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日记(随笔日记100字)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随笔日记(最新7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随笔 篇一

太阳的热量放射得正和人意,不会让人懒洋洋的,也不会把柏油马路晒得滚烫。山是一片绿,有的尚浅,有的已然是浓郁的墨绿色了。路边的小花儿是少了,但花园里的玫瑰却是格外浓艳。玫瑰是惟一浓艳而不妖冶的花,但人们之所以喜欢它,多半是缘于它有刺儿。那棵银杏树,由下到上分成了三个色彩段,很有层次感。树尖的叶子被风吹得直摆头,像是风铃,又像是许多扇子。水泥的地比土地更烫一些,在树荫映着一个个亮亮的圆形光斑;有的树影像个少女,有的却像张牙舞爪的妖怪。

山下的风光是更好的。桐籽花谢了,但是树叶也有观赏性。这种树总给人以亭亭玉立的印象,并不婀娜,却很端庄。梧桐的那些巴掌都随风拍着,是在给汶川的解放军们加油吗一个年轻人骑着自行车,后面坐着他的母亲。老人家张着嘴喝着风笑着,斑白的发在风中飘摇,很有一种沧桑美。路边的小锑锅焖着四季豆,飘来一股清香。锅盖上蒙着一张湿润的帕子,让人想起“暖老温平”四个字。

河边的渔人多了起来,提着一杯茶,架起伞,坐在小折叠凳上,悠然自得。也许没坐正窝子,一上午也没钓到一只鱼,却也惬意着呢!风吹着河边的桦树,发出哗哗的响声,听起来挺舒服。河上的波纹泛着太阳的反光,粼粼地闪耀着,像是一大片没有切割的钻石,很美很美。

回到家里,抱起吉他,音符顺着指尖飞出了窗外,窗外那秀丽的阳光也撒进我的心里。

夏天来了,真好!

最新随笔范文随笔(推荐 篇二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论美”中,培根说道:“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培根在“论读书”中说的一句话:“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写作使人严谨。”读书是一个汲取知识,充实自己的过程,我们就如同一只只干瘪的气球,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这样才能飞得更高更远。

其中,最让我感慨的还是"论死亡"这篇随笔。人如果没了生命,那还谈何友谊,谈什么幸运、财富呢?因此,只有活着,才能实现你的愿望。然而,人活着并不是虚度年华,而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刻、一分、一秒都不可以错过。人生在世就会得使你的生命有意义,所以要为自己的目标、追求不懈努力,你要相信:胜利的曙光时刻在等待着你的凯旋。

这本书需要要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这一本书读完之后给了我非常多的警示,相信这一本书也会影响的我的生活,让我更加注意生活中的细节。同时,这一本书,也给了我的生活一些指引。

随笔 篇三

我的名字叫雨。我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姐姐叫雪,大弟弟叫露水,小弟弟叫霜。

雪姐姐为人忠厚。她冬天来到大地,用自己的身体温暖着小麦苗等农作物,使它们安然无恙地度过严冬。雪姐姐还能杀死害虫,连它的虫卵也不饶。最后,雪姐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化作肥水,去滋润大地万物。

霜小弟性格粗暴。他降落大地,会给农业生产带来灾害。但他也不是一无益处,因为他能杀死害虫。

大弟弟露水为人温柔。他为装扮美丽的大自然,也作了一点点贡献。

我是人间的常客,一年四季都会来到地面,与大地上的朋友结伴。千百年来,我一直信守不渝。

也许你不了解我的形成吧!让我告诉你;水汽凝结成水滴或小冰晶,在一定的条件下,水滴和小冰晶越来越大,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落下。在降落过程中,随着气温的增高,冰晶溶化成水滴落到地面,这便是我了。

春天,我飘飘洒洒降落大地,像牛毛、像绣花针,既温柔,又多情。小麦苗、小草、花儿……一个个摇头晃脑,亲密地对我说;“欢迎你,春雨,我们正需要你。”这时,我便乐不可支,高兴地扑在它们身上,亲吻着……

然而,春天里的我,量太少了,农民们不仅不怪我,反而珍爱无比地说:“春雨贵如油。”为此,我感到很内疚。我希望高度发展的气象科学能帮助我克服这个缺点。

夏天,我来势凶猛,说来就来。我能使万里晴空瞬间变得天昏地暗。我与风。雷、电一起铺天盖地,滚滚而来。你看,地上溅起无数箭头,楼房上落下无数条瀑布,水连天。天连水,到处是我的海洋!整个天地都是我的世界!

