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好朋友呢?就是曾经帮助过你,也曾是你学习的好榜样,会一起去奋进的人。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同学们带来的初一我的好朋友600字作文优秀9篇,希望同学们阅读之后能够文思泉涌。
说起我的好朋友,有好多好多的。但是我最最要好的朋友,那就要数我过去的同学―蓝琛琛。
琛琛的个子比我高一点,两个大眼睛镶嵌在一张红润的脸蛋上,高高的鼻梁,好看极了。也许是从出生开始,上天就注定了我和她将是好朋友。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争吵,我俩互相帮助、形影不离,亲密得简直就像一个人。
记得一次数学考试,我刚开始写的时候很顺利,但是写到最后一题的时候,我卡壳了,绞尽脑汁地想来想去,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写才正确。我心急如焚:这一题可7分去呐!即使别的题都正确了,但是分数也只有93分,那我的第一名可就保不住啦!我偷偷地看看琛琛,她早已写完了,正在检查呢。我便立刻向她发出求救的“信号”,可她根本连看都不看,继续埋头检查。我开始来气了,踢踢她的凳子,小声地对她说:“琛琛,我最后一题不会写,求求你啦,把答案告诉我吧!”我看见她还是继续算她的,便立刻重复这样叫了许多遍,最后,她终于熬不过我,递给了我一张纸条,我喜出望外,心想:这肯定是答案!谁知当我一看,纸条上写着三个字:“自己想!”
正在这个时候,铃声响了,该交卷了。我立刻慌了,心里暗暗地想:糟糕,怎么办?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乱写一通,把试卷交给了组长,忿忿地坐在位子上,琛琛看见我这个样子,走过来问:“呵呵!怎么啦?生气咯?”我扭过头,没有回答她。“懿晟,当时是考试,考试是很严肃的,要凭自己的实力来考,所以,我不能告诉你答案。你想想,诚实和分数哪个比较重要?”我红着脸,低着头说:“当……当然是诚实了。”“恩!我现在就讲解给你听:甲先到达终点,所以……。”
过了几天,分数出来了,我虽然只考得了90分,但这却是我真实的分数。我很高兴,更为有这个朋友而感到自豪!
朱媛媛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蔡依涵,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平常她扎着一个丸子头,他还有着整齐的刘海,遮挡着他那又粗又弯的眉毛。她还戴着一副眼镜,圆圆的透明的镜片架在他眼前,那棕色的眼镜框装饰着那朴素的镜片。从远处望去,棕色的眼镜框一闪一闪的,好像一颗颗星星在向你眨眼,他的鼻梁高高的拖着那朴素中带着几分华丽的眼镜。她的脸并不是圆圆的,而是标准的瓜子脸,她笑起来时,脸上有一个小酒窝,那深深的酒窝里似乎挂满了酒,她一笑,酒窝里的酒就流了出来,十分可爱
她又高又瘦,好似一根细细的竹竿,她穿着一件米黄色的卫衣,卫衣上写着大小不一的字母,中间画着一辆开着后备箱的吉普车停在海滩上,海岸线上,太阳渐渐落了,山下面画着一条白色的绸带,她的手指很长,比我的手指整整长了1/4呢,她的手也很瘦瘦的,手上的青筋都清晰可见,她的腿可以说是很长了,一步跨出去都快赶上我的两倍了。
她特别爱惜东西,不管是什么,对于我们四年级的学生来说,语文书被折了一角是很常见的满分作文网,可她却不这么认为,有一次我不小心压到了她的语文书,书里的一角折了起来,他见了叫起来啊”我的语文书!”说完,他赶紧将书拿过来,将那一脚翻平,用手掌压了几下,抚平,合上书整齐地摆在桌角。我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还有一次,班级的图书角的书中有一本被撕掉了一角,他见了急忙找来胶带,将那本书残缺的一角,仔细的粘上去,看他那认真的模样真可爱。后来图书角中许多书都是他修补好的呢!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你想和他交朋友吗?
