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18篇观看经典电影十二怒汉观后感5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55岁的洛杉矶黑人公民格林含冤入狱25年,前几天被无罪释放。1983年有证人指证格林杀害一名妇女,所以被判终生监禁。不久前这个证人承认,当时他受到毒品的影响,并在警方的“协助”下指认了格林为涉案人。老态龙钟的格林出狱时对人们说,他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对这个故事感兴趣的朋友能够翻翻3月22号《参考消息》第六版。)
司法公正,这么神圣的一个词,此刻听起来更像是一种反讽。25年的含冤因为一个证人的转念得到洗刷,真不知是所谓司法的胜利,还是悲哀。开这么个头是因为最近看了老版的《十二怒汉》,相信看过的朋友基本都会和我一样,对于美国司法的陪审团制度会稍微有点认识,在庆幸这十二个怒汉纷纷回心转意的同时,也会为那个无辜的大眼睛少年捏一把汗。
从表面上看,《十二怒汉》似乎是在证明美国司法尤其是陪审团制度的公正和伟大,但透过一个光明无比的结局,我们似乎也看到了影片对于这一制度的深深质疑。这种质疑远比一个“逆转胜”的感人故事更震撼人心,我相信这也是这部电影能够名垂影史的真正原因。
二
法律问题就不多说了,因为基本上我也是个法盲。透过《十二怒汉》,尤其是亨利·方达,那种根植于人性当中的怀疑精神其实比法律和道德更有说服力。看这十二个人的态度——完全不一样的性情和经历——能在最终全都扭转过来,情节的调度固然精彩,但那只是技术性的,人性深处的较真才是关键。
何为较真,我想在那里应当指对于真理(真实)的义无反顾的诉求。因为我相信这十二个性格迥异的怒汉中没有纯粹的坏人,道德这个东西在此时很不靠谱,因为它引起的情绪反应只能将那个少年置于死地。
三
说了半天我相信喜欢这个电影的朋友最喜欢的还是它的故事。能把故事讲好的电影是很难得的,尤其是这么一部靠对话支撑的电影。那里涉及的其实是一种趣味,比如故事的演进。经过几次对案件新疑点的提出,以及不一样模式的内部投票,让观众产生了一种层层解码的观影快感。说实话这种模式并不新鲜,貌似怒汉们在破案,其实案件进入这个层面,似乎不可能留给他们这么多疑点,但这招对于观众却屡试不爽,人们也情愿相信办案人员都是傻瓜。
比较过瘾的还有对话,绝对是暗藏机锋,相信英语好的朋友应当更有此感受。比如那个架着眼镜的阶级论者辩说这种贫民窟的孩子必然犯罪,因为他们连英语都说不好,然后旁边出身贫民窟的一位怒汉立刻指出了他的语法错误。类似的精彩桥段有很多,尤其是那个受了自我儿子伤害、最终一个改悔的怒汉,总是让情节配合他的语言,自我打自我的嘴。这种好玩的设计把我们也看得不亦乐乎。
《十二怒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哲学层面的问题,量变引起的质变,由亨利方达所在的“notguilty”一方,从原先的势单力薄只一人,发展到之后全部赞同无罪,这是事情的本身的是非曲直,而“guilty”一方则是被某些偏见遮蔽了双眼,或者是顺从者众,或者是游戏心态,或者是着急要走,不愿过多纠缠于此,几乎没有思考。而亨利方达所饰演的主角的意义不仅仅是说教于人,控诉不公,或破解案情,以理服人;我觉得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他将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人生命权利的尊重,以及独立思考的美德带给了在座的十二怒汉,以及观众们。后期逐渐开窍的那些怒汉,基本上都是由于自身进取独立的思考,自行决定选择“notguilty”的。
在传播学和政治学领域,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沉默的螺旋”,讲的是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的,他比较不会表达出来,因为害怕被多数的一方报复或孤立。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都喜欢随大流,随大流有一个好处,这是一种和心理以及潜意识密切相关的理论。
张国荣在《沉默是金》中唱到,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与贫,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始终相信,沉默是金。王小波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沉默的大多数》,里面提到: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而福柯同志却说“话语即权力”,于是在当下,如此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下,坚持质疑也是我们的一项权利和责无旁贷去行使的义务,质疑是独立思考的表现,而整个民族的独立思考则是这个民族强大和思想活跃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刻,思想正如刹不住车的宝马,奔驰在不着边际的旷野,言归正传,《十二怒汉》虽然拍摄于1957年,可是探讨的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展现和揭示的也是此刻和将来都将应对的问题,现代社会人的自私与沉默和关怀与宽容的对立与矛盾,而另一方面则是民主性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探讨与剖析。
十二怒汉观后感范文500字
电影《十二怒汉》观后感
影片《十二怒汉》以一件凶杀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视角,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反思。故事讲述纽约贫民窟一名少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冗长繁复的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予陪审团讨论。十二名陪审员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少年有罪,只有八号陪审员坚持己见“合理怀疑”,站出来主持公道,在一对十一的不利局面力排众议。在他坚定的信念下,大家开始严密推理,精细思考,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局势逐渐转向无罪一方,最终挽救了无辜少年的生命。
故事中给我们呈现了这样一些人物:因为天气炎热而心情暴躁的家伙;一心只惦记着看球赛的棒球爱好者;出于对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怨恨而迁怒于人的倔强父亲;性格友善充当和事老三发咽喉糖的男人;思维敏捷、支持正义的老头;始终关注股票情况的经纪人;习惯高谈论阔的富翁;任何事都会延伸到广告工作上的推销员;一开始就反对集体、坚持己见的男主人公等等,不同的个性、立场制造出不同的矛盾:无罪和有罪论断阵营的矛盾、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矛盾、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矛盾制造出冲突,冲突引发愤怒,这些愤怒慢慢汇聚成群体的愤怒,又在交锋、融合的过程中因为达成一致而自然消解。影片中12个人便组成了一个群体,讨论的过程正是这个“群体”逐渐走向破碎瓦解又转向凝聚共识的过程,其中个体思维和群体思维的特点和弊端显露无疑。比如当一群人在一起讨论某个问题时,单个的反对意见就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迫使个体跟随群体,如在影片的开始,除了八号陪审员,其他所有人都不经思考地认同了法庭所提供的证据认定被告有罪。
从该影片讲,孤身奋战的八号陪审员就是个体正义、理性、尊严与勇气的代表,在投票前一直站在窗前沉思,他冷静的气质表明了他严谨、理智的性格特点。而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三号陪审员,在投票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暴躁固执而缺乏理性的,甚至一度在理屈词穷的愤怒中拿刀要伤害八号陪审员。他投票的动机不是理性思维而只是随大流,而且一旦认定,便会固执倔强到底,这使他成为了最后一个投出无罪票的人。他的前后行为正是“众口一词”效应的表现,即当面对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情需要评判时,其他人在你发言之前表述了相似但与你观点相左的意见,那么你很可能会改变自己的初衷。
影片中,在讨论的最开始,主持人,也就是一号陪审员便给这个集体两个明显的“暗示”,并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倾向:他说“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宗一级的谋杀案”就暗示被告是有罪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我们都得达成共识,那是规定”。他的潜台词已经很明显,一是你们必须承认有罪是事实,二是原则上你们只能赞同。于是在第一次表决有罪中,他第一个举起了手。作为主持人,这种先入为主的立场必然对集体的选择具有暗示作用。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群体中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主持人的偏向性态度和行为的指引,使大多数陪审员基本失去主体意识,导致了第一次投票时集体中大多数人的盲从。这也符合Lamn和Myers提出的群体极化现象,在对这一领域最初的研究表明群体在讨论重要事情时会转向更加冒险的决定,即冒险迁移。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这种迁移并不总是朝向冒险一方,只有当群体最开始的倾向是冒险时,冒险迁移才会发生。社会科学家菲比·艾尔斯沃思的研究记录指出:“死刑案件中的被告,面对那些倾向于给他定罪的陪审员,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仅如此,Witherspoonv.Lllionis也指出:“那种泰然自若地送一个人去死的陪审员,也是很轻易地忽视被告可能无辜的推断,接受原告对事实的陈述,宣告有罪判决的人。”这种固守自己轻率选择而对错误视而不见的个体聚在一起便使群体的错误更加难以动摇。
