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200字)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篇),希望能够在作文写作上帮助到同学们。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1600字 篇一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让我们懂得: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

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二

有一段时间我以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透过菲利普一家由原先厌恶、怨恨于勒,到之后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有成为富翁。

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

但他不仅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就应归自己,不就应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读《我的叔叔于勒》有感 篇三

《我的叔叔于勒》的作者是法国的“短篇小说之父”莫泊桑。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个炎凉世态下资本主义小市民家中发生的曲折故事。在这个拮据的家中有胆小懦弱的父亲——菲利普;泼辣蛮横的母亲——克拉丽斯;两个到了年龄却迟迟未嫁的姐姐;及未时世事的“我”。但尽管如此,每逢周日,全家都要穿戴整齐去迎接家中曾经的败家子,被送到美洲后偶然发财,写信来说要补偿父母当年损失的叔叔——于勒。于勒的信好比福音书,在看了这封信后,终于有人上门提亲二姐,家人就匆匆把二姐嫁了出去。父母亲高兴的不得了,组织全家到泽西岛旅行。途中父亲看到有人优雅的吃着牡蛎,虚荣顿起,也故作大方请客吃牡蛎。走近一看,却发现卖牡蛎的潦倒船员像极了于勒!在小心翼翼的向船长打听后证实了这个消息,父亲吓呆了,母亲怒火冲天的步步指示:让“我”把姐姐们带回来,把牡蛎钱付清,她和父亲躲到对面船头去。我十分同情于勒叔叔给了他半法郎消费,并对父母不认亲人的行为困惑不解……

金钱和地位对于大人真的如此重要,胜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读到这儿,心都不由寒了!不禁意间又联想到另一个故事——

有个饿了好几天的小乞丐在风雨中乞讨,遇上了好心的多尔先生给了他一美元。他连声谢过多尔先生后,转身又消失在风雨中。过了一会儿后,多尔先生又在一家花店中遇上了那个小乞丐:他正掏出磨得亮晶晶的硬币,买下一束菊花,并要求店员写上“祝妈妈生日快乐”。多尔先生笑笑,没有多想。在他回火车的路上,第三次遇上了那个小乞丐:在风雨中,他捧着那束菊花,庄严而庄重的向不远前的那片墓地走去……多尔先生的视线模糊了……

我的视线也模糊了。两个对比如此强烈,震动着我的灵魂。少年心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最纯粹的东西?长大后真情难道就要被抹灭?

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其实原本的题目是“情仅存于”,但来回想想,实在不喜欢“仅”这个字,因为我希望情是共存的,存在于每个人心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四

寒假里,我读了1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并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景,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可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可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可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当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当瞧不起那些穷人,应当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仅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五

在一个晴朗的午时,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我的家人。

主要资料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之后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之后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终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明白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明白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并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之后“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能够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六

这是篇十分精致的讽刺小说,由法国大文豪莫泊桑执笔。主要人物:于勒,一个人们眼中的流氓。次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当时法国社会的代表。

让我们来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

一开始,在人们眼里,于勒简直是坏透了,不仅乱花钱,挥霍光了父母的遗产,还大大占用了他哥哥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请注意,是惯例——将他送到了美洲去。可见当时人们都这么做。正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那个年轻人的话:“也许是有的,这是从来如此。”他们之间以金钱来维系亲缘关系,正如吃人一样,实在是平常而又平常。后面的诸多细节,如父亲被“高贵的吃法”打动,提议吃牡蛎;得知于勒有钱,将他的信当福音书,再如全家为如何处置于勒叔叔的钱拟定了上千种计划,无不体现了菲利普夫妇的贪财、吝啬、虚荣、人情淡漠。其实,这不仅仅是菲利普夫妇的特点,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特点。这一点,作者真可谓是煞费苦心。菲利普是小,社会是大。以小见大,作者真是匠心独运啊!

那么,作者为什么会在文中安插一个人物——“我”呢?我想,一是因为“我”是整个事件的观察者、记叙者,就像是将散落的珍珠串起来的那根线,虽不起眼,却也不可或缺。第二,“我”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被利益“熏陶”得那么肮脏,孩子是整个社会的希望。作者安插一个“我”,也许就是表达了自己的期望吧。这一点,和鲁迅的那句“救救孩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总而言之,这是一片极精致的短篇小说,以它的以小见大与匠心独运征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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