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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这玩意,在我眼里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我爷爷和爸爸都对酒杯“爱不释手[注: 释:放下。喜爱得舍不得放手。]”,所以我无法避免与这“坏玩意”打交道。
某日,我爸爸抽空请店中的员工和我的家人们一起吃饭。吃饭时,自然少不了酒。他们几个喝时,也开玩笑似的撺掇我喝,我被逼无奈,只得一仰脖将杯中物[注: 杯子中的东西,指酒。]吞下。“难喝死了!”这是我唯一想作出的评价——这酒下肚,感觉像吞了把刀子,顺着喉咙滑下去了。不一会,我脖子以上开始发热,于是我将反应报告领导(爸爸),谁知孙某说:“那是你喝得少,再多喝点就没事了。”听完,只想趁着酒劲把酒全灌到他肚子里,让他也体会体会我的苦衷。
家里的啤酒有很多箱,由于要处理掉这些临近过期的酒,百年不喝酒的爸爸开始了这艰难的任务。
他盛满一杯啤酒,上面有许多白泡泡,不停往上冒,我想:怎么有这么多泡,难道有小精灵在下面吹泡泡?
爸爸拿起酒杯,一咕噜把酒干了。他咂咂嘴,说了一句让我惊讶的话,“这酒喝下去,爽!”接着,爸爸又连喝五杯,才离去。我不禁起了疑惑:酒真的那么好喝吗?酒是甜的,还是苦的?
我说:“爸爸,酒借我喝一口嘛!”爸爸严厉地对我说:“不行,小孩不能喝啤酒!”我开始撒娇,“就一小口,一小口。”爸爸心软了,说:“好,就一口,不能多。”我二话不说,凑上酒杯,抿了一小口,哎,酒竟然是甜的,我趁爸爸不注意又喝了一口。我想:别人都说啤酒是苦的,原来这么甜,真是不尝不知道,一尝忘不了。
我忍不住又偷喝了好几口。可后来,就觉得越喝越苦,我查了资料,才知道啤酒喝一小口是甜的,喝多了就有点苦。我不想喝啤酒了,因为我怕苦。
我们的寒假生活悄然而至,新年也在慢慢来临。新年是我最喜欢的节日,因为在新年里我们可以去老家探望远方的家人,可以品尝到各种美味佳肴,还可以收到长辈们的红包。
今天,我就要吃一场分岁酒。我来到老家泽雅,到了酒店,我和爸爸妈妈找了个位子就坐下了,来的人有爷爷奶奶,大伯,二伯,阿姨······。
我刚来到酒店时就已饥肠辘辘恨不得马上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但我要懂礼貌,别人还没到,是不能先吃的。我们等了一会儿,人终于到齐了。我打开筷子,开始夹起菜来。桌上的真多呀!有鸭舌,螃蟹,牛肉,面条······各式各样,让我看得眼花缭乱,都不知从何吃起。我几乎把桌上的食物都吃了一遍,但最好吃的还是那条美味的鱼。"哎呀!吃的好饱啊!
这时,奶奶从口袋里拿出里一个红包给我,我说:“不用,您自己留着用吧!”可奶奶硬要我收下,我只好收下了。
今天吃得好饱啊!
犹记得,小时候阿婆吆喝的酒酿,路边阿姨的烤山芋,菜场老叔的北京烤鸭,特别让我挥之不去的,最值得怀念的,是楼下清脆嘹亮的“卖酒酿喽!”的吆喝声。
奶奶每次下乡回来后都会带上我最爱吃的“三宝”。夏天的酒酿,冬天的烤山芋,春秋时节的北京烤鸭。每每奶奶拎着那一大袋酒酿到我面前,我便会喜上眉梢,情不自禁的抢过来,让我滚烫的肌肤靠紧那冰窖一般凉的酒酿,不时,还有几丝桂花的香甜钻进我的心脾。待脸上温热挥发得一干二净,被凉爽所代替时,我便小心翼翼、倍加虔诚地解开活扣,将它们倒进大碗里,待我用勺子挖起一口,鼻尖却不由自主地贴了上去,张口泛着银光的米粒紧贴着我的嘴唇不肯下去,随之我会大口大口地将汤也灌下去,拽着米粒的清凉顺喉而下。“酒”足饭饱之后,再慢悠悠地去他处享受。
那是一个初夏,在家中认真做作业的我,突然听到酒酿阿婆卖酒酿的吆喝声后,立即穿好衣服,狂奔下楼。谁知下了楼却不见老婆婆的踪影,掌心的一块钱被汗水弄得温热潮湿,我急切地左右寻找,希望能有再次吆喝而偱音找到那个熟悉的老婆婆,我的那个急啊,凭直觉朝着一个方向追赶,追了好久,终于见着了在树下憩息的阿婆,我伸出右手,掌心那被汗水浸湿的一元钱被我“郑重”地交到了阿婆的手中,阿婆娴熟地用大勺滑过那晶亮的米粒,闷热的夏风夹杂着酒酿的清香,汤水与米粒像小瀑布一样倾泻进袋子,还溅起了不小的水花,一元钱,却有满满一袋的酒酿,我装着满满的欣喜“飞”回了家。
