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产——糍粑
糍粑是我们广西当地的民族特产,它拥有上百年的流传历史和浓厚的民族特色。
糍粑有一个小故事:在广西一个小村庄里,有一对夫妇,丈夫长年在外打工赚钱,妻子就在家里织布,做钣。有一天,妻子在家里做饼时、做到一半就有事出去了,只留下小孩一人在家,由于好奇,小孩爬上椅子上看着白乎乎的面粉,竟自已玩了起来,他把面粉和糯米混在一起,然后把水倒进去,自己拿着小木锤不断地敲打着,这时,面粉和糯米已经被他敲成了团状,妻子回来了,看见孩子正在玩面粉,连忙去阻止,可惜,饼已经做成了,可她灵机一动,往团里继续加水揉,最后团变得软乎乎地,她把团分成一块块圆球,并把它捏成饼状,然后放入蒸笼里蒸熟,取出后发现这种饼奇异的香,于是,她把这种饼放进入里浸泡,让它不那么快变质,而让乡亲们都能吃到她做的“特殊饼”。因为这种饼很粘,就称它为“糍粑”。
糍粑的味道不一样,有清蒸的、香辣的、甜的、咸的、酸的……,这由个人喜好所定。而且糍粑存放时间久,只要把饼放在水里不动它,存它一年半载没问题,糍粑的形状是圆的,而且光滑透明,口感非常好,我呢喜欢炸的,把糍粑放入锅里放入油,盖上一两分钟,待糍粑粘手时,在面上放上白糖,然后把它两面合上,再炒到金黄色为止。这时香喷喷、金灿灿的甜糍粑就做好了。有一次我在吃糍粑的时候,咬到里面白糖时,发出了“滋滋”的清脆的响声,于是,我给糍粑取了个别名“放鞭炮”。
保温瓶是常见的日常用品,外面有竹篾du、铁皮、塑料等做zhi成的壳,内装瓶胆。瓶胆由双层玻璃制成,夹层中的两面镀上银等金属,中间抽成真空,瓶口有塞子,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瓶内的温度。盛热水的通常叫暖水瓶;盛冷食的通常叫冰瓶。
保温瓶:科学发明 苏格兰 詹姆士·杜瓦
有关保温瓶的概念很简单:瓶有内壁和外壁;两壁之间呈真空状,空无一物(里面甚至没有空气)。热不能穿过真空进行传递,所以凡是倒入瓶里的液体都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它原有的温度。
这就是为什么保温瓶能够冬天保持饮料暖热,夏天保持饮料冷凉的原因。许多参加过多次旅游的人觉得很难想象,没有保温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
但是保温瓶直到1892年才发明出来,虽然那时它的发明者也并没有意识到它会有多大的用途。发明者是苏格兰科学家詹姆士·杜瓦。
在-240摄氏度的低温下制出了液态氧.为了保存这种液态氧,杜瓦设计了一个热不能传进去,也不能散出来的瓶子.现在我们使用的保温瓶,就是从这种“杜瓦瓶”演变出来的.杜瓦的保温瓶,是根据热传递设计的:第一,它用两层玻璃瓶制成,瓶中间抽趁真空,隔绝了空气对热的传递;第二,瓶壁涂上了水银,就像镜子反射光线那样,能把热量的辐射反射回瓶内;第三,瓶口盖上瓶塞,防止热从瓶口溜出去,若用来装开水,也就成了保温瓶.
然而,认识到保温瓶在各种情形中都会有用的是德国玻璃制造工人赖因霍尔德·伯格。他在19获得了保温瓶的专利,并且制订了把它投入市场的计划。
伯格甚至举办了一次给他的保温瓶起个好名字的比赛。他挑选的获胜名字是“瑟莫斯”(即热水瓶),那是关于热的希腊字。
伯格的产品非常成功,很快他就将保温瓶运往世界各地。
保温瓶经常为科学上的用途服务,例如,当液体需要保持恒温时。牛痘苗、血清和其他液体也经常用保温瓶来运送
我的保温杯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它已跟随我有一年半的时间了。
它身上有一只斑马的图案,所以我叫它“斑马儿”。斑马儿是紫色的,杯盖可以喝水,档底有杯垫,杯子的把手是透明的,把斑马儿放在阳光下是闪亮亮的。斑马儿的质量非常好,晚上放热水在里面,第二天早上水还比较温,所以它的功能很强大。
保温是斑马儿的强项,可是有几点却不是斑马儿的强项,而是斑马儿的弱项,一是杯子不小心刮到就会掉漆,它就失去了美丽又闪亮的外衣,露出了难看的银灰色。二是斑马儿只能装热水和冷水,它不可以装果汁、饮料以及汤。一旦装了这些东西,斑马儿就会生病,发出难闻的气味来。三是清洗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要温柔地对待它,只能用海绵球来清洗,也不能接触到醋。啊!这真是一只娇情又高傲的杯子呀,怪不得在超市里我一眼就看中了它。
我和斑马儿有许多小故事,其中有一天我带着斑马儿高兴地去上学,有两个幼稚园的小朋友向我冲来,他们撞到了我,我不生气,可是他们把我的保温杯撞到了地上,还撞掉了一块漆,小朋友们也没有说对不起,还不小心踢了斑马儿一脚,当时的我好生气,好心疼我的保温杯。