由于我凶猛,公路被冲垮,树木被冲倒,庄稼被冲坏,房屋被冲塌……我干了许多坏事,人们骂我,讨厌我。每当这时,我就感到万分痛苦,极度惭愧。

秋天,我降落大地时,没有春天那般温柔,也没有夏天那般凶猛。我的身体像用筛子筛过一样又细又密,经久不息,有时竟连绵达十天半月。“秋雨连绵”是对我的贬称。有时我适量而降,增加了土壤的含水量,使农民便于播种,使种子适时发芽。有时我下个不停,使成熟的农作物生芽、变质,使小麦不能及时下种,给农业生产带来了灾害,为此我感到很对不起农民。

冬天,我很少降落地面。有时和雪姐姐一起到大地上去玩,只是多数情况下,雪姐姐不愿带我,因为我很调皮,喜欢往人的头发、脖子、衣服里钻。

我喜欢雪姐姐,我讨厌霜弟弟,至于露水小弟嘛,我对他没有什么明显的爱憎。朋友;我愿告诉你,我有一片为人民做好事的诚心,我盼望科学家能使我兴利除弊,为人类作更多的贡献。

优秀的随笔 篇四

时光荏苒,蓦然回首,记忆里的光阴,像鲜花一样,此刻,绽放在心间,我忍不住提笔去写,曾经的人和事。

偶尔,心湖会被现实的风波吹起些许涟漪,荡漾着久久不能平静那分纯真,来自心灵最深处的共鸣,来自内心最原始的感叹,时光,这个认真而又显得呆滞的孩子,总是恪守着规律,总是停不下脚步,穿梭在尘世间,有多少感情被时光敲醒,有多少记忆被时光遗弃,徘徊在人生路上,回首着曾经,总是与眼泪不期而遇,是否自己太过于软弱,是否因为自己怀揣着不会退色的记忆,慢慢的,习惯了怀念。

怀念有过的难忘感情,怀念一起走过的日子,从小学时代就在一起的朋友,你们和我走过了初中,走过了高中,有你们的日子,从来不明白忧伤是什么味道,那些年,幼小的我们对未来抱着美好的期望,时不时开玩笑说自己将来在那里发展,在哪里有出息了,对于未来和现实,我们那时候真的不明白,只懂得当时在一起的美好,却从未考虑过未来我们会不会在一起,彼此的心中,依然保留着那份对未来憧憬的情丝。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人生的道路上走过了十八个轮回,道路两旁的梧桐,镌刻着一圈又一圈的年轮,细数光阴,在时光中漫步,赤脚走在沙滩上,忘记了穿鞋,脚丫子被晒得又红有痛,渴望着是否有这样一双鞋,能让我把逝去的光阴在走一遍,搜寻曾经由于来的匆忙,而没有记清楚的风景,也许,那些没有印象的人和事,对于我来说,也是一段记忆,因为,我经历过,很多很多,因为经历,人们才会有回忆,才会有感动,经历不同,人生不同,人生的精彩和意义也就不同。

我不会明白为什么每个人的经历会有很大的差别,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有时这样对自己说,明白那些没有用,真的没用吗,那为什么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如今见了面,却是行同陌路,连一个眼神也没有,为什么曾经在一起奋斗的高中同学,如今却联系不上了,为什么以前在一起打拼的朋友,如今却不知去了哪里,是什么改变着这一切,模糊了原有的美好,我的朋友,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原谅我不敢开口的祝福,倘若,我们在大街上遇见,你会不会先开口,假如你不知如何提起,没关系,但是不能无语后,转身离开,留下一个匆匆的背影。我真的想知道,你们经历了为什么,你们的辛酸能否告诉我,我们能否回到以前,春暖花开,杨柳莺啼,处处殷虹的时光里。

朋友,或许,你认为我变了,变得冷淡,变得沧桑,你也可以怨我,变得清高,变得高傲,请你不要误会,我没变,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我依旧相信你,相信你还记得曾经,相信你还留着那份记忆,属于我们,也属于时光,此刻,我想说,其实我们都没变,只是缺少一些东西,来打破现在莫名产生的隔阂,岁月无情,是岁月流逝,让记忆变成枯萎的落叶,慢慢在孤寂的苍穹里,摇曳着沉默。

都说记忆可以尘封,能否,将它打开,仔细的读,当作最开始的一切,当作陌生,只有那样,我们才会认真,静下心来,看看现在,想想以前,那些人,那些事,都会凋零,只是时间长短,若是你无心回首来时路,我便把故事重新整理,剪成一片一片的花瓣,散落在时光的花园里。