时过境迁,如今只有上集市才能见到酒酿,碰巧一次,无意中见到了卖酒酿的小伙,意料之外,他不是用桶装的酒酿,一旁也没有了大勺子,我掏出一块钱,只见他掀开盖子,一个个塑料小碗并排放着,里面装着零星的酒酿。那小伙对我说,小朋友,我看你是很久没吃了吧,一块钱现在哪还能买到酒酿啊,两块钱一碗啦,想着酒酿的美味,咽了一下口水,不得不再加一元,捧着少得可怜的酒酿,我开始想念那份清凉,更怀念的是当年大口吃酒酿的快乐。
时光荏苒,而今的我已悄然湮没于茫茫的学海,行色匆匆,再也无暇顾及重温昔日的种。种美好。每听到卖酒酿的吆喝声时,心里就不自主地泛起一丝清凉和温馨,那缓和从容的叫卖声让我顿感安宁,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简单而美好……
酒酿飘香,在我心底经久弥留。
文/斜雨
若梦若醒欲成仙
天地颠倒寰宇旋
跌宕起伏浇青史
琴棋书画染斑斓
醉倒刘伶杜康观
狂了李白谪人间
鸿门危宴杯未响
魏武论雄挥长鞭
杏花春雨湿江南
绿肥红瘦醒易安
武松三拳毙猛虎
宋江一诗上梁山
英雄豪杰庆凯旋
莽夫村汉卧君前
歌舞佐君霓裳曲
美色伴君映朱颜
诗情借君万丈扬
文人借君斗篇章
晋生借君撒疯狂
宋祖借君收权杖
或为道具备欢谈
或变暗器麻敌翻
或入豪门金樽溢
或进陋舍粗碗端
鲤过龙门将喜添
迁徙流放对肠穿
文人落魄举君愁
高官得志把君欢
因君误却家国天
因君多少窦娥冤
因君佳作留千古
因君逸事趣闻传
成败得失君皆见
以君浇愁愁成线
惊君玉液千秋火
叹君琼浆万载焰
童年像那幼稚的动画片,在自己记忆中播了一遍又一遍,却久久不肯删去。那深处记忆的最美之处,便是父亲拉着自己的右手,母亲被自己无知的表情逗笑了,再半蹲下为自己擦去嘴角边残余的奶油。偶然一抬头,便碰上那几目相对,内心的种子吸收甘露的滋润,在肥沃的土地里,开始自己的茁壮成长,励志成为一朵漂亮的小花朵,幻想与各种各样调皮的蝴蝶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嬉戏。拆开那靠自己努力得来的糖果,绽放着自己内心的喜悦与自豪。
当年在街边买的未知种子,埋在土,浇了水,它想成花。
“好你的,我看你这次还不死定了!”与朋友之间的玩耍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长则一生一世,短则十年八载。坐在教室的某一角,与他(她)分享着新鲜出炉的蛋糕,让滑腻的甜味弥漫自己的咽喉。稍微一出神,整整一大滩油腻的蛋糕就遗留在自己那张幼稚的脸上,静等未来的蛋糕大战,再跟随自己走进老师的办公室,仍死皮不要脸的赖在自己的脸上,一边听着老师的“长篇论文”,一边在底下与他打手指游击战,偶然的五指相扣,内心的小种子早已冲破沃土,期盼着花开的季节。
当年所种下的未知花的种子,破了土,长了枝干,但未成花。
青春正值花开的时候,但自己就像在模仿网上的宅男宅女,二十四小时呆在那阴暗的房间。张开口,便是一颗瓜子落胃的声音,无聊烦闷地看着那几叠厚厚的复习资料。“认真复习,不许玩电脑!”这是父母每天一句的开场白,无时无刻的提醒着自己该做些什么。正准备按下那亮着的开机键,却猛地用力拍下自己的脑袋,迅速地翻着手中的书埋头读。
那年未成花的嫩芽,如今开了花苞,但未真正成花。
现在的自己背着书包咬着面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上学校早读的铃声。正值花开的季节,努力让自己的花苞真正开放成花朵,与那繁多的昆虫谈笑风生,在人生中留下美丽的瞬间。
花开正当时,那年播下的种子,破了土,长了枝干,开了花苞,它在努力成花。
所谓“人生如酒,酒似人生。”自古以来,酒与生活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文人好酒,在酒精的麻醉下,人的思绪可以无限飘散,灵感涌现。习武之人同样好酒,武松和其他的梁山好汉总是与酒联系在一起,同时也构成了人们对英雄的理解。
课堂上,我刚看到那葡萄酒时,便为其神秘之感所吸引。打开瓶盖,香气四溢,忍不住凑近瓶口,深吸一口气,让香味在鼻尖徘徊,感觉美妙极了!倒一点到高脚杯中,轻晃几下,再闻,香气与空气结合,愈加浓烈,喷香。我在这种奇妙的浓香间,体会红酒,感悟红酒:它在杯子里留下的痕迹,好似我们的人生,也许淡淡的印痕,印在我们的人生记忆中。当然,也会有冲撞,温情。所以,我们也要如葡萄酒一样学会成长、沉淀,沉淀自己的人生。品酒时,我先小啜一口,红酒先接触到舌尖,产生一种淡淡的甜味,再往后,变成了涩,最后,变成了苦味。回味酒在嘴里流动的感觉,产生无限遐想:人生好比美酒,先甜后苦,体会人生艰辛,坎坷。