当然我的保温杯也有给我带来开心的时候,我见到斑马儿的那一天,阳光明媚,大家都在晒被子,我那天刚好过生日,我放学回来时家里无人,静悄悄的,斑马儿站在桌上。一瞬间,妈妈他们就端着蛋糕唱着生日歌走了出来,我很惊讶妈妈为我办了一个生日派对,最令我开心的是生日礼物是一个叫“斑马儿”的保温杯。
斑马儿的颜色很漂亮,而且还比较实用,我喜欢我的斑马儿。
保温杯说明文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在阳台上做早操,突然发现一只挥舞着“大刀”、气势汹汹的螳螂在栏杆上爬动。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捏住它那薄纱似的翅膀,把它抓回了房间仔细观察起来。
螳螂全身绿油油的,不认真看还以为它是一片普通的叶子呢!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绿”。“小绿”那三角形的“粽子头”灵活地扭来扭去,保持着很高的警惕性,像是在侦查周围的动静。头上两根触角像头发一样随风飘动。它有一对大复眼,复眼中隐藏着几千只小眼睛呢!两把“大刀”十分锋利,能把人的手刺破,但只要不去招惹它,它一般是不会主动来咬你的。
开始饲养“小绿”时,我全然不知它是肉食昆虫,我喂它吃叶子,它一点都不吃。于是我查阅螳螂的一些资料才恍然大悟,原来小绿是肉食昆虫啊!我赶紧到楼下草丛中抓了几只活蹦乱跳的蝗虫,把蝗虫和螳螂放在同一个盒子里。突然,“小绿”迅速举起锋利的“大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一只蝗虫扑去,一击命中,蝗虫不肯束手就擒,开始拼命挣扎,但不管蝗虫怎么用力,都无法逃脱“小绿”的魔掌。“小绿”用“大刀”把蝗虫抓住后,把尖尖的小嘴巴刺进了蝗虫的脖子,蝗虫用尽全力挣扎了几下,就一命呜呼了。
过了几天,我在楼下的芒果树下又发现了一只螳螂,并把它抓回家。我打算把两只螳螂放在同一个盒子里面,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有一天,我发现它俩正在交配,我开心得一蹦三尺高。
观察了两只螳螂两天后,我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把两只心爱的螳螂放归大自然。想着它们会在大自然的阳光和雨露中繁衍生息,生下许许多多可爱的螳螂宝宝,它们还会告诉同类,人类是善良的……我的嘴角不禁往上高高扬起。
夏天到了,各种虫虫们都出来活动了,这可是观察它们的好时机。其中,姿态优雅的螳螂最令我着迷。
螳螂身材修长,全身翠绿,犹如一位身姿曼妙的女子,轻薄如纱的长翼如长裙般拖曳,凭添更多美感。它的头是三角形的,脖子可以自由转动,两只大大的复眼,360度无死角,真可谓是眼观六路,极其有利于观察猎物。最有特点的是它的前爪,好似一对威力无比的大镰刀,上面有锋利的锯齿,让人不寒而栗,如果被它擒住,猎物就是使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插翅难逃。
螳螂走路很有特色,它的两条后腿弹力十足,像装了弹簧似的,走起路来一探一探往前进。每走一步都好像攒足了力气蓄势待发,要蹿出好几米,但事实让我大跌眼镜,它竟然只前进的一厘米。天哪,这简直是龟速呀!
别看螳螂长得挺好看,蛋捕捉起猎物来可是毫不留情的。一只全身翠绿的螳螂静卧在草丛中,等待猎物,一只呆头呆脑的蝗虫进入了它的捕猎范围。只见螳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前爪,迅速一扎再一回收,蝗虫不甘心束手待毙,奋力挣扎,怎奈螳螂大刀紧握,蝗虫动弹不得,几秒钟之后,就一动不动了,任由螳螂大快朵颐。
螳螂不仅吃其它昆虫,还吃自己的丈夫,是不是听起来很残忍?那是因为在野外生存不容易,雌螳螂经常处于饥饿状态,养分不够。在交配完后,为了能提高下一代的生存率,雌螳螂有时会吃掉丈夫以补充能量。当然,那些丈夫可不是心甘情愿被吃掉的,但是雌螳螂比丈夫个头大,战斗力也更强。在经过一番殊死搏杀之后,雄螳螂也就成了雌螳螂的口中餐。
螳螂每年会吃掉很多害虫,保护了树木和庄稼,真是为民除害的绿衣使者。
螳螂说明文
今天,我有躺在田野里,在无限的静谧中,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我目光追随着爬行的小虫,作了一次奇异的历游。
空间在我的眼前扩大了,细密的草茎组成了茂盛的森林。