闲来无事的时候,会把小时候的照片翻开看看,有些已经泛黄了,但是最宝贵的还是那时的微笑,仿佛穿越时空,定格在现在,有时也会把过去的动画片回忆一遍,小时候看的是热闹,现在看的是寂寞,熟悉的故事情节,不变的人物刻画,依旧清晰的在脑海萦绕,时光荏苒,蓦然回首,我们已经不再年轻,这个时代,是否会记得我的故事,留在路上的脚印,是否已经被风霜抚平,找不到半点残留。

现在之所以留恋过去,只因为懂得,因为经历,因为敏感的心,有时会被轻易感动,有时会情不自禁的流泪,为过去,为自己,为朋友,光阴的脚步匆匆,抚过发梢,斑白了两鬓,流过脸庞,遗留了皱纹,诠释着沧桑,岁月,不可能因为你的舍不得而静止,我们只有把感情藏于心里,默默地成长。

能翻阅儿时的日记,能看到过去的动画片,能回到过去去到的地方,却永远回不到过去,因为那些属于我的记忆,早已被岁月染黄,如今,我们已经长大,不在过于依赖父母,该是我们自己闯荡了,有了过去,才有了回忆,那些都将是我人生的财富,也是我人生路上的干粮和水,我将带着他们,开始崭新的旅行。

凡尘,飘雨的季节,我们打着伞,走在宁静又美丽的路上,谁将是我的路人,我的过客,谁又是我惊艳的那个人,渐渐的,记忆被拉到现在,往事云烟,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变成一个崭新的今天。

活在过去的人,不可能明白未来的美好,而活在未来的人,不懂今天的重要,只有活在当下,活在今天的人,才最真实。.。

太多太多,时光里的记忆,灿烂着流年,绚丽着成长的步伐。.。.。.

优秀随笔精选5 篇五

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要想真正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英语教师应该学会“放风筝”。中国是风筝的故乡,人们对如何放风筝颇有讲究,大凡风筝高手都有一套放风筝的诀窍。

“尽力关注各个层次的学生”,这一点我以前做的不够好,来往较多的很多时候都是英语学习较好的学生或者比较外向活跃的学生居多,对另一部分不太喜欢张扬、内向的学生接触较少。这个学期,我尽力接触每位学生,主动走进不善于跟别人交往的学生。课堂上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思维积极性,一直是英语教师苦苦求索的问题。传统的课堂教学往往是教师在那里表演单口相声,学生只不过是一群很守规矩的看客或听众而已,一堂课下来老师讲得口干舌燥、筋疲力尽,而学生却常常无动于衷、收获甚微。因此英语教师也要善于“借风”。课堂尽量多说英语。用英语组织课堂学生肯定有不适应期,但是如果坚持下去,或许会慢慢适应。但是要注意课堂用于的简单易懂,适当用母语。

增加课堂的趣味性。上个学期,考虑到学生比较活跃调皮,很多时候该组织的活动都取消,该用多媒体时放弃,自己也感觉有时课堂有些索然无味。这个问题本学期需要考虑,让自己的课堂学生喜欢。

加强课外阅读。这项措施主要针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初步打算定期给他们发阅读材料,最好再设计相对应的监督阅读的对应练习。

关于随笔 篇六

当我们平静下来仔细审视它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是如此地完美,在人人觉得俗不可耐的外表下却是一个让人怦然心动的真理,一种饱含深情的希翼。毛泽东的伟大之处从这简单而深刻的语言中大概就能让人深深地体会到了。

现在的孩子真的该好好学习这句话了。从字义上去理解,我想就是要求学生认认真真地学习,把学习当作一回事来做,这里的“好”即是态度,这种态度不是一般的好,不是强迫的好,而是发自内心的、出自求知的、来自远大理想的好,两个“好”就体现了一种切切实实的、脚踏实地的那种学习姿态,没有做作,没有虚张,没有花哨,只告诉你学习应该是“好好”地学。还有呢?就是要“天天向上”,这里既是“好好学习”的目的,更是培养人才的目的。人生就不是完善的,学而知之,学而善之,要告教化才能不断进步,“向上”即是从善,要有好学的精神,要有见贤思齐的思想,要能不断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改正自己的缺点,从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文明的人,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情操、有文化、有知识、有才干的人。“向上”是一切的“上”,所谓的“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也,凡是值得学的我们都要学,凡是不可学的坚决不学,而“向”更能说明一种自觉主动的姿态,一种积极奋发的样子,从善如流的心情。而且“向上”之外,还在于“天天”。一个人要进步不难,难的是每天进步,哪怕是进步一点,这里有希望、有责任、有寄托,是对少年儿童殷切的期望、真诚的教诲。以前,我非常非常讨厌学习,觉得学习没意思,特枯燥,特无聊,从一年级开始就这样,硬着头皮上学,不情愿的听老师唠叨(以前认为),天天应付,拿起千斤重的笔,面对茫茫“题海”。时间飞逝,我的小船早已破烂不堪,四处漏水,我在里面艰难的划啊划,终于划到了初中的对岸,可向远处望去,是苦海+题海,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只能望“题”兴叹,好想让时间倒流,回到以前。我好后悔啊,可是哪里有卖后悔药呢?