从这点引出“从众”的概念,即由于群体压力而引起的个体行为或信念的改变。NovailsFragment说:“我的观点,我的信念,在第二个人接受它时便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和成功。”在影片中,这种传染性的盲从从大部分的陪审员话语中可以得知,2号陪审员就是开始:“这真的很难说出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有罪,从证词来看一切非常明显,没有人能证明他无罪。”显然,他没有任何自己的思考而只是盲目从众而已,最典型的就是7号陪审员了,他始终置身事外,只关心球赛几点开始,即使在从被告“有罪”到“无罪”的态度转变中,他也只是模糊地说:“我已经厌倦了这种情况,我想我要作出突破,我要改变我的决定,投无罪票。”可见,虽然集体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却都是建立在盲从的基础之上的。
莫顿·多伊奇和哈罗德·杰勒德把个体从众的可能性概括为规范影响和信息影响。规范影响是“与群体保持一致”以免受拒绝,得到人们的接纳,或者获得人们的奖赏。另一方面,信息影响会促使人们接纳,当现实较为模糊时,正如光点似动情境中的被试那样,其他人可能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息来源。这场讨论,不管是从一开始的`赞成有罪还是到最后的承认无罪,都带有明显的从众色彩。此外,社会责任分散作用于去个体化现象也是不容忽略的,从这些点来讲,陪审团或者说群体决策中往往都会不可避免的表现出盲目性与偏执性。
研究者哈里·卡尔文和汉斯·蔡塞尔报告认为,约有2/3的陪审团最初不会就一项判断达成一致的裁决。但是,经过讨论95%会产生一致意见。很明显,群体影响起了作用。在这种群体决策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即趋同思维和群体无法分享和使用只有少数成员持有的信息。当一个群体的凝聚力达到一定程度时,也会产生趋同思维,他假设群体是不会发生错误的,成员会受到来自其他成员的压力而支持群体的决策,拒绝接受与群体决策相冲突的信息。研究表明一旦趋同思维出现了,群体就很难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最终结果证明这个决策是错误的(Haslametal,2006),影片中那种群体决策的艰难转变过程就印证了这一点。而第二个潜在的缺陷就是:群体作出决策的是群体分享的信息,但你是指向决策的信息本身就是模糊甚至错误的或者好的信息并没有被成员所分享的时候,会产生哪些不好的影响?影片中的讨论无疑也引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在简单分析了一下这十二个人以及他们组成的群体从头到尾表面的变化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就是一切与群体普遍信念和情感相悖的东西,最终都会转向正义、理性的一方,这种转变有时候是通过独特的个体力量逐渐扩散的。但要真正达成群体的共识并形成坚定的信念,不仅要求个体要坚守独立、正义的信仰,同时也要加强对群体的引导,从而制衡群体思维的潜在误导甚至极端化。这部电影从社会心理这个角度就应该引起人们这样的思考。
从历史上看,苦难的俄罗斯有着多姿多彩的个性,人道起来像个圣人,霸道起来像个疯子,浪漫起来像个诗人;时而像个美丽的姑娘,时而像个醉酒的汉子,时而又是个仰望苍穹的哲学家。但众口一词的是,俄罗斯的艺术有着伟大的传统,从古典音乐、文学、戏剧、诗歌、舞蹈到电影,都到达过务必仰视的高度。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人随着社会价值观的改变,面临前途的迷惘与彷徨,以及对好莱坞大片的盲从,电影业出现了短暂的停滞。然而,毋庸置疑,《十二怒汉》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佳片,影片向世人生动展示了面临民族矛盾的俄罗斯现实之创痛,以及人性与社会冲突引发的诸多思考。
尼基塔·米哈尔科夫导演的《十二怒汉》,借用了1957年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的框架结构,他将故事的背景置于俄罗斯与车臣深远而不可调和的民族矛盾大环境中,把一个有关司法体系、法律制度、人性对于公正与真理不懈追求与坚持的故事演绎得更加深邃。
影片从一个男孩在车臣战火的回忆中开场,全片结构紧凑,主题严谨。12个来自不一样职业和不一样社会地位的陪审团成员聚集在一齐,商议车臣少年对其继父的一级谋杀指控。其中一位陪审员力排众议,他要求其他人至少再讨论一下这个案子,但这个要求却激怒了其他陪审员。在他们看来,当调查员和公诉人已经控诉这个被告“有罪”之时,他的罪行就已经先行论定。随着一个个人物的内心自我挣扎而改变观点,人性的张力开始涌现。最终持反对意见的那个人说服了其他十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方向,从而使正义得以伸张。凭借人性的良知,少数战胜了多数。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一个常识是,正义不仅仅应得到伸张,并且公道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程序。然而,为何人民都感觉到了真相,往往偏偏主审大法官充耳不闻人性的良知与道义,才是避免每一个置于法律弱势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对待的最终的安全阀。
诚然,完善的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有超多专家和顾问的存在,但它同样需要局外人、普通人的常识与决定。社会和强权不能随意认定一个人“有罪”就对其任意处罚;否则有一天丧钟同样会为那些并非坏人的人而响起。
发展中和彷徨着的俄罗斯人用一部改编的电影《十二怒汉》,借着对一个车臣孤儿命运的审判,再次向世人展现了自我独立思考的潜力,以及反省自身的态度。
作为欧罗巴几大人种之一,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凯尔特人一样,在欧洲文明史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作为斯拉夫民族的优秀代表——俄罗斯人,他们的性格和成就,如同伴随他们成长的伏尔加河水和伏特加烈酒一样,一半是宁静,一半是疯狂。他们时而美丽,如顿河边晨曦中戴花边的金发姑娘;他们时而粗鲁,如乌拉尔山脚下哥萨克小镇的醉酒大叔。在 很多领域,俄罗斯人总有惊人之举,比如他们是第一个发射卫星和送宇航员进入太空的国家,比如年以不流血的最小代价成功实现苏联解体…在文学影视领域,他们更是人才辈出,比如赫赫有名的普希金、托尔斯泰、肖洛霍夫等。而下面要讲的,不是那些远去的大文豪们,而是俄罗斯著名导演,尼基塔·米哈尔科夫的代表作——《十二怒汉》。
十一长假是个荒谬的刺激消费的举措。人们收入本身就不高,还打着刺激消费的口号全国狂欢。这就好比中国股市,池子本身就不大,还不断往里抽水,想不被榨干都难。多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这种坑爹的长假经济效应根本就不奏效。当然,这只是根据数据分析得出的理性结论。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什么刺激消费,都让它见鬼去吧!一年到头就那么几天放松的日子,不出去走走实在对不起祖国和党的关怀。于是乎,所有的景点,君不见,人山人海,摩肩擦踵,简直就是一个个灵长类动物园,和笼子里的大猩猩们没啥区别。对于逛多了动物园的我来说,长假七天没有对国家经济增长做过什么贡献,于是扯几句这几天看过的电影的文字,舒缓愧疚之情。
《十二怒汉》的剧情很简单,讲述的是个不同职业和社会地位的陪审团成员聚集在一起商议一个少年对其继父的一级谋杀指控。影片长达两个多小时,场景在法院旁边一所学校的活动室里,狭小、单一、枯燥。但作品拿到了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获得巨大成功,必然有其妙处:
第一,新瓶装旧酒,酿酒材料不同。俄罗斯版《十二怒汉》翻拍于美国年版《十二怒汉》,大学上选修课时曾听老师提到过这部电影。美国版的《十二怒汉》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又先后有三版《十二怒汉》问世,但反响平平。直到尼基塔·米哈尔科夫的这一部,才取得巨大成功。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内容,用了新瓶子。影片以俄罗斯车臣为背景,由一个车臣少年涉嫌谋杀收养他的俄罗斯军官展开叙述。众所周知,俄罗斯是一个拥有一百多个民族的国家,在斯大林独裁统治期间,民族矛盾激烈,车臣是最具代表性的地区,前几年因冲突不断频频吸引世人关注。影片中除了十二个陪审员在活动室中为车臣少年是否有罪展开争论之外,还用黑白、诗化的镜头断断续续地展示了车臣冲突的血腥,特别最后阶段一只狗叼着一只被炸断的手,手上的戒指反射刺眼出的光让人深感战争的恐怖。车臣问题可归结为民族问题,但终究还是宗教冲突和文明冲突。诚如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和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所言,未来世界的冲突和战争基于文明的冲突。其实这个观点千年前就适用。自萨拉丁于年占领耶路撒冷后,穆斯林文明与基督文明的冲突便绵延不绝,多达九次的十字军东征并没有消除仇恨。而今,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埃及、利比亚等穆斯林国家与欧美基督教国家的矛盾越来越深,车臣与俄罗斯之间也如此。东罗马灭亡后,包括车臣、黑山、塞尔维亚、格鲁吉亚等巴尔干半岛和外高加索地区被阿拉伯人征服,属于伊斯兰教,这与俄罗斯的东正教(属于基督教)的矛盾不断加深。这一点,中国的新疆、宁夏最为相似。尽管马克思那个傻逼把宗教说得一无是处,但是人类是离不开宗教的。尽管都是斯拉夫人,但正因为宗教、文明冲突的原因,车臣地区才会如此动荡不安。而导演刚好抓住了这个新瓶,装下“十二怒汉”的旧酒,客观地展示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地区矛盾和民族矛盾,看来俄罗斯主管电影发行的政府部门比较开放。这是要是换在广电总局牛逼哄哄的中国,拍一部新疆关于民族矛盾的片子是不可能的事儿。总之,尼基塔·米哈尔科夫恰当地运用了车臣的背景使影片获得了巨大成功,据说当时俄罗斯总统普京还专门观看了这部电影。而这也是先前几部翻拍片难以成功的原因之一吧。
