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余华读后感800字(第七天余华读后感600字)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第七天余华读后感800字【优秀3篇】,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一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二

说起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我的父母早就给我买下了1——3本,只是当时我没有去关注,关注了也没有看戏去,因为,老感觉字太多了,太密了,一看就有种看不下去的感觉。但现在不同了,开了一次家长会,老师提到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一愣,我想,幸亏我买了。就这样我一点一点读了。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他有着名声很大的父母,却早早被神秘人——没人敢提的名字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失去父母的那一刻起,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他在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20xx年痛苦不堪的日子。他们的独生子——达力,诗歌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特别是对哈利,经常拳脚相加,看到这里,我真为哈利叹一口气,感到不公平。凭什么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呢!

读了一半,我合上了书,想到,哈利终于可以摆脱这痛苦的日子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并拥有了一个慈祥的校长。

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家,要知道对于哈利波特来说,他不求吃的有多好,有多丰富,也不求睡得多么温暖,或是凉快,他只想能保证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能吃到,吃饱。他只想让自己有个像样的床,每晚都能睡一个好觉。而我呢,每天要父母做京酱肉丝、水果沙拉,或是嚷嚷着去肯德基、德克士饱餐一顿!哈利穿的都是达利剩下的,而自己都是穿的最好的最新的。

读了这本书的一半,便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奢求太好的,不能太任性,见到什么要什么。为什么,自己老是控制不住欲望,见到东西就急着让父母掏腰包。从今天开始,不知自己能不能再控制住无用的欲望,浪费的奢求,不管怎么样,一点一点尽自己的力量。

哈利波特带给人们的太多了,足够支持我继续读下去,品味下去。

《第七天》余华读书笔记 篇三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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