虽爱酒,但不能多喝,所谓“酒虽好,但不能贪杯。”不过,偶尔喝一口,感悟人生,激发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探索自己,了解自己。
爷爷年纪不小,却总是不服老,家里的橱柜里摆满了酒,一有客人到家里来,爷爷总会把酒当成宝贝似的,开心地与宾客分享。
这天,已是傍晚,夕阳下的晚霞如打翻了的黄酒,星星点点地缀在丝状的云条上。家中,灯火通明,亲朋好友围坐桌前,各种大餐已摆上餐桌,还热腾腾地冒着气,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这时,只见爷爷一颠一颠摇摇摆摆地跑到橱柜前,拿出一瓶年代久远的茅台。这瓶酒可是爷爷的心头挚爱,爷爷每天都要把它擦拭一遍,每天不看看这瓶酒,爷爷心里就像少了点什么。
爷爷把这瓶酒紧紧抱在怀里,又把酒瓶稍微露出来一点,似乎在向大家炫耀:看,快看,我珍藏十几年的酒多好!爷爷把它放在餐桌上,小心地打开酒瓶盖,顿时浓郁的酒香弥漫了整个屋子。爷爷眯着眼尽情地嗅着酒香,还没尝,但脸上已洋溢着心满意足。爷爷给每位宾客满上,举起酒怀,一饮而尽。姑姑不懂酒,酒刚一下肚,就张开嘴巴,吐出舌头,手还不停地呼扇着风。爸爸不停地点头夸赞:好酒,好、酒!而爷爷不停咂巴着嘴,好像在回味老酒的无限滋味。
一杯,两杯,又一杯爷爷的脸涨得通红。我担心地问:爷爷,你可别喝醉了。爷爷大手一挥,不以为然地说:不可能,你爷爷我当年可是百杯不倒,千杯不醉!说完,爷爷又喝了几杯。一瓶下来,只见爷爷站起来,往前踉跄了几步,爸爸赶紧上前扶着爷爷。啪嗒一声,爷爷躺在床上,头一扭,眼一闭,呼噜呼噜地与周公相会去了。
夜晚,皎洁的月亮已悄然爬上了树梢,爷爷嘴里仍不停地喃喃着:没醉,继续喝。看来,爷爷又和周公喝上了。
他只是一个孤独的孤儿,但他是为数不多的从战火中幸存下来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但一见面就叫九儿。因为他在一家餐馆当杂工,喝酒的客官把他当牛或马一样对待。即使时间一天天流逝,九儿也不在乎迁移到其他地方。想想也是。他一个人能去哪里?几个衣衫褴褛的小流氓一喝酒就会提起他,酒徒们也只能谈笑之后默默离开。这种不求回报的酒,被周围的地痞和捣蛋鬼欺负。时间久了,很多无赖缠着他,拿他的痛苦开玩笑。
虽然喝酒的人都在喝酒,但大部分都在说喝酒的人。酒与日俱增终于,苦男人走到了尽头。那不经意的回眸,顿时让酒心悸,城外少女的倩影久久萦绕。找到香味要多久,哪怕是作为知音?结果他去追那个让他每天都难以忘怀的女孩。闪耀的星光指引着他的每一步,当她在日落时分离开,直到深夜,她才恋恋不舍地回到他讨厌的餐馆。不久,他们相爱了。九儿知道自己是发自内心的爱她,深爱着她,但命运是傻瓜的,那短暂的时间只能是一眨眼。突然,有一天,酒爱的男人消失了。酒的叫声被风吹走,远处隐约听到的笛声把酒的心飘向远方。只有你,我才能动心。于是九儿,带着这样的愿望,含着泪在野外度过了一夜。
一瞬间,一瞬间,就这么过去了。酒只有统计这样细分的时间,才能忘记自己所遭受的痛苦和创伤。几天后,有人发现他脸色苍白地躺在山脚下,把他带回了原处。酒醒了,他还是不想面对现实。就这样,他用冰冷的温度信守诺言,浪费了两年。两年后,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他又见到了她。当他恍惚看到自己的身影时,猛地跳了起来。然而久而久之,她已经是来自MoMo的人了。那双不再熟悉,不再柔和的眼睛,被酒不曾说清楚的忧伤所取代。记得我们的过去吗?算了吧?
酒不再堕落,但他变了。我和她一起变了。那些海誓山盟,和饮酒者的黄土尸骨一起埋在岁月的长河里,一去不复返。就像他曾经为她盛开的花朵而欢欣鼓舞,也为过去的辉煌而枯萎。酒,你说她爱你吗?
也许还爱着。我只是不知道然而,你一定错过了什么。但我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