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离歌的高二作文800字(共含17篇),希望大家喜欢!
离歌的高二作文800字
面对着岁月摆下的筵席,我们互相微笑着劝对方饮酒,仿佛所有的不舍与告别,都化作甘泉入胃。因为我们都已明白,此去再也没有比手中这一杯更美的酒了。
离歌,唱响爱情之歌。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西汉时期,司马相如以一曲《凤求凰》赢得佳人卓文君的芳心,两人一见钟情。文君不顾家里的阻挠,抛下千金之躯与相如私奔。然而这并不是一个一帆风顺的爱情故事:后来司马相如在事业上略显锋芒之后,便意欲纳茂陵女子为妾,而此时卓文君却失望至极,饱受相思之苦。卓文君写下《白头吟》表示与之诀别。此刻卓文君一定在感叹:“早如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为何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爱情如此不易?卓文君哀怒的《白头吟》,使司马相如大为不忍,想到当年的患难相随,终于回心转意。
当然,离别可能为另一种形式的相见。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他们因现实无法在一起,他们本已离别,长逝于人间,可天公作美,梁祝化为蝴蝶,在人间蹁跹飞舞。
离歌,唱响友谊之歌。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句千古流传的诗句是高适赠予琴师董庭兰的。此时的高适很不得志,到处流浪。与知己重逢,虽然两人即将各奔一方,在北风劲吹,大雪纷飞的离别分手之际,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慷慨激昂,鼓舞人心。既表达了彼此之间的深厚情谊,对友人的品格和才能进行了高度赞美,也对友人的前途表示衷心的祝福。
离歌,唱响回归之歌。
香港自秦朝起就已成为当时的中原领土,直至19世纪中叶清朝战败后,被割让及租借予英国成为殖民地。祖**亲千盼万盼,盼望离别的孩子回归自己的怀抱。在中国实力日益增强之际,7月1日,在全世界无数目光的注视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会展中心大会场内冉冉升起。全体中国人共同欢呼这一伟大时刻的到来——香港回归祖国的怀抱。有时离别并不意味着永别,因为历史总会给予我们最好的答案。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离别虽是悲伤的,却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相见。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没有哪一个人能不接受离别的洗礼。既然是必然,就要勇敢面对。唱响离别之歌,体验离别之愁,让我们期待下次相见,望我们相识如初。
离歌高二作文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离别自古便不是一件昂贵的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免不了离别。
有离歌响起的人生才是完整的,有离别值得珍惜的生活才更有趣味,有离别值得回忆的生活才更值得玩味。缺是圆的一部分,离是合的前奏。正是因为有了离别的伤感,才会有重逢的期待。
生活中离别随处可见,也正因如此,很少有对离别的珍惜,正如生活中对美的忽略一样,我们总是忽略离别的珍贵。人们总是破坏美以此来创造美,也总是无法再见时才想起身边少了那个谁。只是当时头脑中飞快地闪过的那个身影,在那时就已刻意忘记了,还以为会再见,谁知竟已是若干年后。早已不是当时的我。
离别别去的不只是人,更是时间和记忆。过去的情景,过去的人,过去的一切,与当时的我擦肩,我却直到现在才想起回过头来想要留住。人无时无刻不在与上一瞬的自己道别,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间从未停止流动,记忆从未停止消散。与上一瞬的自己道别,是为了迎接下一秒的自己,离别与重逢不见不散。总希望停在那一秒,停在那最美丽的一瞬间,总希望把美好挽留,把厌恶的'扔下。希望与自己厌恶的尽快分别,又伸手渴望将最美好的瞬间暂停以便享受。虽然时间总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但恶总是那么引人注意,美是那么微小细腻。与它们不经意间地错过,美总是被无意间忽略,恶却总是需要刻意去道别。忘记得差不多了才忆起当时的不经意,才后悔没有早点发现,没有刻意去记忆。
离歌,是为时间的不停流逝而作的歌,时光流逝,越来越少,而越来越多的则是回忆。离别只是时光巨轮上的一阵风,吹动时间前进。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月缺过还会圆,但已不是原来的圆月,但我仍会记得那年的月亮。人也是如此,一次次的离别,不变的是此刻的我。我脑海中的记忆见证了这一切的发生,我不忘它便来过。
离歌时刻响起,生活始终向前,离歌既是离别是所奏之歌,也是出发时的号角,更是生活的调子。“你真美呀,请你暂停。”停下的是时间,也是生命。单纯美好的画面,停留在记忆中,便是美好的,哪管他悲欢离合,只去随着时间的歌声,去经历一番。
离歌高二作文850字
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一张薄薄的相片上!第一次对你的感觉,你好美!
当你和我约定了相见的日子,我的心就好像一头活泼的小鹿,不停地乱撞,那种感觉真好!
正式的见面,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你,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当我投入你的怀抱时,你没有拒绝,只是温柔的呵护着我,感觉好温暖。
来到异地寻你,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还好,至少还有你。
喜欢有你的日子。喜欢每天吃着你弄的饭菜,看着你温柔的等待评判的'样子,感觉这是世间最美的午餐。喜欢每天在你的陪伴下拼命的读书,感觉读书也是那么的快乐。喜欢每当自己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时,一身就能看到你鼓励,温柔的眼神。喜欢你一切的一切!
曾经看到一本书上说,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天使,陪着她的主人微笑,陪着她的主人哭泣,我想,你就是我的天使吧!
人就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危难之时,想着幸福的感觉;幸福之时,又害怕危难来临。当我与你沉浸在爱河里时,我又想到了分手。我第一次,那么害怕一件没有任何边际的事发生,一想到我们将来分手时的场景,我就害怕。真的,不想失去你!
上帝,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那么喜欢捉弄人。你期待的事,他就顽皮的不让你实现;你害怕的事,他就故意要让它实现。最难受的是,无论他怎样决定,你都无力反抗!我最害怕的事,终究还是来了!
灾难永远都是那样毫无征兆,丝毫不给你准备的时间。当我与你沉浸在属于我们的小小的幸福时,突然而至的灾难毫不留情的将我们的小小幸福击得粉碎。因为我必须要走了。
我本就是个漂泊的孩子,现在的我必须离开这座城市,离开你了!真的很舍不得!