读书随笔 篇七

黎戈在博里就这本书写了一个笔记:“我亲爱的毛姆叔叔”。这本毛姆叔叔的书我虽然比她看得早,却一直没动笔。头一次觉得她没说透,可能是自己此时此地的视觉不太一样的缘故。

毛姆写了六十五年的畅销书,对市场信息特别敏感,写东西也特别刻苦。据说,成名以后,某一天经过大剧院,那里正在上演他的一出戏,听到观众在落幕时雷鸣般的掌声,他老先生对着落日长长舒了一口气:“这下我终于可以从容地欣赏落日,而不用挖空心思想着如何优美地描写它了”。

因为有这些杂碎打底,书就读得比较另类。譬如他在书的开篇写“读书是一种享受”时,说“你最好还是随你自己的兴趣来读,我甚至都不认为你一定要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我自己就喜欢同时读四五本书,历史、散文、评论、传记、诗等等分开时段来读……”他这么写固然不错,但显然,他还是从大家都喜欢的视角在写。你看,他介绍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自己读了三遍,然后又说,我打算承认,他的书并非每部分都很有价值的,读者可以对其受当时思潮影响而表述冗长的那部分抛掉,真是蛮体贴人的。

随笔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关于读书”,第二部分“哲学与人生”,哲学与伦理学方面读书的影响,第三部分介绍“作家与作品”。第二部分里,毛姆先生写“真、美、善”的视角非常独特,也特别耐人寻味。

人们要使生活过得有意义,“真、美、善”是可以能达至这一目的的三种价值观。

“真”虽然排在最前面,占一席之地却是出于修辞方面的缘故。人们把一些道德品质,勇敢、荣誉感、独立精神等,划入真的范畴。毛姆先生对此嗤之以鼻。他认为这些品质大多只是人们为求“真”而自我表现而已,与“真”本身无多大关联。如果“真”是一种价值,那只因为它是真的,而并非因为说出“真”来是“勇敢”。若说“真”是一种判断呢,人们往往误以为其价值更多在其判断的独特,并不在乎它的“真”本身。就譬如说连接两座城市的桥,要比连接两块荒地的桥来得重要一样。若说“真”是一种终极价值呢,哲学家、历史学家往往争论不休,他们各持已见,相互攻讦。历来的事实是,说真话未必聪明,人为了虚荣、安乐和利益,总是不顾“真”的。大多人的理想主义,不过想借“真”的名义弄虚作假。写了一辈子畅销书的毛姆谈论“真”的笔墨最少,取了他简单陈述事实的观点。也由此可以窥见,他在这里所说的,也未必就是真的,他得考虑市场的视角。

“美”:美的情况稍好一点。在一位杰出小说家的眼里,美首先是一个句号。因之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完美无缺是乏味的。完美无缺就好比高山的峰巅,你一旦爬到山顶,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再爬下来而已了。这也是现实生活中处处皆在的小讽刺:我们还是不要真正达到完美,虽然完美无缺是人人追求的目标。毛姆在随笔中引介的所有小说大作,没有一部是完美无缺的。说到题外,若要说完美无缺,我们的“红楼梦”堪称完美了,可是却也只有前八十回,就也算是有憾,不至于等读者爬到山顶后,仅止于爬下来而已了。

对美的评判从来没有固定标准,人的审美情感非常复杂。美感固然愉悦,是一种智性又充满感性的激越之情,让人宁静、温柔,充满幸福感喟,然而毛姆先生的最终观点,还是落脚到实用的功效。美感除非能提高人的品性而且能使人有更多的能力去做好事,否则,再大的欣喜也是毫无意义的。他的观点就不是典型美学家指称的“为艺术而艺术”了。倾向于认为个人的审美陶冶,最好有利于性格培养,从而更适宜做出正确的行为。而艺术作品本身呢,“蜜蜂只为自己生产蜂蜡,并不知道人们会拿它去做其它事情”。