第二,“少数战胜多数”的个人主义思潮。东西方文化很大的一个差异就是农业社会集体主义和商业社会个人主义。如在教育上的差别尤为明显。东方提倡填鸭式的教学,一千个读者只有一个哈姆雷特;西方提倡放羊式教学,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尤其是美国好莱坞电影,把希腊式的个人英雄主义发挥到极致;而在中国常听到的一句话是“我相信组织(集体)的安排”,文化差距一目了然。俄罗斯虽然经历过苏联时期的社会主义集体观,但其根本还是一个个人主义盛行的国家。影片中,十一个陪审员一致赞成车臣少年有罪,唯有一个陪审员不赞成。经过层层争论,最终使赞成票与反对票的比例由变为,令人膛目结舌的结果。这是典型的个人英雄主义,虽然只发生在简陋的活动室里,没有好莱坞式的惊险打斗、美女衬托,但拯救了一个鲜活的无辜的生命,依旧伟大。
第三,也是此部电影的核心——陪审团制度。所谓陪审团制度,指的是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是否起诉嫌犯、并对案件作出判决的制度,此制度多用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陪审员要有一定的资格条件,如国籍、年龄、职业等。影片中的位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有毕业于哈佛大学的上层阶级,也有开出租车的底层人。陪审员作为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争议不断。一方面,陪审团制度保证了普通人民参与行使司法权,使普通人能够司法过程中参与的人民性、组成人员的人民性和裁判的人民性,同时因为有陪审团的直接参与,可以根据陪审团的意见修改法律而具有造法功能,更重要的是通过人民的参与,可以推进公民知法、守法,具有重要的法制教育功能。总之,陪审团制度本着“宁可错放一万,不可枉杀一人”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制衡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发挥重要作用。这与中国时下一起起冤假错案形成鲜明对比。另一方面,不可否认,陪审团制度也有不足的一面。因为陪审员不是专业人员,有时会受情感、种族等因素影响作出令人匪夷所思的审判。如上世纪年代美国辛普森案,不管检方的证据是否充足,由于陪审团都是黑人(辛普森是黑人),陪审团一致判定辛普森无罪。再比如今年的总裁卡恩,因为涉嫌强奸女服务员而被宣判有罪,几天后又戏剧性地被宣判无罪。这些缺点成为很多人冲击陪审团制度的理由。其实,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陪审团制度也不例外。但是,陪审团制度的优点远远大于缺点,截止到目前人类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方式去替代它。正如影片中的陪审团成员,平时他们如沧海一栗,是社会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然后正是通过陪审团这一制度,使他们能够通过自己微小的力量来捍卫一个国家的司法正义,成为制衡司法专横的有力武器。试想一想,假如前几年的江苏彭宇案有陪审团参与,最后的判决结果还很难说。也正是因为受这一案件的影响,现在社会沦落到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尴尬境地。正是因为陪审团制度的缺失,成为中国难以实现法治的原因之一吧。
第四,对于人性的描写。人性是恶的,自私的?还是善的,无私的?影片通过几次谈话来展现。一是墙上有污染的管道。那个管道已存在四十年,照此下去,他还会存在四十年。为什么,因为公家的东西,没人去在意,更有甚者据为私有。这就好比经济学中的“公地悲剧”,越是公共的财产,越是没人管理,越是容易受到私心的掠夺。目前中国的巨大的国有资产,不正是一个巨大的公地悲剧吗?二是名陪审员一致作出车臣少年无罪的投票后,陪审团主席提出一个问题:车臣少年无罪释放后,无家可归,肯定会遭到追杀。陪审团宣判他无罪,但同时也宣判了他的死刑,怎么办?此时陪审员们的反应是自私的,有的要去会女友、有的赶着去演出…但同时,他们的理由也是合理的。人性本身自私,我们无须高举道德的棍子棒杀其他人。因此,人是二分善八分恶,需要用法律去威慑,用道德去教化,前者为主,后者为辅。
最后,关于结尾。东西方民族的心理差异,在电影结尾处尤为明显。西方重过程,在结尾处简单化或者模糊处理,让观众有想象的空间。比如《魔戒》第三部的结尾很有趣,观众会认为这是在为将来再拍续集埋下伏笔,但更多的是给观众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这部电影也同样如此,结局很明显讲得不那么详尽。不然,怎么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东方重结果,中国包括香港的电影则是大团圆式的结局,最后一定是皆大欢喜的、热闹的,在酒杯和鞭炮声中结束的,没有太多的想象空间。当然,这两种方式,无孰优孰劣之分,只是文化心理差异罢了。
在莫斯科,一个车臣男孩被控杀害了他的养父。12个来自不同行业的俄罗斯男人作为陪审员聚集在一所中学的体育馆内讨论如何给男孩定罪。整个案件看起来事实明显且证据确凿,各有私事的陪审员巴不得赶紧结束讨论,于是他们一边催促一边玩闹并决定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这个关乎车臣男孩命运的案件。
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投票表决的时候,11个人甚至位置还没有坐好就投了小男孩有罪,只有一个工程师不认同,比起这个案子更多的陪审员惦记的是自己的生意或下午的演出.....所谓以公正法律的名义、所谓根据证据,不过是他们只想例行公事,然后赶快完事的托辞。
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下陪审团沸腾了,有的说“你怎么回事,我还要赶车呢,不然就误点了”,有的说“我还得参加表演呢过几个小时,赶紧投啊别瞎折腾”那个工程师说:“我们这样投票会不会太快了,我们不可以这么草率的决定一个人的命运.”随后工程师饱含深情说了一个关于他自己的故事.年轻时候的他薪水微薄,他的妻子不得不在外面同时做三份工以补贴家用。工程师努力工作,发明了一种大有可为的元件。所里很满意,奖励了他50卢布。他兴奋的拿着50卢布回家交给妻子,但妻子看着那张可怜的钞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外国公司想花大价钱购买他的专利,但工程师拒绝了,他希望这个发明能造福本国人民。他拿着专利跑遍了俄罗斯,每到一个地方得到的总是同一句话:非常了不起,但是我们这里用不上。绝望的工程师开始酗酒,并因此而丢了工作和妻子。他每天不停的喝,想死去卧轨。但没有勇气亲手结束自己生命的工程师只能到处招惹是非,希望别人能把自己打死。有一天,他在有几百人的火车上又耍起了酒疯,希望能有人教训自己甚至把他扔下火车。但所有人都冷漠的把脸扭开,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有一个善良的母亲和她4岁的小女儿给予了她一点关心。小女儿问妈妈,这个叔叔疯了,我好害怕!母亲回答到,宝贝,叔叔没疯,他只是很伤心。后来,工程师把专利卖给了外国公司,并得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他也再没有酗酒。本该卧轨而死的他就因为那位母亲比别人多一点点的关注,现在70%的手机都在应用它的专利,而那位母亲成了他的妻子,那个小女孩成了他的女儿。
接下来的过程中,来自不同社会阶层和具有不同思想意识的12个人展开了交锋、争论、控诉和思考。每一个人都声泪俱下的讲述了自己在俄罗斯最混乱的20多年里的辛酸往事,从中我们明白了他们判小男孩有罪的各种主观理由,有基于对幸福的妒忌,有对外来人口和外民族的仇视,折射出每个人光鲜背后的晦暗和阴影.最后通过对相关证据的疑点客观分析,实现了大扭转结局,11个人赞成投小男孩无罪.一个人投有罪,投有罪的那个人理由是“我早知道这个小孩是无辜的,但是我还是要投他有罪,只有监狱才能保证小男孩的安全,如果我们判他无罪的话,那嫁祸给他的人一定会千方百计再陷害这个男孩,而且这男孩由于养父的死也会去复仇,”更多剧情这里就不透漏了大家自己去看吧
这个编剧实在是太强大,太感人了,无怪乎连普京看了这片都潸然泪下,也许只有亲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才会对俄罗斯动荡年代的苦痛有更深刻的理解
“如果我们承认伦理学是一种思想,就必须承认它与政治或宗教等意识形态的思维方式有所不同。伦理学不承认任何一种观点的权威地位,它不打算偏袒,它不为“某 些人或多数人”(some or majority)着想,而是为“所有人或每个人”(all or every)着想。这条原则把思想与意识形态区分开来。因此,伦理学将以所有人或每个人所追求的价值作为无疑的前提,去说出如何获得这些价值的真理。”————赵汀阳:《不含规范的伦理学》