当我走的那天,你梨花带雨般的眼泪让我的心一阵阵的刺痛,我强忍住离别的泪水,对你大吼,哭什么,我们早该结束了,我玩够了,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你,别像哭丧似的哭,让我见着心烦!你停止了啜泣,吃惊的看着我,眼里盛满了委屈与疑惑。我不忍再看,一身,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从不愿伤害你的我,最后还是不得不骗你。这样也好,让你死了心,也让我走得安心!
至少有一件事没有骗你,我确实从没喜欢过你,只因我一开始就爱上了你!
再见,我初中的第一所学校。再见,我的母校。
唱离歌高二作文
他倒在这个无名的小巷,除了他自己,没有人为他唱离歌。
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就连他自己也快忘了。因为,前一天他可能叫宋公子,下一天他就叫阿东。
他是个情报人员,他负责扮演各种各样的“人”,都是他,又都不是他。
傍晚,天下着雨,他穿着长褂,打着伞,匆匆地走向李记药铺。他刚刚接到新的消息,组织上的一名高干被捕叛变,交代了很多组织成员的名单,他需要赶紧传递消息,通知这些同志临时转移,避免更大的损失。
“掌柜的,我要龙胆草一两,白藓皮、赤茯苓各二两、车前草一斤、柴胡六钱,麻烦快点,家里老人急用。”
“好嘞,您稍等。”掌柜手脚麻利地打包好了草药,递给他。
他接过药,把卷着纸条的钱递给他,又匆匆转身离开。
然后是陈记包子铺和福源酒楼,他加快了脚步,怕来不及,天要黑了。
终于赶在太阳落山前,他跑完了另两家店。掂着药和吃食,他绕进一条巷子,敲开一扇破旧的门。
“孙婶儿,这是药和吃的,谢谢你们帮我补衣服,别忙活了,赶紧叫小晓出来吃东西吧。”他对着面前满脸皱纹却和善的夫人说,这是他暂住地的邻居,人很好,经常帮他补补衣服。
“诶呀,你怎么又带东西来了,我们又没干啥。正好别走了,一起吃顿饭。”那妇人有些不好意思,搓了搓围裙,想招呼进屋他坐下。
“不了孙婶儿,你们吃吧,我还有点事得先走。”他笑了笑,转身往门外走。刚跨出门槛,他又折回来,看到屋子里的`小姑娘,他问:
“小晓,你还记得叔叔教你唱的那半支歌儿不?”
“记得记得,就是那个‘今朝一别终难逢’吧,我会唱!”小姑娘一蹦一跳地过来。
“那小晓再给叔叔唱一遍吧,叔叔听你唱完再走。”
“今朝一别终难逢,再逢可识初颜容……”小姑娘声音很清亮,软软的,仿佛能消去人心中的愁绪。
等小姑娘唱完,他轻轻抚过她的头,“等叔叔回来,再教你另一半,好吗?回去吧。”
“好!叔叔再见!”小姑娘很高兴,又一蹦一跳地回去了。
他跨出门槛,关上门,转身离去。
他知道时间不多了,那名被捕的高干与他是一条联系线上的人,他可能已经暴露了。他撑着伞,放慢脚步,拐出巷子,沿着青石板路往前走,路上没什么人。
嗒嗒——嗒嗒——
过了三个岔口,他拐进另一条小巷子,没什么人家,没什么灯光。
嗒嗒——嗒嗒——
他把脚步放得更慢了。
嗒嗒——嗒嗒——嗒嗒——
那不是他的脚步声。
他突然扭过身,朝背后的人开枪。
砰砰——砰——
他倒下了,另外两个人影跑出了巷子。
鲜血从他嘴中涌出,他无力地动动嘴,终于扯出一个微笑。
好遗憾,那半支离歌还没有教给小晓,他想自己唱,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离歌一曲为君唱,只愿前路达且通。
没人为他唱离歌。
离歌高二作文900字
芷出生在南方的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里,那里四季如春,盛开着美丽的花。这里的人淳朴憨实,芷像这里河边的花一样,美丽动人,天真烂漫,温婉贤淑。沅是和芷同年生的男孩,和这里大多数的人一样,为人憨厚老实,朴实无华,同他人不同的,他还有着江水的厚重,安静和沉默寡言。同芷同年出生的还有澧,与沅不同,澧生来就活泼好动,与当地的其他人在一起时,总是能显露出他那蓬勃的活力。
沅,澧,芷三人从小便在一起,每天都在这个小村庄里度过,澧由于自己的性格,从小便是整个村子里的孩子王,如果你要找澧,就去那个孩子堆里,在最里面带领所有人的一定是他。沅由于沉默寡言的性格常常自己一个人去自己喜欢的地方——村边的小河边帮父亲种地。芷经常去河边帮母亲洗衣服,所以会经常在河边遇见沅,所以慢慢地,沅和芷开始相识。每天,沅来这里帮着父亲种地,芷来这里帮母亲洗衣物,像是约好的一样,只要不会有突发的情况,两人都会在这里相遇。慢慢的,沅那像江水一样厚重的心,也被这个美丽动人的姑娘掀起一阵阵的'波澜。澧住在去往河边的小路边上,所以不可避免的见过芷,芷的美丽让这位少年那懵懂的内心被震动。在第一次见过芷之后,澧便常常在家中等待芷的再次出现。那焦急的心情就像干涸了许久的土地一样,渴望雨水的到来。不就,雨水来了,芷再次从那条小路上经过,这时,澧从自己的家里跑出来,拦住芷,说,他想要跟芷做朋友。而天真烂漫的芷并没有被这个显得有些冒冒失失的男孩吓到,反而很开心地答应了。之后,澧和芷便经常遇见,每到芷要去河边,经过澧的家时,澧便会向芷打招呼,芷也会跟澧礼貌地回应,而这些回应,而每次的回应都会在澧的心中留下一阵莫名的味道,这味道几让人感到快乐,又让人感到苦涩。
慢慢地,三人都长大了,三人中,澧走出了这个小村庄,走到了大城市里,由于他的性格,使他结交了不少朋友,而这些朋友也帮助他在城市里生存,并一步步地变成一个拥有大量财富和成就的人。而沅和芷仍然在那个小村庄里过着朴实无华的日子。不久,沅,芷和澧都到了要谈婚论嫁的时候了,按照村子里的传统,所有的人必须和村中的人相互结成伴侣,于是澧回到村子里,众人都知道,这不是因为传统,而是澧对于在自己心中的芷的念念不忘。而芷并不知道这一切,在她那纯真的内心中,澧只是年少时的朋友,并没有任何其他的想法。但是对于沅,可能是那一次次河畔边的相遇,使芷与沅之间产生了不同于朋友间的感情的东西。从外面回来的澧带回来了许多对于村子里的人见都没见过的稀奇的事物,所以,村子里的所有人都认为芷会选择这个从村外回来的年轻有为的人,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芷选择了沅,那个老实敦厚,朴实无华的人。事后,澧再次离开了这里,离开前,澧去见芷,问,为什么芷选择了沅,而不是自己,而芷则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离歌高二作文450字