一只螳螂,一直长相特别的螳螂,三角形的小脑袋上长着两只大大的眼睛,向外鼓着,似乎能随时弹出来似的,细细的脖子下面连着长长的大肚子,背上长着绿色的、薄如蝉翼的翅膀,胸前长着一对威武的大刀,时常收入腹中,又时时高擎在上,随时准备砍下,活像一个严谨,一丝不苟的、威风凛凛的武士、将军。
螳螂是肉食性昆虫,捕猎各类昆虫和小动物,在田间和林区能消灭不少害虫,因而是益虫。性情残忍好斗,是个典型的好斗战士。但它缺食时,会有大吞小,雌吞雄的现象,也有一些螳螂——大刀螂、北大刀螂、广斧螂、欧洲大螳螂、绿洲小螳螂都是中国农、林、果树和观赏植物害虫的重要天敌。
上天赐给他一副好嗓子,具备漂亮的音色,在加上他已经具有的卓尔不凡的体态于气质,连蝉那样著名的歌手在螳螂面前也是大巫见小巫,会黯然失色。
没有哪种昆虫会比螳螂更难对付了。如果想活捉,手指稍微用力过度,就会掐死他,失败而归;但是,用力不够制服他的话,他又用大剪刀剪你,用钩尖钩你,用大钳子夹你,实在是难以招架。
螳螂休息时,像一个祈祷的女人,看似毫无威胁,但只要有猎物经过,他立刻从休息状态切换到战斗模式,变的杀气腾腾:把末端的硬钩跑到猎物的身上,勾住目标后就往回收,把猎物抓到他的两把“钢锯”之间。接着,手臂向前弯,就像紧夹的老虎钳一般,这时,不管是蝗虫、蝈蝈、胡蜂,一旦被铰住,就别想活命。
人们恐怕怎么也猜不到,这样一位优雅、仪态万方的绅士,竟会是杀虫不眨眼的冷血杀手。
前些年,走在乡野间的小路上,一抬头,就能看见水,水如映空明镜,深深的吸引着你,如果你是开车,不管你开的多快,它总是不离你的视野。
这些年,变化如此之快,我在镇上住了几个月没回家,前些天由于压力有点大,想回家看看那清澈见底的小河放松放松,可是没想到,我来到我熟悉的小河边,到了之后我发现我对这条小河好陌生,水里面到处都是垃圾、农药、剩菜剩饭、零食包等遍布了整个小河,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河里的鱼,虾都死了,清澈见底,如映空明镜的小河没了,这是为什么呢?如今的社会发展迅速,人的条件越来越好,可是素质越来越低,条件好了,每条路上都有垃圾桶,可是人们为了图省事,就倒在河里,尤其是靠近河边的人们。
看到如此痛苦的小河,不由的心疼她,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破坏小河。路上的垃圾有环保工人们打扫,而且素质好的人都没扔进垃圾桶,而河里的垃圾却没有人打扫,里面的垃圾只会越来越多,其实并不需要打扫,只有你们多走几步把垃圾倒入垃圾桶,也许就是你的举手之劳,便可以改变满地垃圾的境况。
小河的难处又有谁会理解,又有谁会心疼小河,又有谁会懂小河的苦难。水的污染,罪魁祸首还是人类,如果人人都能少扔一份垃圾,河水就不会被污染。
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源,水也是一切生物依赖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所以请你们不要再破坏水源了。
在我家,每年夏天四月份时,窗台上总会有一种桃粉色,花瓣像扇子似的花朵,它就是凤仙花。凤仙花,又叫做指甲花。因为它的花头、花翅、花尾、花足俱翘然凤状,所以有叫名金凤花。
凤仙花发芽生根一个月左右后,在花茎的上面,就长出一个相似碗的形状的托盘;几天后,托盘越长越大,越长越大,在托盘的中间,又长出一个小花骨。五天后,花骨长得很大,花骨的两旁胀鼓鼓的,像一个啤酒肚,又像一个孕妇的肚子。慢慢的又长出花蕾,两天后,凤仙花开出了粉色的花朵。到了凤仙花成熟的季节你会发现,这时,凤仙花的果实会从花骨的两旁爆开,哪怕你只用对它轻轻地吹一小口气,它也会爆炸开来,就像是一个炸弹似的,种子就在这时被发射到离母亲很远的泥土上,明年就会有许许多多的生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起来。
相传很早以前,在福建有一个叫凤仙的女孩,她十分美丽,和一个叫金童的男子相爱。有一天,县官的儿子路过这里,见凤仙长得这样漂亮,调戏凤仙,结果被骂了一顿走了。凤仙知道自己闯了祸,县官儿子肯定要找她麻烦。于是决定和金童一起离开。凤父、金母、凤仙、金童连夜赶路。途中金母生病,只因为所在地无处求医寻药,四个人只好停下休息。
县官听说儿子被骂了,命令手下捉住凤仙,马上就要追上了,无奈之下凤仙和金童拜别父母,跳入万丈深渊。两位老人悲痛欲绝,将二人合葬。晚上两位老人依坟而卧。凤仙和金童托梦给父母,说山涧开放的花能治母亲的病。次日醒来,山涧全都是红花、粉花。老人采花煎汤,服后药到病除。后来,人们就把这种花叫做金凤花以示纪念。
这就是我家的凤仙花,美丽吗?