对于正义的追寻,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在各个领域里都留下了探索的脚步。但是各个学科的价值旨趣不同,关于正义也就有了不同的理解。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也在追求正义,但是这与伦理学的正义不一样,就象赵所说,它为“所有人或每个人(all or every)着想”,我想这是与其他学科的最大不同之处。
就伦理学内部而言,关于正义也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探 讨正义观念,严格地讲只能限于西方的制度文明,因此要说变化,也只能说正义观念在西方的演变。基督教文明下的西方正义观念因为以人为本位, 就注定了这种观念将随着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变化。在古希腊、古罗马,人们认为把人分为奴隶和自由民是正义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这样划分人群的方 式逐渐被人类抛弃,被认为是不正义的;中世纪处死异端被认为正义,而后经过文艺复兴,又被抛弃,被认为不正义。直到上个世纪,欧洲列强对其他小国的无端侵 略还没有被认为不正义,美国蓄奴也还得到大量基督教信徒的认可,本世纪初,美国的妇女都还没有选举权。直到今天,西方世界依然存在着不少非正义观念等待解决。而且有大量观念在原来的生活方式中被认为是正义的,现在也开始受到怀疑(如人类以动物为食物就开始遭到质疑,以至于许多西方人提出动物的权利,可是这在佛教中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原来被认为是不正义的,现在却开始得到宽容和尊重(如同性恋问题),从这样的演变中,实际上我们能够看到的一个脉络就是所 有的变化都贯穿着一个主线——尊重人的权利,甚至这种尊重将延续到动物、植物以及不会说话的大自然。
正如上文所说,正义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古典伦理学家,近代以及现代的伦理学家都对它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本文的所说的正义,主要是指罗尔斯的正义观。
相对于古代社会和中世纪,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是多元化。人与人之间,不仅宗教观念互不相同,道德和哲学观念大相径庭, 追求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也各异其趣。非但如此,观念与观念之间,还常常互不相容,甚至势不两立。然而,这些人生观价值观不同甚至对立的人们,必须生活在同 一个社会,接受同一个政府的统治。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在有关社会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上,我们究竟有没有相互重叠的共识?如果有,它们是什么?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就想回答这些问题。他观察到,在现代社会里,任何一个关于人的本质或人生价值的全面性理论,不管它是宗教的、道德的,还是哲学的,都不大可能获得社会所有成员的一致支持。因此,现代社会的正义观念,不能像古典理论家那样,以一套特殊的人生观价值观作为预设前提。这样一种尽可能不预设人生目的和价值观的正义理论,以什么为基础呢?罗尔斯说,公平。公平是正义的基础,正义不外乎公平。
那么,什么才是公平呢?罗尔斯说,理性的个人,在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之后,大家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就是公平。公平就是没有偏见。那么,什么才算是“摆脱自身种种偏见”呢?这个要命的问题,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第一个关键点。他必须给出一个清晰而严密的定义,才能依据它推导出他的一整套理论。
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样一种人人都无知,因而人人都无偏见的状态,罗尔斯管它叫“原初境况 (original position)”。罗尔斯的看法是,我们人类有通感,可以通过自我反思,摆脱一切偏见,达到像未投生灵魂那样思考的境地。
最后罗把他的正义原则阐释如下:第一原则:每个人都拥有享受彼此相容的.最大限度自由的平等权利;第二原则:社会经济不平等应当(a)尽可能地有利于从中得益最少的人,(b)权力和地位在机会均等基础上对每个人开放。在这两大原则中,平等自由原则优先于其他原则:除为了更好实现自由以外,不能因其他缘故(如经济理由)而限制自由。在第二原则内,机会公平开放原则又具有优先性。
在我看来,罗尔斯的正义观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西方几大伦理原则的超越,他秉承了西方的以人为本的传统,尊重人的权利,特别是对少数人,使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实现。对每一个人,不管是公平还是自由,都尽可能得到兼顾。
(二)《十二怒汉》中所体现出的正义
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因此这里的平等只是一种机会上的平等,而不是结果上的平等。对于那位年仅18岁的少年来说,他能否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将决定他的命运,但是个体的人在国家政权面前永远是弱者,在一个没有正义公平的国度里,清白善良的人完全可以被无辜地判罪,象美国这样一个有无数人追求正义的历史上,依然可能存在着许多不正义的判决。于是人们把希望寄托在陪审团制度上。然而这是否能实现人们所期待的公平与正义呢?影片给我们一个疑问,只是在我看来,即使看完电影后,我依然没有解开这个疑团。
公平首先要体现在机会公平上,那个男孩审判时按西方的法律应该有被指定的律师,如果他没有钱请律师的话。但是这不是我所讨论的范围之内。我们只是关心那一个陪审团。毫无疑问,当程序进行到这一步的时候,男孩的命运就系于这使十二个人了,因为所有的证据都证明男孩有罪。而这决定一个人命运的十二个人,以前素不相识,他们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法律素养。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更有不同的社会地位。
根据法律,他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他们按号入座,开始举手表决:11票有罪对1票无罪,结果有一人异议,这意味着必须讨论下去、给出怀疑无罪的理由。8号是持怀疑态度的那个人。他不知道那男孩是否真的有罪,只是他不确定那些证据的可靠性。他们开始辩论,随着辩论深入,控方证据的混乱和矛盾之处不断揭示出来。在辩论过程中间经历了六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结果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终于放弃立场。被告终于被宣判无罪。
在整个电影人物中,相信大家对那个8号的印象是最深刻的。8号的最开始的怀疑,才使案件有了讨论的可能。在那个8号心里,一定对公平和正义有着自己的理解。我认为他有两个角色,一个是男孩的辩护律师,一个是中立的法官。因为另一方的力量太强大了,在开始的时候,他不得不一人分饰两个角色(尽管在我们看来是矛盾的)。他认为那个男孩应该有别人为他辩护的权利,所以他是律师。另一方面,他还要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来判断。因为情感不能代替法律。但是后来随着讨论的深入,这两个角色已经有更多的人来承担,案情开始有一点明朗。
当由一部分人来决定另一部分的人的时候,这件事本身就具有严肃性,更何况还有法律的严肃性。但是从一开始,我们看不出有什么严肃的。他们只是把它当成了一种他们不得不履行的一个程序。他们中有人惦记着自己的生意或下午的球赛,有人在发呆,在想自己的事情。争论的开始,也是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职责的开始。一位陪审员终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责任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他们最后用牺牲自己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在这里不得不说到一个词:偏见。偏见是一个人对事情的的歪曲认识,它来源于印象的刻板化。在电影中,我们也能看到偏见。有陪审员认为男孩来自平民窟,仿佛天生就有不好的基因。这时判断已经不是基于事实,而是一种印象,是针对人做出的判断。罗尔斯希望人们能回到毫无偏见的状态,事实上这不可能,就象人们很难做到绝对的客观一样。但是人们在交流中依然可以尽可能地以偏见来判断。就象在电影中,一个也是出身贫民窟的人当即对那个人的偏见做出了反击。