小雨淅淅沥沥,滴落大地,没想过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到这里,这里的苦累,这里的叹息,滴滴如雨,落我心里。
别了,我的青涩少年时,别了,我的年少轻狂时,别了,我的泪流满面时,别了,我唯一的青春岁月。走在路上,迎着风,任这雨滴落我蓑衣。一幕幕青春,随我移步,现我心里。军训时的兴奋与澎湃,考砸时的绝望与悲恸,打球时的潇洒与开心......涌上心头时,一股浓浓的不舍与留恋。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一到散时几人能不羁而去。
雨声变得急促,似乎在催促着我们离去。而此时,大大咧咧的“狐朋狗友”们都在装傻充楞,笑的很随意,好像这都是那么稀松平常,可我能感觉到兄弟们语气中的哽咽与眼角的微红。插科打诨说着几句混蛋话,强颜欢笑时,心里却更是伤心。女生们的哭泣与拥抱,更是无忌。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说着这样的安慰,但心里都明白什么是以后,遥不可及的'难聚。
好聚好散,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未来的我们,如果还能相遇,不管刀山还是火海,至少别忘了,我们永远支持你。风风雨雨都走了,人生这点小问题,轻轻松松我帮你。
离人自有离人愁,离人之泪心里流。风好大,雨好大,风里雨里,我们陪你。黑板上的人生至理我记心里,白板上的兄弟留言我刻骨里。雨水打湿了我们走了三年的奔餐路,打湿了我们激情三载的篮球场。英伦风格的校园此刻很美,可一想到即将物是人非,我是欲语泪先流。
风声,雨声交织在一起,而我们的哭声也联成一片,这是我们的离歌,祝福分离的离人。悠悠三年,我们以自然为声,不说再见!
离歌高二记事作文
一曲《离歌》歌唱了我们的生死离别。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兼高一同学也是我的哥们,本来有可能继续成为高二高三的同班同学但在高一的暑假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不是天灾人祸,他选择从一座高楼上纵身跃下,走的十分坚决。我站在楼上久久不能回神,我佩服他的勇气又心疼他的遭遇。虽然我已无法得知到底是什么事刺激地他竟选择这样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人们说选择割腕服毒自杀的人往往是心存一丝希望,希望有人可以阻止他可以拯救他,只有跳楼的人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因为纵身一跃再无回头之路。
人们常说高三是高中时期压力最大的时候,其实高一下学期的分班又何尝不带给我们巨大的压力,在小三甲之类的学校中分班还不那么重要但是在我们的学校不在重点班的你基本就与一本无缘。他是个要强却又不善于表达有些羞涩的人,在初中时他喜欢一个女生,然后默默地帮女生带饭带吃的对那个女生非常好但是却一直没有表达直到那个女生被另一个男生追到手时那个女生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男生在她背后默默地喜欢着她默默地为她做着一切他所能做的。
那个女生是我发小,小学二年级到初中毕业我们一直在一个班,在隐约得知那个要强又羞涩的大男孩跳楼之后我告诉也只告诉了她,那天我们泣不成声,屋里太闷闷得我一刻也不想待下去,我们相约出了门准备去锦艺,在路上我告诉了她一切,告诉了她我们辅导班楼上有人跳楼,然后我就没再辅导班里见到那个男生的身影,我隐约感觉不对就连续地向那个男生的QQ上连续发着消息希望可以得到答复,可是他一直没有回我,只有一个号称是他表哥的人加了我问我那个男生最近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愣在原地,不好的`预感在我心中升腾,我问他那个男生是不是出事了,他回答说没事别多想我就是问问。我愣在原地虽然我不常看电视剧综艺之类的,但不代表我会轻易地相信这样的回答。出事了!一定出事了!我心里叫嚣着。后来老师几个知情的同学的反应也使我确定了我的想法。我和我发小走在街上聊着这件事,聊着聊着便眼眶发酸,仰起头眼泪却从眼角滑落。
那个男生是个很好的人,好到全班没有一个人跟他有矛盾,好到在班里的存在感都变得微弱。他曾笑着说泪痣是上辈子的情人在人死前滴在眼角的泪水,然后指着自己眼角的六颗泪痣说他上辈子一定是个多情的人。他一直乐观,永远是安慰别的一方,唯一一次丧气便是在高一下学期期末考砸的时候。看他难过,我说没事考都考过了,别想了咱们不是还要去漫展的吗,到时候疯狂地玩一把。然后这便成了一个永不可能实现的诺言。
六月二十七日我永远记得这一天,就是这一天他离开了我们,逝者已逝不想过多地评价他的是非,只能说,我尊重你的选择。
这天《离歌》久久不散。
离歌的高二作文
入席别迟,离宴莫贪。----题记
鲜亮的红油卷着辣椒沸腾起来,在鸳鸯锅里翻滚出明艳的油泡,蒸腾的水汽蜿蜒而上,辛辣诱人的香气霸道的占领了每个人的嗅觉。厚切牛肉整整齐齐地放在白瓷盘里,片成圆形薄片的乌鸡卷由里到外排成一圈,鸭血颤巍巍地晃动着,零星有几滴血水挂壁,翠绿的生菜上挂着一滴没来得及干的水珠,折射了阳光显得亮堂堂的。红、白、绿,强烈的对比度和饱和度构成了这顿三缺一的火锅。