三种价值观里,善最有大众性,因而也可能才最具实用性。其实。盲目的善,也是很害人的。毛姆将善与爱合在一起。纯粹的爱与单纯的爱,亦即性爱与仁慈之爱很难精确区分。人生的大悲剧不是因为人会死,而是因为人会停止爱。两个情人之间也总是一个爱、一个被爱,正是因为这种不和谐,人们将永远不可能获得幸福圆满的爱情。爱情能带来人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爱情却难得无忧无虑。就好比人们常常在拥抱自己锁链的同时又怀恨在心。可是仁慈之爱就不然了。善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宣称有其自身目标的价值,德行就是它自身的回报。善和美不同,永远不会达到尽善而使人厌倦。善比爱伟大,从正确的行为中表现出来。那么作为个人,正确的行为究意是怎样的呢?毛姆用一位16世纪西班牙宗教诗人的话作结,虽说人脆弱,也勿需将其视为畏途。美好之人生,不外乎各人顺其性情,做好分内之事。

在毛姆的笔下,他所引介的作品,个性却是要首先考虑的最重要因素。看完他介绍的作家与作品后,无疑会让读者在读其介绍的读本时有相当大的指导与启发作用。首先,寥寥几笔,他就把作品的个性全部勾勒出来了。而且,作品的精彩与缺陷也全在他的笔下一一道来。再引介到作者其人时,你会知道何以作品会如此。当然,最有裨益的,莫过于他告诉你那本书要怎么去读,对那些写得不好的冗长无用的部分如何略过去,他知道作家何以至此的来龙去脉,读来自然是特别有趣味些。而他视角的客观与无情也让人读来倍感独特精彩。

他写巴尔札克文笔粗俗、为人粗俗,粗俗甚至也是他天才的一部分。巴尔札克极其单纯,不是一个有趣的人,甚至都说不上聪明,思想平庸而肤浅。然而,他却有一种非凡的创造才能,像自然力一样的创造才能。他极端自私,不讲道德,同时又不够坦率。然而,他要是很有节制、很有心计又很俭朴的话,又成不了一个作家了。他爱炫耀,喜欢奢华。他像牛一样地苦干,拚命写作,想挣钱还清债务,然而,还没等还清旧债,他又借上了新债。最有趣的事实是:他只有在债务的压力下才能专心致志地写作。

可是,这一切都不妨碍毛姆依然如故的观点: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札克,最伟大的小说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战争与和平》是部史诗样的作品。小说主人公彼埃尔和安德烈公爵,同时代表了托尔斯泰矛盾性格中的两个对立面。大凡有独创性的作家,其作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内心某种遭压制的本能、欲望、白日梦的升华,而当他们以文学的形式表现了这些东西之后,既然内心压力已经释放,往往也没有进一步行动的必要了。在毛姆的笔下,读者也能看到托尔斯泰的缺点与局陷。然而就是这样,才是一个小说家笔下的非常客观的作家与作品。

毛姆除了介绍到大部分伟大、激情的故事之书与其作者,他的“简。奥斯汀与《傲慢与偏见》”也写得非常漂亮。简。奥斯汀没有写浪漫故事的才能,也不打算往这个方向努力。她出色的观察力和生动的幽默感使她从不耽于幻想,她感兴趣的不是不平常的事件,而是平凡的日常生活。可是没有迭宕的事件,却丝毫不妨碍作品本身很强的可读性——比一些更杰出更著名的小说更有可读性。小说描写的只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情和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小说中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事,可当你读完一页仍然情不自禁地翻过一页,迫切地想知道下文如何。作品能处理至此也算是最有才能的小说家了。

毛姆先生认为,很多伟大的小说家都有趣味性、文笔和语法方面的缺陷,文笔精美并不是小说家应有的基本素养,对小说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充沛的精力、丰富的想像力、大胆的创造力、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对人性的关注、认识和理解。

时下的日子,在读了毛姆介绍的二十多部外国文学作品后,翻完读书随笔掩卷思索,你不得不承认,他对作家与作品的客观视角对读者会有一种特别深的触动。于个人的癖好,也许会重新找来奥斯汀的作品细细品读,把《呼啸山庄》一口气看下去,把普鲁斯特的那本大书看完。不过最迫切想做的,可能还是要把毛姆的《刀锋》找来一读,最好是原版。《面纱》已然写得很是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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