蟋蟀也叫蛐蛐,它是一种好斗的昆虫。成年的蟋蟀身长约30毫米,是黑褐色的。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触角,比身子还长一些,他们有六只腿,前面一对又细又短,中间的稍微粗一点,长一些,后面那对足最长,并且长着许多小刺,公蛐蛐有两条又细又小的短尾巴,而目蛐蛐却有三条尾巴,中间那根最长,就像一个横写的“山”子。
秋天,是蛐蛐最活跃的季节。在郊外的草丛里,在旧墙的砖缝里,经常听到它们那似“弹琴”般的歌声,这声音可不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它的翅膀振动发出来的,蛐蛐的内翅大多数已经消化了,这倒为我们捉蛐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斗蛐蛐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两只蛐蛐一见面就生气,身子往后退一步,浑身抖动,像对方示威,然后迅速扑向对方。咬的不可开交,几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这是他们再斗勇,斗智斗体力的阶段。过一会,你就会看到一只坚持不住,败下阵来,夺路而逃,胜者则得意地叫起来,有时,胜者还想扩大战果,不加思索的追过去就会被对方踢去老远,反胜为败。
蟋蟀不及好斗,它们在建筑住宅上更有意思呢!
蟋蟀没有特别好的工具,也并不是挖掘技术专家,他们的工具非常软弱,秋末冬初,它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大的土块,他用有力的后足踏地,将泥土退到后面,倾斜的铺开。如果感到疲劳了,就在未完工的家门口休息一会,不大一会,家的重要部位就完工了,洞就有两寸深了,够宽敞了,余下的每天做一点,渐渐的就全完工了。
蟋蟀只要一叫,就意味着秋天要到了,蟋蟀其实是一种挺有意思的昆虫呢。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之微小。——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美妙。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手,又是天生的搏击赛手。他灵活、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又是天生,受到了人们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总能听见一阵阵优美的歌声,那歌声在广阔的天空中回荡。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个小精灵,它长着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四条较嫩又细软的小腿和粗壮有力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它还穿着一身碧绿的铠甲。它们就是我在乡下最常见的昆虫,也是伟大的音乐武士——蟋蟀!蟋蟀的歌声可动听了,有时“唧唧唧唧”,有时“吱吱吱吱”,有时却发出“嗞嗞嗞嗞”的叫唤,连在一起如一首委婉连绵的月光曲。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武士。其实蟋蟀不都是好斗的,好斗的大多都是雄性,就像我们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会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在书房里。在你寂寞时,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喜欢这音乐武士——蟋蟀!
蛐蛐说明文
踏上蒙古人的领地,便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万马奔腾,鸟儿歌唱,还有几个包子形的房屋那便是蒙古包。蒙古包是蒙古人居住的一种房子,建造简单,搬迁也很方便,上如骨伞,顶开一窍,谓之天窗,皆以毡为衣,立刻住人,在那里,白天有清新的空气,晚上有温暖的热气。若想搬迁,拆下骨伞,卷上兽皮,就可以装上马车,运走了。就算是地震,兽皮也不会砸伤,这也充分显示了中华建筑传统的魅力。蒙古族和客家族一样,认为圆形是吉祥的象征,所以蒙古包也是圆形的。蒙古族人非常热情,每当有一个蒙古包建造成功的时候,便会请别人去自己家吃手抓羊肉。蒙古人民在说话、建筑、打扮、整理等方面,无不体现出中国人民传统习俗。就拿房间来说吧:在蒙古人的房间里,总是有一对鹿角和一对骨斧,这不就显示了蒙古人对中华习俗的赞美吗?朋友们!
你不想到蒙古包去看一看吗?名师点评:文章以简洁的语言介绍了蒙古包,“上如骨伞,顶开一窍,谓之天窗”充分显示作者的语言功底,寥寥数语就将蒙古包建造简单、搬迁方便的特点完全再现了,蒙古包显示了中华建筑传统的魅力。文章第二自然段介绍了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和热情好客,蒙古人民在说话、建筑、打扮、整理等方面都体现出中国人民的传统习俗,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大团结。
图书馆是知识的宝库,人类指挥的海洋,是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摇篮。学会充分利用图书馆,不仅能巩固课堂知识,而且能扩大知识面,填补课堂知识的不足。不可否认学生通过课堂学习知识的基础性和重要性,但是自第三次科技革命以来,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知识的更新日新月异。因此掌握获得新知识的方法与技能尤为重要。法国17世纪伟大的学者笛卡说过:“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由此可见,虽然“书多如烟海”,但重要的是“游泅贵有道”。
对于一个人来讲,中学时期正是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正是思维空前绝后活跃的时期;正是刚开始广泛接触社会的时期。因此,中学生需要更多的知识武装自己,让自己了解社会,了解世界,了解历史,而图书馆便是了解这些的绝佳途径。所以学会把图书馆这个资源玩转手掌之中,至关重要。
迄今为止,中国所永远的图书馆不下数千座,然而威吓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对图书馆如此“少闻少问少接触”?