正午灼人的阳光恰巧被关在了落地玻璃窗的外面,火锅,空调,冰可乐,一场聚餐就是一个蓬勃的盛夏。
门口的风铃清脆地了起来,推开门走进了一个黑裙子长头发的矮个女生,三缺一的四人桌终于凑齐,坐在窗边的`棠放下手机,一边收拾身边摆满包的空座位一边朝着晚来的女生说:“兄弟你看看这都几点了,迟到过于严重,还是给你的送行饭,罪加一等,今天盐酥鸡你全包。”莫名承担了盐酥鸡的女生熟练地翻了个白眼:“用词能不能得当一点,我出国又不是上刑场,你这说的不像饯别宴,像断头饭。”说罢熟练地抄起一盘牛肉,依靠着巧妙的角度迅速地把肉扒进锅里,几乎没溅起来几滴油花。坐在棠对面的雨看着她炉火纯青的动作啧啧赞叹:“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觉得你是个可爱文静的小女生,要是第一次见你是在火锅店里就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误解。”雨身旁的格子迅速拎起筷子,手腕一压一抬,一块裹着红油的牛肉片散发着鲜嫩辛辣的香气挂在了格子的筷子上,她一口吞掉蘸上蒜汁的牛肉片,含糊着说:“别互怼了快吃!再不吃牛肉柴了!”四个女生这才停下互相的白眼,纷纷拿起筷子捞肉吃。
将要出国的女生是清儿,而四个姑娘的第一次相识,要追忆到四年前了。
旧时的故事一翻出来就一发不可收拾,褪色的记忆涌来,时隔四年的兵荒马乱仿佛就在眼前。彼时刚刚考上全市最著名初中的雨、棠、清儿和格子带着不安与装出的成熟相识在同一个寝室。军训气势汹汹地闯入了她们的生活,猝不及防地打碎了故作成熟的外壳,也让三个初离家的姑娘迅速熟悉了起来。
“十分钟换完全部衣服还要下楼集合,时间根本不够用,迟到的还要罚蹲起,教官这是强人所难!”棠的军训长裤刚刚蹬上了一条腿,翘着脚摇摇晃晃地跳着想把裤腿扽直,一只手抓住裤腰,另一只手扶着眼前的帽子,焦头烂额地抱怨着难以适应的生活。一旁的雨同样也对裤子束手无策,提着裤子跟没开的扣眼大眼对小眼,欲哭无泪道:“谁有剪刀吗?能不能借我用用剪开裤子,我要拎不住了!”对面和硬板鞋做斗争的格子百忙之中抬起头,扬扬下巴指向清儿的方向:“她有剪刀,可以找她借!”闷声干大事的清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穿戴整齐,默默地递上自己手里的剪刀,面对雨忙乱的道谢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笑笑权当回应。患难见真情,同样扣不上裤子的雨和棠迅速地打成一片,同时对雪中送炭的清儿十分感激。
那时天真的雨以为即将跟自己同寝三年的时个温婉含蓄又腼腆的文静姑娘,却没想到事实迅速颠覆了她的印象。清儿并不是什么文静的小姑娘,三天之内被安了两个外号的棠和雨深刻地感受到,一直夸清儿可爱的格子也在清儿日复一日的嫌弃中认清了这个问题。她会精准的吐槽教官的凶悍不近人情,会在雨嫌弃她吃饭慢的时候熟练的装聋作哑,会在格子扒着她手夸她可爱的时候翻上一个千锤百炼过的标准白眼,也会在长跑之前和雨挽住手互相加油打气,在棠跑步崴脚的时候一边埋怨她不看路一边小心翼翼地送她去校医室,替她垫上膏药钱,她总是时不时的嫌弃剩下的三个人,可是也会在危难的时候伸出援手。
而她如今就要走了。
雨有些百感交集,她想起了她们四个一起披着衣服淋过的大雨,想起被四个人争抢的一袋盐酥鸡,想起了回寝路上笑痛的肚子,想起了一起背着生活老师看蓝色月亮的晚上,那天夜里的月亮泛着幽幽的蓝色,她们嬉笑打闹,约着周末一起去唱歌吃火锅。
四个喜欢唱歌的姑娘一拿起麦克风就没完没了,棠唱低音清儿唱高音,雨当和声,而格子总被嫌弃跑调。歌词是不会骗人的,唱过“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果然无法再回头;唱过“会不会有一天时间真的能倒退”,但也退不会你的我的回不去的悠悠岁月,唱过“跨越时间一起飞行”,也不知留在原地的人和即将去往大洋彼岸的人能不能再一起飞行;唱过“倒流回最初的相遇”,又有哪个人不希望能倒流回相遇之时。
桌上聊天的声音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然停了,火锅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四人之间显得异常沉默。棠举起了手边的可乐瓶,道:“谢谢我们一起度过的春时细雨夏时风,秋时落叶冬时雪,一杯可乐,敬过往!”
格子举起杯:“敬前程!”
雨举起杯:“敬友谊!”
清儿最后举起手里的杯子,玻璃碰撞的声音格外清脆:“我们的故事永远未完待续!”
要走了,朋友,最后送你一曲离歌,祝你平安喜乐身安稳,岁岁年年常康健,祝你千帆历尽归来后,此心不改犹少年。
一路顺风。
离歌高二叙事作文
到底如何离开,才算风雅。
他不知道。
“对不起...”他声音低低的,暗色的瞳孔似乎要装下所有的歉意,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尖儿发呆,下意识地降低发颤的声音,“下次不会这样......”话还没完就止住了。他这才想起来,这是两个人,最后一次见面了。
他垂眸,尽力不去看对方的表情。安静,似乎是一瞬间的事情。而这短短的一瞬间,似乎有一年那么长,长到这一年的酸甜苦辣在这瞬间涌上心头。
别离到底是什么?大抵就是这短暂一瞬里罅隙的回忆。
他的右手紧紧攥着的`笔记本,右下角的封皮微微卷起,露出泛黄的纸张,第一页第一行记下的日期,是“.8.24”,一笔一画,渗在下一张纸上的痕迹,尽是欣喜与兴奋。只是现在,不会再有了。
对面,仍然是,沉默。
仿佛对面并没有任何人。
他接着小声道:“你给我的那张纸,我...还留着,那么好看的字,我舍不得扔掉。上次你说不让我再熬夜了,我也乖乖地听了你的话。我送你的那个礼物...就是那只玩偶兔子,你还留着吗...我...你能不能...”