理性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理性也是万万不能的。社会学总是在争论,人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抑或是情景的。我认为理性在伦理中也应该有它的位置。但是理性本身不是目的,它是实现伦理目的的手段。情感和偏见都不能代替理性的逻辑的推理和判断,因为伦理学最终要实现的是公平和正义。如果说推动结果的改变仅仅是8号的坚持,是不全面的。他让那些人开始认清自己的职责,对使命的尊重,他是所有人中最理性的。但是最终是大家一起努力才使结果发生了改变的。只是其他人的态度的改变并不一定是处于一种理性,更多的是一种情景的,其次是情感的(既有愤怒,也有同情等等其他复杂的情感)。这仿佛是民主的一个悖论。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法律给了人这样的平台,而伦理中的正义却给人提供了方向和价值。我们不知道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十二怒汉》能够成为经典,能够攀登律政戏的高峰,绝不在于剧情的精妙或者主题思想的深刻性、哲思性。但我这一番话,并不否定其在主题、剧情编排、主角塑造等方面做得十分精良。与黑泽明的《罗生门》一样,《十二怒汉》是一部关于法、人情、立场、确定的思辨性影片,但尤为值得称道的并非资料,而是如何展现资料的手法。例如,《罗生门》的主题简单直接,而其叙事结构被后人多次运用,自成一派,称之为“罗生门结构”,如同希区柯克拍的一系列悬疑片一样,风格固定之后,就被后人多次模仿其手法,成了“希区柯克式的悬念”。《怒汉》一片的场面调度手法,是“密室电影”(或称为封闭空间电影)场面调度的典范,单一的场景,没有剩余的演员,没有分支故事,甚至没有倒叙插叙,几乎按照现实的时间顺序来推进故事的发展。如此单一的影像,就需要场面调度的精准和多变,而实际上,《怒汉》把握得十分巧妙,真正把场面调度融于剧情内部,同时跟主角塑造相关联,突出人物个性。 接近40分钟的时候,全场仅有8号一人站着,此时他再次成为了摄像机的引导者。事实上,全片的主要引导者有五个:团长1号,暴躁的3号,赶着看球赛的7号,一开始就坚持小孩无罪的8号,以及无礼、具有偏见的的10号。也就是说,摄像机的运动重心放在持反对票的人物身上,尤其是性格鲜明的那几个。而作为“公义”的8号,从一个人的坚守再到让大家产生合理怀疑,这是一个在意见上占绝对性的主要人物,无疑成为了场面调度中最要突出的调度元素。
尽管全片以对白为主,但中间有一幕也十分能够体现出编导场面调度上的细节完胜,即8号模拟演示一位瘸腿老证人如何从房间走出门口的过程。镜头从简单的摇镜转化为特写跟镜头,然后移镜,从低拍到升机位俯视拍摄,出色地完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物运动过程,对演员的走位安排得十分精准。
这部从时序上也几乎跟影片外部的现实时序相同的“即时同步电影”,把空间调度和时间调度精准融合,不得不说成为了电影中的场面调度的先锋案例。从安排剧中人物的站位和移动、把人物之间的关系揭示出来、剖析冲突的内涵以及突出人物的行动,水到渠成,巧夺天工,把作为影像表现力的灵魂的场面调度拿捏得无法复制的地步。《十二怒汉》从这一技术层面来说,已经完胜。
观看经典电影十二怒汉观后感500字
《十二怒汉》是晚上看的。全片一个半小时,看完后激动不已,遂又再看一遍。第二遍不是跳着看的,而是完整的、连续的第二遍。第二遍看完已是凌晨两点,仍无法平息心中燃烧的火焰,久久睡不着。好电影愉悦人,伟大电影改造人。《十二怒汉》某种程度上改造了我,让我真正切身领悟到电影吸引观众的手段是那么丰富!现在经过几天冷静的思考,初步想通了这一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黑白老片为何能如此让人欲罢不能,所以就写下来,希望能为《12怒汉》拉来更多粉丝。
《十二怒汉》通篇就是一个场景(头和尾的法院景可忽略不计,完全是装饰性的,删掉都不会有大影响):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在一间休息室内讨论决定一桩谋杀案是否成立。谋杀案的被告是一个18岁的孩子,死者是他的父亲。12位陪审团成员必须讨论出一致意见:孩子的谋杀罪名成不成立。如果成立,孩子将被送上电椅执行死刑。如果不成立,那么不成立的理由必须基于对整个审判的推理、问询、证据、证言或程序产生的“合理怀疑”。由于人证、物证齐全,一开始十二个人中有十一个人斩钉截铁地认定孩子有罪,只有亨利·方达扮演的建筑师觉得此案有蹊跷之处。而电影的结局是,十二个人全部判定孩子无罪。
一头一尾,反差极大,这种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往往最考验剧本的能耐。这就像一道命题作文,扯得水到渠成那就叫本事,扯得东倒西歪那就叫无极。与国内大片绝不同,《十二怒汉》成为了这种充满戏剧冲突的电影的典范——我只是后悔为什么这么晚才看到它。
让我们从头开始,先自己面对一下这道命题作文,看看能有什么回答,再看看《十二怒汉》怎么回答。题目有这样几大难点:一,电影只发生在一间会议室里,这就意味着几乎没有令视觉愉悦的大变幻;二,电影是讲十二个人,十二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说不多是因为没有变化,说不少是因为我们必须把每个人物都介绍到位,包括职业、性格、智商、背景、政治取向、心路历程,这些全都要通过对话和动作体现出来,并让人过目不忘,想想都是无比浩大的叙事工程;三,这是关于一桩谋杀案的审判,谋杀案有很多的证人、证据、证词,还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还有心理学的分析,这些信息是海量的,如何让海量的信息合情合理、有规划、有步骤地安排在各人对话中,且完全照顾到广大观众接受水平,不需要做笔记,不需要查资料,这又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四,这故事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奇迹般的大逆转”,即一人逐步说服剩余的十一人,这是本片最大的难点,因为这么充满戏剧化的情节,只要安排得夸张一点就会有刻意的嫌疑,而安排得含蓄一点又让观众觉得没有可信性,而且十二个人以什么样的节奏逐一被说服,更是门深厚的学问——稍有不慎,观众就会觉得是安排出来的,假大空的帽子一旦被扣上,就别再想翻身了,这是最难一点。
那么《十二怒汉》是怎么完成的呢
突然间想到,在说《十二怒汉》之前,不妨先说说去年网上很火爆、在院线却很无名的另一部电影——《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关于这部电影,我以前写过,不重复说过的观点了。从叙事的技巧上来说,在同样是封闭空间靠对话推进情节发展的前提下,《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比起《十二怒汉》来,不仅没有突破(黑白改为彩色都显得无力了),而且退步明显。无论是动作场景、音乐编排,还是演员表演、台词设计,感染力都差了不是一层楼,是专业与业余的差别。这倒是一个怪现象,现在推崇《这》的人对《这》的褒奖之词,《十二怒汉》倒是很受用的。如果这些话被贴在公共网上,很可能会有很多《这》迷用恶毒语言攻击我是SB,但是我相信看了我的分析,这些人都会闭嘴,因为显然《十二怒汉》编导的诸多天才之处,《这》要么没做到,要么大打折扣。好了,偏题了,不再提《这》了。
虽然追随天才的步伐是自不量力,但是我仍将尝试分析一下《十二怒汉》的技巧。
一,怎么一下子记住十二个人?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十二个主角。人多最怕的是什么?乱。
因为只有亨利方达这一个大明星(其实对于我们这些年轻人来说这张脸也绝对不认识),让观众能在半小时内就记住每个人,然后再期待他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轮番登台唱戏,那得花多大一番工夫!我至今都不敢想象,那需要多少才情,才能构筑如此宏伟的叙事大厦。
首先问一下各位,如果让你拍片子,有十二位迥异的人物要介绍,你会用什么方式来“又好又快”地让观众记住他们谁是谁?让我们想想比较有名的十人左右群戏电影,《指环王》靠种族区分,《爱情呼叫转移》靠的是众多明星区分,而且都是通过相当长的时间来介绍人物。如果时间很紧只有半小时呢?如果人物都不是明星呢?怎么办?
《十二怒汉》编导的方法与众不同,而且他们的方法也只有这部片子能用。
他们引导观众记住人物的方法,不是名字(都没有名字,而且名字不重要),不是编号(数字没有个性差异,反而会阻碍人的记忆),不是职业和性格(这个需要时间来强化印象,不是很简单有效的方法),不是高矮胖瘦的外表(这仍需要反复强化才能让人记住),不是衣着(不仅黑白片,而且大家都穿相似的正装)……那到底是什么?
有牛人告诉我,间谍能在短时间内背下一篇长长的论文,不是靠强记,而是靠巧记,即把某些文本的代码替换成另一种非文本的代码,比如我们身体的某个部位或中国地图各省位置,那么他运用的大脑区域就不是我们平常用来记忆文本的区域,而是其他负责处理具象事物的大脑区域,这样记忆效率会大大提高。其核心技巧,按我的理解,相当于高中数学课上学的“数形结合”大法。的确,我考高考数学,只靠数形结合的方法,却几乎能答所有类型的题目。
写到此,不禁感叹《十二怒汉》的编导是天才。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把我们变成了神通广大的伯恩,引导我们用间谍的方式去记忆,让我们毫不费力地记住了这十二个人。
编导开篇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立一名主持者;而让这主持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宣布每个人都按照陪审团的编号入座。注意,这个不起眼的宣布,是整个叙事的基石!《十二怒汉》让我们在极短时间内记住每个人的方式,就是这十二个人的位置!!!让固定的人,坐在长桌的固定位置,一端一个,一侧五个,以后哪
怕因剧情需要人会走来走去,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让他们重新回来入座,不断强化印象。我敢打赌,凡看过《十二怒汉》的人,基本上都说不出角色的名字,但全都说得出每个人的位置!
简单!有效!就是天才!其他电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不可能不让角色从头到尾不动呀。所以说,场景单一,别人说是叙事上的劣势,我说到了天才手里反而是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二怒汉》失去的只可能是镣铐,得到的却是全世界!
二,怎么让这十二怒汉各个有戏唱?
好了,我们分析出了我们为什么能够一下子记住这十二人,但是这只是编导征服我们的最基础最简单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为什么他们能够使得每个人都给我们留下了那么深刻的印象?