在图书馆中,我们常碰到一些学生,面对茫茫书海,不会寻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和文献资料,以至于在图书馆中徒劳无获。某市的一高中便曾对本校学生使用图书馆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结果分析,这所学校的学生不喜欢上图书馆的原因在于:(1)功课繁忙,空闲的时间少之又少;(2)图书馆开放的时间太短;(3)图书馆没有进行到度,工作人员做事效率低;(4)学生不了解、不熟悉图书馆内的图书分类及摆放位置;(5)有些图书馆过于陈旧、内容过于无用,各类知识涉及甚少,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作文
虽然仅以一个小范围的情况来看待整个事件,有点以偏概全,但从中足可以看出些端倪来。学生更多的时间是留在学习上的,只要闲暇之际才会到图书馆放松,充实自己。这就需要图书馆为他们提供最简捷、最富效率的查阅方式。然而,许多学生仍需翻阅条目,一一选择。这就难以提高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和学生的学习效率。但仅仅是因为这些吗?不,至少在我看来并不只是这样的。
当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电子图书馆已经不是什么稀世珍宝。它们比起传统的图书馆更为方便。然而,当我们需要查找一份资料时。我们就会不假思索地向导上网搜索,却极少想到网上图书馆去转一转,翻翻有关的图书记载。这是为什么?或许是对图书所蕴涵的文化的内涵知之甚少,或许是对图书毫无兴趣,或许只是为了节省时间。作文
作为人类知识宝库和信息中心的图书馆具有搜集——整理——提使用的基本功能。在现代,图书可以为人们提供文献信息,可以教育、启发人们,可以作为人们闲暇时消遣放松的一种工具,甚至可以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图书中所记载的包括人文、地理、天文、历史等内容可以增大人们的知识面,在这个竞争激烈的21世纪,这是非常必要的。不要让图书馆成为一群无人问津的孤家寡人,充分利用图书馆,你会发现,你获得的将会是那份只属于你的宝藏。时间流逝,但图书的魅力不减。为什么图书馆会被誉为人类知识的宝库呢?这自然有它的道理。但只有充分利用它,才能称得上真正的宝库。反之,只会导致宝库变“仓库”。
图书馆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凝聚了人类教育的精华,是保存书籍、为教育提供服务的机构。哈佛大学校长曾说过:“若教师是大学的头脑,那么图书馆就是大学的心脏。”可见图书馆对学生的重要性。学会有效地利用图书馆,是学生们提高素质、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图书馆的历史十分悠久。早在公元前30前,巴比伦的神庙中就收藏了各类珍贵的文献资料。根据历史学家的考证,世界上最早的图书馆是位于美索不达米亚的亚述巴尼拔图书馆。同时,这也是现存的规模最宏大,书籍最齐全,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图书馆。比埃及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要早整整400年,而且也没有像亚历山大图书馆那样因为战乱被毁。并且亚述巴尼拔图书馆中大部分书籍都较完整地被保存了下来。
而在我国,图书馆一开始并不叫做“图书馆”,而是被冠以各式各样的其他名号。例如西周的盟府、两汉的石渠阁、东观、兰台,隋代的观文殿、宋代的崇文院等等,都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图书馆。而现在我们普遍接受的“图书馆”这一称呼,其实是个外来词汇。 图书馆为人们提供了许多服务。图书馆利用其收藏和设施直接向读者提供文献和情报的一系列活动。
现代图书馆不但提供外借和阅览图书的方式向读者提供可参考的资料,而且还在网络上发布电子书,提供编译报道,可以让读者即使了解情况,更好地为读者服务。图书馆的原则就是“读者第一”、“用户至上”。
身穿绿衣服,挂着黑领带,满肚子红红红,黑点点黑黑黑。”相信你们都猜到了,答案就是——西瓜。
不是吗?西瓜的外皮是绿色的,上面有黑色的条纹。把西瓜切开来,你会看见西瓜的瓤是红色的,籽都是黑色的。
西瓜不少种类。按果肉颜色分类,有红心西瓜,黄心西瓜,按有没有籽分类,有籽西瓜,无籽西瓜。但黄色无籽的,比较少见了。
西瓜个头大,每一个有几斤、十几斤的。现在科学工作者进行品种改造,有小西瓜了,一个只有一斤左右。一个人吃刚刚好。而且品质上佳。
西瓜含有丰富的营养。在炎热的夏天吃西瓜,可以祛暑。夏天把西瓜放到冰箱里,过一会儿拿出来吃,让人感觉凉爽,还不会对肠胃有害!西瓜还含有许多维生素,运动过后吃点西瓜,可以补充体力,使你精神抖擞!