你能不能留下来。
你能不能不要走。
但是他没有说完。
也或许没有后文。
他的声音里面带着的哭腔,让人听了心尖儿颤着,发疼。
他想起最近听的那首歌,有一句话是“我多想再见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最初的最初,他甚至觉得这句歌词过于矫情,可最后的最后,他听了,眼泪却忍不住。决堤。
这是离歌吗。
正如他当年是那样地讨厌那首《送别》,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才渐渐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怎样炽烈的,怎样不舍的,怎样“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而只能安慰自己,“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对面的人,终于开口了。却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我终究要离开你的,我终究,要离开的。”一改过往的温柔语气,但又不是强硬,也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惋惜。用一种,平淡至极的口气,仿佛是在叙述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见他没有任何应答,轻轻叹了口气,走到他面前一把把他拥进怀里。这一抱,仿佛用了毕生的力气。肩膀被温热的液体浸湿,他身形猛地颤抖,狠下了心,推开了对方。
“我该走了。”他转过身,撇下那人留在原地,快步离开。
那人半晌才反应过来,冲着他的背影大喊:
“我会想你的――”
那人的步子,更快了些。
“你还是,忘了我吧。”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的温柔。
用心跳,送你的,离歌。
――――以此纪念我,一去不复返的,高一时光。
离歌高中作文800字
夏去秋来,暑气未消,一张张十四五岁的稚嫩脸庞涌入了新学校的大门,无论学校好坏与否,他们都对新的高中生活满怀憧憬。可时间一晃过去如白驹过隙,直到看到高三的学长学姐们返校拍毕业照时我才意识到,离别来得竟如此突然。
离别总是能给人带来深思,我也曾在初中时经历离别,那时的我满心只有惆怅。可看着那些拍毕业照的学长学姐们,他们的脸上并非我想象之中的愁容,反而喜笑颜开,互相打趣着彼此。这时我才忽然意识到,尽管没有人真的想与情谊深厚的同学分开,但是日渐成熟的他们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告别——用笑容告诉朋友们,离别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
是啊,离别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在这个学校里的一点一滴。中考失利后我来到了这个三类高中,一开始我偏执地认为差学校里都是一些无可救药的差学生和不负责任的坏老师,我甚至做好了混过去这三年的准备。但是随着接触的人变多,我发现他们都是这么的个性鲜明,与有些呆若木鸡的所谓好学生相比简直天壤之别。我感觉我灰暗的'世界在被一点点擦亮,生活中似乎到处都是乐趣,原来充斥我周围的负能量慢慢也都变成了正能量。
可转眼间就快到了与这些有趣的老师同学们说再见的时候,我讨厌说再见,心中满是不舍。但我却早已不像以前那样只会沉湎于分别时的伤感,我清楚地知道我现在应该做的就是与朋友们共同努力,在分别之前变成更好的样子,这样才能不留遗憾地说声再见。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离别也总会让人感到愁绪,但水总要向东流,人总要向前看,与其执着于相见时难别亦难,倒不如想想天涯若比邻。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让自己变得更好,不论两年前的夏天我们是否怀着期盼而来,都要在明年的夏天不留遗憾地离开。
三年的光阴,匆匆而过,如梦的年纪,弥漫着串串欢声笑语,不要挥手叹息,觉得繁花尽去,鼓足勇气,不要忘了互递惊喜的消息。
离歌高二优秀作文750字
家附近住了一个傻子,五十多岁的年纪,最近拆迁了住在破旧的板房里。
傻子她是我们这片儿孩子们童年的阴影,她总是拿着棍子装作要打的样子去吓唬广场上嬉戏的孩子,看到他们尖叫着四散开来她便哈哈大笑。大人们撇撇嘴:真是个傻子。
小时候很讨厌她,因为她总乱了我们玩乐的兴致。后来上了寄宿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很少回家,也很少再见到她,只是偶尔回家时见到她,才想:哦,她还在啊。小时候不懂事,总是笑她脏兮兮的发辫,奇怪的着装,后来慢慢长大懂事了,才想要了解她。她神志不清,她有亲人吗?有没有人照顾她的生活?她的亲人去哪儿了?冬天她有没有厚衣服来御寒?我倒是希望她可以在迷蒙不清的混沌中开心的过完她这一生,没有世间俗物干扰,她能比大多数人活得轻松。
前几天晚上随爸爸妈妈一起出去吃饭,车转过那排板房时,亮起的前大灯照亮了路边她的脸,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手边是她的“拐杖”大概是随意捡的'棍子吧。她直勾勾地盯着这辆打破她身边的黑暗的车,我担心她会不会被其他莽莽撞撞开过来的车撞倒。不过这么多年来她倒是一点没变,和我的记忆中的她一模一样。
