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 其十二

山居 其十二朗读

半兼禅律半耕樵,自昔携筇不限桥。活句每从苦究得,光阴多为懒磨消。

白翻远岫衔花去,黑起深潭怒雨飘。故我住山忘宠辱,一龛高卧傲神尧。

释弘赞

弘赞(一六一一—一六八六),字在犙。新会人。俗姓朱。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翌年礼栖壑于蒲涧,剃染受具。以己事未明,遂度岭而北,遍参诸方。后归鼎湖,为二代住持,号草堂和尚。著有《木人剩稿》等百馀卷。清光绪《广州府志》卷一四一有传。 ...

释弘赞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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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顺故无系,贫居事亦幽。抚床儿学步,得句客能酬。

画境山川秀,书城岁月悠。知难营一饱,耻恶不相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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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柳当门翠十寻,桑麻一曲窈然深。苍苔满地无人扫,只有酴醾一架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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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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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失却心,走向门前觅。借问旧知识,寂绝无踪迹。

却归堂上审思看,改却众生称心安。不能出外求知识,自向家中入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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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柱题名墨未乾,南州坐布政条宽。

岭云路隔梅欹驿,使驿秋归柳拂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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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机头锦,行行有双意。好风吹素琴,君子写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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