西瓜不仅好吃,还有许多功能和医疗价值呢!有止渴、解暑热、利小便、解酒毒等功效。近代医学研究证明,说西瓜还有治疗肾炎和降低血压的作用呢。
西瓜被人们称为“夏季水果之王”。
西瓜 说明文小学六年级作文
冬季节正是红薯上市的季节,在我家乡的大街小巷都有一些小摊小贩在卖烤红薯。小摊上传出来的阵阵诱人的香味伴随着叫卖声传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这就是我家乡的特产——烤红薯。
红薯在明朝的时候就有了,因为邵阳有很多山适宜红薯的生长所以红薯种植广,产量多。
秋天红薯都收获了,一根红薯藤下面几个红薯依偎在一起,埋藏在地下,就像一群贪睡的小娃娃熟睡在妈妈的怀抱中。当我们把它们挖出来时,我摸了摸红薯,红薯沉甸甸的,上面有很多泥土。把他们洗干净之后就个个像一个胖娃娃,其中体型硕大或者修长表皮光滑,肉质疏松的可以用来做烤红薯。
烤红薯需要特制的火炉,还要先把红薯洗净,然后按大小排列在陶瓷上,再盖上盖子。过几分钟还要翻一下,几次之后就烤熟了。作文
烤熟后原本黄色的衣服改成了紫色。原来硬梆梆的生红薯变成了软绵绵,像一个熟透的柿子。里面还有很多汁。诱人的香味随风飘入我的鼻子里让我陶醉。剥开它紫色的外衣,露出了金黄的肉,我轻轻的吃一口说:“真是软绵可口,甜而不腻”。
红薯不仅色香味美,而且营养丰富,里面有淀粉、糖类、维生素和高蛋白。对人体非常有益。作文
夏天我爱吃冰棒,冬天我爱吃烤红薯。
这个星期的星期三,上午第三节课的时候是科学科,因为上次已经布置过了要带做“简易太阳能”的材料,所以我们每个四人小组都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只要老师一声令下,我们就可以制作了。
老师看着我们那焦急的神情,却越是跟我们唱反调,仿佛在考验我们的耐性——还要我们说说太阳能的原理。
终于等到了这个原理说完,科学老师总算让我们开始制作了。可是我们在剪鞋盒太硬了,不易被剪破。最终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这一步完成了。可是,接下来我们又面临一个难题,我都有点想放弃了——因为我们的瓶子太大,能装下596毫升的水,而书上写的却只要200毫升就够了,这足足相差了396毫升呀!这一时半会儿的,想把他加热,谈何容易!可我的同桌劝我先不要这么早放弃,大家再想想办法,说着她就灵机一动对我说:“你说两个都装满了水的瓶子不相等,可是我们这瓶子装三分之一的话,那不是相等了吗?”“我怎么没想到,我真笨。”我脱口而出。
说干就干,我们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把它制作好了,就连上面那张透明的保鲜膜都弄得平平整整,严严实实的。虽然,我们是最后一个做好的,可是一到中午,我们那瓶水是最热的。
望这那最“豪华”的“太阳能”,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成就感。我打心底知道:这一次,要是没有我们这一小组的团结,就没有这一个“太阳能”。同时我也明白了另一个道理:遇到困难时,绝对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要知难而进,克服困难。通过这一节科学课,我真是收益非浅呢!
如果问我什么东西最好吃,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肉夹馍。
星期天,我和妈妈一起吃了一次肉夹馍,那味儿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肉夹馍外表十分好看。两片金黄的馍头露在外面,烧的金光闪闪的肉片令人垂涎三尺,中间再加上一片薄如纸绿油油的生菜,里面还有一些果酱,看到都让人直流口水。
肉夹馍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拿一个馒头,用小刀切成两半,再把一些肉放到锅里炸熟,用生菜包起来放到馒头里,然后往里面挤一些果酱,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放一勺红红的辣粉,一个美味的肉夹馍就完成了。
吃肉夹馍的时候,我喜欢把馒头打开,先用舌头尝尝上面的果酱,然后将生菜整个儿吞下去,最后再细细品味肉的香味。轻轻咬下一口,呀,肉被炸得十分细嫩,再加上果酱那甜甜的味道,真是让人回味无穷。
有一天,我想吃肉夹馍。人还没到店门口,口水就已经把嘴填满了。闻着那阵阵香味,我情不自禁地加快了脚步,买了一个肉夹馍,一口就咬掉了一半,含在嘴里,感到十分爽口。过了一会儿,味儿没了,我又轻轻咬了一口,顿时汤汁四溅,冲的我满口都是香味,过了一会儿,我从享受中回过神来,仔细打量着它,一直舍不得吃,好一阵子才慢慢把它吃掉。
我爱肉夹馍,爱它的外观,爱它的做法,更爱它的味道。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我对这句话非常赞同。去年,我有幸尝到了肉夹馍,至今想到那美食还让我垂涎三尺。
那是去年一次暑假,我至今都无法忘记,当时,我饿得天旋地转,突然我一股浓烈的香味向我扑来,仿佛将我扑到在地,我在那香味中畅游。我顺着香味走过去,看到了一家卖肉夹馍的小店,我走过去叫了一声老板,老板小跑过来说:“您要点什么?”我有气无力的说:“来一个肉夹馍,”老板说:“好,马上就好,请问你要不要肥肉?”我说:“要!”
我仔细的看了一眼这个老板,他胡须很多,身穿白色的大褂,粗糙的大手,该是干了很多年了吧。接着,老板拿出了一块带肥肉的猪肉,我闻了一下很香,这时我往下看了看,看到老板用双刀把肉剁碎,再放在炉子里烘烤,让肉的香味尽情释放。
看着老板那手速让我目瞪口呆,然后我拿到了肉夹馍打量了一眼,外表朴实,看着没有食欲,我想不好吃怎么办?越想越可怕,我还是咬了一口,哇!太好吃了,肉肥而不腻,肉的香味全部释放,肉质鲜嫩,让人回味无穷。这时,我想让老板教我做,老板爽快地答应了我的请求并手把手教我。老板先让我把手洗干净,再让我用双刀来切肉,我也想像老板那样,这时,肉好像不听我的话,老是切不好,果然不能心太急,我慢慢地来切肉,切到后面,越来越快,肉终于切好了,我在想老板是干了多少年才干成这水平的呀!
接着该切馍了,老板切馍手一按就好了,一气呵成。到我了,我先用手按住馍,但是,我没有找准位置,结果馍被我切的一边大一边小,最后我把肉放入馍里,我吃了一口,味道天壤之别。果然,老板不愧是老板啊!