又见到她时,她正捡着路边的塑料瓶,可能她就是靠这个维生吧。我想帮助她。想帮她清理清理脸上的污渍,洗去头发上的油污,给她换套干净舒适的衣物,让她吃顿饱饭。可是所谓的忙碌让我一拖再拖,我也担心她会不会不愿意接受我的帮助,一直拖到今天听到她的消息。
妈妈下午回家时说她被烧死了,在板房里,大概是今天的大雨打坏了板房里老旧的电路引起的火灾。她,死了?可我,还未曾克服我心中的忧虑给她援助。我想让她活着,我想让她活着。听人说,火灾刚起时,人们叫她,她不愿出来,是宁愿葬身火海吗?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她有一个儿子,前两年刚搬进新居,打算让建板房的村大队赔偿他八十万。
八十万,这可是他妈妈的卖命钱!为什么她要独自生活?为什么她的儿子不将她接到身边赡养她?我倒是不知道,这钱他能拿得心安理得。
古时候的离歌,是写给离别的亲人手足,因为他们可能在以后的一生中难以相见,在现在这样的时代里,千里传音,人们对于分别已无大感。这,便是我写给她的离歌,以表达我这个陌生人,对她深深的悼念,以及无限自责。
离歌高二作文1200字
“曾经风雪,相顾无话,逐水流去到天涯,愿别离的歌唱一次就罢。青丝成雪,弹指一刹,烟柳叠画,白露烹茶,相逢已是客,不知入谁家。”离歌如此,引人思量。
夜半,当所有喧嚣都渐渐消失,当周围的一切都陷入沉寂,来自记忆深处,挥之不去的各种情绪便涌上心头,又想起了那一个个离去的背影,那一个个令人刻骨铭心的画面与场景。于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便戴上耳机,凑巧一曲《离歌》在耳畔响起,“前尘往事,就放下别牵挂,且与新尘烹一碗清茶。”原来,“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是这种感觉啊。
又是那个场景,,寒冬,爸爸病重住院,躺在病床上的他眼睛紧闭,好像是睡着了,可是他那愈发苍白的脸色却暴露了他此时情况不容乐观。看着,看着,想起了曾经和爸爸一起玩耍的场景:“爸爸,你跑的慢死了,连我都追不上”接着便扭头做了个鬼脸。“小兔崽子,看我追上你不收拾你”爸爸在后面大口喘气地叫道。一追一逃,草地上,一片欢声笑语。但是,“爸爸似乎以后都不会再跟我玩耍了。。。”,一念闪过,我竟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吓的姑姑赶紧把我拽出了医院,生怕惊了医生们。之后,妈妈把我交付给了姑姑,此后三个月,我都没能到医院再看他一眼,每天都是在胆战心惊中度过,每次问出“爸爸还好吗?”后等待回答的这几秒,对于我而言是最可怕的,最难熬的,这种滋味。
场景一变,依然是冬天,青石小路,我与她并肩走,一时无话,耳边只有雪花纷纷落下相互摩擦的声响。突然,她加快了脚步,走在了前面,依然无语,一前一后,就这样,又走过了几条小巷,她开口了:“我们不能做朋友了,就这样吧。”说完便径直向前走去,前所未有的`冷漠。我停了下来,虽然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但亲耳听到还是心头一震,一时没缓过神来,突然又想起了曾经我们之间的欢笑,一起打闹,一起吃饭,一起坐在草坪上说着自己的心里话。呵呵,她走得那样潇洒,她留在雪地上的脚印,却像烙印一样狠狠地烙在了我的心上。那种滋味。
曲终,景已散。没了那种伤感,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喜悦,一种明悟的喜悦,一种开脱的喜悦,一种成长的喜悦。不管怎样,我最终还是见到了生龙活虎的爸爸,我紧握他的手,心中对亲情又有了不一样的理解;不管怎样,我之后再也没见过她,心中却也有了一丝明悟,获得了一种对待感情的洒脱;不管怎样。
每个人都有一段或几段令人悲伤却又难以忘却的经历,这是人生的常态,也是必然,每一天中的每分每秒,在世界各地的各个角落,都在上演着,各式各样的离别。在我看来,离歌不仅仅是一首歌,更是一段经历,一种成长,这种经历往往是痛苦的,这种成长也难免是艰难的。这是一种心境的变化,别人帮不了你,只能自己慢慢熬过去,只有痛,才能让人思考得更深刻;只有痛,才能让人迅速成长。因此,感谢每一次离别,感谢每一次的痛,让一次又一次的痛,塑造出一个给为强大的自己!
“故土与我无怨尤,望他日再临旧地重游,我思在我心头,恩怨情仇,至此方休,山高水远,任水东去流。”
写此文,献给那些曾经爱过,哭过,失去过,却依然在努力成长的,你们。
毕业离歌高二优秀作文
记得当年小学结束了,是的它结束了,在这六年里,我们曾哭过、笑过、爱过、恨过,风里来雨里去,光阴似箭,就这么过去了。时光终究是留不住的,走也是迟早的事情,那么我们是该说“终于”是该说“终究”呢?是我们终于破茧成蝶般的成长,还是我们终究躲不过,避不开分离;是终于离开了原来我们曾经一度抱怨过得地方,还是同窗数年的我们,终究是难以相见?
人生的许多事情来得突如其来,成长就是突如其来,离别同样来的如此之快,从开始到结束的速度令人目不暇接,在的时候,没有太过在意,曾经想过永恒。到了分别,想要挽留,却早已没了踪迹。
挥手时,说过多遍的“再见”一词,在我们真正面对离别的时候,声音怎么也出不来。笑着望着对方,没有言语,笑也是如此苦涩。
时间不曾等我,待我想要抓住过去的时间,却发现已经太晚,太晚了。昔日书声琅琅,充满欢笑的教室,是否已经略显空寂;有了我们的课桌椅,在教室中是否已经变得孤单;没有老师的讲台,是否已经等待多时;讲台上的粉笔,也已经很久没有再扬起,漫天细小的'灰尘,是不是正期盼着我们拿起它,向干净太久的黑板,留下一道道记忆的痕迹?