我有一位好朋友。他中等个,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平时总爱穿件蓝的牛仔裤和牛仔衣;他是学习委员、值日组长和副班长。
他不管遇到怎样的伤心事,不是发脾气就是哭。记得一次数学课上,老师发试卷,当老师念叨他的名字时,他心惊胆战,知道自己没有考好。果然,他考得不好,才考了八十三分。他慢慢地站起身,英之透辟走了上去。老师先训了他几下,他的泪水就在眼眶中打转了。老师刚敲了他几下,他的。泪水就夺眶而出了。老师又狠狠地走了他三下,就叫他下去了。下去以后,他就趴在桌子上,小声地哭了起来。下课了,他放声大哭,许多同学都去劝他,他不但不起来,还挥舞着手。直到有上了课,他才抬起头来,眼睛都红肿了。
他很有个性,就是上课的时候,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他就抢着回答。一次,英语老师提出了一个问题,大家都举着手,瞪着老师叫你回答问题。而他,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眨了起来,回答了那个问题。英语老师有一个绝招对付他。英语老师对他说:“我让你爸说有的巨资全部默写一遍。”他立刻不作声了,连忙端端正正地做好了,但是,过了五六分钟,他又开始了。这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
他的跑步、跳远、跳高都不错,但他最擅长打篮球,也最喜欢打篮球。一次,我和他约了几个同学去打篮球。在篮球场上,他行动敏捷迅速,一下子就晃过了三个同学,接着投篮了,由于受到干扰,求片出一点点,他抢下篮球板,又一投,求进了。过了一会儿,他就的了三十多分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黄鸿章,即有个性又有特长的人。
她,留着乌黑的长头发,整天披在肩上,看起来像个老巫婆。在我漫长而又短暂的记忆画卷中,她给我坏的印象大于好的印象,也许因为她太调皮的缘故吧!平时,她的面容上总显得无能的神情,我总替她捏一把汗。别看她无能的神情,她在许多方面是值得我学习的。比如:在英语方面,她的成绩就比我好;喜欢唱歌等。
但是她和她的朋友们,一玩起来就无法形容了。不,可以用胆大包天改词来形容。为什么这样说她,我来告诉你吧!在课堂上,她非常喜欢来个金屋藏娇,因此,也别老师教训过呢!
在我的记忆中最清楚的是:在一节地理课上,她照常金屋藏娇。嘿,不愧是地理老师,地理老师太棒啦!眼睛真像孙悟空的火眼睛星!在听课的我,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打断了情绪。我心理想,竟然是她。起初是和同情的,但下课以后我以一个淘气的孩子,对她幸灾乐祸几句。下课大约过了五十多分钟吧,这五十多分钟约占三分之二是我对她怜惜,其三分之一便是我对她的幸灾乐祸。没想到被老师批评过后的她,竟和她同学还是朋友一起来教训我。结果,我挨了一下。最后,我向她道歉。
另一件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一节课堂上,她和她后面的同学玩得太着迷了,这倒不影响我正常听课,因为我已经习惯啦!没想到她越玩越着迷,就如我前面说的胆大包天。突然,她推了后面一位同学。这下来个连续撞击。顿时,我听到她含有道歉的语言,瞪了她一眼,她赶紧缩回去。那天,授课老师没说什么。只是,到了期终考,她也感到很内疚。班主任好像也知道,她提醒我该管就管。
草,那么绿…在绿色的陪同下,一颗全心全意的友谊树苗正在快速生展,但愿我们能以友谊来化解之前的矛盾,希望我们用真诚来使这颗友谊之树永不凋谢。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又短又密。黝黑黝黑的皮肤与雪亮雪亮的牙齿形成鲜明的对比。两道浓密的眉毛,在生气的时候成倒八字形状。你猜出她是谁了吗?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小珊。
她活泼开朗,诚实可靠。这是她成为我最好的朋友的原因之一。我们两个每天形影不离,像一块黏糊糊的橡皮糖一样,连一块饼干都要掰开两半分着吃。她总是能在我遇到麻烦时来帮助我,我也总能在她遇到麻烦时帮助她。
有一次,我差点就要迟到了,下课后又忘了放饭盒。由于是第一次,所以我不敢去。我想让同学陪我去,但是我却忘记了。知道吃饭时才记起来了。小珊一看我的桌子上没有饭盒,就知道是什么一回事了。于是小珊着急地对我说:你是不是忘记放饭盒了?走!快点!会饿肚子的!我担心她会耽搁自己的吃饭时间,就推辞说:不用了,现在不行!12:30在去吧!小珊好像比我还急,说:不行不行,不试怎么知道!小珊说完就把我拉去饭堂了。
但是饭堂的阿姨说让我们12:30再来,还对旁边的阿姨说:她们两个可真齐心啊!虽然没打着饭,但是我们两个心里都是美滋滋的。
她就是这么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在学校,小珊的成绩可是一级棒的。她作为班上的学习委员,不但成绩好,而且工作负责。她在工作上公私分明,不包庇任何一个犯错的同学。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不管是好朋友还是死对头,只要犯了错,她就要按照班规严加惩治。她是同学们学习的好榜样,不论同学们有什么难题,她都会及其所能帮助我。我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一起进步。
古人云: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我认为她就是我的知己。我们有什么事都是一起解决,从不互相排挤,而是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正如友谊地久天长,我相信,我们的友谊也一定会地久天长的!