我发现,原来每一行美食都不容易,也对,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们每天都在和美食打交道,有人喜欢吃天上飞的,有人喜欢吃地下跑的,还有人喜欢吃水里游的……而我最喜欢吃的食物就是陕西特色美食---肉夹馍。
外地人首次听说“肉夹馍”,都以为是病句。其实这与古汉语有关,“肉夹馍”其实是“肉夹于馍”的简称。肉夹馍的口味很多:有“腊汁肉夹馍”、“肉燥子肉夹馍”、“潼关肉夹馍”……
肉夹馍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味道鲜美。馍是指白吉馍,肉是指腊汁肉,馍酥肉香,肥而不腻,令人吃完回味无穷。腊汁肉历史悠久,并且选料精细,火功到家,加上使用陈年老汤,因为所制的肉色泽红润,肉质软糯,糜而不烂,可谓“色香味俱全”,而且有“中式汉堡”的美誉,人们吃后唇齿留香。
肉夹馍的历史十分悠久,据史料记载,腊汁肉在战国时期称为“寒肉”,当时位于秦晋豫三角地带的韩国,已能制作腊汁肉了。秦灭韩后,制作工艺传进长安:选用上等的硬肋肉,用盐、姜、葱、草果、桂皮等20多种调料汤煮制而成,汤是历代流传下来的陈汤,较少加水。
我第一次吃肉夹馍,还是在几年前。爸爸带我去了一家陕西特色小店,我看到别人津津有味的吃着肉夹馍,真是“口水直流三千尺”,我迫不及待的等待着。饭一上,我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可没想到刚吃一口,就惨叫一声嗷:“烫死我了!”“哎,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慢慢来。”爸爸笑着提醒我。我只好强忍着欲望,看着被我咬了一口的肉夹馍,其馍外观焦黄,条纹清晰,饼体发胀,里面裹着一层香味十足的腊汁肉,令我垂涎欲滴。
终于,我吃到了肉夹馍,刚一入嘴,鲜美的肉汁就在我口中流淌,腊汁肉肥而不腻,香味扑鼻,白吉馍外酥里嫩,与香气四溢的腊汁肉相得益彰,我狼吞虎咽地一连吃两个,吃过之后真是唇齿留香,令人回味无穷。
我天生就是小吃货,从来不拒绝美食的诱惑。每当假日来临,妈妈便带我领略各地的风光,途中各地的风味小吃也是品尝无数,而让我百吃不厌的也只有“中国汉堡”---肉夹馍!
肉夹馍说明文
而不被束缚的大雁。
我翱翔在天空,冲破云层,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脚下的建筑物。我看到那绿绿的森林,绿得茂盛,绿得清新,绿得让人感到舒爽。我看到那一高一低的建筑物,密密麻麻的,在我眼里,那些在街上行走的人们,变成了小小的蚂蚁一般的行走。我还看到那高高的山,那真实的视觉冲击,仿佛我会一不小心撞在山上,眼里陀旋状,头上有着一颗两颗的小星星调皮的在我头上跑来跑去。我还看到那湛蓝的大海,啊!它让我忍不住想起一首张九龄的诗:一年壮观尽今朝, 水伯何知故晚潮。 大海啊大海,为什么你如此的湛蓝,你那波涛起伏的波浪,像演奏的小鼓,沙滩上的贝壳,被海水一次次的冲洗,少些水珠落在贝壳上,显得无比艳丽。大海上飞翔的海鸥,这幅画面是谁都不忍心打破的,如同美丽的画卷一般。
北方秋季草黄的时候我和同伴们一起翱翔,往南飞,我与同伴们手拉手,变成人字形列队,时不时的发出“伊呵,伊呵”的声音,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春天来到,我和我的同伴们再次归来,在水边或沼泽地,我和同伴们一起采食一些无毒的野草、牧草、谷类及螺、虾等。
我们大雁的飞行速度很快,每小时能飞70~90公里哟!身为大雁的我,很骄傲,很自豪,因为,我是大雁!
当我从梦中醒来时,我发现我变成了一只大雁,往日温暖的被子像一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将翅膀收拢,挣扎着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刚变成大雁,对飞行十分陌生,我努力张开翅膀,跌跌撞撞地飞了起来。
我刚学会飞行,就看见了一群大雁正在向南方飞去。我急忙飞上去问道:“你们这是在干嘛?南迁吗?”领头的大雁扭过脖子,张着大嘴对我说:“对呀,冬天到了,我们要抓紧往南方飞,不然就会被冻死。你也是准备南迁的吧?要不跟我们一起吧!”我连忙飞进了队伍,开始了这次惊险又奇妙的南迁之旅。
这南迁可不是一次轻松的旅行,不但要考虑风向和气压、气流等自然因素,还要提防那些可恶的大鸟,说不定什么时候它们就猛扑过来抓几只大雁尝尝鲜。作为刚进入大雁大家庭的我,只能跟在队伍的最后面。连续几天的飞行把我累得腰酸背痛,但最危险的还是一次觅食。
在经过了大半天的飞行后,领头的大雁准许我们下去寻找食物。饿得头晕眼花的我立刻像打了鸡血一般,一步一步地向水塘走去。半路上。我忽然看见了几粒大米,我兴奋地飞了过去,一口一个米粒,我接着向前走,发现了更多的米粒,我埋头猛吃,吃得不亦乐乎。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我……
正当我快要吃完米粒时,旁边的草丛中发出一声枪响,我一惊,立刻后退了几步,并扇起了翅膀,发出了尖锐的叫声。几粒子弹与我擦肩而过,打下了我的几根羽毛。我奋力向上飞,并且以“S"形的方向灵活飞行。那位偷猎者明显枪法不佳,几发子弹只是擦下了我的几根羽毛。当我飞到了安全位置,往下一看,看清楚了偷猎者的丑陋面目。他瘦得像根竹竿,耳朵却大得出奇,眼睛像两个乒乓球,几根稀疏的头发随风飘舞,手上拿着长长的猎枪。此时,他正在悔恨自己没有及时开枪,放跑了我。突然,他朝我扭过头来,朝我吐了一口口水,拿着猎枪骂骂咧咧地走了。
“发生了什么事?还好吧?”领头的大雁问。
“还好他的枪法不准,不然我就要命丧于此了。”
“没事就好,接着上路吧!”