恍惚间,我仿佛又听见了,很整齐的高声朗读;我又听见了那像风一样传遍校园,肆无忌惮的欢声笑语,笑得开怀,笑得无忧;我又看见了空寂的教室里,我们在里面疯,闹;再次看见,老师站在讲台上,意气焕发的上课,眼里是一份永远不会改变的希望和无法磨灭的对生活的热情;粉笔的灰尘,再次扬起那漫天细小的灰尘;黑板上又有了涂抹记忆的痕迹……
笑容从未改变,我们也从来没有因为什么而改变,一切的一切还都是原点。
阳关透过窗,照射到脸上,刺得眼睛生疼,眼前的幻象如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泡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越飞越高,飘忽不定,却,蓦地“啪”的一声爆了,幻象也随之消失。
“说错了对不起。做错了没关系,我们还有后悔的权利”“再见”心里冲着小学生活大喊——再也不见。毕业考便是我们对小学生活的最后一睹。
离歌的高二作文950字
时光匆匆流去,把我们推向了离别。和你并肩前行的日子如同一颗颗耀眼的星,在记忆的银河里熠熠生辉。闭上眼,我们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便如星点般翩然落至眼前,心里不由得涌上一股暖流。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与你的相遇,让我的世界变得色彩缤纷。
那时是初三,我们的脸上还带着一份孩童的稚嫩,为了中考努力着。在忙碌的日子中,我们都在压力下紧张得有些喘不过气,却也互相激励着,共同前进。
那是初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虽然是达标性质的,但也在枯燥的学习生活里多了一分色彩。长跑是我最擅长的项目,站在起跑线前的我正摩拳擦掌,准备在这最后一次运动会上大显身手。同组里有几个很强的对手,我虽自信,却也不敢轻敌。发令枪响了,我猛地冲了出去,稳稳地把握在第二的位置。路过你的时候,我不禁微微扭头,正对上你那充满鼓励的目光,一股力量涌了上来,我一个加速,有些逞能地超过了前面的同学。我并没有领跑过,拼死撑着,虽然拿到了第一,但刚冲过终点的我眼前一花,失去了平衡,一头栽倒在跑道边,剧烈地喘息着。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你焦急的呼唤,我勉强地睁眼,只见你蹲在我身边,着急却不知所措。等我休息得差不多了,你小心翼翼地扶我起来,温柔地给我戴上眼镜,陪我往班里走。我的腿发软,走了一小段路就要休息。你也不着急,坐在我身边等着我。夕阳撒下一抹光,照亮了你的侧脸,深深印在我的心里。有你陪伴的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转眼间,体育考试就要来了,我们开始了紧张的'训练。你跑步总不能拿满分,我们就一起练习。每天一起床,就去操场上开始晨跑。学校倒也费心,播放着几个体育老师自己录的歌给我们加油鼓劲。我们并排跑在哈佛红的跑道上,都不说话,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我们听着对方的呼吸,偶尔扭头,相视一笑,然后继续向前。春天,早晨的空气还有些凉,朝阳却已漏了头,照亮了操场,我们就在此,踏上征程。随着歌曲的进行,到了最后一圈,老师在台上下达了冲刺的口令。操场上本来整整齐齐的队伍一下就散了,我也迈开了步子,大步向前,从你身旁掠过。或许,这也预示了我们最终的离别吧……
初三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去了,初中生活就这么结束了。我们一起哭过笑过的苦中带甜的日子就这么溜走了。到底,我们没能到一所高中。为了各自的理想和追求,我们走上了各自的道路。或许我们生命的交叉,就只是初中的那段时光;或许,所有的结局也都早已写好;或许,成长就是这么一个不断别离的过程。总想着,要是能不长大就好了啊。但耳边响起的离歌告诉我,人生是本泛黄的书,一个个至死难忘的人和一件件刻骨铭心的事就是泛黄扉页上记录的悲欢离合。让我们含着泪,一读再读。
离人的歌高二作文
离歌,就是离人的歌吧。一个人,一首歌;又或者一群人,一首歌。而接下来的这首离歌,它背后的故事就由这一点一滴的故事碎片拼起来。故事的种子,萌发在高一刚开学,一个叫哈哈的女生走进了一所高中,看着这个陌生的校园,感到新奇,心里也有些许害怕,不知道自己将要与谁同行,与谁为伴这三年。报到当天晚上,做完自我介绍走下讲台的哈哈看见黑板上那一个个名字,呼了口气,庆幸自己有一帮好同学。从报到到正式上课,一切都是那么平常有序,直到军训结束后几天,班里来了个新同学,一个叫木星的男生,哈哈有些心烦。因为他刚来就总被老班点名,而且还爱说话捣乱。不过,也有令人心快的好消息--哈哈认识了棕棕,两人很有话聊,有闺蜜的味道。日子被贴上邮票,一天一天地逝去,哈哈与棕棕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嬉笑打闹,奔跑欢跃。第一次排位后,哈哈和木星坐在了一组,木星是组长。棕棕放学问哈哈:“哈哈,你不是讨厌木星吗?这回你俩坐一组,你可真是倒霉。”哈哈耸了耸肩。但经过每天的相处了解,哈哈心里已经不再讨厌他了,哈哈发现木星的闹腾其实是为了在班里活跃气氛,她发现木星有时很善解人意,她开始觉得,木星也挺好的`。第二次排位后,木星挑哈哈旁边的位置坐下,他俩成了同桌,哈哈想“说不定我们会做好朋友呢”,嘴角不觉上扬。上政治课时,哈哈忘带课本,从小都作为一名好学生,她害怕被老师发现。正当哈哈一通乱翻、不知所措的时候,木星把他的课本往中间一推,哈哈抬头看一眼木星,眼里充满感激,便赶紧听课。可老师的脚步越来越近,哈哈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终于,老师还是发现了:“你们俩是谁没课本?”哈哈心想完了,准备承认,却被木星抢先了:“老师,我忘带了。”“你听好,下次再忘带,就别听了。”说完老师走了,木星坐下后,哈哈一脸惊讶地看着他,对他说:“谢谢你,木星。你真帅。”木星笑了,哈哈也笑了。哈哈觉得木星是一个大英雄,不自觉想起上课时的一句“老师,我忘带了。”中午放学,哈哈和棕棕走一起,棕棕说:“我觉得可乐挺帅的”,哈哈一脸坏笑说:“你喜欢人家了吧?”“有点”“嘿嘿,我就知道,其实吧,我也觉得木星很好。”之后,阳光下有两个影子在地上疯跑,还在笑着嚷着……慢慢地,三个人就成了好朋友,一起奔餐,一起跑步,互相调侃,互相照顾……这些是离歌的前奏,正因为有了前奏,才会有一首完整的离歌。而离歌奏响在六个月后,木星离开了。离开的那天哈哈只是看着,看着木星把书装进书包,看着木星下楼,看着木星走远。但离歌的尾声还在回荡,所幸并未结束。一沓写满话的卡片,一个橡皮章,两个电话和三封未看到的短信。哈哈笑着,回想过往。可,离歌并不只是分离的故事,离歌的尾奏结束时,新的歌曲故事开始--“生日快乐啊,老朋友。”"谢谢啦”“继续加油啊!”离歌结束了,哈哈想,那么接下来,为自己的梦想奏一支歌吧!