我有个好朋友叫荆思蕊。她今年12岁,是天津市红光中学七年级学生。她个子很高,身体微胖,四方脸盘,头发乌黑发亮,看上去她相貌很平常,可是她举止文雅,待人真诚。
荆思蕊就住在我家隔壁,我俩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每到周末,我俩一起玩天津,玩QQ,玩画画,有时打网球,有时比赛跳绳。玩累了我俩就到小区的小卖部买点零嘴儿和饮料,坐在小区的石凳上,一边吃一边聊,欢声笑语围绕着我们,时间过得好快啊。
记得有一次,我和荆思蕊在小区的操场上正玩得起劲,忽然下起了大雨,我俩手拉手跑着去避雨,一不小心,我额头撞在了楼边的铁架子上,鲜血流个不停,当时我吓得直哭,荆思蕊立即掏出手帕,帮我捂住伤口,然后对我说:“萌萌,别害怕,我去楼上叫你妈妈。”说完她就飞快地向我家跑去。可是我们家没有人,我妈妈出去买菜了,她想叫她爸爸帮忙,可她爸爸也不在家,急得荆思蕊在屋里团团转,她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了自己的存钱盒。“天助我也,有它就好办拉!”她一把拿起存钱盒冲下楼,叫了一辆面的把我送到第四中心天津。
当我妈妈赶到天津时,医生已为我缝合好伤口,荆思蕊正扶着我下楼。妈妈见了,拉着荆思蕊的手激动地说:“蕊蕊,多亏了你帮忙!”荆思蕊笑呵呵地冲我说:“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当时我真的不知说什么才能表达我对荆思蕊的感激。
我头上的创伤很快就好了,但是我的额头上却留下了一块疤痕。每当我早晨面对镜子梳头时都会看到它,一看到它,我就会想起好朋友荆思蕊,她已深深地刻在我心里。
他长着一双黑色的大眼睛,眉目清秀,一个鹰钩鼻,红红的嘴唇真惹人爱。他爱好体育,爱打游戏,和我从小就是好朋友,他就是——“颜真卿”
别以为他外号“颜真卿”。其实书法并不咋的。他的书法简直是“艺术品”,可以被认为是乱字天书。为了这个缺点,他每天练习,但还是因为这个而“功勋卓著”。多次在班上成为练字小组的成员。有一次,他向我请教作业,我一看他的字,恨不得要晕过去,书写堪称“鬼画符”,字大个大个的,超出了格子,还一个挤着一个,十分惊人,上面还到处都是墨点。我看了以后,心情“飞流直下三千尺”。便不耐烦地拒绝教他了。
他爱打游戏,几乎每周都玩。他最近在打一个叫《口袋训练师》的游戏。这是一个关于神奇宝贝的游戏,也是他最热衷的游戏。有一次,我对这个游戏十分好奇,于是在手机上下载了下来。我在家里打到了12级,便不知道怎么玩了,于是就去问他“这个游戏怎么玩呀?我才12级呢!”“哼!不告诉你,我都20级了,这是我的独门秘诀,绝不外传。”他不屑地说。他不仅爱玩,也爱骄傲。
别看他脾气好像很不好。其实他还有善良的一面。
有一次,正在考试时,我们都在奋笔疾书,突然,我的笔断了。我十分焦急,几乎要哭出来。我望了一下四周,大家都在奋笔疾书,没人搭理我。但是,就在这时,我的身后出来了一只手,就是他,他发现了我的困难,把钢笔借给了我,我十分感激。正是那只手,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
还有一次,我在和他们打篮球时,我没注意到前面有一颗石子在恭候着我。我被一个石子绊倒了。鲜血正一个劲的往外流。这时,又是他!他把我扶了起来,迅速地把我送到医务室处理伤口。
你们现在知道他是谁了吗?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颜境呈。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红扑扑的脸蛋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她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林雨。
林雨是一个勤学好问的人。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道数学题,同学们做完后,都回家吃饭了,只有林雨独自依旧坐在位置上埋头苦干,我感到十分奇怪:林雨的数学很好,在班里数一数二的,更何况老师布置的作业不难呀!于是,我对林雨说:“天快黑了,你有不懂的,我教你。”她毫不犹豫地说:“不用了,谢谢,我自己来做。”没办法,我只好坐在一旁等她。