有必要重提一下这里的几大难度:一,不能太夸张,不然观众看出了你的技巧,就显得很傻很矫情(《英雄》的叙事就是技巧被人一眼看出,又不是原创,显得太功利,所以被人BS至今);二,不能太低调,不然效果不得力,观众不知你的表达;三,不能给人物贴标签,一个靠人物和对话撑场面的电影,贴标签是自杀行为;四,每个人当然不能同时出场唱戏,而分批出场又很难把握整体节奏;五,每个人的观点和思想是有层次和变化的,因为除了最开始一人,其他十一个人都经历着180度大转变;六,这种故事没有先例可循。
以上六大难题,《十二怒汉》必须攻克前五。
为了讲述方便,我暂且按照十二怒汉坐在长桌边上的方位,以顺时针方向来介绍这十二个人:
十二点方向:就是主持者,1号陪审员,陪审团团长,学校橄榄球队教练。他的作用,是组织者。在故事上,他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但是在影片结构上,编导只有通过他才能实现某些意图:他负责提供资料和道具的支持,负责制定规则,负责定期组织投票。虽然他自己也闹过情绪,但是他制定的规则有效地把其余十一个怒汉牢牢控制在座位上,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对这个原则的支持——只要有人提议,就会组织投票。这使得无论是怒汉还是观众都能在一个阶段性争辩后看到争辩的结果,而每个结果又产生了每个人新的心理效果,推进着故事继续讲下去。
一点方向:2号陪审员,小个子,戴眼镜,年轻人,职业不明,但是应该是需要高智商的工作,因为7号陪审员经常讽刺他“天才”。他的戏份不多,第一次参加陪审工作。刚开始没有自己主见,但是随着讨论的深入,他渐渐地有了立场。虽然没有站在风口浪尖,但是几次帮腔很有力。提出了凶手拿刀方式的疑问,间接贡献了这么一个“合理疑问”。曾帮助8号重演现场时数秒,热心肠,曾提供大家润喉糖吃。
二点方向:3号陪审员,中年人,大嗓门,火爆脾气,自己开了一家通讯公司。骄傲,自负,但是稍欠逻辑。因为与自己儿子闹翻,断绝了父子关系,带着对年轻一代的仇恨来看待这个弑父案件,所以他是站在“有罪”立场的最后、且最顽固的人。作为一个富有经验的陪审员,他在陪审时做了相当详尽的笔记,因此他也是第一个罗列案件信息的人,主要是老人和妇女两位证人的证词,于是我们知道了被告有多么不利:老人不仅听见了他与父亲的争吵,而且目击了儿子夺路而逃;妇女同时在街对面目击了凶杀的全过程。感谢3号陪审员的信息,我们基本上也站在了“有罪”这一边。3号不太懂得说话,尤其是好几次说漏嘴,自摆乌龙的台词倒凸显了他可恶外表下的可爱一面。
三点方向:4号陪审员。如果说3号是最顽固的“BOSS”,那么4号真的是最厉害的“BOSS”。4号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因为塑造得实在太成功了。身为投资经纪人,他有最自信的立场,最严谨的表达、最清晰的逻辑、最客观的立场、最稳定的情绪。我一最好的哥们,立志要当他这样职业的人,结果果然和他很相似,甚至客观到有失误了都会自责,最后那句“奇怪的是我竟然忽略了这个细节”是编剧的神来之笔,简直是活脱脱的金融界的福尔摩斯!这样无比彪悍的牛人,当他是敌人时最棘手,而当他是战友时却最可靠。作为最后第二个被说服的人,他其实是最终大BOSS,如果不是一个细节被提出来,他很有可能重夺失地,甚至同样来个翻盘大逆转——事实上他创造了唯一一次的逆转,而且有理有力有节。当他宣布自己投票“无罪”,说“因为我有了一个合理疑问”时,我简直是大呼万岁的。听这个人讲话,就是一种享受。要说他的缺点,可能就是理性得过头了。
四点方向:5号陪审员,职业未知但应当算很体面的工作,出身来自于与被告一样的贫民窟。他一开始稍有犹豫,到第四次投票后就一直坚定地站在无罪的立场上。最大的贡献是他的身份:既证明了来自贫民窟的人不一定就没出息,又通过他的亲身见闻证明了被告不会以案件中的方式刺杀人,回答了2号提出的疑问,完整形成了一个“合理疑问”。
五点方向:6号陪审员,职业是装修工人,虽然职业不体面,但是教养很好,尊老爱幼。一开始是坚定的“有罪”派,在故事线索上没有起到重大推进作用,但是却在厕所里向8号提出过一个非常有哲理的问题:“如果你真的说服我们都投了无罪,而那孩子却是真的杀了自己的父亲,那怎么办?”这句话看似无意,实则点出了《十二怒汉》的核心:不在于探寻出真相,而在于找出合理的.疑问。
六点方向:7号陪审员,一个橘子酱推销员,球迷,戴着帽子,有较为典型的推销员的性格,自私,善变,玩世不恭、自以为是。他手上有当晚橄榄球赛的现场票,急着想脱身看球去,所以他是现场最心不在焉、最急于脱身的人。这恰恰能解释他为什么那么坚持“有罪”后又改投“无罪”,虽然他嘴上不承认。
七点方向:最核心的人来也,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唯一一个一开始就提出“无罪”的人,承载着编导的寄托,是希望的代言人,但是并非是一个“高达全”的人物。身为建筑师,他虽然有清晰的思维,也提出了很多有力的疑点,但是我认为他的分析能力远远不如4号,甚至有时还不如9号。他并非是由于有了清晰的反驳证据而提出的“无罪”,面对有力的质疑,他也会语塞。他提出“无罪”,是来自他对“合理怀疑”的正确理解和“悲天悯人”的圣贤气质,不是基于理性,而是基于本能。所以他只想TALK,只想抛砖引玉。所以我们看到他说的最多的三句话是:“I DON'T KNOW,LET'S TALK ABOUT IT”、“MAYBE”、“IT'S POSSIBOLE”。好在“一个好汉三个帮”,他的坚持和建筑师实干的性格使得他成功地实现翻盘大逆转,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八点钟方向:9号陪审员,年纪最大的绅士老头。他是第一个站起来支持8号的人。相较于8号的感性,他的作用相当于4号之于“有罪”阵营,以强势、理性的分析为“无罪”阵营提供“火力援助”。在12怒汉中,他是最具智慧,最具观察力的人。他对老人、妇女两位证人的外表和心理分析,几乎达到了波洛的水准,有鞭辟入里、一针见血的犀利之感。我想,他退休前要么是大学教授、要么是报纸编辑,要么真的是侦探。听他的分析,简直是赏心悦目!有了他的发言,《十二怒汉》简直如同阿加莎·克里斯蒂灵魂附体,像一个多面体,这时就翻到了侦探小说的一面!他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疑问:证人的证词真的可信吗?这种充满智慧的提问向来很讨人喜欢,何况他的回答几乎完美。我认为9号是“无罪”阵营最关键的人物。
九点钟方向:10号陪审员,定然是个暴发户,傲慢无礼,始终对弱势群体充满歧视和偏见。在发表一通令人厌恶的歧视言论后,受到其余十一怒汉的“非暴力抵制”,结果脆弱的心理防线崩溃,站在了“无罪”一边。
十点钟方向:11号陪审员,带有英国口音的大胡子钟表匠,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提出了自己的一个疑问:“那孩子为什么会跑回现场”,为剧情进展推进了一把。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的仗义执言:他曾不止一次地发表对“合理怀疑”这一法律概念的解读和看法,甚至提升到“这就是我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可以说是点出了影片的核心。而他对投机的7号的责问“如果你觉得那孩子有罪,那你也应该坚持下去,而不是为了快点结束而投无罪”,显得正气浩然,大快人心!
十一点钟方向:12号陪审员,广告界人士,又一个被演活的人。玩世不恭,爱讲冷笑话,立场摇摆,圆滑世故。相对于建筑师、钟表匠、金融家这些实在的工作相比,讲究创意和表面功夫的广告职业使得12号成为了一开始相当抓人眼球结果却是最没主意的人之一。而他的优点是:不固执,尊重事实,且有正义感。最棒的一瞬间是有一次投票他思想开小差,1号叫了他好几次才听见,不耐烦状拖长音说“GUITY——”,又是神来之笔,无助于故事推进,却省时省力地把这仁兄的性格演活了。
好了,费了这么大劲介绍好了人物,可以看到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背景和个性,这只是平面的;纵面上,他们是有节奏、有层次、有侧重、有步骤地展示出来,思路是这样的:一段新的案件分析引发了新的一个性格展示,新的性格展示又引起了新的争论,新的争论又引发了新的投票,新的投票结果又提出新的案件疑点……编导就是通过性格展示——案件信息同步揭示,最终,线索全部明朗,证据全部推翻,性格全部展示,有人甚至达到揭皮露骨的崩溃边缘……将如此复杂的功课完成得有条不紊,实在是有才!
有同志提出影片的段落是根据窗外的天气状况等分散观众注意力的支线情节来划分的,我觉得完全可以简单很多,就是以投票次数来分:
全篇共计投票次:
第一次,1:11,只有8号提出疑问,但是我注意到5号、9号的举手相当犹豫和滞后。
之后8号提出看凶器,并证明凶器作为证物有疑点。
第二次,2:10,9号加入进来。
随后提出老人、妇女两证人证词的矛盾之处。分析老人证人的心理状态。
第三次,3:9,5号加入。
11号提出被告为何回现场的疑问。
第四次,4:10,11号加入了进来。
随后通过重演老人证人的目击现场,证明他证词有不可信之处,这是一场很有力的动作戏,反驳得很有力。
第五次,6:6,2号和6号同时加入。
随后讨论被告案发在看电影的证词,通过8号与4号的对质证明了被告有可信之处,这场戏让“一向不出汗的”4号出汗了,分外精彩。随后2号提出凶器的刺杀方向问题,5号证明被告不可能用这方式杀人。
第六次,9:3,1号,7号,12号加入。
随后10号发表歧视宣言,大家不约而同冷处理,10号心理防线崩溃。4号作为最理性者,力挽狂澜,提出最具杀伤力的证据:即妇女的直接目击证据。一时间,无人能反驳。
第七次,8:4,12号倒戈。
对峙进入僵局,大家在商讨如何决策。9号观察到一细节,提出了全篇最精彩的论证和反驳,为了不影响各位初次观看的兴致,我拒绝透露这是关于眼镜和视力的。至此,原本确凿无疑的所有人证物证全部被打上疑问。
第八次,11:1,唯独3号在坚持。
3号自己情绪失控,防线也崩溃了,最终投下“无罪”一票。
前前后后,共8次战役,每一场都是其中某几位怒汉的性格和立场之间史诗般的角斗。虽然是黑白的画面,但是如此有信息、有条理、有戏肉、有张力,毫不矫情做作,毫不拖泥带水,该愤怒的时刻就怒发冲冠,该救济一把的时候就拔刀相助,实在是豪迈、爽快!