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南方现在鸟语花香,春暖花开。我和鸟群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白杨生活在北方和边疆,它那粗壮的枝干,挺拔的土里生长,它也不用人拿水来养它,它在土里自己找水源,生命力非常强。
我们学过一篇课文,名叫《白杨》。文中的爸爸对自己的儿子和小女儿说“白杨树从来就这么直。哪儿需要它,它就在哪儿很快地生根发芽,长出粗壮的枝干。不管遇到干旱还是洪水,不管遇到风沙还是雨雪,它总是那么直,那么坚强,不软弱,也不动摇。”这可是一个深奥的道理啊!这段话如果是描述一个人的,如果这个人受到麻烦或者挫折,就要想一想白杨的精神,再让自己从新站起来,勇敢地面对。
我喜欢白杨是因为它那种精神,在默默地为人鼓舞重新站起来,不要软弱,要坚强的精神。让我们学习白杨吧!
深秋季节,百花凋零,唯有菊花,含笑怒放,一身傲骨。
菊花原产于我国,后来传至国外,成为世界闻名的花卉之一,与梅、兰、竹并称“花中四君子”。菊花的种类繁多,有紫矛、五彩凤凰、高山流水……有的如雍容的公主,有的如展翅的孔雀,美不胜收。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数“鸳鸯菊”。鸳鸯菊是一种名贵的菊花。枝干粗壮,呈棕褐色,顶端盛开着一朵朵紧紧生长在一起的花朵,一边红,一边黄,相互簇拥着。它的花蕊向外展开,花瓣参差不齐,远远望去真像一对恩爱的鸳鸯在水中嬉戏。入夜晚风轻轻吹拂,鸳鸯菊在月光下轻轻晃动,就好像穿上了盛装的少女,翩然起舞,婀娜多姿,越发显得别有风韵。
菊花是一种可入药也可食用的花卉。菊花味甘,性微寒,有野菊和家菊之分,家菊清肝明目,野菊祛(qū)毒散火,若长期食用,有利血气、轻身、延年的功效。菊花还可以制成菊花保健茶。每年十月底,菊花茂盛之时,杭白菊和黄山贡菊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制作,便可供人们食用。我国自古就有赏菊、吃菊的习惯,一直绵延了数千年,菊花宴更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自古以来,人们就偏爱菊花,爱它的绚丽多姿,爱它的芳香四溢,爱它的清秀神韵,爱它的凌霜盛开……人们以菊明志,以菊比拟自己坚贞不屈的高洁情操。
置身于菊花的世界,我浮想联翩,如痴如醉……
离开上海好几年了,可是,我还是常常想起在那儿的生活,特别是冬天吃菱的事……
冬天来临,正好是菱上市的时候,我们大家都争着去买。
菱生长在池塘中,根扎在泥土里,叶子却浮在水面上,深秋成熟。它全身褐色,样子奇特,像牛头,尤其是两个弯弯的、尖尖的硬角长在胖乎乎的肚子上,真逗人喜爱!肚子上有一棱一棱的锯齿,顶上还有个“小肚脐眼儿”,那么有趣,我们真舍不得吃!
吃菱的时候,可费劲了。先用牙齿使劲一咬,再用力把硬壳掰成两半,白白嫩嫩的肉就露出来了,让人垂涎欲滴。吃在嘴里粉粉的,有点淡淡的甜味。虽然没有栗子那么好吃,但是非常松脆爽口,吃了一个还想吃。
菱不仅好吃,而且好玩。它可以勾菱角,两人各握紧一个菱,角跟角勾在一起,像“斗牛”比赛,不过得拼命拉,看谁先把别人的角拉掉。但是菱的角很尖,要小心一点儿玩。把菱角的两半空壳,咬出嘴里露出两个尖角,就像大象锐利的长牙,小伙伴们还经常把它插在嘴里,像僵尸一样互相逗着玩。将两片菱壳套在手指上用力对敲,会发现“砰!砰!”的声音,像在唱快板。最有趣的是把“肚脐眼”挖掉,里面的肉掏空,当作口哨。花样可多了!
这么好吃又好玩的菱哦,我喜欢!
一种植物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