“哈哈哈,我可算是做出来了。”林雨高兴极了,那样子别提有多高兴了。我疑惑极了,一脸茫然的我把林雨的作业拿来一看,只见本子上工工整整的写着两种运算方法:一种是老师教的,一种是她自己想出来的。我恍然大悟:“哦,原来她不是不会做这道题,而是在探索一种更加简洁的方法。”
她不仅是个爱学习的人,还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那一天,我和林雨中午放学回家,天突然暗了下来,乌云密布,雷公公呐喊助威,风阿姨调兵遣将,闪电叔叔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弦,瞬间消失在雨幕中。我和林雨快步回家,路过李奶奶家时,发现她家晒在门前的茶叶。林雨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头扎进了抢运茶叶的工作中。我可不管,没好气地对林雨说:“你要做无名英雄我不管,但我不做,拜拜。”说完便走了。我到家后发现雨更大了,雨打在窗户上,露出一个个“小酒窝”。我心想:林雨今天一定被淋成一个“落汤鸡”,做了一个倒霉的无名英雄。可到了下午,老师在课堂上表扬了林雨。原来林雨把自己的外套放在了茶叶上,李奶奶回家后,看到了,找到了老师,夸奖了林雨。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林雨。
蓝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火红的太阳,下面是操场旁的草地,都长着青青的小草,其间有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胸前佩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蹑手蹑脚地向一只蚂蚱尽力的扑去,那蚂蚱却轻快地一蹦,反从他的眼皮底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陈宪臻,是我们班的“班宝”。他是三年级转到我们班的。自从他来到我们班,就是杨老师的“宠儿”。每天,杨老师几乎要花一半的精力在他身上,不是作业没有完成,就是跟同学闹矛盾,要么就是竭嘶底里地闹情绪。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经常会被体育老师没收他的一些小玩意儿。陈宪臻总是会在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给我们“放哨”——他站在教室门口,探出头,贼头贼脑的,看到上课的老师走过来,他就会大声喊道:“老师来啦!,老师来啦!”于是,在陈宪臻的“报告”之下,班里很快安静了下来。
自从陈宪臻来到我们班后,我就一直跟他玩,于是不到半个月,我们便熟悉了。
我们那时候并不知道说一些什么,只记得陈宪臻很高兴,他说在我们学校上学,见过很多没见过的东西。
一天,我想和陈宪臻一起去捕蚂蚱,陈宪臻对我说:“现在不能,到时候上体育课时再说”。
我于是很盼望上体育课。
体育课终于到了,当老师说“小组自由活动”的时候,陈宪臻便带我去捕蚂蚱,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支削好的铅笔,在草地上半蹲着,仔细地寻找着草下面有没有蚂蚱……,下课了,他还是找不到,陈宪臻便对我说:“快乐园地后面有很多跳来跳去的蚂蚱,我在那里捉到过很多只呢!”
陈宪臻是我们班的“法布尔”。法布尔观察过许多昆虫,写了一部《昆虫记》。但是,我觉得,陈宪臻把玩耍的时间全部花在研究昆虫上,如果他也写一本关于昆虫的书的话,也许能赶上《昆虫记》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陈宪臻,你们喜欢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