢变旧了,但我舍不得扔,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3思念狗狗
亲爱的狗狗:
亲爱的狗狗,你有一个既神圣又可爱的英文名"BOBO"中文翻译“宝宝",是你出生那天主人给你取得,你一直很乖,我很爱你,我从未觉得你是动物,你是我们家中的一份子,有时我被别人惹得火冒三丈,就拿你出气,你也一声不吭,我就立马后悔了;有时我发闷时,我就会与你谈心事;有时我在与他人聊天时,忽略了你,你也安然等待;我感觉你是我的好姐妹,一个不怕风吹雨打的,不出卖我的,陪我聊心事的好姐妹,世上绝找不到第二个好姐妹。我爱你BOBO!
4狗狗的名片
汪汪汪,你知道我是谁了吗?我就是人们所喜爱的.小宠物小狗,名叫欢欢,我身高30公分,体重5公斤,披着金黄色的外衣。
白天,人们把我带在身边,搂在怀里,与大家一起亲热,讨得主任的喜爱!
晚上,就我我工作的时候啦!我凭着敏锐的听力和惊人的嗅觉,从不放走一个坏人,伤害一个个好人。看到哪一个一个坏人,我就会大声的叫汪汪汪,提醒主人来抓住坏人,这就是我立功报答主人的时候,每到这时主人都会奖我一根可口美味的肉骨头放在我的食盆立来给我吃。
大家看了我的名片,我相信大家都对我更了解和喜欢了吧!
5狗狗的悲伤
这是一条卷毛狗,它很可爱,它是主人的心肝宝贝,主人叫他巧克力。
他和主人一起玩耍,陪伴了主人5年。
可发生了一件事,使他们有了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主人念爱了,交了女朋友,开始对它冷淡,它并没有在意。
主人结婚了,主人的她不喜欢狗,主人开始对它不闻不问,它很伤心。
主人的她生了孩子,主人开始把他的全部爱倾注在孩子身上,有时候还随它在家。
狗狗悲伤极了,它需要人来爱它!
6朋友家的小狗
暑假里,我去了一位朋友家,他养了一只小狗。
小狗的毛软软的,有两种颜色,眼睛和耳朵是黑色的,身子和腿是白色的,真像只大熊猫。它可友好的了,经常向我摇尾巴。
这只小狗还是个淘气的家伙呢。经常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跑出去,但每次都被找了回来,我真是想让它不再乱跑了。
它很喜欢洗澡,有一次我的朋友给它洗澡,它居然把泡沫弄得满地都是,这只小狗真有意思,我可喜欢它了。
7还记得那只狗
至今如此,我还记得那只狗,那只狗叫“小黑轩”,是我从公园里仅仅花了二十元钱买到的,那只狗的外貌很可爱,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四脚是白色的,头上的中间也是白色的!可它只伴随了我三天时间,就失踪了,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把它买来的时候,在路上抱着它,它用那可爱的眼神一直望着我,就怕我把它丢下不要它了!把它带回家的时候,被爸爸一次痛打和一次痛骂,可是为了它,值了!可是过了几天,它被爸爸送走了,我就哭了一整天,最后“小黑轩”又跑没了,我又一次痛哭一天!
我想它了,不知道它现在过得怎样?
放学回家一进门便看到一个大纸箱,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是什么啊?”爷爷笑了,说:“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我慢慢地靠近箱子,里面竟发出了“嘤嘤”的声音,吓得我连忙往后退了几步,爷爷拍拍我的肩,鼓励说:“别怕!”我半信半疑地打开了箱子,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从里面蹿了出来,我吓得大叫,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狗,再仔细一看它真是可爱极了!一身棕色的毛,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圆圆的脸上鼓着一个黑色的小鼻子,迈着四条短短的小腿儿,在屋子里来回溜达,看得我满心欢喜。
也许我们的初次见面让它觉得我似乎并不喜欢它,它每次经过我身边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开了,见它这样我就有点难过,原本喜欢的心就打了折扣,我们就各干各的,互不干涉。
有一次,吃饭时它迈着小腿“吧嗒吧嗒”地跑过来,小心翼翼地蹭了蹭我,我低头看它,它仰起那可爱的小脸好像在说:“我也要吃肉。”我便挑了一块最好的给它。从那以后每次吃饭它就会来到我身边,我也都会从自己的碗里找一块最好最大的肉给它吃。如此往复,我们的关系渐渐地从冷淡到热情,从陌生到熟悉,慢慢地我们成了互相惦记的好朋友。现在每当我放学回家它总会第一时间出来迎接我,我也总会抱起它,亲一亲,摸一摸。
它对我越来越信赖,我对它的付出也越来越多,我越来越喜欢它,我们变成了彼此的牵挂,想起它时我总是情不自禁地嘴角上扬,它让我明白爱需要付出,情感在交流中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