写得很晚了,赶紧刹车结束。
发现我目前只能罗列《十二怒汉》的表象,但是编导何以如此精彩地组织情节的秘笈,我却说不出来。
惭愧之余,却一点不失落,因为技巧始终是死的,但是我却体验了这部电影活的精神:那就是对生命和敬畏和对真相的尊重。《十二怒汉》不是想炫耀“合理怀疑”的概念,而是想说,当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的时候,你是否愿意独立思考,哪怕做一点点的怀疑?《十二怒汉》的故事,分明很骄傲地宣布,不屈不挠的怀疑精神和尊重事实的态度,是他们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所以,《十二怒汉》为什么能这样让人激动?表演是一回事,剧本是一回事,拍摄剪辑也是一回事,归根结底,是这样一种可敬的精神。是这种精神,让我们振奋,让我们感慨,让我们激动!
今天家里买了一台47寸的液晶电视,悬挂在墙壁上。
就顺便看了好几部电影,一部是马丁 西科塞斯的《金钱本色》,
一部是吕美特的《十二怒汉》。
《金钱本色》可以算成“优秀”,但是《十二怒汉》是“伟大”。
我当然知道《十二怒汉》是了不起的电影,但是我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么了不起的电影。
黑白,沉闷,所有的场景就集中在狭窄的陪审团休息室内,
我原本以为我顶多能容忍半个小时,但是却越来越激动的看完了全部!
有的电影使你轻轻感动,有的电影让你含泪微笑,
有的电影击打进了你的心,而有的电影让你震撼,因为有一种东西剧烈的撼动了你的心。
那种东西叫做正义,叫做良知。
如果有一句话来概括电影的剧情,应该是这样:
陪审团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杀父有罪,但是有一个人持“合理怀疑”的态度,在两个小时之内,他说服了其他的十一个人。
我是一个技艺平庸的编剧,我看这部电影,几乎是目瞪口呆。
在电影开始的十分钟,我已经明白编剧试图在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他必须在一部电影的长度里,把十二个人的性格,出身,脾性,态度,立场……所有信息有效的传达给观众,并且,要写出每一个人改变的过程,以及内心的理由。
编剧不但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漂亮。
连一场废戏也没有(题外话:因为场景完全没变过,时间也是顺接,电影其实应该只有一场戏吧?),一句多余的台词也没有。
在每次表决之后,或者当人们的情绪爆发之后,立刻会有一个短暂的间歇,
让整个电影的节奏和人物的情绪,自然的平缓下来。
电影笼罩到紧张碰撞的气氛中,却张弛有度,极其自然。
但是,我几乎无法用编剧的眼睛在看这部电影。
我只是像每一个观众一样,急切的想知道结局,那个只有一个镜头的小孩的命运,让我如此揪心。
相信看完电影的每个人都会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合理怀疑”十分的清晰,
电影不断的告诉我们: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
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偏见怀疑和动摇,
但是每个人的心里,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坚定。
作者通过剧中人说:“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我最喜欢电影的结尾,并没有出现法庭上陪审团声张正义的激动场面,
电影的结尾,就是雨过天晴,绕过那象征着美国司法制度的法院巨大石柱,
男主人公和睿智的老者碰了头,彼此淡淡的问了姓名,散开,融入人群。
他们本就是最普通的美国公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
这是57年的电影。
看这种电影的时候,看这种好莱坞电影的时候,会对美国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信仰的理想肃然起敬。
他们的电影,让我们强烈感知到人性中最重要的,最温暖的,最有希望的种种。
我想,这才是美国之所以强大的原因吧。
《十二怒汉》一部经典的美国黑白电影,讲述了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进一步折射出美国陪审员制度、法律正义及对生命的尊重的问题。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制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同时,其陪审员都是通过从最普通的民众中随机抽样产生的,因而陪审团制度可以说是体现民主政治的作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制衡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发挥作用。在影片中,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的意见、也就是12对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本着“宁可错放一万,不可枉杀一人”的理念,让这次漫长但激烈的辩论有其进行的必要性。
而陪审团作为相对公平的第三方,理应秉着理性、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思考、分析案例,负责地履行其职责。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阅历的十二个人,在最初的投票里有人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果断地定下结论、有人虽然认真思索做决定但太过于依赖证据,甚至有人漫不经心、为尽快结束辩论看球赛而随意定决,只有8号陪审员,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青年,即使顶着1比11的压力,他仍然提出自己的疑惑,坚持己见,孤军奋战,力求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只因他知这是他们的陪审员职责,他们的投票决定着一条生命的存在或消灭。而后随着意见不同讨论,涉及到隐私、自尊、良知、原则、种族……讨论者内心那个活生生的人这才一点一点被剥出呈现。在辩论、反击、争吵、甚至攻击中,他们渐渐“原形毕露”,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
他们剖析、推翻到证明,一次次的激辩,一个个的改判,没有一种考虑是不妥的,没有一种推理是不能接受的,放下地位名誉利益,放下主观臆想与偏见,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清晰后的视野才能更开阔,得出的结论才能更接近事实、符合实际。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剧情片”,这只是一部黑白电影,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一句剩余的废话,只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衫、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只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下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的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然而这么一部低投资的电影,却不会让你感到乏味,其中的一记眼神,一种神态,一个动作,一番姿势,一句话语,将12个人的性格、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自觉地融入其中,欲罢不能,既期望尽快看到结局,又想慢慢观赏、细细品味。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己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己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名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世上有两样东西使我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义。——康德
从历史上看,苦难的俄罗斯有着多姿多彩的个性,人道起来像个圣人,霸道起来像个疯子,浪漫起来像个诗人;时而像个美丽的姑娘,时而像个醉酒的汉子,时而又是个仰望苍穹的哲学家。但众口一词的是,俄罗斯的艺术有着伟大的传统,从古典音乐、文学、戏剧、诗歌、舞蹈到电影,都达到过必须仰视的高度。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人随着社会价值观的改变,面临前途的迷惘与彷徨,以及对好莱坞大片的盲从,电影业出现了短暂的停滞。然而,毋庸置疑,《十二怒汉》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佳片,影片向世人生动展示了面临民族矛盾的俄罗斯现实之创痛,以及人性与社会冲突引发的诸多思考。
尼基塔·米哈尔科夫导演的《十二怒汉》,借用了1957年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的框架结构,他将故事的背景置于俄罗斯与车x臣深远而不可调和的民族矛盾大环境中,把一个有关司法体系、法律制度、人性对于公正与真理不懈追求与坚持的故事演绎得更加深邃。
影片从一个男孩在车x臣战火的回忆中开场,全片结构紧凑,主题严谨。12个来自不同职业和不同社会地位的陪审团成员聚集在一起,商议车x臣少年对其继父的一级谋杀指控。其中一位陪审员力排众议,他要求其他人至少再讨论一下这个案子,但这个要求却激怒了其他陪审员。在他们看来,当调查员和公诉人已经控诉这个被告“有罪”之时,他的罪行就已经先行论定。随着一个个人物的内心自我挣扎而改变观点,人性的张力开始涌现。最终持反对意见的那个人说服了其他十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方向,从而使正义得以伸张。凭借人性的良知,少数战胜了多数。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一个常识是,正义不仅应得到伸张,而且公道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程序。然而,为何人民都感觉到了真相,往往偏偏主审大法官充耳不闻?人性的良知与道义,才是避免每一个置于法律弱势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对待的最后的安全阀。
诚然,完善的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有大量专家和顾问的存在,但它同样需要局外人、普通人的常识与判断。社会和强权不能随意认定一个人“有罪”就对其任意处罚;否则有一天丧钟同样会为那些并非坏人的人而响起。