离歌高二600字优秀作文
窗外,雨在悄悄地织着一幅如烟似雾的薄纱,将天地都笼了进去。一丝清风掠过,几缕雨线偏离了原来的轨道,飘过纱窗,洒在我的发际。清清凉凉,仿佛还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苦涩。
朦胧的视野里,恍惚间出现了个天真的女孩子的身影,时而静静的沿着湿润的小路行走,时而发出清脆的笑声……是你吗?我想睁大眼睛看个明白,但瞬间,那个身影就消失了,只有蒙蒙烟雨仍在。纷乱的风翻卷起我的思绪,我又忆起了那些无法忘却的往事……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空气中也飘着这样的雨丝,绿野碧树都成了淡墨水彩画。就在校外那条寂静的小路上,独步雨中的'我遇到了同样在雨中独步的你。那时,你晶莹的眸子里写着一抹无从说起的忧伤,手里握着一束刚刚采下的野花,花瓣上闪动着几颗星星般的雨珠。
记得当时,我们互相凝视了片刻,接着你的视线落在我那件浅紫色衬衣上。你微笑着,轻轻说:“你知道吗我正在默念戴望舒的《雨巷》,谁知就真飘来了‘一位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好巧!”我也禁不住笑了:“是吗?可惜我不是‘结着愁怨’而是‘结着惊喜’。”“惊喜?”“是啊,好不容易两个喜欢淋雨的傻瓜碰到了一起,不‘惊喜’难道‘惊悲’吗?”我俩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尽管我们不曾相识,却一见如故了。
那时的你,总是喜爱幻想,那样充满自信。“将来,我一定要做个雨季诗人。”你睁大双眼,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真的,我不但要写得出‘留得残荷听雨声’的情趣,我还要写出‘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悲壮,我更要写出‘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的豪迈,我要把这清新莹洁的雨中世界写进我的诗行,让更多的人来欣赏它,感受它。我相信,缪斯会朝我微笑的。”你眼里闪耀的那簇希望之火,我只觉得我也要燃烧起来了。
可是,小学毕业以后,你跟着父母到外地读书,不知为何我们一直都没有通过信。这几年来你只回来过两次,每次见到你,我都有许多话想说,可是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些什么,对你的牵挂和回忆常挂心头,却总是相对无言,就这样的聚散两匆匆,后来我竟听别人告诉我,你说我好冷漠啊!可我心里的感觉完全不是这样啊!
那天,也是细雨蒙蒙,但不是在校外漫步,我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你还坐在我身边。只是这次的“旅行”还有我的目送。到了机场,你走过安检口,回头看我一眼,转身跑进了候机室,我用眼光追随着那抹小小的身影,直至消失在过道尽头。
随后广播响起,你的班次要起飞了,我赶紧跑到窗前,我呆呆的看着飞机滑行起飞,心中默默祝福。
他是王。
王不会作诗,却诉说了“什么是诗”……
辛追天宣元年。巨鹿。那个莽汉子豪气地对着烈日摔破酒碗,一掌拍红胸膛,仰天长啸“明天,这!就是咱家!”,弟兄们也随着一丢,一起大吼。震耳欲聋。王,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最好的诗。
“咱家”王抖着手指在雪地上描着他最熟悉的字。这是腊月初始,骇下末央。在场人都狂饮疯笑,没有话。这是王和王的二十八个勇士。当天上星河停转,自知命已定盘,所有人都在放肆享用这个最后的夜晚。“干!明天就回家!”王大喊。“好!回家回家。”汉子们自欺欺人。王心里一酸,这也算诗吧。
王爱热闹,身边总要有百万铁骑,他讲一句,兄弟们就和一句。那时汉子们都很年轻,不怕死,个个嘴里都是打打杀杀的却又惧畏死亡,却都敢为王送死,万死不辞!
身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不包括战死与背叛的人的话还有二十八个。真的,走了走了,死的死了。王受不了寂寞,他平时总爱说个不停。只是这个时候,王一直沉默着。王不奇怪,他知道一个人一生总有一个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时候与平时没有二样,只会显得比较缄默,这就是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王不敢直视兄弟们,用余光轻轻瞄一眼。唉,脸上的老疤残血都证明――都老了。现在谁都不怕死了,看惯了兄弟敌人在面前倒下去,千遍万遍,从恐惧到越来越习惯,人的心就硬了。王觉得死亡未尝不是好诗。
众人跺脚,地动山摇;众人大吼,响彻云霄。这是王的上万弟兄们。那时全军异常骁勇,城池无不攻破。特别是王,以一敌百,斩敌军于马下,攻破数不清城池是王一大乐事,终身骄傲。
王***惯乐滋滋地数自己攻破的城池。“一个,两个,三个……”抖着唇,王扳着僵劲的手指数着。越数着,他的复眼就越瞪越大,眼神却越来越暗淡。他在愤怒。“啪啦”一压指骨,让自己平静得以至于不会踢翻火堆。王飞也似的跑到一边,他想哭,因为他是人;可他不能哭,因为他是王。换十个手指数清的城池的兄弟,要多少手指才数得清啊!“我欠你们的愿望,来世怎么还……”
从小便想问鼎天下的王,梦想这岸的另一边必定会被自己占领。“吾定能取而代之!”这是王的第一首诗,最大的承诺。他要和兄弟们安家在岸的那一边。
可……家……家在哪?是那个百万弟兄牵挂的.那片地,还是脚下百万弟兄埋葬的土地?王“隆隆”地捶响地面,头一次这么后悔……王好想家。他想归田卸甲,沏一碗茶,与兄弟们谈笑风生,儿女们闹个不停。王第一次这么“懦弱”,那称帝只是个诙谐的梦想。没了弟兄们,偌大疆土,我何苦守着空城!王恨这半城烟沙,天下,到底为谁杀……看灯笼血红染,喟叹曾经普通平凡,王觉得这太有诗意了。
当汉军四面楚歌响起,弟兄们狠狠抹一把嘴,摸着腰间的那剑。“不打了,回家吧。”这好似是王第一次这么温和地说话。汉子们沉默了很久。“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们,你们先走。”大家的离去很委婉,王一直注视着大家的影子拉长,拉长,消失。王叹口气,咬着牙到营房,手起刀落,自私地带走唯一的陪葬品。那是月下的东城,乌江旁,月下签着与他征战沙场的马――骓。漫天的白雪合时宜地嘲笑血腥的风。“作首诗给自己好了。”作完,剑光一跃,一世英雄灵柩长眠,带走始终未猜对的结局。漫雪孤月的夜走得都很沉默,未待笔墨痕干,血泪凝霜,铺红月光……
这个目不识丁的莽汉子一生都附庸文雅,总爱吟个不停,弟兄们便会识相地大喊“好!”他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押韵,对称,他只知――诗由心发。怎会比无病呻吟的迁客骚人差呢?
楚项王一生仅此绝句,岂料却奈何离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这才是诗罢了。
广东湛江湛江第一中学初二:安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