发展中和彷徨着的俄罗斯人用一部改编的电影《十二怒汉》,借着对一个车x臣孤儿命运的审判,再次向世人展现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反省自身的态度。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杀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他们最后用牺牲自己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片子,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谋杀父亲的案件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片子,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依然提出了两种结果,一个便是男孩背叛有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另一个便是男孩无罪释放,但若判断有误,就是放走了一个将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破坏力的杀人犯。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男主角,他从一开始便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天气的炎热烦躁时,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应该是在思考。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判男孩有罪的证据存在问题,而其他的11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是说服彼此,最终走向12个人的统一,判定无罪。这并不是一个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但却是从少数者的思考开始的。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其中精彩的推断、主角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直接的互动都非常精彩,就不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片子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但是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杀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一词反复出现屏幕上。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死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
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杀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杀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杀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死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
在影片开始,疲惫的审判员云淡风轻的语气说了一段话:“你们都已经听过证词,也明白法律条文的规定,现在你们必须坐下来,好好理清案子的真伪,在本案中已有一人死亡,另一个人的生死掌握在你们手上。如果你们能提出合理的怀疑,无法确认被告是否有罪,基于这个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做出无罪的判决,如果你们找不出合理的怀疑,你们必须基于良知,判决被告有罪,然而你们的决定必须一致,如果你们裁定被告有罪,本院将会对他施以严厉的制裁,最高的刑罚是死刑,这是一项沉重的责任。”而在说这话的期间,十二位陪审员表露出不同的表情,或沉重,或深思,或无聊,或迷茫,或阴狠。
这段包含了很多信息,首先是一个生命的重量,对一个生命的尊重和负责;其次必须是准确无误的证词来证明这个孩子的是否无罪,反过来也是同样,必须有准确无误合理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孩子是否有罪,而不是用所谓的良知和感觉;对所谓“既定事实”的合理怀疑,对事情不仅要正面思考,反过来思考会发现很多的漏洞,所谓的事实未必是真实的,所谓逻辑未必是符合逻辑的;人性的善恶,人性的随波逐流,人性的盲从;法律不是游戏不能加入个人的情绪,不能因为被告人的过往而判断现在的是否,必须就事论事。法律的宗旨就是用证据来证明和澄清,最基本的就是判断事物的对错,并不单单指制裁,法律是予所有以公正公平,而不只是杀人的工具。
整个黑白影片是在一个小屋子里展开的,一共有十二个人,十一个人认为那个孩子是有罪的,只有一个人认为那个孩子可能是无罪的,先分别说一下这十二个人的性格特征:坚持的建筑师是生活中极少数坚持真理的人,老人很睿智,戴眼镜的很理性,广告公司的看似有主见,其实是墙头草,坐在老人对面的是很正直但并不睿智的,第一个发言的是无法发现新的但能判断当下的证据的人,刚开始总站起来的人自以为很聪明,也想彰显自己的睿智,其实他是空无一物的,一直吵着要看球赛的那个男人就是个无知之徒,最后一个才松口的人很明显是感性的人,但他在坚持什么,其实我不太清楚,也许因为他将对他儿子的恨意加在了这个十八岁的少年身上。这十二个人所呈现的就是这个社会形形色色人的缩影,各有各的人物特点。
认为男孩有罪的人凭借的是这几个证据: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卧室及飞驶的火车窗户,看到被告举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高喊“我要杀了你”及身体倒地声音,并发现被告跑下楼梯;刺进父亲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经购买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而被告声称从午夜11点到凌晨3点之间在看电影的证词极不可信,因为他连刚看过的电影名字也说不出来。语言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不清晰性,看似振振有词的语言里面也许包含着很多歪曲的信息,而能送那个孩子电椅的证词必须准确无误才行,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在座的十二个人,“guilty”和“not guilty”两派都是在用歧义性很大的语言来企图说服对方。
在建筑师已经用他的推理将这几个证据推翻时,反对者却还是死抓着这几个证据,其实真不知道他们在坚持什么,他们所谓的心中的真理?可笑。那么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都是证人证言,没有比较强有力的物证,比如带有指纹和被害人的血迹的弹簧刀,因此整个案情的证据都需要进行重新架构:1.妇女的证言和老者的证言之间是矛盾的,不可能同时为真;2证明了老者的证言有重大漏洞,因此老者的证言推定为假,同理证明了女证人的证言也为假,并且证明了少年客观上不具有杀人的可能。而这里,始终坚持的建筑师所进行的推论都是在一些其他十一个人未想到或忽视或无视的隐藏着的角度发现的,他对现在的证据进行了怀疑,并且他对“证据”的怀疑十分合理,也就是说,所谓的既定事实未必是真实的,只有通过有逻辑的推理将每一个证据摊开连接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最合理最真实的证据,这个证据才是有效的,才能在严谨的法律事件中起到作用。【法律是严谨严肃的,不容玩笑,这是本片始终强调的】
建筑师始终坚持和别人不一样的意见,并不是因为他另类,而是因为他是从对一个生命的尊重和承认的角度出发,他并不像别人那样云淡风轻,或是抱着一个觉得有趣的态度将他当作一个游戏看待——因为这是个杀人案,比抢劫案“有趣”的多,他的肩上承担着一份生命的重量,并且他将之看得很重。对于这个影片,我印象最深的三个单词就是“guilty”、“not guilty” 、和“possible”。在别人都说“guilty”,只有他说“not guilty”,在别人问他你就那么确定那个少年没有犯罪的时候,他说“possible”,是的,他所做的这些,并不是因为他肯定这个少年没有杀害他的父亲,只是想要给真相一个机会,一个因为可能而产生的机会。所有概率大于零的事件都是有可能的,在逻辑推理上,也不能完全说这件事情是不有效的,只能说不一定有效。真与假,隐藏在各种可能之中,任何一种可能都不能放过,即使这个可能只有0.001%,任何墨守陈规和事实,都有可能不再是真理,也可能一直都不是真理,只是人们选择了盲从,看不到它的可能性,可是也许就这个可能上承担着一个生命的重量,“本案中已经有一个人死亡,另一个人的生命掌握在你们手中”,很多时候,人们对于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似的事情,总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可是当问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你身上呢?这个人会哽住,然后别过眼睛并不理直气壮的说,这种可能不存在。这种人性中的冷漠,造成了多少悲剧的发生,在这个物欲横流、等级分明的社会,人们都学会了低下头捂着嘴走路,随波逐流,没有坚持,没有自我。
真理是什么?什么才是真实?又什么才是正确?我们不知道,由于每个人所处的位置,角度,远近以及每个人的经历,思想,道德观念的不同,总是能有各种看似都极有道理,结论却截然相反的真相,对立而又自洽,矛盾而又和谐。而这十二个人的各种思考方式所影响他们得出的结论,恰恰是以上所说的社会的一个缩影,不同的思维,得出所谓的不同真相,哪个更靠近真理?靠近真实的正确?都未必是。那个孩子是否真的杀了自己的父亲呢?影片最后并没有给出我们一个结论,而这并不重要,现实本身也并没有答案,所以我们有了思考,基于已知来推断未知已接近相对的真实。
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生活,经历,道德观和人生态度,基于这些,他们所思考的方面各有不同,思维的方式不同,所处的角度位置的不同,所得出的结论自然有了差异。而影片开头为什么会出现其中11个人的有罪?而只有一个人的坚持?在这里我还是想到了人性软弱的一点,一直在影响我们思考以及判断的一个的敌人:盲目的群体服从性,群体意识的影响使我们的思考只浮于表面,而下意识的不去真正的思考其中是否真实,正确。而最后一个人的怀疑,恰恰是思考中最宝贵的东西,怀疑,并不是说否定,只是对其中细微的不合理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从而或者完善真相本身,或者找出表面自洽的“真象”中隐藏的错误。
随着影片,慢慢开展,怀疑的理据随之增多,每个人的态度也随之变化,但变化的角度又各自不同。思维是多面的,而真实同样也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接近,真实的本身是什么还不可见,而怀疑本身我们能更深入的去思考,去完善。从其他人开始的或盲从,或敷衍,或偏执,或以以往的经历轻率判断,又或自欺欺人的得出结论,反映出思考的惰性,而思考本身需要的恰恰是理性,是坚持,是敢于否定和怀疑。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我们是否能一直坚持在正确的道路上:理性,不盲从,不被自我以及他人的想法而左右,不被生活,经历,处世观等种种所影响,敢于否定,敢于怀疑,从而进行探索与思考。
第一次看《十二怒汉》还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根本就不懂得电影内在的一些东西,只知道那十二位陪审员一直在争吵着。但是最后他们达成了共识,他们都认为少年车臣无罪。
现在想起来,似乎看清了电影想要告诉我们的一些东西。首先我觉得是人性。人之所以叫人,那是因为我们是有感情的、我们是会思考的。在之初,只有一人觉得车臣无罪。其他人则认为既然孩子已经认罪了,那么判他死刑理所当然,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假如能够弄明真相,这位少年就会免于一死。最后通过工程师的努力,人们终于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我觉得影片另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的推理环节。我相信每一个人都知道福尔摩斯和名侦探柯南,推理总是会让人产生兴奋的。一步一步不断向真相逼近,最后的一切都真相大白。当我们在观看电影时工程师带领着其他11个人一起探明真相,他们在脑子里想象、亦或是在现场演示。总之都是为了查明真相,还车臣一个清白。是的,他们做到了。
我想给我们社会的启示就是应该完善法律程序,不然也不会发生影片中这种事情。
《十二怒汉》,十二位怒汉之间的较量,真的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